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矢淡落

沉影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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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就像一首歌里唱的:总以为地球就踩在脚下,年纪轻轻就想浪迹天涯——题记

    流火之季行将结束的时候,我结实了阿伦。那时正值我轮夜班,于是整个无所事事的晚上,我就拉张椅子坐在一旁看人打游戏。老板已经回去,一种犹如被解禁般的愉悦感令我放松了精神和肢体,于是将双腿搭在电脑桌上,手臂支于脸颊和椅子扶手中间,歪着脑袋看旁边电脑屏幕上小乖玩着半身横冲直撞。胜利一局接一局,无比的优越感。

    网吧里多数人都在玩游戏:封神炼狱、街头篮球、跑跑卡丁车,cs,传奇,梦幻西游,劲舞团,当然还有侠盗飞车,我记得这款游戏以前是叫罪恶都市,不知是何时起更名换姓掩人耳目的。还有看电影的,聊qq的,以及自己下pp的。虽然在这里打工,但我从不看这里的电影,这里下的电影多是诸如加勒比海盗、金刚、龙虎门一类,而我更感兴趣的是黑暗侵袭、吉娅、疾走罗拉、2046、阿飞正传等等,可惜这些老板并未下到电脑上,他说这些电影是浪费内存。

    所以我只能看着他玩泡泡堂,只是偶尔有人进来上网的时候,我才去收钱开单。这是一间小网吧,只有八十台左右的机子,转过几圈后我发现他是整间网吧里唯一一个玩泡泡堂的人。于是我微笑,继续在他旁边坐下。

    他穿一双nike跑鞋,灰白休闲裤,黄白相间的t恤,胡子显然已好几天未剔过,但却不显邋遢,大概只是无心去剔。我从来都以为当一个人对某样事物不再在意的时候,一定是因为失去了什么。

    耳机里传来一声哀鸣,他输了。是一个家伙坐上飞碟,突如其来的神速让他猝不及防,半身也失去了作用。屏幕显示两个大字——失败。

    我说,这野痞好贱。愤愤不平的口气。

    他取下耳机,斜过脸来看我,呵呵的笑。是啊,有的人打一局就换房间,所以敢飞。好少有像我这种在一个房间里一直呆着呆那么久的。

    果然,他话音刚落,先前乘飞碟的家伙便退场了。

    我说,看来那家伙是贱惯了的。

    既然别人贱惯了,那我们就只有去习惯了。说完,他递过来一枝烟,是两块五一盒的甲天下。我微笑着接过。黑暗中,他露出羞怯的神色。不好意思,人穷就只能烧这种烟了。

    你还比较幸福,我平时烧的是两块的中南海,那种烟别人瞧都不瞧一眼呢。

    一个夜晚就这样开始。外面下起了瓢泼大雨,雨声同键盘的敲击声混杂,异常悦耳,恍若一段激烈的旋律。闪电的亮烈,屏幕的亮色,窗外的世界顷刻遁形,归于晦暗,窗内的空间则是光与影的交织,长久的难以分割和驱离。依照常规,我起身将窗子拉上,只留一道缝隙,然后再拉上窗帘,彻底掩蔽掉那道用以连接的缝隙。于是脑海里模糊的流动出一个词——隔离。

    咳,下雨了,回去去了。他叹气说。

    那就接着玩吧,有没有兴趣去打段?我问。

    段?他疑惑。

    我耐心的解释给他听。他又问我,你是几段呢?

    一段都没有。

    你几区的?

    一二三四都有。一区是金爱心,二区是银爱心,三区是一号杯,四区是铜牌。全都是打出来的。

    你倒挺强。他开始赞叹。

    快三年没玩了。毕业以后就没玩了。

    高中?

    对,高中。现在也很少有人玩泡泡了。

    老游戏了。其实泡泡蛮好玩的,讲究技术和反应能力,富有挑战性,比那些打怪升级的有意思多了。

    人都是在不断的挑战中成长。我如是说。彼此展颜,我笑得遗憾,而他却笑得伤感。笑声中,我发现他的右侧嘴角上有一颗痣。很暗很暗的痣,仿佛是被强硬的嵌上去一样,里面充盈着一段幽暗的记忆。

    我们继续抽烟。他抽得很猛,一枝接一枝,仿佛那些灰暗幽蓝的烟雾是被烟嘴过滤出来的氧气。很有一段时间,我也和现在的他一样。是我刚离校外出行走的时候,一个夜晚往往要耗掉整整两盒烟。在烟雾的覆盖与拉伸中,夜晚亦随之厚重、漫长而又轻薄、迅疾。阙失了依托的某种希冀和传递,在不知不觉中散失。

