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麦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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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马驹,我亲爱的小弟,从小被全家人溺爱,又为世人所伤害。他既天真又孤独,既聪明又傲慢,既自卑又自负。他的生活就是在这个家里,轮椅上,但通过他的聪明好学,又走到别人不可及的远处。外人都说他算命算得准极,刚才我也算是领教了一回。

    听母亲说,她怀小马驹时经常做梦看见白云仙鹤,算命先生说她怀的是个武将,将来一定能够顶天立地干大事。没想到,自幼给人砍了双脚,成了一个废人。可除了不会走,他什么都比人强,断文、识字、算命、下棋等等,都是一把好手。尤其是算命,几乎出了大名,经常有人慕名而来。报社的罗总编,就是罗叔叔,是最喜欢他的,说他是个通灵的人,并认他为干儿子。我是不信他的,但有时候又觉得他真是神,比如他说我的“白马王子”这是真的,我确实爱着一个人。我不知道小弟是怎么知道的,可他就是这样,虽然出不了门,很多事情他却都知道。小马驹给人感觉真有点半人半仙,作为人嘛,他没了脚,不会走,不像个正常人,可他又比一般人聪明,学什么都学得快,学得好。他有间大屋子,以前是父亲习武的地方,在后院,门前有棵几百年的老柞木树,小弟九岁那年,父亲把房子的门槛锯了,让小弟住进去。从那以后,小弟白天黑夜都呆在那屋里。屋里有几千册书,他都看过,有的还能整本书背下来。那时候我们家里有个瞎子,是父亲从街上带回来的,因为他救过父亲的命。小弟算命的本事就是从他那儿学的。瞎子带了他两年,有一天突然走了,据说是因为他算到自己如果不走,总有一天会被小弟气死。就是说,瞎子带了他两年,算命的本事已在小弟之下,小弟每天看易经,周易八卦那一套东西,了如指掌,让瞎子望尘莫及。

    我以前不相信小弟有这么神,直到这一天,我这么秘密的事都被他“算”到了,才刮目相看!

    我爱的人就是高宽,他当时是我的老师。

    两年前,父亲花了两百块大洋找关系,把我送进上海艺术专科学校时,一定没想到我会违反他的“死规定”谈自由恋爱。上艺专前,我曾读过一年会计学校,那是父亲希望我学的。可我学了一年,整天打算盘,跟数字打交道,烦死了。有一天,我跟同学去了片厂看人拍电影,觉得那太有意思了,回来就向父亲要求去艺专读书,去学表演。我要当演员!父亲说:“什么演员,不就是戏子嘛,最下三滥的事了。”他极力反对我去读艺专,只是拗不过我的坚持才勉强同意,同时又有一个条件,就是:不准我在学校“搞自由恋爱”他觉得我们是大户人家,学艺的人大多是自由青年,疯疯癫癫的,配不上我家。我起头也没有这种打算,直到有一天高宽出现!

    高宽英俊吗?不,他的天庭过于饱满,以致整张脸有点“头重脚轻”下半张脸显得特别小。小马驹说他是“异人异相”说白了,就是长相有点怪,说好听点是有点个性,但不论怎么说都不能算英俊:那种让女孩子一见生情的相貌。高宽有钱吗?不,他甚至连家都没有,父母亲在他五岁前都死了,他自小在姑姑家长大,十五岁到上海闯生活,当过报童,拉过板车,在片厂打过杂。他当演员就是因为在片厂打杂,从演一个黄包车夫起的头,没想到他有这个天分,把个车夫演活了,然后一发不可收,最后演成个大明星。我在上艺专前就知道他,看过他演的电影秋水、四万万,说句老实话,在听他的词朗诵前,我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人年轻时都爱虚荣,喜欢人的长相,我觉得他长得一点也不吸引我。我甚至有点反感他,因为平时经常听同学们说他曾跟谁谁谁好过,现在又跟谁谁谁在好,感觉像是个被女人宠坏的谈情高手。第一个学期,我跟他一句话都没说,只在路上碰到过几次。那时他还没给我们上课,他教表演的,要二年级才给我们上课。但他名气大得很,全校师生都以他为荣,路上遇到他,认识和不认识的人都会主动向他示敬,恭恭敬敬,或者惊惊乍乍的。我没理他,视而不见,几次都这样。他可能觉得奇怪吧,有一次主动招呼我,问我是哪个班的,我瞟他一眼,一走了之:就是不理他!我就是这脾气,从小养成的,只要我心烦的人,天皇老子都不理。我决不跟人打肚皮官司,我烦谁一定要显摆出来。我妈因此说我是石头投胎的,不开窍,傻得很,到了社会上一定要吃苦头的。我妈没有改变我,最后是高宽改变了我,他说我这是大小姐的脾气,参加革命后是必须要克服的。

    其实,高宽那时就是共产党,但我们都不知道,因为是地下的嘛。放寒假了,有一天,在报社当总编的罗叔叔给了我一份请柬,说他们报社有个三周年庆典的联谊活动,让我去参加。这天天气很好,我想出去走走,就去了。活动在报社里举办,但罗叔叔的报社很穷的,在城里租不起房子,租在闸北区。那地方离我们家很远,我路又不熟,迟到了。到的时候,正好遇到高宽上台表演节目。是词朗诵。朗诵的是岳飞的满江红——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

