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无悔不死/永远的人

春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乐文小说网 www.lewen.so,最快更新抬头望见北斗星最新章节!

    “把我的青春还给我!”

    安达充站在海边的礁石上,用纸卷成喇叭形对着海浪大喊。

    若是能梦想一下那自由翱翔于广阔海洋的青春,也是幸福吧。

    2002年,我做的两件最大的事就是出版了我的小说北京娃娃和自己印出了八十后诗选。对这年,我记忆深刻的只是夏天和冬天。我能感受到的是两极巨变。

    夏天。我最喜欢的季节。

    夏天。有绿树和垂直阳光的季节。它让我想到混乱的生活、懒洋洋、比基尼泳衣、诡异的高中课堂、青春、热血、无穷无尽的想象力、友情、梦想、冒险、怪兽、冒险、单细胞、逆刃刀、阴天、下雨、赌上全部的未来

    冬天。下雪天。有月光的季节。雪是天使降落的眼睛,模糊了地面。冬天。斜阳、冰冷的地面。被窝。古龙的小说。伊万布宁的不相识的陌生人、王磊的一切从爱情开始、诗歌、烟熏火燎放着流行音乐的网吧、网吧中的我正趴在桌面上睡觉,身旁放着统一冰红茶和中南海。

    咖啡和茶叶。

    在我还“年轻”的时候,有人问我为生活付出过什么。情急之中我灵机一动用了罗大佑爱人同志的歌词来回答:“付出了青春的热血和眼泪。”

    听着跟笑话似的。

    2002年,我有了很多我自己的照片。有别人给我拍的,有朋友拍的。加起来比我以前所有的还要多。从来不知道我还可以变成一个逆来顺受、妩媚的女子,张着无辜的眼睛,来凝视镜头。记忆中的自己,永远是像风一样呼啸而过。我上幼儿园时和班里的小朋友站在春天家乡的桃树底下拍的相片,双手叉腰,目视前方,是“小怒春”

    甚至连打扮都变了。果酱来北京,见到我穿着毛衣,很奇怪地说:“你以前冬天从来不穿毛衣。”那时我说自己是朋克,朋克在冬天从来不穿毛衣。

    我也很奇怪。那时穿卡其色的单衣,似乎很自豪地穿一件单的绿色紧身裤,紧得连秋裤都套不进。染着红头发,在夜里从地铁站走回家。路上和我搭讪问时间的男孩说:“你是女的啊!从后面看,还以为你是男的。抬头挺胸的。”

    经常有写不出一个字的感觉。大脑空空的,我好像永远也做不到那种心静,我怎么也塌实不下来。我的心总是漂浮着,仿佛为某件事担忧,可那是什么东西呢?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不能像别人一样看看电视,听听歌,由衷地感谢生活的美好?我也没觉得自己多独立特行,倒是显得神经质。紧攥着投机的心态,我像一匹恶狼般彷徨无助。常常在这种时候,我就显得百爪挠心,想给以前的朋友打个电话。

    而过去的朋友都生活在过去,他们一些人失去了联系,而另一些则消失不见。空留下我。

    冬天太漫长,漫长得能让人沉溺其中,在我看来,每一天都会过去,都是无用的。我怎么来证明今天和昨天的不同,上一秒和下一秒的不同。每天我靠速食食品来维持体力,靠写字发呆来打发时间。靠遐想来接近远方。靠听广播来增加空气密度。

    如果偶尔我去看演出,就是平淡生活中的珍珠,串起了我贫乏的生活。

    夏天时,我很想离开北京。到别的地方走走。最想去的地方是上海。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最想去上海。我以前给果酱写过一首诗,题目就叫我要去上海。我说“果酱的酱字我不会写/上海我没去过/我想好了/如果去上海/我一定要坐飞机去。”

    那天我睡得很不安稳。朦朦胧胧地梦见飞机场。我们很快就要误飞机了,我心急如焚,大喊:“好不容易能坐趟飞机!”其实不是好不容易,是我从来没坐过飞机。我唯一坐过的一次,不是去上海,而是为了我的小说去成都签售。我真是太喜欢坐飞机了,我喜欢飞机缓缓上升的感觉,那时,我脱离了早已厌倦的地面,看到草地、建筑物、树林,飞机越升越高,我就看到云层。大朵大朵的云层,白色柔软,我好想躺在上面打滚、睡觉。

    我还要承认一件事实,在我的书还没出时,我想过从一个商人那里骗钱。说起来真不好意思。结果当然没成。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很分裂地,当时我还听着痛苦的信仰的歌“卖吧,靠你一并的方针,卖吧,用你一贯的热忱”

    这突然安静下来的静,突然已经不习惯了。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已经不习惯这静了?

    多少个从前的夜晚,我都是一个人躺在床上。家里永远没有烟缸,cccp曾送给我一个,还被我失手打碎了。

    我的脸坏掉了,我的脸由于我抽了过多的烟变得敏感不堪。

    还见到了小虚,他老了一些,可还是那么年轻。他真的太瘦了。他很爱说的话就是“无所谓”和“一泡乌”就是没什么意思的意思。也可能是没什么意义的意思吧。

    我还是想狗子,为什么直到他走我才想他?我看了狗子的书活去吧,人家都说“玩去吧”狗子说“活去吧”

    感到自己逐渐成为一个现象,任人评说,这让我很不自在。其实他们知道什么呀?当时我就想,如果这本书出不了,我就立刻写下一本。现在第二本也写完了。有一个很想用但不能用的名字,叫长安街少年杀人事件。间接表达了我对轱岭街少年杀人事件的喜欢和崇敬。这也是我最喜欢的电影,不用加之一。里面最喜欢的主人公,是女孩小明。我想我是完全理解她的。她的无助、哀痛、暧昧、矛盾和不得已。她如此年轻,如此决绝和忠诚于自己的信念。小四没有给她足够的时间来解释和了解。

    在夏天第一场雨里,我看了约翰克里斯朵夫,那场雨下得挺突然。在冬天第一场雪中,我在看百年孤独和追忆似水年华。我想说,我的小说不是日记!我也不是活在别人的猜测中!作家就是全身心的裸露,我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