    不知不觉,拉开窗帘,天空已微微的亮起来,光明正在萌芽。清风泠泠,还有在风中摇曳的毛竹和玉兰树,经历一夜风雨的洗礼,它们的色彩如此透亮鲜明。传来钟楼的钟声,整六下,空灵辽远,泯灭于喧嚣前的岑寂中。

    天亮了。我说。环顾四周,半夜睡下的人们有的已经醒来,触动了鼠标,进入屏保状态的色彩再度活跃鲜亮起来,不停的跳跃。有的正蠢蠢欲动,或者离开,或者留下继续。

    他用手理了理头发,绷紧身子伸个懒腰。该回去睡觉了。

    还早呢。

    六点不早了。里面还剩下两个小时,你帮我玩吧。

    我看见他拿起烟盒摇了摇,抽出两枝,而后将烟盒扔掉,分我一枝,说,有时候我真的觉得有些麻木了。

    是因为玩太久了吧。我猜测。

    可能吧。bye了,兄弟。

    我坐在他离去的位置上,继续他游戏里的战斗。很快,困乏滋长,于是停止。模糊的看见他账号的名字是“s巫婆125”并且于模糊中确认账号性别是男性。

    貌似很诡异的名字。

    一直都认为倘与别人没有利益上的往来,则记住对方的名字便没有多少实质上的意义。相较于一个人的真名,游戏里的账号名或者干脆说网名反而更有代表性和说服力。真名不过是父母为其取的一个代号,代表的是父母的希冀和意志,而非本人。与自己交往的是其本人而非其父母,故而我想知道是关于他或她的故事,并不是他们上辈人的愿望。若要在对方真名和绰号或网名之间做取舍,我宁肯舍弃前者。毕竟,自我标示也可算作是一种坦白。

    我喜欢坦白的人。

    雨夜,街道上有种兀自的冷,行人稀少,独自徘徊中的呼吸亦是稀薄。

    距离值班时间还有两个小时,我在新华书店门口偶遇阿伦。

    他从门口出来,在楼梯一侧蹲下,开始吸烟。雨水从他旁边坠落,擦肩而过的距离。我隔着雨幕寻找他埋没在阴影中的脸,以便确认我确实没有认错人。

    兄弟!这是他首次叫我时使用的称谓,我亦用此唤他。

    他抬起脸来,眼神镇定,招呼我过去。你觉不觉得城市就像一个巨大的母体,而我们就生活在她的子宫之中。

    我收拢伞,边甩着伞上残留的雨水边看他,然后说,很形象的比喻,很有哲学意味。

    但说这句话的人被别人骂作是流氓,遗憾的是那人的确是流氓。

    那人是谁?我问。

    电影疯狂的石头里一个色鬼。

    的确令人遗憾。

    是。我们在成长,我们的眼前一片黑暗。所以我们渴望外面的世界。所以我们感觉到了寂寞。

    通宵的时候他没有再玩泡泡,而是打开qq,察看每一个人的qq空间。有给他留言诉说一些心事的。我看见他回复时的其中几句话:努力有时会成为一种无谓的挣扎,但现实中仍在挣扎的人并不多,所以我们是幸运的。祝福你,我的朋友,祝你也祝福我们大家都有一个好的未来。

    我讪讪的笑说,后面那几句还真够肉麻的。

    客套话总是要说的咧。他的语气不无调侃。当他将视线再度集中在电脑屏幕上时,我分明看到了他漆黑眼眸里的认真、专注,怅惘和无奈。漆黑的眼眸,如同一个人闭上眼睛效仿盲人的世界。

    他打开一个人的相册,里面有很多上传的照片和大头贴,大多数是个长相颇为精致的女孩,其中他的照片也占了很大份额。他示意我一起看,每一张都放大浏览。我看到一些熟悉的景色,是校园的教学楼、操场,河对岸的空阔广场,兴安的灵渠,以及七星岩里的钟乳石。他和她在相片里笑得很幸福。

    那个眼睛干净透明的女孩,纤长柔滑的直发,留着小刘海,眉目清醒,以天真纯粹的视角观望一切。她让我想到医家姐妹里的阳世。柔弱的特质被坚强所包裹,由拒绝到沉默,由沉默到接受,看似处于主导地位,实则被动。易被感化的人都是椰子,只要突破了那层强硬的外壳,剩下的便是甘汁蜜露。

    但问题就在于突破。包括突破的时间、方式、角度、程度,有关突破的所有属性。

    s巫婆125。

    嗯?

