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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孟澜早早做好饭,叫沈煜起床吃饭上学。
沈煜和沈克通过话,又睡了一觉,心情好多了,主动向孟澜道歉。
孟澜当然不会和他计较,一边给他夹菜一边讲了关于魏城的事,然后说,“你现在还小,看待感情只是浮于表面,其实感情不单单是爱或不爱这么简单,你今天还未满十八岁,魏城叔叔喜欢我的时间比你的年纪都长,一个人能在长达二十年的时光里保持初心不改,这需要很大的勇气和毅力。
当然,我说这些并不是要强调他有多重情重义,而是要告诉你,我们可以不爱或者不接受一个人,但不能肆意地把别人的感情碾在脚下,这是对人最起码的尊重。”
沈煜低着头,默默地喝掉半碗粥之后,抬起头问道,“那你爱不爱他?”
孟澜想了想说,“我把他当作好朋友。”
“可以接吻的好朋友吗?”沈煜脱口道。
孟澜脸一红,压下有些慌乱的心跳,平静地说,“人在某个特定的场景会有突然控制不住的举动,有时候连自己都说不清,我知道你可能不信,但我向你保证我对他不是男女之情。”
“就算不是,他在你心里也是很特殊的存在吧?”沈煜说,“如果换作是马大爷,你也会因为不忍心而迁就他吗?”
孟澜愕然。
沈煜这一问像一把小锤子敲打在她心头,让她瞬间清醒,意识到一些被自己忽略掉的东西。
沈煜说的没错,如果换作是老马,她还会这样吗?
不,她恐怕会给他一个耳光,义正言辞地斥责他,然后下车头也不回地走掉。
可她为什么没有对魏城这么做呢?
难道仅仅只是因为怜惜吗?
还是说,她的心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对魏城的感觉起了变化?
魏城很帅,气宇轩昂,事业成功,品格出众,最重要还特别痴情,这样的人,恐怕没有几个女人会不动心吧?
就连只见过他一面的盛妍,都心动不已,所以,自己难道也……
不,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她无比坚定地想,年轻时的魏城更帅更有魅力,我那时都没对他心动,现在就更不可能了。
但这个理由根本立不住脚,别说她不信,连沈煜都不信。
她陷入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之中。
带着这种恐慌,她魂不守舍地去到超市,见到同事都忘了打招呼。
一个大姐阴阳怪气地挖苦她,“有大老板撑腰就是不一样,眼睛都长头顶上。”
另一个说,“就是,难怪人家看不上老马,这种人,老马可降不住呢!”
声音不大,孟澜还是听到了,从对魏城的纠结中回过神,有心想要回讽两句,又觉得没必要,长舌妇而已,和她们计较只会跌了自己的份儿。
孟澜调整好心态,去和送果蔬的师傅进行交接,记数称重,摆货上架。
没了老马的帮助,那些特别重的菜也只能自己一筐一筐搬,累得她满头大汗。
老马远远站着,心想哪怕孟澜往他这边看一眼,招个手,他就过去帮她。
可孟澜硬是一个人咬牙干完了,没向任何人求助。
上午十点多的时候,盛妍来了,在办公室看了一会儿帐,把孟澜叫了过去,开门见山地说孟澜心眼多不仗义。
孟澜很纳闷,问她何出此言,盛妍就说,“你说你和魏先生只是同学,我让你帮我引见你却推三阻四说他忙,分明就是不想帮我吧?”
孟澜隐约觉得她这般质问有些莫名其妙,虽然是上下属关系,也不过短短几天,还没熟到这种地步吧?
尽管如此,她还是耐心解释道,“魏城确实很忙,我也没想到他昨天晚上会来。”
“就算你事先不知道,可他既然来了,你为什么提都没提我一句就跟他走了?”盛妍说,“我也不是那种夺人所爱的人,你要是一开始就大方承认你们的关系,我也不至于非要认识他,只是你这种遮遮掩掩的性格,真的很不讨喜。”
孟澜无语,也懒得再辩白,心想原来女强人和女强人也是有区别的,相比之下,她还是比较喜欢季红那种。
季红脾气暴了些,说话直了些,但绝不会对一个刚见过一面的男人犯花痴,更不可能和一个刚上班几天的新员工先是推心置腹地引为知己,后又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理由翻脸。
同样是女强人,格局相差太远。
孟澜左思右想,当天下午便向盛妍提出辞职。
盛妍之前对她百般看好,还许诺要对她委以重任,眼下她要走,竟然连一句挽留的话都没有,并声称孟澜还在试用期,是没有工资的。
孟澜不善于人争执,默默交了工作服收拾自己的东西就走了。
所有人都没想到她会走得这么快这么爽利,又在背后议论纷纷,说她肯定是攀大老板的高枝去了。
老马还是有几分不舍,送她到大门口,说了些客套话,让她有事打电话。
孟澜客气谢过,离开超市,直接去了季红那里。
季红忙得焦头烂额,还是抽时间陪她聊了半小时,听她说了盛妍的事,直笑她幼稚,说很多老板都会对新来的员工说这么一套说辞,目的就是为了笼络人心,这样,每个人都以为自己在老板眼里是特别的存在,就会不屑于和别的员工为伍,从而避免了员工之间的抱团。
季红说,“人家是在套路你,你却当了真,可见你有多傻。”
孟澜方觉自己是真的傻,竟连这点小把戏都看不透,一时哭笑不得。
“不过你走也是对的。”季红说,“那种老板就是事儿妈,上不得台面的东西,跟着她不但学不到好,时间一长反倒变成了老滑头,你想想,你那些同事是不是都挺滑的?”
