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江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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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为永兴人,自会为家乡的美景自豪。而自豪之余,也会为自己未曾仔细欣赏过家乡的经典美景之一——便江而感到脸颊发烫。每每外人问起永兴时,心中自然而然的便会流露出丝丝的甜意。是骄傲,也是乡情。然而,当向别人介绍自己家乡时,总会为无法将心中的情意表达出来而苦恼,毕竟未曾进过大学深造,只是半路出家爱好文学而已,又怎能写出情文并茂的文章呢。人们总是这样,经常忘记了身边的美好事物而去追求远方的奢华,也许是该我们怜取眼前“景”的时候了。为弥补遗憾,也为感受家乡之美,终于在今年十二月一个周末,与几个郴州友人一道再次领略到了便江的风景。

    便江的风景之美,美到让人措手不及,美到让人无所顾忌。当行驶的船舶渐渐被周遭的绿色所浸染,铺天盖地的竹林美得让人透不过气来。终于适应了满眼的风景时,船只已到达了目的地,驶进一家早已预定好的农户家里,这种住在农家,回归自然的感觉,是许多城市人所追求的快感。清新的空气夹杂着潺潺的流水声、犬吠声扑面而来,犹如画中、犹如梦境。

    这次来,我是跟着一群所谓“文友”的朋友来的。“文友”也就是一群痴迷于写作的朋友。我不算,至多是文友之友。跟着文友逛美景自有他的好处,当然也不乏坏处。这帮人平时都清高自许目空一切,然而一见到美景就常常忘却周遭的事物,真恐怕山洪爆发了还不知道呢!他们常常对着一个在我看来不过如此的小叶子或枯枝等一谈论就是一、两个小时。搞得我站也不是,走也不是,想跟他们说说话吧,还没一个人答理我。经常是一块走着走着,发现没了声音,猛一回头,却发现人家早已经吟诗作唱开了,就剩我一个傻傻的还在往前边走呢。几次赌气想说下次再也不跟他们出来了,可还没等说呢,就被他们写的那些个我看不懂的小文、小诗什么的迷住了,不但忘了和他们赌气的事,还得傻呵呵地边笑边夸他们的艺术才华独特,待到下次他们又“重蹈覆辙”时,我都恨不得自己也带个小本子来,把所见所想记下来。不过,他们倒是也挺累的,又是观察、又是谈感受,还要拍照,我又帮不上什么忙,而他们虽是满头大汗却都不亦乐乎。我只得无聊地在一旁或坐或逛的闲溜达,也可以顺便欣赏欣赏他们的杰作。

    坏处说了一大堆,但好处还是大大的。也不知道他们这些人是属什么的,不管哪有好的景致他们都知道,什么象鼻山啦,什么一线天啦,搞得我这个“导游”像白痴似的什么都不知道。要知道,乡村的气温不比城市啊,十二月份,早上的温度绝对是隆冬才有的。我穿着里面带绒毛的衣服还被冻得直哆嗦。但看他们,又是上山、又是下河的忙到汗水湿头了衣服,直到凉凉的风吹透他们的脊背,他们才发觉。

    在我还不知道他们的乐趣何在时,太阳渐渐的升了起来,美景才在大家的期盼中渐渐显露。绿色的山中夹杂着点点绿和黄,犹女孩子身上的花布衣服般可爱。初时是暗的,但渐渐的明亮了起来。阳光透过阴晦的空间倾斜了下来,在山顶处画下了一道金色的割线,宛如童话中的世界,我真怕会突然蹦出个浣纱女或田螺姑娘什么的。温暖的热情的绿色映在一碧万里的蓝天里,而就是这一点绿的感觉给了人无限的活力和激情,渐渐的,随着太阳与地平线的夹角不断变大,金线也渐渐下移到了山脚处。整片的山露了出来,蓝天变成了映衬的一景,山中的红、黄、绿的色调在洋溢着暖暖的感觉的阳光下熠熠发光。山下的河水也凑热闹似的反射着太阳的光,打在山体上更增了一分亮丽的色彩。就在我沉浸在这童话的世界、这为唯美的画面时,一连串的“咔嚓”声惊醒了我,从恍惚中醒来的我终于看清了是那帮文友门在拍摄那“一刹那的永恒”这让我有一点兴奋,同时又有一点生气。兴奋的是又有眼福可以看他们的杰作了。生气在平时我让他们帮我拍张照片都满心的不乐意呢,生怕费了胶卷似的,可现在也不怕费胶卷什么的了,只顾着一个劲儿的猛拍。不过,这到也让我有那么一点点理解他们的乐趣了。

    太阳升起后的山景他们拍得差不多了,便将眼光转移到了河里。虽然太阳的光芒覆盖过山谷,阳光也渐渐暖和了大家,但河水却还是凉的。看着他们在河的那几快零星的石头上移动着,动作之高、难度只大怕是只有体操运动员能比的吧,我还真怕他们会一不小心掉下去。果不出我所料,没一会儿的功夫,他们中就有人落入水中。河水虽浅却还是凉得可以。看着友人把打湿的脚从河里伸出来,想笑却又不忍。本想让他回家里去换身衣服的,可他却说什么现在阳光正好,过会儿就没了最佳游玩时机为由继续前行,真是让我搞不懂他到底在想些什么。是便江的美景迷住他了吗?

    也不要以为他们都是自虐的动物,这帮人可会享受呢,累了一天了,下午回去买一只农村养的“四黄鸡”再买两件特产的冰糖橙交给老婆。还有什么比今天更有收获的呢?平时,从事各行各业,在休息时、放假时便聚在一起去爬山游水拍拍景。他们也并不走多远。就在家乡的境内挥洒他们的热情、激情也有乡情。是啊,其实乡情本身就介入了他们的情趣所在啊!

    在回去的路上,看着他们文坛、光圈、冰糖橙的聊着,我像个小学生般边看着他们聊,边傻笑着。连平日里最语迟的人都口若悬河地侃着,我才真正的理解了他们的乐趣,也理解了兴趣的重要性。对于文学我是个门外汉,这次出行,凭着灵感,也糊弄了这篇文章,权作纪念。但是,对于自己的兴趣所在,没有一个人会是门外汉,为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做努力,没有人会觉得痛苦。即使累也会笑着去做,而去做的过程就是享受的过程,就像我的那帮文友们,无论起得多早,爬多高的山,趟多凉的河都没有怨言,反而高兴着,享受着那份“铅字墨香”的乐趣。而当大家潜藏着的乡情融入兴趣之中时,便会更多的激起大家的热情,也许大家还不觉得,但当你离开家独在异乡,偶然回想起在家里你使感兴趣的事时,便会发现原来乡情便是你潜藏的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