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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小孩在吵架。
男童穿著小西装、小皮鞋,俨然是个小绅士,只是小西装被弄脏了,头发还很凌乱,正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哭个不停。
女童头上梳著奇怪的小包子,身上穿著褪色的滚边上衣和有著不少补丁的七分裤,脸上沾了点泥巴。
事实上,女童正叉腰对著男童训斥,不远处几个小孩则是落荒而逃。
“笨裘?,哭什么哭?别人欺负你,你不会把他揍回去吗?像我刚刚那样,知不知道?!”
“臭方颖,我才不笨,你才是笨蛋。”小男孩不服气的骂回去。
男孩比女童大两岁,身高却矮了她—大截,和她吵架还得仰著头。
他们两个住在同一个小镇,之前就读同一所幼稚园,现在男童已经要入小学一年级,女童刚要上中班。
“打输架只会哭的臭男生,是宇宙天下世界第—无敌大笨蛋!”女童骂人很流利。
“臭方颖才是宇宙世界第一大笨蛋,只会打架的凶女生!”裘?抽抽鼻子,用力骂回去。
“臭裘?!只会哭、不会打架的臭裘?!”方颖也气得跳脚。
“爸爸说我不用会打架,他会请保镳保护我!”爸爸说他家很有钱,会有人保护他,不必跟坏小孩一样打架。
“保镳?保镳在哪里?你把你的保镳找来啊!”力颖夸张的东张西望,用动作讥笑他。
“你”裘?气得不得了。“爸爸说我家很有钱,要谁当保镳都可以!”
“才没有人要当一个爱哭鬼的保镳呢!”方颖对他吐舌扮鬼脸。
“有!有人会当我的保镳。”裘?不服气的大嚷。
“谁啊?是哪一个?我怎么没看到?”方颖又夸张的东张西望。
“你”裘?气得发抖,索性大嚷:“就是你,你是我的保镳!”
“我?”方颖惊讶的指著自己的鼻子,然后跺脚生起气来“我才不要当你这个爱哭鬼的保镳!”
“我要!”裘?听她说不愿意,很不高兴“我家有钱,我要你当保镳,你就要当我的保镳!”
“我不要!我就是不要!”
“笨蛋方颖,没人要的男人婆,我要叫爸爸让你当我的保镳!”
“笨蛋裘?,爱哭的臭少爷,我要当女恶棍,不要当保镳!”方颖很小就立志当恶棍,因为她看不惯大欺小,强欺弱的行为。
“我不管,我要笨蛋方颖当我的保镳!”
“我才不要!臭裘?、臭裘?!”
于是这两个小孩吵著吵著就打起来了,也因而结下不解之缘。
上了国小,裘?虽然有些长高,也没人敢欺负他,但他还是想要方颖当他的保镳,因为他还是不服气。
“臭方颖,我爸爸是你们方家孤儿院的善心资助者,你可以当我的保镳了吧?”这是他国小三年级时说的,这时方颖还是比他高。事实上,全三年级没有几个男生比方颖高。
“才不要,有钱的臭少爷,去找别人吧!”小一的方颖发现自己又长高不少,力气也大了些,正到处找人试拳头。
就这样,两人又上了国中——
“方颖,当我的保镳就有钱可以缴学费,就不用打工喽。”上国中的裘?身高突然抽长,还没毕业就比方颖高出半个头。
“你这样还需要保镳?”方颖扬著眉问。“外面那些人是装饰用的?”
