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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胭已经是第六次经过楼下的那个小花坛了。
那只可怜巴巴的小东西就趴在那里,只要她出现,它就会用乌黑湿润的眼睛看着她。
这会的风有些大,小东西身上细软的绒毛被吹得抖抖索索,它的眼睛也被风迷住,有些睁不开。
傅胭抬头看了看乌漆墨黑的云彩,今早看天气预报的时候,说是晚间有雨,而且还是大雨。
“呜汪”
傅胭扔完了垃圾,进楼之前,又回头看了一眼,心里面有些不落忍。
说不定它是在等主人吧。
小东西见她终于站住往自己这边看了,立刻四爪并用的站起来,用充满期待的眼神盯着她看,乌黑的眼睛像是两颗黑葡萄,漂亮的可爱。
傅胭摸了摸鼻子,不再看那小东西,转身上楼去了。
进了家门之后,傅胭也觉得心里边颇不安宁,脑子里总回荡着那小东西可怜巴拉的叫声,还有被风吹的瑟瑟发抖的小身体。
也不知道是哪个迷糊主人,把自己家的狗放在花坛上,都这种阴天了,居然还不过来接它。
难道是已经被抛弃了?
傅胭坐在饭桌前,又拆开了一包薯片,开吃。
前天总共就在超市买了六包薯片,就在刚才不久,前五包已经变成五袋垃圾被她分五次给扔掉了。
满室都是她‘咔嚓咔嚓’嚼薯片的清脆声音。
其实,傅胭吃的嘴里一点味道都没有,但她思考的时候一定要吃东西,所以有没有味都得吃。
拿起一片放到嘴里“咔嚓咔嚓”
她一个住了这么几年,没有任何生物陪着,早就习惯了。
再拿起一片放到嘴里“咔嚓咔嚓”
小东西往哪一趴,眼睛乌黑乌黑的,叫声软软绵绵的,看上去可怜得紧。
拿起两片放到嘴里“咔嚓咔嚓”
那么乖的小家伙,怎么看都不像是被抛弃的。
正吃着,窗外骤然间狂风大作,这架势一看就是要下大雨了。
傅胭抓起一大把薯片胡乱的塞进嘴里,随即她将还没吃完的薯片连着外包装袋一起塞进了新换的垃圾袋里,拎起垃圾袋就出了门。
理由很简单,出去倒垃圾。
刚一打开家大门,傅胭差点没被门口横陈着的物体给绊了个大跟头。
浑身雪白的小萨摩仰躺在门口的踩脚布上,四只小短腿朝着天,眯缝着眼睛,乌黑湿润的小鼻子一拱一拱的打着呼噜,正睡得香喷喷。
不知道它是怎么跟上来的,傅胭刚才上楼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察觉到这只小萨摩跟着自己上来了。
几分钟之后,大雨从天而降,雨水噼里啪啦的打在窗户上,沙沙作响。
“汪呜”
傅胭给小萨摩洗好了澡,吹干,将它抱在了自己的腿上,跟看儿子似的看着它,叹了口气。
小萨摩一边将脑袋贴在她的手上,一边伸出舌头舔着她的掌心,极尽一切撒娇之能。
“小东西,你是被谁放在这里的?”傅胭轻轻摸了摸它的脑袋,柔声问道。
小萨摩歪了歪头看她,眨了眨眼睛。
刚才在抱它进来之后,趁着烧水的工夫,傅胭观察了这小东西很久。
这只小萨摩的身上还带着宠物香波的味道,毛发整齐,脸上一点脏污的痕迹都没有,四只爪子的指甲剪得整整齐齐,耳朵里也很干净,这显然一直是娇贵着养的。
这种抛弃自家宠物的事情并不稀奇,而且很常见,那些个不想养、不能养和带不走宠物的宠物主,总是能狠下心来将它们随意抛弃,导致这些可怜的小东西们无家可归,四处流浪。
尤其是这种娇生惯养惯了的宠物,一离开家,适应能力强的倒还好,适应能力差的,恐怕也活不了多少天。
“那以后,我们就要在一起相依为命了,我会养你一辈子,好不好?”
小萨摩闻言抬起脑袋,从她的腿上站起来,开心地朝她摇了摇尾巴“汪!”
“那我给你起个名字,就爱丽丝?”