“是是是!”孟澜连连点头,“没一个正经做事的,天天就会张家长李家短的。”
“你瞧,我一猜就中。”季红说,“不干就不干吧,工作可以再找,这种老板跟不得,只是她不给你结工资这事有点不地道,要不要我去帮你讨薪?”
孟澜说,“算了吧,我这点钱算什么‘薪’,就别兴师动众了。”
“嗯,就当买个教训。”季红说。
孟澜很诧异,按照她以往的脾气,这会儿没准儿已经开车杀过去了,现在居然能这么冷静?
季红说,“你是不是想说我变了?”
孟澜点点头,“真的变了。”
“变得好吗?”季红问。
“好。”孟澜说,“希望你能继续保持。”
季红哈哈大笑。
孟澜却热泪盈眶。
季红的成长和转变,是花了那么大的代价换来的,一想到她之前经历的种种,她就忍不住为她辛酸。
每个人都要在挫折和磨难中成长,她也要快快成长才是。
告别季红,她又去看了楚君。
楚君和以前没什么变化,还是那样忙忙叨叨,轻声细语,笑容温婉,但孟澜却细心地从她眼角眉梢看出淡淡的愁苦。
她告诉孟澜,李耀辉回来过一次,给她和孩子送生活费,数目是按照以往家里每个月的开支给的,不多也不少。
“他还和以前一样,并没有因为跟了有钱人而变得洋气,穿衣打扮还是老样子,也不知道是不是怕我不习惯,所以故意穿成那样来的。”楚君说。
“他本就不是个花哨的人,是不得已才走这一步的,所以即便是现在有了钱,也学不来那种张扬的姿态。”孟澜说。
楚君叹口气,“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他还是这个家里的一员,他一开口说话,还是原来的感觉,仿佛从来就没离开过。”
孟澜抱着她,不知该如何安慰,只能说,“时间长了就好了,你现在只是还没习惯。”
楚君说,“我恐怕一辈子都不会习惯。”
孟澜试着问,“你有没有想过等孩子上大学以后再重新找个伴儿?”
“没有。”楚君立刻摇头,“我是不会再找的,通过咱们三个的婚姻,我大概看明白了,不管是贫贱还是富贵,男人都是靠不住的,再嫁一次也不过是换个人伺候,给人洗衣做饭照顾爹娘,没准儿还有那看你不顺眼的继子继女整天跟防贼似的防着你,何苦去自己找罪受。”
孟澜觉得有道理,她们这个年纪,又不是年轻二八,还有躁动的情感和对爱情的憧憬,该经历的都经历了,哪怕是不离婚,生活也正在渐渐归于平静,何必再去折腾着把剩下的岁月托付给另外一个不知道会怎样的男人。
她刚这样想,楚君却又说,“你不一样,你有魏城喜欢,倒是可以考虑一下重新开始,毕竟不是谁都能遇到那么痴情的好男人,还是不要错过了。”
孟澜笑笑说,“他痴情,焉知不是没得到,人对得不到的东西总是心心念念,一旦得到,过不多久就会失去兴趣。”
“心心念念和心心念念也不同。”楚君说,“有的人是吃着碗里的不耽误惦记着锅里的,可魏城,他碗里锅里都没有,全凭一颗心,二十年都没改变,这样的人你还有什么不放心?”
孟澜心头微动,一潭死水被楚君生生说出一丝波澜。
魏城他,真的有这么难得吗?
“可是那又怎样,沈煜他不赞成。”孟澜说。
“这很正常啊,哪个孩子会赞成妈妈改嫁?”楚君说。
“我看常笑倒是赞成得很。”孟澜说,“她巴不得季红赶紧嫁给厉晨。”
“姑娘和儿子的心思不一样。”楚君说,“儿子对母亲有天生的占有欲,尤其是沈煜从小就没和你分开过一天,他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你和沈克以外的男人走到一起,所以他闹情绪是必然的。”
“所以我还是不能考虑这些事,天大地大也没有我儿子大,我绝不会为了谁让我儿子不痛快。”孟澜说。
楚君抿抿嘴,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你说了不算,命运说了算。”
孟澜笑着推了她一把,“你快和桥头算命的瞎子一样了。”
晚上,沈煜放学回家,孟澜把自己辞职的事告诉了他。
沈煜说辞就辞吧,大家气场不合就不要勉强,不管跟着谁干,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孟澜听他这么说,顿时恍然大悟,他说的没错,人与人之间是讲气场的,气场对了,什么都对。
比如她和楚君季红,茫茫人海,为什么她们三个性格迥异的女人能成为好朋友,就是因为气场相合呀!
可是,要到哪里去找和自己气场相合的老板呢?
她为此愁了一晚上,没想到第二天就遇到了一个跟她气场特别合的老板,还是个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