他是裘家的独子,每天都有保镳接送他上下学,排场实在令人讨厌。
“我随时可以汰换保镳。”虽然现在他打架已经不输人,也不需要什么保镳,但一天没让她当他的保镳,心头就有块碎石梗在那里。
“抱歉,我不打算当保镳。”她潇洒的挥挥手。
现在她正边打工边学空手道,目标当然是“杰出女恶棍”
就这样,方颖再次拒绝了裘?。
然后,国中毕业了,裘?被送到国外去求学,为将来继承家业作准备。
方颖继续过著读书、打工、学空手道的生活,一切风平浪静,她也如愿成了北台湾独一无二的黑道女恶棍。
说到“恶棍”这个称号,实在是黑道人的观感,她只不过是看不惯不公平的事,
又刚好没人打得过她而已。
她最拿手、用来维持生计的勾当不是走私、贩毒或收保护费,而是寻人。
只要付得起她开的价码,不管是上天下地、赴汤蹈火,只要没去阎王殿报到,她都有自信像猫捉老鼠一样把人给揪出来。
因此,她得到了“猎人”的雅誉,她的寻人小组,也得到“猎人帮”的称号。
虽说是个帮派,帮众倒是寥寥无几,堂口就更别说了,想委托她只有一个方法——在车站的留言版或网路上留言。
“寻人”这两个字从来没难倒过她,直到裘?那个欠扁的男人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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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颖今天的心情非常好,因为将有一笔超高收入进帐。
“沈帮主,你要找的人我带来了。”一身劲装的方颖,把那名绰号黑熊的男人推到沈家帮帮主沈涛面前。
这名男人私吞了—笔交易,她是在他酒足饭饱、不省人事之际把他绑来的。
至于沈家帮,虽不是北台湾最大的帮派,却是最有钱、火力最强的帮派,光是走私军火,就够他们坐吃三代。
“不愧是猎人,动作够迅速。”沈涛转过身来,先是看她一眼,再看看醉醺醺的黑熊“这是你的酬劳。”
沈涛让右护法把一个厚厚的牛皮纸袋交给方颖。
方颖接过来,迅速的看了一眼,再稳稳的封好“沈帮主做事够乾脆,希望还有机会为贵帮效力。”
若不是黑熊太会躲,让沈家帮找不到,她也没有和他们合作的机会,但愿多出几号这种人物,让她赚大钱。方颖在心中打著如意算盘。
“如果将来还有机会,再请贵帮多多帮忙。送这位帮主出门。”沈涛让手下送方颖出门。
“那就再会了。”方颖挥挥手,举步离开。
虽然贵为帮主,方颖却不喜欢摆架子,她创立猎人帮,可不是用来摆架子的。
离开沈家帮,她开心的跨上哈雷机车欲离去,一辆豪华的宾士却突然停在她车旁,挡住她的去路。
宾士车内走出一位西装笔挺、长相英俊的年轻男人。
那男人迅速地走到她身边,并且行了个很恭敬的鞠躬礼,把方颖吓了一大跳。这么慎重,是哪一帮,哪一派的礼?
“方小姐,我家总裁请您移驾。”那男子的声音,也好听到足以迷倒情窦初开的少女。
“你家总裁是”方颖思忖著,自己啥时认识哪号总裁级的人物?
她向来不跟其他黑道或白道挂勾,这号总裁是有生意找她做,还是想找她麻烦?
“我家总裁是欧斯兰特财团的裘总裁。”男子很恭敬,尤其是说到财团名称和哪个姓氏时。
“你这样有说等于没说。”方颖边吐男人的槽边暗暗思索,自己几时认识这个响当当财团的大总裁“欧斯兰特财团我是听过,总裁几代以来都姓裘我也知道,但找我的到底是哪位啊?”
“喔,是我们的新总裁,裘?先生。”男人更恭敬了。
“裘?!”这个名字让方颖瞬间像屁股被针刺到般,跳了起来“不去!”
那个爱哭鬼,那个数年前缠著要她当保镳的爱哭鬼,竟摇身变成了欧斯兰特的大总裁?!
不认识、不认识、她不认识那个缠死人的爱哭鬼!
“我并不认识你家总裁,你可以回去了。”方颖把表情放柔和,笑着对男子说。
开玩笑,被他从幼稚园缠到高中,她已经够衰了,现在他又想回来缠她?饶了她吧。
“我家总裁说,您已经成为一流的黑道人物,他也成为一流的总裁,理应忘却陈年旧事,重新寻求对彼此都好的发展才是。”男子又说。
“很抱歉,我真的不认识你家总裁。”说得好像知道她在想什么似的,啐!
