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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我写了整整一年。后来我改它就又改了一年,总有一种总也写不完的感觉,听说普鲁斯特写追忆似水年华时也拿出了一股“总也写不完它”的劲头。我可不是普鲁斯特,我写不了那么长的东西,没有那么多华丽的比喻,我只是想写点酷的、有内涵的真东西。此书离我原本的“暴力科幻美学”设想越走越远,最后成了这样子。我后来都看不懂我写了什么了,太复杂了。每次我改小说之前都要花上至少一个小时的时间来从头到尾看看我到底写了什么。结果还是看了前头忘后头,跟这小说里的neverhood条例似的,我也好像患了失忆症。当然,仅仅是对写作失忆。日常生活中总有各种各样的人提醒我的身份,我想忘都忘不了。
我自嘲“活不下去”是因为“写不下去”除了一天24小时我能记清我做了什么,别的时候我都忘了时间概念了,它像一个瞬间,像凝固的大理石,我总有种恍惚感,好像文中的人真正存在,她们常常注视着我(这真是让我害怕又感到欣慰的事儿,毕竟写作不是造人)。在写活不下去时,我听了许多歌,许多张专辑,从punk听到革命歌曲,从流行听到电子,万籁俱静时有烟和音乐陪伴。我的生活有了一些奇遇,一些和现实生活几乎无关的事情。我不知道它好不好,反正它来了我就接受,它不来我也主动追求。
我原本想写一个少年互相斗争的故事,初入社会的少年人遇到了世故的成年人,于是斗争开始了。成熟的少年遇到了偏激的少年,于是斗争开始了。可故事若不说明清楚,就缺乏一个大背景。这大背景莫非就是我现在生存的世界?
我从未绝望过,这故事却令我有些绝望。这背景太暗,几乎成黑色。关于梦想关于奋斗和青春,可惜是一个粉碎的结局。
或许我会再继续写遇断的故事,如果她能坚强地活下去。
在持续修改小说的日子里,我感觉我生活在另一个迷梦里。现在这个梦不再是令人厌恶挣脱不得,而是一种梦幻的感觉,一种出神的状态,几乎不愿意醒来,这种感觉是如此美好,我美丽的花回来了。我可以谈论一切,也可能说什么都在一种“非正常”的状态中,我从未感觉如此敏感如此灼热,当我已经过了十八岁之后。
在我的现实里(也就是我的梦里),mymorrissey拉着我跳舞呢,平常我不跳舞,只有和他们在一起,我可一点也不怕羞了。我是一个18岁的男孩,我有许多朋友,我和他们不用说话,光用眼神就能交流。当我必须要开口时,我发现我能流利地说出我根本没有学过的语言,我不再像个站在老师面前的高中生一样羞愧不安,不再为我的学识担忧,他们是爱我的。我不需要酒精和药物就能触摸到他们的手和脸,事实上我只要听着歌就能跟着哼出来。我不知道我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也许是我太入神了,阳光明晃晃的,我已经不适应阳光了,但有朝一日我们还是要拉着手在草地上奔跑,哪怕是亲吻也是纯洁的吻,可以吻一千遍,也是纯洁的,像小时候一样。
这世界上的一些人在鼓励我,他们说不管你以后是写东西还是卖炸酱面,我都想着你,支持着你,永远陪在你身边。有时候我也会有心理感应,在面对那些痛苦并挣扎的灵魂。总要写点什么,给我们共同慰藉。
我讨厌泛滥的抒情,所以只有“前言”、“后记”而不是在它们之后再加上一个罗嗦的标题什么的。
春树
2005/3/20
补记:
昨天,我一个好朋友的澳门朋友自杀了。他很聪明,毒品加爱滋,没有人能救他。他死前说唯一的偶像是我的那个好朋友,这世界上很多人在他看来是动物。
他像是活不下去中的一个人物,我为他流下的泪就是为这本书中所有人物流下的泪。包括为我自己。4/24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