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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六岁那年的夏天,我正处于小小的反叛期,跟妈妈用字条来沟通已经快一个月了。她上班前把“今天不回来吃饭,自己去吃”的字条和饭钱留在餐桌上给我。我睡觉前留下“明天要买参考书,给我钱”的字条。我们以前也试过怄气,不跟对方说话,只用字条来沟通,这种情况有时会持续好几天,印象中好像从来没超过一星期。
十九岁就把我生下来的妈妈是一家化妆品店的店长,虽然算不上美人儿,但是,只要扫上淡淡的妆,便会马上亮丽起来。她有一双黑亮的眼珠和一把及肩的直发,皮肤白皙,看上去比真实年龄年轻好几岁。她虽然娇小,但该长肉的地方都长肉。她老爱揶揄我说:
“这方面你好像没得到我的遗传呢。”
客人们都羡慕她的好身材,经她推荐的美胸膏不计其数,她自己却从来不用。
她下班回到家里,是另一个样子。在家里,她来来去去都穿那几套睡衣,胸前经常留着洗不掉的食物渍。她头发不梳,用一个大发夹把头顶的头发夹着,免得头发遮着眼睛。
虽然在化妆品店工作,她一点都不爱美,心血来潮才会敷一张面膜,有时候连脸都不洗便溜上床睡觉,跟很卖力工作的那个她完全不一样。
放假在家的话,她简直就像一只懒惰的大猫,成天霸占着那张浅绿色的宽沙发,瘫在上面边看电视边吃东西,或者睡着流口水。要是我不幸在家里的话,这时候的她最爱差遣我做这做那。
“维妮,我想吃冰淇淋,你帮我去冰箱拿!”
“维妮,好像有点冷,帮我拿一条毯子来!”
“这个节目很闷,维妮,你帮我转台!”
“不是有遥控器的吗?”我抗议。
“不知道放哪里去了!”
她不太会做妈妈,每隔几个月才会良心发现下厨煮一顿非常难吃的菜。我上小三那年,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带饭。那一年,她刚跟爸爸离婚,一个人带着我。
因为担心我自卑,她每天都到餐厅买现成美味的饭菜,然后换到一个餐盒里给我带去学校,看起来就像是家里做的。因此,午饭的时候,我的饭菜是班上最香的,也是班上最好吃的,那些吃厌了***饭菜的同学都看着我的午餐流口水,我也乐于跟他们交换。结果,我反而天天吃到家常饭。
我和妈妈平日爱光顾公寓附近的一家上海小吃店,老板是一对夫妇,门口铁板上有美味的饺子煎烤着。妈妈常常馆送老板娘一些护肤品的免费样本,所以,老板娘对我们很好,会做些特别的菜给我们吃。要是吃厌了上海菜,附近还有几家小吃店,一家外卖披萨店和面包店,常常传来烘焙的香气。
我们住的两房小鲍寓是妈妈离婚时分到的财产。这栋淡粉红的水泥房子一共五层楼,门口有几极台阶。我们住在三楼。我打从出生开始就住在这儿,对街那棵夹竹桃从前只有一层楼高,后来已经跟我们这一层楼平头,长出了许多横枝。
鲍寓附近有个小鲍园,种了许多花。公园里有一个顶端冒泡的圆形麻石小喷泉和一排绿色秋千。我小时侯曾经从秋千上掉下来,像体操运动员似的做出一个三百六十度转体的筋斗,吃了满口泥沙,把我妈妈吓得半死。那时候,妈妈爱在公园对街的租书店租一本小说,靠在公园的长板凳上读着,由得我跟其他小孩子玩。她是小说迷,爱读那些白日梦爱情,直到三十岁,口味还是没改变。
那家租书店是“手套小姐”开的。“手套小姐”的手套不戴在手上。她看上去年纪比我妈妈大一点,长年梳着一个肩上刘海的短发,老是穿黑色的衣服。冬天的时候,她爱把一双手套别在头上当作头饰。她那些手套什么颜色都有:红的、绿的、紫的,软软地趴在头上。
“手套小姐”平时很少说话,若不是坐在柜台看书,便是躲在柜台后面的一个房间里不知道忙些什么。她的店是从来不休息的,书种多,常常有新书。我爱到那儿租漫画书。店里养了一只长毛的雌性大白猫,她老爱趴在书堆里睡懒觉,不时在书封面上打上一个个梅花形掌印。她仿佛有掉不完的毛,弄得那些书上常常黏着她的毛,我和妈妈私底下把书店唤作“猫毛书店”顺便替那只猫起了个名字叫“白发魔女”
2
那年夏天,我和妈妈接近一个月的冷战,也是由一本从“猫毛书店”租回来的书开始的。那天晚上,我在自己房间里做着那些该死的暑假作业。我是数学白痴,每次数学测验都想逃学算了。我真的不明白,一个人要是不打算成为数学老师或是数学家,那么,除了加减乘除之外,还有必要懂那么多吗?
