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凌豹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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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寂静的暗夜,只有一股茶香隐隐飘散。

    来的客人没有说为什么而来,接待的主人也没有问他为什么而来,只是端来一杯茶,放在客人的前方。

    客人有张俊俏美艳的脸庞、金色的头发,就算在暗夜里依然闪闪发亮,流露出一股凌厉的傲气与霸气,显示出他向来令人尊崇的地位。

    “如果我说不行呢?”

    客人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冷冷的道:“由不得你说不行。”

    “如果我要报酬呢?”

    客人的表情变得更冷, “那个废物不值得花上多少报酬。”

    主人绽出一抹微笑,也是个绝世的美人,他伸出手指,抹去眼角笑出来的泪水, “不值得花费多少报酬?那你又何必来呢?”

    顿了下,他意有所指的微笑道: “既然他只是个废物,你这么费心特地从欧洲到台湾不就很可笑?”

    客人敛下眼,表情变得十分冰冷,眸中已闪现不悦,显然他只习惯下令,不习惯被人反问“那不关你的事。”

    “既然连问也不能问,那我不能做这笔生意”

    客人脸色一变,主人反倒笑出了几声轻脆的笑声。

    “好。”

    客人一动也不动,眸里满是怀疑, quot;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我说好了。”

    客人僵住的容颜渐渐的放松下来,他轻啜了口茶,茶中有一点清甜的味道,而他的思绪早已飞至远处。

    不,不行!

    拜托,绝对不要把手伸出去,你要是敢把手伸出去,我就醒来把你的手剁掉,还剁成一块块,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里昂在梦里苦苦哀求自己理智一点,说出一大堆的话语威胁自己,照样不能控制自己的梦。

    在梦里,就像以前做过的无数次的梦一样,他照样把手伸出去,抚摸那触手可及的柔滑细嫩。

    “啊啊里昂”

    由眼前娇艳欲滴的红唇所吐露出来的,是一阵阵令人骨酥肉麻的娇声喘息,里昂知道自己的下半身因此胀大不少,足可在棉被里顶出一个小帐棚来。

    躺在复古的重重纱幕床里的人,是个足以用围色天香四个字来形容的美少年,他雪白的肩膀宛如真瓷一般闪耀著动人的光辉,粉红色的乳尖正因为他手指的触摸而不断的抖动著,娇颤得使人意乱情迷。

    “里昂,我爱你爱你”天啊!

    这个梦越做越激烈、越做越不像话,若是在现实生活中,让这个梦中的美少年知晓他里昂恩格斯对他起了这种不应该的逦思,他一定会被他派人杀死,或者是乾脆他自己跑来杀死他更快。

    不只会被杀,可能还会被斩成肉块,然后丢进碎肉机里,做成新鲜美味的肉排,这个冷酷的美少年可能还会冷笑的一口口吃下肚子。

    神啊,不要再让我做这种梦了,再做这种梦,他真的会受不了。

    他可以对天发誓,他这一生真的只爱漂漂亮亮的女人,绝对不爱男人,但是为什么他每次都会做这种奇怪的梦?

    ‘‘啊啊啊啊”

    躺在床上的金发美少年,然声音的尖叫起来,他这一看更不得了。

    老天啊,他在吻那里,那个地方怎么可以乱吻?那是男人货真价实的欲望啊,他自己碰不够,竟然去吻男人的!

    哇啊,他抱头惨叫,他怎么会做梦去梦到吻男人的欲望,他一定是神经错乱了,才会做这种可怕的梦。

    如果只是吻男人的欲望也就算了,偏偏他还一脸很享受的表情,开始伸出手指挑逗金发美少年的私密处。

    天啊,男人的私密处!他怎么会想碰那种地方?