    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我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他,更没有想到,他的朗诵竟然那么打动人。会场本是闹哄哄的,他朗诵后顿时变得安静下来,不一会就静得鸦雀无声,以至仿佛可以听见他睫毛眨动、目光拉伸的声音。他嗓音磁性十足、感情充沛,配着自然得体的手势、步子,目光时而远放,时而收敛,声音时而高昂,时而低沉,错落有致,收放自如,真是十分具有感染力。

    朗诵了原文后,他又把它译成白话文讲解了一遍。这下,他和台下观众都更进入角色了,激扬的文字与他的激情融会贯通,把大伙的情绪都调动起来,他诵一句,大家跟一句,现场顿时一派热火朝天。我被彻底感染了,也跟着大伙大声念,并且默默地流出了热泪。那泪水滚烫的,我感觉眼睛都被灼伤了。

    人真是个怪物,以前我那么反感他,可就这么几分钟,他在我心里完全变了样。从那以后,我一直渴望在学校里遇到他,每次遇到都紧张得手心出汗,心里又在对他默默说:“嗨,停下来跟我说说话吧。”不知不觉中,我甚至养成了习惯:经常在心里跟他说话。尤其情绪低落时,他的身影就会在我的头脑里塞得满当当,我不便对人说的话都对他一个人说了。每到周末,要回家前,我总想他突然出现在我面前,陪我去车站。如果可以,我还想和他一起去旅行,或许是某个未开发的荒凉小岛,或许是某座闻名遐迩的文化古城。我想和他一起吃早餐、午餐、晚餐,在花前月下散步、吟诗、诵词。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叫爱,反正我开始惦记他了,想念他了。之前,我从来没有这么惦记过一个人,他是第一个。可他好像知道我心里秘密似的,整整一个学期都没理我,见了面总是视而不见地走过,好像在报复我。直到放暑假前一天,我们在炎炎烈日下,在去食堂的路上迎面相遇,他手上拿着两个包子,没有任何预兆地叫住我,对我说:“冯点点同学,你暑假准备怎么过?”我都忘记说什么了,反正结果是他告诉我,他在暑假里会在哪里开一堂课,一周讲一次,希望我去听。

    讲课的地方在法租界的一个佛堂里,时间是晚上,听课的人一半是社会上的人,一半是他的学生,其中有两人是我的同班同学。受父亲的影响,我对政治是小心的,没兴趣,平时尽量不去掺和,学校里搞的各种主义小组和游行活动我一律不参加、不关心。可高宽开的课讲的都是些主义,什么马克思、列宁、共产主义、苏维埃、延安,等等。我听了两次,闻到了一股可怕的气味:他是个共产党!我害怕,第三次我没去。但第四次又去了,因为我发现我老是想着他,我想见他的愿望远远大过了我对共产党的害怕。这一次(就是第四次),他上完课后与我单独聊了一会儿天,问我前次为什么没来听课什么的。我当然没说实话,随便找了个事搪塞。闲聊中,他发现我家和他住的地方很近,只隔了一条弄堂,他便叫我搭他的车回家。

    从此,我们来去都是同坐一辆车。是黄包车,他才坐不起汽车呢。

    我知道我不该爱上他,可我更知道,我已经爱上他了。两个人相爱确实是神奇的,有时根本说不出理由和道理,至少他具备的几个在别人眼里的优点,比如是名人,比如是共产党,这些都不是我爱的。我其实不知道爱他什么,可我就是爱上了他。就这样,这个暑假我哪儿都没去,一周那么多天似乎就在等着去听他的课,可实际上我对他的课又一点兴趣也没有,我去只是为了能跟他同坐一辆车,同来同去:这个很吸引我。这就是恋爱的感觉!我真的爱上他了,虽然我没有开口对他表白过,但我给他送过烟、钢笔、苏州产的折叠扇。这些东西都是我精心巧打的小算盘,我希望他能从中看见我的心思,然后来对我说一个爱字。

    我等着这一天。

    可一个暑假都过去了,他什么都没说,把我气得回家撕裙子!

    开学了,他要排一个话剧在学校里演出,他请我去演一个角色。一天晚上,我们在操场上散步,他给我说戏,黑暗中,有那么一会儿,我们的肩膀不小心碰了一下,我有种触电的感觉,要晕过去!为了保持平衡,我不得不蹲在地上。他俯下身问我怎么了,我有种冲动,想对他说:我爱你!可是说出来的话完全不是这样,我说:“同学们说你是共产党。”他笑道:“难道这把你吓倒了?”我抬头看着他,没表示。他索性坐在地上,对我继续笑道:“你的样子好像是受了惊吓了,那我只能说不是了。”我说:“你说实话,到底是不是?”他反而认真地问我:“你说呢?”我说:“我不关心这个。”他问:“那你关心什么呢?”我低下头,一咬牙,干脆地说:“你心里有没有我?”他又耍滑头,反问我:“你说呢?”我说:“我要你说。”他久久看着我,说:“有,高老师心里有一个大大的你。”我说:“你骗我。”他说:“我没骗你,真的。”我激动地拉住他手,说:“高老师,你该早发现了,我喜欢你。”他牵住我的手说:“点点,该怎么说呢,要说喜欢,我早就喜欢上你了。”我说:“那你干吗不说,非要我说,好在我也敢说。”他说:“我想等你毕业再说也不迟。”我说:“那我刚才说的不算,就等我毕业了你再跟我说吧,正式说,好吗?”他说:“好,你等着吧。”

