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不会苛求没有幻觉

天策真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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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多出了两张票,我认真地思考了一番之后,决定把这两张给赵云和徐庶。

    诸葛对此似乎很不敢苟同。

    徐庶在诸葛那种“你去我就掐死你”的眼光中哆哆嗦嗦说出一句:“我去!”那种勇气不是常人可有。

    简直有风萧萧兮易水寒的荆轲精神。

    而我大加赞赏,拍着他的肩说:“别怕,到时候你坐我旁边,我罩着你。”

    诸葛的眼神杀伤力倍增。

    徐庶再也无法忍受这种悄悄蔓延的无形杀气,一把抓着票背起背包飞窜撤离这个无声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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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被吕小布的演唱会感动的涕泗横流。

    看到舞台上那个光芒四射,时而豪气冲天,时而柔情似水,时而为爱死去,时而为情复活的无所不能的人,心中对于这角色的爱再度熊熊起来。

    他是一个演员,他的角色和位置就天生在舞台。

    他会呼风唤雨,无所不能,英姿天纵,毫无瑕疵,让万千美眉为之嚎啕痛哭疯狂,如斯一个完美的人。事实上在生活中,他连一个死结都解不开。

    但我会分得清现实的吕小布跟舞台上银幕上的他会有哪些不同。

    不会苛求,没有幻觉。

    情难自已时候,我习惯性地拉起旁边诸葛小亮的大袖子擦眼泪,擦鼻涕。

    本来要抓右边的,怎奈那里是云哥儿。

    他虽然住在我家,却已经在外面开始打工。

    这个人找工作似乎极其容易,而且做工的热情也极其高炽。他简直勤奋的像一头骆驼。

    我好说歹说,外加威胁他说如果他不来演唱会这张票就会浪费,浪费就是极大的犯罪,才让他在夜店老板那里请了假。

    这个勤劳有加的人自从找到打工的地方,就一刻都没有停过脚。

    据诸葛所说,赵云他还同时兼职好几份工,让我叹为观止。

    这次能拉他来看吕小布的演唱会,对他来讲算是破天荒第一次的打工请假。

    每次当我太激动,捉住赵云的手腕的时候,他都会惊讶地望我,那种纯洁的眼神让我实在下不了手。

    于是我只好拼命向着左边的诸葛进攻。

    我像所有粉丝一样叫着:“布布,iloveu!”

    诸葛小亮忍无可忍,拼命地拿他的扇子敲我的头,因为我们是在贵宾的最前排,诸葛小亮这个动作感染了全场观众,粉丝们把手边能拿到的东西统统拿在手里,挥来挥去,热情澎湃汇集成一片爱的海洋。

    幸亏没有人看到诸葛小亮是在行凶,否则吕小布的演唱会上必将尸横遍野。

    演唱会过半,诸葛终究不堪其扰离开了我,不过我们在最后散场的时候又重新遇见了,那时候诸葛伸长了自己没有被我污染的左边袖子,展示甄美人在上面的亲笔签名,他右手摇袖子沾沾自喜望着左边袖子上那几个墨汁淋漓的大字的场景,让我联想到网络上那副流传甚广的的西门吹雪在衣裳上写满了“西门吹雪”“剑”“真”之类字的著名图片。

    让我没想到的是,在这么嘈杂的环境内,张小飞居然睡着了。

    关小羽虽然没有睡,但从头到尾保持着超人的清醒,与其说他是在欣赏一场歌舞,不如说是在监视一场歌舞。

    赵云更是不必多说,我感觉他有三分之一全场的时间在看吕小布,三分之二时间是看旁边的我——当然,是因为我掐疼了他。

    徐庶只能坐在赵云旁边,他的时间同样是几几分开,一会看吕小布,一会看那些伴舞的美女,然后又看激动的观众跟激动的我和诸葛,脸上偶尔会露出一丝不真实的笑容。

    我忘了我的承诺,只能在欢呼的间隙,不时地将手上的零食传过去给他吃,算作安慰。

    相比较我跟诸葛一个忙着欢呼一个忙着签名的敬业,他们几个真是冷静的不似常人。

    当舞台前方的烟火在瞬间燃烧起来的时候,演唱会气氛达到高潮,我无所顾忌地抓起赵云的手臂,将他从座位上拉起来,徐庶不知所措地跟着站起来,诸葛早就不胜我的骚扰站起来,关小羽左顾右盼了一会,终究也懒懒地站了起来,除了张小飞仍旧在雷打不动地沉睡,前一排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手牵手随着歌声轻舞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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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迷糊糊的暑假在吵吵嚷嚷,有惊无险里悄悄度过。

    新的学期在诸葛小亮的:“备备,你的暑假作业还没做,今晚给我熬夜做出这份卷子!”之类的话中揭开了让人望而生畏的序幕。

    在临近新学期开始的倒数三天之内,我过完了宛如地狱般的生活。

    将各科所有的没做的试卷全部写完,将暑假日记写完,将山水游记作文交上两篇,实战模拟演戏组织计划一次,还有古琴曲也做了一篇出来。

    我头上绑着诸葛给我写的布条,上面龙飞凤舞墨汁饱满的一个“斗”字,充满杀气,逼我在书房内熬得双眼通红,几乎魔化。

    这两天关小羽跟张小飞也很少来找我,我知道他们一定也被圈养在家中突击各种作业了。

    除了一本高数试题,其他的我勉强都完成。

    我看着那满卷子的豆芽菜,在将书迅速地翻了一个来回之后,豆芽菜还是豆芽菜,没有产生任何一丝质的突破。

    古人云:穷则变,变则通,通则达。

    我在狠狠地同那些豆芽对视了大概半个小时,感觉自己的眼睛里都充满了相似形状豆芽之后,我最终做了一个了不起的决定。

    我决定,去抄袭诸葛的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