小萨摩听完,两只耳朵抖了抖,低头蹭了蹭她的手,并不发表意见。
“爱德华?”
小萨摩“”“爱得堡?”
小萨摩张了张嘴,打了个软绵绵的哈欠。
这时,傅胭的手机响了,是她设置的睡前提示音“我是一直来自北方的狼昂昂昂昂——”
小萨摩突然就跟满血复活似的立起身体,抖了抖身上的毛“汪!”
傅胭拿起手机,又放了一遍那句歌词。
果然小萨摩听完,又是雄赳赳气昂昂的来了一声“汪!”
“狼狼?”
“汪!”
“狼宝宝?”
“汪!”
“儿子?”
“”狼狼已经咬着她的手指头睡着了。
对于一个从来不养狗的人来说,养狗是一件大事。
虽然傅胭一直当狼狼是个小东西,但它确实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纯种萨摩,现在还没有完全张开,所以比起一般的大狗要小一些,可和其他狗比已经不算小了。
只是在傅胭看来,比她小的都算是小东西。
花了几天的时间,傅胭给狼狼办了证,去宠物医院好好地检查了一遍身体,美了个容,打了疫苗,又去买了一大堆狗常用品,这才算正式的开始养起了狗。
狼狼很听话,或许是因为它正在长身体,所以十分黏傅胭,又爱对她撒娇卖萌。
比如早上傅胭去上班,狼狼死活就堵着门口不让出去,除非是她低头给亲一口,顺顺毛,摸摸爪子,就好了。
再比如晚上睡觉的时候,狼狼必须要贴着她的胳膊睡,否则就不消停。
这才没几天,傅胭就已经把狼狼当成是儿子在疼了,横竖左右都怕磕着碰着,宝贝的要命。
一人一狗建立起了还算不错的感情。
星期日的时候,傅胭趁着午休的时间去了趟宠物商城,打算买几件衣服和小鞋。
最近很流行给宠物打扮,傅胭看网上的晒图,只觉得如果是自家的狼狼,绝对会比图片上的更漂亮更可爱。
在宠物商城逛了一会,傅胭挑了几件好看的小衣服和鞋,付了账。
往回走的时候,傅胭还拿出其中一件看了看,特别满意。
还要过一条马路才到公司,傅胭过马路的时候还左右看了看,也确定是红灯加斑马线,这才抬脚往前走的。
结果,从左方突然就窜出了一辆车,大概是刹车失灵了,控制不住,直直的就朝着她撞过来。
傅胭脑子反应的很快,她正要躲开,脚却突然抽了一下,就这一秒钟的晃神,耽搁了时间。
“”“哐——”
“哎哎哎这怎么了这是?”
傅胭只知道自己被人给抱在了怀里,倒在一边,那人为了护着她不被防护栏给磕到,抱着她的时候转了个圈,用他自己的后背挡住了。
“清醒一点,你个傻女人,快给我动动眼珠子!”
傅胭头一次听到段衡气急败坏的声音,甚至都有些走调了。
段衡一看怀里的人眼神都直愣愣的没有什么聚焦点了,立刻伸出手捏住她的人中“傅胭,你敢给我迷糊?!”
傅胭连忙伸手拍了拍他的手背“没。”
段衡一看人回神了,便立即伸手捏住她的下巴,然后将她的脸扳到她自己面前,低头凑近看了看,深邃的黑眸透着些温柔的光彩“撞到哪里没?”
傅胭被他这样一看一问,不知怎么,话都卡在了嗓子眼里,眼睛倒是眨了好几下。
段衡见她说不出句完整话,也不再问她,而是就着这个姿势将人打横抱起来,准备上车去医院。
傅胭被他一抱,立马精神了,她连忙看了眼四周,小声对他道“怎么了?我自己走,别人都在看呢。”
段衡无所谓道“看就看了。”
“不是,你——”
段衡的声音突然降低了十八度“或者我背你上车?”
周围的确有不少人在看,毕竟看热闹不嫌事大。
再说,这种英雄救美的场面,谁都愿意凑凑热闹瞧瞧。
不过对于过路的群众来说,这是看热闹,看看就罢了,顶多瞧见是俊男美女,会多看两眼,偷摸拍个照之类的。
但对于某些人来说,这个场面却有点扎眼。
作者有话要说: 该搞大事了,话说大家都很期待民政局那段么,哎呦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