“我家总裁又说了,商界的尔虞我诈与黑道的不择手段,基本上有异曲同工之妙”男子连说这种有威胁意味的话都是笑笑的。
“他这是在要胁我?”方颖很快就听出了他的弦外之音。
那个猪头,她没海扁他就偷笑了,他还敢胁迫她?
“不,我家总裁只是想让您知道,他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男子的语调还是笑笑的。
“好,你带我去,我要让他知道什么叫尊重他人。”跟旁人废话再多部没用,找主谋最省事。
于是方颖跟著那辆太豪华的轿车,来到一栋新近完成的办公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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啐,她就知道会来这里,这栋豪华得太引人注目的大楼她摸进来过几次,当时忙著找人,没摸走半点东西,真是一大遗憾。
早知道是那爱哭鬼家的产业,她就多少摸走一点值钱的东西。
这座仿哥德式的建筑内,墙壁展示著价值连城的镶嵌画,梁缘贴着价值不菲的金帛,挑高拔尖的拱门雕满各种细致的花纹、每根柱子上都雕上人像光看这建筑,就令人晕头转向。
哇拷,把办公大楼弄得像欧洲的教堂,不觉得太奢华?他以为雕那么多人头在柱子上,里头的人就不敢为非作歹?太天真了。
越过喷泉,他们在回廊里走了好一会儿,才离开那个偌大的中庭,抵达电梯口。
那座电梯是透明的,外边缀以一系列的浮雕、藤花,古色古香中暗藏现代机能。
男子把方颖带到顶楼一扇大门前。
“连门也做得那么高,真是疯了。”那扇门比她身高的两倍还高。
“总裁,方小姐请来了。”男子敲敲门,以刻意压低又恭敬的嗓音说。
“请她进来。”门内传来轻柔却又有点威严的声音,音色简直可以去当广播 dj。
男子打开门,让方颖走进门内,随即关门离去。
这办公室实在太大,方颖放眼搜寻,才看见窗边那个年轻伟岸的男人。
“欢迎你来,方颖。”那伟岸男子露出眼熟的酒窝来招呼她。
什么?他就是裘你国中毕业时,他只比她高半个头,这么多年她又长高了,他却比她更高了一个头!
可恶,他到底吃了多少欧罗肥,才会长成这么大只?又喝了多少过期的欧蕾才变得这么细皮嫩肉、英俊迷人?
可恶,他那对酒窝国中时就已迷倒全校女生,现在搞不好迷倒全地球的女人了!
可恶,他由那个爱哭鬼变成大帅哥了。
他变那么帅,害她心脏不守规矩的乱跳,令她火大!
说她小家子气也罢,说她没风度也罢,反正他一受欢迎,她就光火。
心里把他骂得狗血淋头,双眼却不自觉地盯著他不放。
“爱上我了?”
直到这句唐突的话窜入耳膜,方颖才知道双眼要从他身上移开有多么艰难。
可恶,她居然看他看到失神!他干嘛要长得这么残害众生啊?
“我不是来和你寒喧的。”方颖整饬精神,回以迷人的笑容和冷淡的语气。
气死人,面对他这种笑脸,她有任何敌意都像欺负弱小,可恶。
“看来你真的不会爱上我。”裘?露出一脸遗憾,但没多久又自顾自地微笑起来。
她那副脾气还是没变,似乎还是以前那个死不肯当他保镳的方颖,根本没有长大。
不,她长大了,变得更像个女人。
不管是脸蛋、身材、声音如果她换掉那身牛仔动装,改穿有女人味的衣服,恐怕会迷倒所有男人。
噢,不,他可不想她被别的男人拐走。
他希望她会爱上他。
这十几年在欧洲,他无时无刻都想和她斗嘴、耍脾气,看她跳脚。
这期间他其实跟不少欧洲女孩交往过,心里却只放得进她的影子,时日愈久,他愈发现过去对她的百般纠缠,在心情上其实类似“欺负喜欢的人”幼稚得不得了,但这份感情却在心里生根茁壮。
但是她呢?她恐怕还是跟以前一样,觉得他是个讨人厌的家伙吧?
