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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故乡,我还很小,其实很难读出故乡味道。
偶尔听到歌中有故乡的旋律飘出——很忧郁、很深情。就觉得故乡是那条既没有来路也没有去处的相思河,日夜不停地奔流,夜夜从我的梦中经过。偶尔看到文字里有关于故乡的描述——很清新、很瑰丽,又感觉故乡是记忆深处那幅童年的涂鸦,所有的色彩和线条都有晨露和朝阳的味道,所有的创意都留着乡情拂过的痕迹。但是,当老师要我们写一篇关于故乡的作文时,却搜肠刮肚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语。
再读故乡,我已经身在大学校园。千里之外的故乡,已淡成夕阳下隐隐的相思。
在云淡风清的北方校园,满耳都是鸟语般的方言。我特别渴望听到家乡的声音,哪怕偶尔在某一个角落听到一句模糊的乡音,我都会感动得声泪俱下。就在这时,我认识了“简”那是一个很平常的日子,我跟往常一样坐在石阶上看中文系对外语系的足球比赛,简就坐在我的旁边。看到紧要处,我们不约而同地喊了一声“雄起”又不约而同地做了一个“踩扁”的手势,就因为这一句“雄起”简就激动地牵起了我的手,从此走上了那条开满蔷薇和百合的小径。
那是一段似乎很幸福的时光,乡情溢满了彼此的心地充实着远离故乡的日子。我和简踏着乡音的节拍,在陌生的土地上慢慢行走,从路的这头走到路的那头,又从路的那头走回路的这头,反反复复、从从容容,直到星月高悬、夜风骤起。那时,我真的以为,故乡就是一条斩不断的纽带,会连接不可能的相逢。没有想到,后来有一天,简突然跟一个长得很帅的男生走了。告别的时候,简很平静地告诉我,故乡并不是一个永恒的概念,它在本质上属于回忆,当另一块土地点燃你生命激情的时候,也是你和从前的岁月告别的时刻。我默默地点头,想想简说的话很有道理。可是,当北去的列车载着她渐行渐远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落泪了。
细读故乡,应该是我在罗布泊和南希握别的时候。那一年,命运把我抛到了从未谋面的大漠。领导把我们送到草原与戈壁交界的地方就回去了,我和同伴继续骑着骆驼向戈壁深处、也向命运深处走去——在那里有我们的一个基地,一个鲜为人知的基地。一路西行,愈来愈荒凉的土地把我的热情剥蚀得干干净净,越来越稀少的人烟让我终于有了一种后怕的感觉。
在罗布泊,我们经历的不仅是寂寞的挑战,还有生命的超越。为了寻找新的能源,我们常常用最原始的方式和自然抗争,马队和驼帮几乎成了我们全部的依靠,而引领马队和驼帮的则是一个不到20岁的蒙古族小姑娘——南希。和大多数蒙古族小姑娘一样,喜欢唱歌的她皮肤粗糙、身材结实,虽算不上漂亮,但很健康,脸上时刻印着两个红太阳。
那年6月,我在寻找水源的时候与大队失散了,南希发现队伍里少了一个人,赶紧把大队交给他的父亲照看,自己一个人骑上骆驼回来找我。在太阳落山的时候,她发现了沙窝里奄奄一息的我,竟激动得孩子似的哭了起来。可是,当她把我扶上驼峰准备望回走的时候,却突然发现,来路已经被流沙淹没了。茫然四顾,黄沙荡荡,连胡杨的枯枝也无处寻觅,天地间杳无声息,夜逼近了。继续走是不行了,但又不能轻易躺下,因为一旦睡着,而在沙丘移动的时候又没有醒的话,就可能永远埋在黄沙下面。当时,我到沙漠的时间不长,还不懂得其中的厉害。南希知道,却没有对我说明,看我焦急的样子,她故意显得很轻松,让我把头枕在她的臂弯里,告诉我尽管睡觉,别的什么也别想。我又渴、又累,根本无法闭眼,南希就拍着我的背,轻声细语地给我讲罗布泊的红月亮、神奇的白驼,还有远远近近的各种传说,那都是些美得出奇的话题,让人仿佛觉得你不是在死神身边徘徊,而是在美丽的故乡和心爱的姑娘共赏月华。夜渐渐深了,我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梦里还依稀回荡着南希清越的牧歌。
第二天清晨,基地的直升飞机终于找到了我们。听到飞机马达声,我兴奋得跳了起来,而整晚没有合眼的南希却一头栽到在地,沉沉睡去了。
后来,我完成任务,要离开基地了。那一天,南希特地赶来为我送行。我让她和我一起离开,到一个没有风沙的地方去。她却告诉我,她的灵魂属于这里,罗布泊才是她的故乡,就象戈壁上的骆驼刺,离开大漠荒烟会找不到生存的土壤。接我的吉普车开过来了,南希轻扬马鞭骑着她的白马转身向大漠深处跑去,马蹄声中,我听到一个清晰的声音:“记着,下次来这里,也请我当向导哦。”
一晃许多年过去,我也颠沛流离了许多地方,从南中国海到北中国山到处都有深深浅浅的足迹,而故乡的定义却越来越模糊,越来越飘渺。在卸下行囊的刹那,细数风雨历程,我才发现,在流逝的光阴里,在漫长的路途中,能给人留下印象,甚至烙上刻痕的风景,往往不是风景本身,而是在那里曾经经历过的人和事。风景因人而易,印象因情而易。花团锦簇未必就是记忆中永不凋谢的春天;旷野鸦鸣也未必就是旅途中最凄凉的际遇。只有刻骨铭心的人,刻骨铭心的事,才能够在那道特殊的风景中,演化成经久难忘的情感路程,感动你此后的岁月。
所谓故乡,也不过是一种情结吧——凡是心灵停泊过的地方都可能成为你精神的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