    窗户纸就是这么捅破的,这天晚上。1936年9月17日的晚上。离我二十一岁的生日还有五十五天的那个晚上。我记得,这天晚上月亮特别大,也许是中秋月吧。

    五十五天后,就是我生日的晚上,他带我去大世界看了一场电影,是葛丽泰嘉宝和罗伯特泰勒演的茶花女,里面有一段影像和台词像胎记一样长在了我身上,让我永铭不忘。那是泰勒和嘉宝互相表达爱情的一段——

    在花园里,泰勒和嘉宝,像两只幸福的蝴蝶一样,笑容绽放,翩翩走来。嘉宝说她要卖掉所有家当,告别以前的生活,重新开始选择新的生活。

    泰勒立停,拉住嘉宝的手问:是吗?你会为我放弃一切吗?

    嘉宝深情地说:我心甘情愿,为了你。相信我,别再怀疑我,这世上我最爱的是你,我爱你胜过一切。

    泰勒吻了嘉宝:那你就嫁给我吧。

    嘉宝举着潮湿的嘴唇,定定地看着泰勒:什么?你说什么?

    泰勒又吻了嘉宝,坚定地说:我们现在就去教堂结婚,牧师将对我们说的每一句祷告,就是我们心中的誓言。

    嘉宝问:真的?

    泰勒说:真的,因为我爱你。

    嘉宝顿时激动万分:我也一样爱你,爱你!我是为你生的,我还要为你活。以后别再说我会离开你,上帝会生气的。

    泰勒说: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两人再次相吻

    这一次,他们吻得无比的热烈,把我感染得心身都化了。我浑身的骨头像被抽掉了,身体不由自主地依偎在高宽怀里。就在这时,他吻了我。第一次!我的初吻!说心里话,自从这个吻之后,我已把自己完全交给高宽了,同时我也彻底被他迷住了。这个吻像是有魔力的,把我和他都变得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一对梦中人,说话,做事,想法,都变了,有时我自己都不认识自己,我内心竟然有那么多的深情和浓浓的爱意。从那以后,我们几乎天天都见面,每次见面都有说不完的话,抒不完的情,不想分手,不想让任何人和事打扰,只想两个人在一起。很奇怪,以前我老觉得他的额头太凸出,不好看,可现在我反而很喜欢它,觉得那里面全藏着他的智慧和动人的思想。我经常抚摸他高大的额头问他:“这里面有什么?”他总是说:只有对我的爱——比大海还深的爱。比天空还阔的爱。比时间还久的爱。比比不停地“比”把地球上所有能比拟的东西都比拟完了,有的比拟已经比得很不贴切,甚至肉麻了,可我还是爱听,他还是爱说。

    我们家,我父亲和哥哥他们,总的说是反共的。所以,罗叔叔从不在我家谈论他的信仰,我父亲也从不相信他是共产党。以前,我在家里常听他们丑化共产党的人,说他们共产共妻,嗜血如命,一群无情无义的土老帽,藏在山里,打家劫舍,遭天杀的,等等。高宽完全改变了我对共产党的坏印象,我觉得他是世上最懂得爱的人。很长一段时间,他每天都给我送花、写信,校园里的野花都给他采完了,我收到的情书都可以结集出一本书了。我觉得他比嘉宝的那个泰勒还要好,好得多。他成熟、稳重、幽默、热情、诚实、宽厚、有思想、有理想、有斗志,虽然形象没有泰勒帅气,但心地一定比他有魅力。这一年,他开始给我们上课,每一次,听他讲课的时候,我的心都一直跳得飞快,血流加速,魂不守舍。我注视着他,想象着他已经对我说过和即将要说的情话,根本听不清他讲课的内容。有时候,我们的目光碰在一起,我的心会有那么片刻的间歇,猛一下停止了跳动,浑身也会随着抖动一下。到了夜里,我经常一个通夜一个通夜的失眠,满脑子都是他的音容和笑貌,失眠的痛苦灼伤了我的眼。

    如果没有战争,我有一百个理由相信,我一定会被他的爱融化,我会成为他身的心,心的灵,灵的光。我们会一起看大海,登高山,逛大城市,住小旅馆,一天又一天,一夜叉一夜,度过许多美好的时光。爱一个人,就是与他一起去看世界,走天地,翻山越岭,有难同当,有福同享,编织一个只属于我们的世界。我们会结婚,父母亲反对也要结婚!可是现在我要走了,去乡下,这一别,不知何时能再见。我决定走之前无论如何都要见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