她对他到底是什么感觉呢?不管,他一定要她也喜欢上他。
“请问裘总裁,找小女子来,有何贵干?如果是想合作的话,很抱歉,猎人帮不跟任何人挂勾。”方颖把话说明白了。
她实在不喜欢和这家伙演出别后重逢的无聊戏码。
“当然,猎人帮的帮规我略有所闻,我自然不会做那种事。”裘?一副对方颖了若指掌的样子。
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些年来,他派了不少人在她身边出没,她要是知道那数字,恐怕会气得想扁他。
“那不然你想怎样?难道你不择手段把我找来,是为了让我看你家的丰功伟业?”方颖转了转眼球,瞄瞄这办公室的设备。
进口办公家具、名家设计的空间、金碧辉煌的装饰,啧,真是大手笔。
“当然不是。”裘?对她的冷嘲热讽不以为忤,反正她早在十几年前就是这副不把财势放在眼里的德性“如果不是有事委托,我怎么会无故找你?”
“哦?”有钱可赚,方颖双眼发亮“只要有猎人帮能效劳的地方,必当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她的脸上堆满了笑意,与方才那爱理不理的模样相去甚远。
开玩笑,有钱可以赚耶,还是个大case喔。方颖当下决定要在价码后面加一个零。
“这点跟传闻一样。”裘?的笑意憋在心里,她的个性和目标,真是数十年如一日啊!“我要请你替我找个人,这是你的长才吧?”
“当然,只要那个人还活著。”方颖拍拍胸脯。
她“猎人”的美誉,可不是浪得虚名。
“那我先说好游戏规则。”裘?知道她逃不掉了。
“等一下,什么游戏规则?我怎么觉得你在算计我?”方颖一听到“游戏规则”这四个字,整个人就变得相当敏锐。
在道上混当然要小心,否则被卖掉还拚命向人道谢就糗大了。
“这个交易的报酬是一千万美金,你刚刚不是已经答应了?”
他当然在算计她,但这能承认吗?做人没必要老实到这程度。
“一、一千万美金?”方颖咽咽口水,她还要再加一个零吗?
一千万美金换算台币是三亿多!老天爷,这够支付孤儿院很多很多年的开销了!
答应、答应,不管是上山下海、天堂地狱,看在三亿多的份上,她都答应了。于是她猛点头。
“那好。第一,我不会给你任何相关资料,你必须运用你的智慧;第二,期限是一个月,一个月找不到,我可以开出任何条件,你只能配合,不得有异议;第三,不管任务达不达成,订金我都不会要回来,你随时可以自由运用。这张五百万美元的支票是订金。”
怕她反悔,裘?迅速开了支票。
“哗!”第一次碰到这么大方的客户,方颖拎著那张支票,简直不知该如何反应“那么,你要找的到底是谁?”
讲了这么多条件,总该说失踪的是谁了吧?
裘?露出一个奸计得逞,却不怎么惹人讨厌的微笑“这是个猜谜游戏,你的任务是:找出我心爱的那个人。”
“啥?”方颖的下巴差点掉下来“找你心爱的那个人?”怎么会有这种差事?
她怎么知道他爱谁?反正肯定不是她就是了这个认知实在令人沮丧。
老实说,这个任务令她开始觉得心里不舒服。
“没错。任何资讯都没有,你得运用智慧自己去找。”看见她的表情,裘?开始有成就感了。
“喂,你当我是你肚里的蛔虫?就算是蛔虫也不—定知道答案吧!你叫我去哪里找?”哇拷,他当她有水晶球,念几句咒语就能知道他爱谁?
就算知道他爱谁,她也未必会祝福他们。
“那就看你有多少智慧了,还是你从国中开始,就没再增长智慧?”
