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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年以来,当夜幕降临,繁星在我窗外,我要做的唯一一件事,便是拧亮我心爱的台灯,拿起一本书,独自享受自己的幸福。
读得累了,也就将书本置于胸前,沉沉入眠。
做一个书生多好!可以假借书呆子之名气,躲一些繁琐的生活琐事而无需操心,但是这终究不是人生的追求。人这一辈子,要做的事,总不如天算,想得越美好,栽下来就越狠。
我的理想也是如此简单,渴望用文字来证明自己的成熟,忽然有一天,面对红袖,惊觉自己的长大。
要孩子,是父母抱孙儿的愿望。
要工作,是自己养家糊口的责任。
我的琉璃世界就此崩溃,所幸我爱的人,还能够满足我最后的愿望。
有那么一段时间,读书是我和黎黎的共同爱好。我们常常每人捧着一本书,背靠背地,沉浸在书的世界。比我清醒的她,会备好一杯香茶,一瓶开水,灯光下,她甜美的笑容有时会令我发呆忘记一切。
这是不是幸福呢?
是的,这就是我的幸福,对于生活我并没有太多的奢求,有心爱的女子在身边,就已足够。
若干年后我迷上了网络,新奇的世界向我招手,我开始利用这个与外界交流的窗口,把我的文字一篇篇送向虚拟的世界,供那些从未谋面的朋友评头论足,同时,也细细阅读别人的文字。
那一年,在网上到处流浪的我,被一位朋友引到了红袖,最初的见面,我有着被闪电迷惑般的惶恐。
优雅的界面,淡雅的配色,精致如缥缈仙子,让我自惭形秽。
我能够在这里住下吗?
在朋友的鼓励下,我发了一些诗歌,又陆陆续续把自己初写的长篇,认真修饰后放了上去。
然后我知道,我已经是红袖的挚友。
在这里,我结识了新的朋友,他们热情而不做作。
然后我知道,迷恋红袖的,并不只是我一个人,还有更多。
那一段时间,我捧起书本的手,拿起了鼠标。
那一个个长夜,当我强行把自己疲惫的双眼离开荧屏,忽然惊觉,天色既白。电脑桌前,妻子亲手沏泡的浓茶已经见底,干瘪的茶叶似在笑我的痴迷。
没办法,书不醉人人自醉啊,更何况,结识红袖,彻夜读书,为我省却几多资金。
美丽的红袖,也是我迷恋的爱人。她在我苦恼的时候,给了我几多安慰,几多鼓励,几多信心。这个令人沉醉的精灵,这世间所有书生的梦想,只要你接触她,你便不能自拔。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部分日夜泡在网上,除了心爱的红袖,我没有想过去其他地方。
入迷地读诗、读散文、读长篇小说。
我渴望从眼前那些陌生的文字中汲取我所需要的经验和知识,以至于废寝忘食,荒废一切。读得越多,我越不能定位自己的作品,我不能确定自己的写作方向。红袖依然是恬然的,她安静地提供给我她所能够给予的一切,却不会左右我的人生,一切的一切,要靠我自己做主。
于是那一天,当我离开荧屏,从迷失中找准自己的位置,我知道,对于红袖的爱我已升华。
这一生,我不能离开她。
正如我不能离开我的妻子,我最爱的人。
这是一个书生的梦想,对于红袖的爱,已经升华。
这想法如此单纯,有如针对自己的初恋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