    他真的快要心脏病发了,谁来救救他,或者是该说谁来叫醒他,让他的梦境不要再进行下去。

    “里昂里昂”

    断断续续的激情叫声逼得他脸红脖子粗,缠住他腰的脚又长又白,宛如最美、最白的白瓷。

    但是他知道这双脚可以在下一秒绞杀想对他有任何不良企图的人,这个美少年可不是那么简单就让人压倒的人。

    但现在这双美腿却失了威胁性,柔弱无力的缠住他,臀部轻摇,摩擦著他的重点部位,让他额际冒汗,一滴滴的流下来。

    “里昂,快来啊,我需要你,好需要”

    向来只吐出冷酷话语的美少年,竟说出娇软的求欢语调,他的下身在这样柔软的语调中,胀得他好难受,恨不得一举进攻禁地,享受对方的暖玉温香,开始带给对方无以言喻的快感。

    但是对方可是他这一生最害怕、最不想见到的人。

    见他一直没有行动,美腿的主人不满的噘起唇,他那开合的红唇娇艳惹人怜,若不是他见过许多次这张红唇只吐出欲置人于死地的话语,他早已受不了的过去吮吻那诱人的红唇。

    “里昂”

    轻嗔的言语变成了不满,他的臀部款摆,更用力的摩擦著他一触即发的地方,甚至连他的手都开始乱摸起他的身体。

    但他连动也不敢动,在现实里若是他知道自己对他有这种遐想,一定会被他打个半死,就算在梦里,由于对他的害怕深植于心,所以他也不敢

    妄动。

    耶稣、圣母、天主,他的确上一周没去做礼拜,再上一周也没有,再上上一周好像也忘了,但是有必要让他做这种梦折磨他吗?

    “里昂你好坏”

    金发美少年乾脆将里昂翻过身,坐在他的腿上,抚弄著他的欲望,朝他坐了下去。

    他任由自己缓缓地进人里昂的体内,他妩媚的闭著眼、张著唇,腰部款摇,那娇媚的样子逼得人情欲高张。

    里昂再也受不了了,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受得了这种勾引的。

    他一举攻人禁地,美少年忍不住呻吟,狂乱的抓著他的肩膀,他不顾一切的吮吻著那张诱人的红唇,逗弄他的小舌,疯狂的吸吮著他唇中的蜜液,腰部不断的摇摆,尽情的律动——

    “啊啊”欢愉、到达高潮的尖叫声不断的逸出美少年的唇,里昂则律动得更快,脸上不断地冒出汗来。

    舒服得他简直也想吼叫,因为全身赤裸、身上冒著汗水,坐在他身上款摆腰肢的法兰克,美艳得令他再也受不住地达到高潮

    里昂的裤子不但湿了,就连他的被单也都湿了。

    他都二十多岁了,竟然因为做了一个春梦,而梦遗在裤子、被单里,简直像个思春期的年轻男孩一样。

    忆起梦里的无边春色,他忍不住咽了口口水,他从小就知道法兰克很美,对他的印象停留在三年前。

    他那时还是少年,略卷的金发衬著一张美艳且令人垂涎的脸庞,但是现今的他应该已经二十三岁了吧,足以称为青年了。

    “我的天啊,怎么会做这种怪梦?”

    里昂一边喃喃自语,一边脱下湿透的裤脸上冒出的薄汗,因为想到法兰克而流下。

    这家伙三年不见,不晓得长成什么样子,在自己的记忆里,他永远都是那张扑克牌脸,再加上那张少言的嘴。

    但只要一说话,那毒辣彷佛像一把利剑能刺穿他的心脏一般,可他的美丽金发,跟偶尔停在花园里沉思的表情,不晓得为什么,总能让距离很远的自己永远有犹在眼前的感受。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会梦到这种怪梦?”

    他再重复了一次,换了一条新裤子,再躺到床上时,已经没有睡意,反正天已经微亮了,他又睡不著,很乾脆的下了床,换了套晨间运动的衣服,准备出门去慢跑。

    一想起梦里的情境,他不禁莞尔,这不过是个怪梦,而且根本就不可能实现,两人也不可能有再相见的一天。

    从三年前开始,宫廷的斗争早已决定两人不同的路。

    他里昂恩格斯拥护了失势的王子,而法兰克拥护的是现今当上陛下的亚历山大国王,当王子放弃王位,亚历山大当上国王的时候,已经注定了他跟王子漂泊异乡的命运。

    而命运向来不容易改变的!