她就要上当喽,呵呵。
“注意你的态度!”方颖如裘?所料,激动的跳起来,并且一头栽入他布好的陷阱“我会找到那个人的,到时候我会让你知道智慧没长进的到底是谁!”
方颖气呼呼的顶著他的鼻子骂完,便踩著不服气的脚步离开办公室。
“别忘了,如果—个月内找不出那个人,你得答应我所开出的任何条件。”裘?不忘朝她的背影提醒。
这个游戏他赢定了。
“我一定会找出来的!”方颖不服气的回头扮鬼脸。
她气得不得了,他那个人就是那么欠骂、欠扁、爱惹她生气,十几年来,个性半点都没有变好一点,可恶极了。
可是他真的变了,变得更有男人味、更令人怦然心动,也更令她不知如何是好了。
说什么找他爱的人,爱人不会自己去找吗?找她这个外人做什么?难道结婚时想向她要红包?想都别想!
哼,他这个人就算外表变得再怎么英俊、潇洒、迷人,骨子里还是十多年前那个爱惹她生气的讨厌鬼!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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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这个新任务,方颖在图书馆窝了一天,影印了不少和欧斯兰特财团有关的资料。
除了对裘家庞大的产业咋舌外,主要目的是要找出裘?的最佳女主角。
“哇拷,他还是个花花大少耶。”
方颖带著那堆影印的剪报回家,心里有一股闷气。
从高中时期开始就不断传出徘闻,交往过的女友用十根手指也算不完,想不到在国外还和那么多女孩子交往,他是不是走到哪里都不缺女伴啊?想来就生气。
而这些人当中,谁是他爱的那个?该不会是复数吧?他的活动范围那么广,她是不是得全球去找?
简直是找她麻烦嘛!
方颖气呼呼的把剪报丢在客厅的桌上,也顺手把那张支票交给负责理财的方欣。
“哇塞,这是什么?五百万美金的支票?开支票的是谁?欧斯兰特财团?方颖,你认识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
方欣瞪著那张即期支票,她们四姊妹加起来,十年也赚不到这么多。
“是裘?那家伙开的。”方颖撇撇嘴、在沙发上坐下来。
跟那家伙打交道,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事。
“裘你我们都认识的那个裘你”方欣有点吃惊“我以为他永远都不会再踏上台湾这块土地了。”
事隔十年,想不到他回来了。
“他不只回来,还是欧斯兰特财团的总裁,有钱有势得要命。”方颖不以为然地说。拜他以前的缠功所赐,她对有财有势的人没好感。
“哇,这下子恐怕又要在台湾掀起风浪了。”方欣说“以前他在学校里独领风骚,让所有女生争风吃醋,这下子不知又有多少好戏可看了。”
“那个男人是祸水,”方颖瘪瘪嘴。
那时候他缠著她当保镳,害她成为全校公敌,真是冤到家了。
“这张支票到底是什么意思?他有亲戚朋友不见了吗?”方欣好奇的问。
“那个无聊分子要我帮他找他心爱的人,却连他爱的人是圆是扁也不肯透露,简直是找我麻烦。”方颖已经开始觉得头大了。
“听起来像他记恨什么事,存心找你麻烦。”方欣说。
找人不是愈快找到愈好吗?什么资料都不透露,不是太奇怪了?
“记恨?除了不肯当他的保镳外,我可从来没有得罪过他,如果要找麻烦,何必付那么多钱?现在他有财有势,什么事办不到?反正我问心无愧。”
经方欣这一提,方颖隐约感到事有蹊跷,他那么有钱,要多少徵信社为他卖命没有,何必出这种难题来考她?
“也许这是他某种形式的挑战。”方欣若有所思的说。
“那我就绝不能输他。”和所有黑道人一样,方颖的字典里找不到“认输”这两个字。
“没错,为了这五百万美金,你不能输。”方欣给方颖打气,看在五百万美金支票的份上,叫她把方颖卖了,她也不会犹豫。
“当然,我方颖岂会输给那个有钱人家的臭少爷?!”
就算不看人面也看钱面,为了钱,为了她的声誉,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