    死巫婆你爱我。

    呵呵。

    阿伦的微笑意示我的猜测正确。微笑过后没有更多语言。一如猜测结束后的我。没有问更多,既然他选择了沉默隐藏不加解释,那我理应尊重他的决定。每个人的决定都需要获得尊重。就像午夜断电后那段阴空下的沉醉与释放。

    凌晨三点四十七分,网吧里一片漆黑,醒着的人们在突然降临的黑暗中躁动不安。错杂的桌椅撞击声,脚步声,以及抱怨和少数几个人的咆哮融汇成噪音点缀死寂的夜空。

    打开备用电源,帮助结帐,然后打扫卫生,处理完所有的事情后,我打算出去走走。坐在原位的阿伦欠身望向窗外的街道,然后收拾桌上的物件,有火机、香烟,一盒牛奶夹心饼干和身份证。他站起来将身份证插入裤兜里,说,每次上网都要登身份证,真麻烦。

    程序问题。

    我们这么熟了就不用登了吧。

    作登记的又不是我。

    那下次你去守门咯。

    我不喜欢守门。

    为什么?

    原则问题。

    他耸耸肩,没有深究下去。这正是我喜欢他的地方,对任何事情任何问题的深入都是点到即止,为自己留下一些悬念,又或者,是因为自己可以洞悉其中奥秘。

    夏夜的雨后很是清爽薄凉,湿润的城市安静而干净。没有月光,却可以看到迅疾移动的云影,它们凌驾在城市的上空以暴走的姿态审视脚下的每一寸土地。而我们只是在楼房和高大树木的庇护下行走,跟随,并乐此不疲。

    我踢起一滩水,水花四溅,凉意遍布全身,喷张的毛孔顿时收缩。我说,身处这样的环境中,人好像渺小了很多。就像皮肤上的毛孔,在茫茫天地间自然力作用下,会急速收缩,再也张狂不起来。

    于是不能肆意妄为,于是需要目的。

    行走的目的。

    他想让我去他的住所玩一会儿,聊聊天,甩甩古(注:甩古在桂林话里意为狂侃)。

    在我意料之中,阿伦并非一个内敛的人。房间陈设毫无刻意布置之感,极尽随意的放置物什,因而几乎显得邋遢了。画纸扔了一地,画架倾斜的倚在墙角,一地烟头与烟灰也少有打扫。床头堆放着宽大厚重的专业书籍。吊灯昏黄,桶里是待洗的衣服。窗子是打开的,从窗棂上流落下来的雨水将墙壁染出多条难寻规则的暗色轨迹。四周墙壁上贴着一些素描和国画,写意的线条与用色,淡泊却用凝重。

    流浪画家?看不出哦。我不禁赞叹。

    他低下头傻笑。哪有那么强,高中艺术生而已。

    我愕然。看你身份证上是1984年出生的,怎么还是高中?

    补习都补了三年。

    原因?

    想考中央美院,但文化分总上不去。其实我更想考清华。事实上,在美术设计这一块,清华比中美要好。今年高考我的专业分超出录取线几十分,但文化分只有340,而清华的艺术生文化分分数线是400,每年都是被文化分拉着。

    他接着傻笑。笑容落寞,伴随一种盛大的真实,击碎任何可以让我怀疑的理由。

    那么?我试探着问。

    我也不知道,所以这几天才去念大学。我有个同学想喊我和她一起去读二本,一本我都不读还去念二本,怎么可能?要读就读名牌。

    叫你去读二本的人是否就是照片里那个女的?

    沉重的呼吸之后,他停顿一下。那女的在中央美院已经念了三年了。

    我完全说不出话来,只定定的看着他。

    夜风像潮水一样从窗口涌进来,于是我看到画架边摆置的漓泉啤酒,心生歹意。从这里可以上到楼顶吗?

    啊?哦,可以。干什么?

    喝啤酒我从来都醉不了,肚子容量太小,一瓶下去已经很胀了。但阿伦却是海量,已经一瓶半了,还在继续灌着。我伸手拍拍他的容器。呵,海纳百川哦。

    他只是笑,良久才开口。我有个同学今年也没考上名牌,于是上个星期他把头发全部理短,讲再补习一年,如果考不上就决不再剪头发,考不上就再补习,直到考上为止。我好佩服他,觉得他那人很有志气。

    我哼了一声。那他胸口一定有颗很大的痣。

    为什么?