    “你知道天亮的时候,通常都代表著一个意义,那就是一件事件的开始。”

    说话的人,说出奇特的理论,然后又自动自发的补上答案,谁也不知他这段理论有何意义。

    目瞪口呆不足以形容里昂现在的心情,他呆得像块木头,一动也不动地愣在原地。

    因为昨夜才在他梦里出现的金发美少年,正一脸无聊的站在他的面前,用他过分悦耳的声音对他说话。

    “法兰克,这是作梦吗?你怎么会在这里?”

    “擦掉你嘴边的口水,难看得像猪一样。”

    法兰克冷冷地开口,里昂慌张的伸出手臂擦了擦嘴边,哇咧,真的有口水。

    天啊!他看到法兰克竟然流出了一堆口水,他相信自己现在一定是一脸猪哥相。

    “白痴,过了这么多年,你依然一脸白痴相,简直是有辱我们恩格斯家族传统的家风,我真为你是我的堂哥这个身分而感到羞辱。”

    说话这么狠毒的人,一脸高高在上的冷淡表情,虽然他的容貌的确标致秀丽,但是那天生的美貌似乎也加入了一种不屑的冰冷。

    法兰克,恩格斯,在恩格斯家族里担任族长的位置,他有权可以辱骂恩格斯家族里的任何一个人,当然也包括他的堂哥里昂恩格斯。

    法兰克好看的不只是他那一张脸而已,他的体格也很有看头,就算身著薄薄的手制衬衫,依稀可以看见他有一副非常健美的身材,显现他平常的作息,绝对不是躺在躺椅上,吃爆米花、看电视而已。

    “带路吧!”

    “带带带路?”

    里昂再次张口结舌,因为他不知道要带路去哪里?这家伙向来有那种让他目瞪口呆、说不出话的本领。 “我叫你带路你听不懂吗?蠢才!"

    克制住自己被骂成蠢才的受伤心情,里昂见到他的震惊褪去,开始明白他来做什么了,他会从欧洲到台湾来,只有一个说法才合理——那就是亚历山大陛下命令他来的,而命令他来的原因也只有一种才合理,亚历山大陛下想要见现在住在台湾的王子。

    “等一下,法兰克,你说这个带路”

    法兰克细长的双眼闪现不悦的光芒,他口气极为不佳地说:“我有准许你回话吗?”

    可恶,这个死暴君!

    从小时候就一脸我以后是族长的表情,三、四岁时,老是叫他让出他最心爱的玩具。

    青少年时,威胁他拿出最喜欢的女歌手cd,甚至不准他喜欢那个女人,原因只是因为那种女人有损恩格斯家族的荣誉。

    骗他不知道他玩过的女人,没比他认识的高尚到哪去,分明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混帐。

    甚至成年后,连他耗费无数家产竞标而来的顶级葡萄酒,法兰克照样叫他拿出来给他喝,还说他的风流举止有辱恩格斯家族的家风。

    最可恶的一点是,法兰克向来把他贬得无地自容,说他简直是他们恩格斯家族的败类,是他们恩格斯家族历年来最上不了台面的人渣。

    去他的家风!

    若不是碍于他那只消一眼就会令人冷冻的眼神,他早就在很久以前,就很想对他比中指、骂f开头的英文了。

    “你到底要干什么?王子的住处我死也不会告诉你的,我告诉你,王子现在根本不足以动摇亚历山大陛下的地位,况且王子很满意现在的生活,他不想离开台湾,更不想再回去争夺陛下的王位。”

    法兰克的表情开始冷得像结冰一样,

    “你现在倒是很大胆,以前在我面前像猫见到老鼠一样,连吭也不敢多吭一句,现在竟然敌对著我大吼大叫,胆子倒不小。”

    反正他早就豁出去了,他摆出架式,以前在贵族学校时是没多用心念书,但是他一向对武术很有兴趣,他不觉得他打不过法兰克,否则他不会当上王子的贴身保镖。

    纵然这个职位随著王子放弃王位而卸职,他依然汲汲营营于武术,至少他喜!"

    纵然两人要兵戎相见,他也早就认命了,凭他们两人的性格这么不合,早晚一定会拼个你死我活的。

    “好,既然你说来吧,那就来吧!"

    里昂以为他要打架,处理两人很久以前就存在的积怨,但是想不到法兰克掉头就走,往一条路稳健的行去。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是要打架,他怎么掉头就走,这让他十分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