    胸怀大志(痣)嘛。

    狂笑让身体失控,激烈的颤抖下,护栏上的残留雨水已漫过垫着的塑料袋浸湿了裤子。同时也浸湿了回忆。

    说,就像一首歌里唱的,总以为地球就踩在脚下,年纪轻轻就想浪迹天涯。

    我仰起头朝墨夜长呼一口烟,继续说着我的故事。那天业务里飘着雪,脚在雪地上留下很深的足迹同时,还会发出唧唧的声音,一边遗留一边丧失,就像一个人繁复的心情。当时身上一毛钱都没有,北方小城一到夜里,所有店铺都早早关门,连网吧也是。所以我只能一直的在火车站附近绕圈,被保安从售票大厅赶出来以后就只能在雪地上绕圈。然后发生了一件很搞笑的事情。因为是在那附近徘徊,所以不停的碰见两个和我一样夜游的人。刚开始几次就只是擦肩而过,后来就互相点头微笑,再后来,他们终于招呼我过去对我说话了。他们问我,有没有兴趣一起去打路子?我问,打路子是什么啊?他们解释说,就是打劫。我当时感到特别郁闷。

    阿伦听后大笑不止。那你去了?

    没有。我再怎么傻也不会傻到去坐牢。人活一世本来时日就屈指可数,再浪费几年去面壁就太不划算了。

    如果你当年去念大学就好了。

    所以咯,像我这种人渣的胸口永远也长不出痣来。

    话不能这样说。错了一步,并不代表没有未来,其实每一种生活方式都是唯一的。都是只属于你一个人的精彩。

    是。所以我现在喜欢来楼顶,一个人的时候,烧一枝烟,然后抬起头,就可以仰望世间风月。

    酒已喝完,烟亦抽完。阿伦问起我那时为什么放弃学业外出流浪时,我只说是因为年少轻狂。抬头,仰望世间风月。在这个月亮被夜色遗落于不知名的某处的时刻,风月亦只能是追忆。是一种很傻的,带点苦涩带点激情的记忆。

    在拂晓时分告别。

    兄弟,我很羡慕你有绘画的才能。以前我常常做一个梦,就是带着画架四处游走,在一些公园或者大厦的天台停留,为赏光的人画些肖像赚点钱。闲时就坐在水池边听着鸽子盘旋的声音画风景,看绿色的生命在画笔上流动。如此,做一个流浪画家。可惜,我一直没有那样的天赋。

    想赚钱的话可不是这样子咯。一般都是和精品店签协议,向店里提供漂亮的画,可以的话每个月都有近万块的收入。对许多店来说都是供不应求呢。这是现实,兄弟。

    我喜欢看一些风格固定的电影,听些沉郁的音乐,读一些冷峻的书,收藏一些艳丽的图片。喜欢一个人走在路上,不时眺望远方,仰望苍穹,就是为了将自己与现实隔离。害怕被现实同化,因为知道同化的结果便是理想会被熔化。所以我想加速,只为逃离。

    那么你还在做着那个梦?

    现在是另外一个梦,只不过画笔换成了钢笔和键盘。

    而阿伦的消失,则是在我梦醒之后。

    两日后,雨夜。阿伦带来一幅画送给我,画上是一条长河,河对岸有一排排郁郁葱葱的树木和高草,枝叶略微倾斜。黑色的鸟群在飞向落日余辉依然绚烂的方向。是落日?抑或是朝阳?

    知道你以前也画过画,所以赶制一幅送给你,兄弟。

    我以前画的是漫画。我有些羞赧。

    他打开一些网页,看到一个人的签名,目光驻留许久,然后问我,你觉得这句话怎样——愿来世化蝶,栖息在你的枝头。我摇头,不怎么样。

    他面露讶异之色。不会吧,没感觉?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倘若今生不能在一起,若有可能,下辈子也要一起生活,相濡以沫。

    但科学证明人没有下辈子。这就像我们怀念这样一种恋情:在空荡的教室里,独自吹着口琴,坐在她坐过的位置,脸贴着桌面,手抚摸桌上用刀刻下的刮痕,才发现,那上面刻着的是自己的名字,然后一个人寂寞的吹着神秘花园。这是属于80年代的爱情,却不属于我们。

    难道你从来没喜欢过一个人?

    我的初恋在十三岁。

    他更是惊讶,于是不再言语。我忽然觉得,两个大男人无所顾忌的谈论这个问题,实在令人别扭。

    他递来一枝black davil,十五块一盒的日本香烟,本来想买520的,听说是凉烟,杀精的,所以就没买。

    的确是杀精的。我淡然的接过,淡然的说。我已知晓他以后将不再来这里,也许是去念一本,也许痛下决心去复读,也许还有其他选择,譬如像我一样与现实脱轨。

    他将那句签名放入qq个人资料以后问我,你qq多少?我告诉了他。

    精确搜索。

    三枝夕夏,这网名不错。他说。

    我点着那枝黑色的香烟,吸了两口捏在手里,说,是一个女明星的名字,第一次看到的时候让我想起我的另外两个朋友,那年暑假的夕阳成为我们友情的落日。这名字伴随我很多年了,还有那个头像,已经用了六年。

    哦。哎兄弟,你名字叫什么,认识你快一个星期了连你名字都不懂。我叫陈益伦,以前是叫陈杰,后来我换了。

    我如实告诉了他。他将我的名字在qq里做了备注修改。我说,据说我名字是我没见过的爷爷算命算出来的,真想改掉。

    其实越土的名字越好,我现在还想改回原来的名字,但已经改不了了,户口上的名字只能改一次。

    交谈到此为止。守夜班是最困人的。听着外面的风雨,我在清醒与迷蒙间睡去。

    不知是什么时候,忽然觉得冷,遂睁开眼睛,精神陡然飒爽起来。很快知道冷的原因。电扇与晨风的双重作用下,寒冷令人无法抵御。

    侧过脸时,发现阿伦已不在,屏幕上是泡泡堂里的段位房间,1:1的设置,账号为“s巫婆125”背景音乐空洞的响着。桌上有大量的烟灰残骸。另外,还有两枝排列整齐的black davil。

    心里,忽然有种莫名的感动。

    切换窗口,看见一条尚未发送的qq信息,大段大段黑麻麻的文字:

    兄弟,其实我很佩服你,你和其他的人不同,是一个值得深交的人。这一点,从认识你的第一晚我就有感觉。很多事情我们做过了,错过了,但并不表示没有做过的就一定正确,并不表示我们看到的就一定存在,看不到的就一定虚无。所以,你说你没有前途,但我却知道你有理想。有的东西,在未达成以前,我们都不愿承认。就像我一直做着的梦,只是关于梦的内容,我没能像你那样坦白。

    我已经搬走了,先回家将问题考虑清楚。那座楼的房租太贵,人穷,住不起了。临走的时候我把很多相片都拿到楼顶那晚我们坐的位置,用一块砖头压着。相片有些你在网上看过的,有些还没上传,有兴趣的话就去看看,但不要拿走。我想知道当我再回来的时候,它们是否还在。

    就像一首歌里唱的,总以为地球就踩在脚下,年纪轻轻就想浪迹天涯。这句话我印象深刻,却不记得是你对我说的还是我对你说的了。好了,就这样吧,祝好。

    叼上一枝black davil,同时按下ctrl+enter,接收者是:三枝夕夏。

    而后继续阿伦的泡泡堂游戏,依旧没有离开房间,在一个固定房间里,六点五十七分“s巫婆125”成功升为一段。

    时钟响过八时,晨光飞扬,媚阳绚烂。我拖着疲惫的身躯来到阿伦原来住所的楼顶,远远看到护栏上流动晨光的照片。厚厚的一沓,数了数,总共四十六张。没有一一细看。移开那块竖立的砖头,将七小时前阿伦送我的那幅画一并放上去。最后再用砖头,将画上的夕阳(抑或是朝阳?)覆盖。

    叼上最后一枝black davil,我背靠着栏杆将身体弯曲,弯曲。看到淡蓝天空中轻逸的浮云,看到远处倒立的楼房。当拼尽全力以后,可以颠倒的看到街道的一角。

    一个男青年踩着自行车飞驰,手里是一本画簿,头发很长,纠结凌乱,张扬的在风里飘荡。然后一眨眼,拐进不远处的一条小巷。我记得那张脸,他是我高中的同班同学,曾经拿了我一幅彩绘而没还。没想到四年不见,竟还能再见到他。只是他的肤色较之从前,真的黑了很多。

    我记得当年那幅彩绘是少年漫画的中彩,我给它取名叫做“流矢淡落”

    沉影落作于200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