比如这一题:
一个年轻的马戏班班主带着六十头海狗,准备坐船渡河。船家是个聪明漂亮的女生。她告诉班主,她收取的渡河费用,是渡河的海狗数目的一半。那么,这个马戏班班主该带几头海狗上船?又该留下几头海狗给船家当作报酬?
既然是海狗,不是都可以自己游过去吗?为什么还要坐船?船家漂不漂亮,是男是女,又有什么关系?
就在这时,本来在隔壁房间的妈妈拿着一本书,走到我的房间,倚着门扉,眼睛湿湿地跟我说:“维妮!这本书的结局很感动!女主角患了血癌,快要死了。
男主角偏偏在这个时候患上一种罕有的失忆症,这种病会一天一天把过去忘掉。
女主角死的时候,他已经不记得她是谁了“
“我不觉得感动,好白痴!”我打断她。
她停了一下没说话,我低头痛苦地思考着到底该把几头海狗丢到船上去。所以,我并没有看到她脸上的表情。突然之间,她的语气变了,讪讪地说:
“你一向也觉得郑和比我聪明。”
郑和不是明朝太监,而是我爸爸的名字。他原本叫郑维和,朋友叫他郑和。
每当妈妈生气的时候,她喜欢连名带姓叫他。即使在他们离婚以后,这个习惯也没有改变。
“我当然要嫁一个比我聪明的男人。”她说。
我懒得解释我说的白痴不是指她,而是那本书的结局,还有那条海狗题。然而“白痴”这两字刺痛了她。我爸爸后来那位女朋友本来是他的初恋情人,当年,她因为要到外国留学而跟我爸爸分手。我爸爸结婚之后,她从外国回来了。
这对初恋情人一直到几年后才遇上,很快就爱火重燃。那个女的据说是个聪明、独立又本事的事业女性。我妈妈很介意这一点。我妈妈只是个中学毕业生。
“你看你!”妈妈指着我,语气变得有点尖酸,问我说:“你什么时候把头发弄成这个样子?”
我的头发已经做了好几天,只是她一直没说什么。那时我很迷徐璐。徐璐是当时很红的歌手,除了唱歌好听,还是潮流指标。她很会穿衣服,前卫得来又有品味。那阵子,她刚刚把一头短发烫曲和染黑,每一根头发都像小鬈毛似的,刻意造成蓬松和干巴巴的效果,非常好看。我到理发店要求烫那种发型。我没拿着徐璐在杂志上的照片指给我理发师看,那样委实太尴尬了。我只是尽力描述那种曲发。结果,不知道是我词不达意,还是他理解有问题,我的“徐璐头”像一包菜干。
“你看起来像释迦牟尼!”我妈妈愈说愈尖酸。她吵起架来一向很没体育精神,我们明明是因为那本而吵架,她最后总会拉扯到其他问题上。
“你又没见过释迦牟尼。”我回嘴。
“我见到他会问他!”
“他头发没那么长。”
“你该好好读书,干吗跑去弄个释迦头?”
“我刚刚在做功课,是你过来騒扰我。”
“你还涂指甲呢!”她瞄了瞄我,一副看不顺眼的样子。
那也是徐璐带领的潮流。她喜欢把手指甲剪得短短,每片指甲随便扫一抹颜色,看上去就像原本的指甲油脱了色似的。
我咬咬手指头,没好气地说:
“这又不影响我做功课。”
除了数学之外,我读书的成绩一向不错,这方面,她是没法挑剔我的。
她好像一时想不到说些什么,悻悻然回自己房间去。到了第二天,她把我当作隐形人似的,并且开始用字条跟我说话,显然是为了报复“白痴”这两个字。
我们用字条来沟通,也可以一起生活,我们或许根本就不需要跟对方说话。
除了偶然觉得寂寞之外,我满喜欢用字条代替说话,至少她没法用字条来跟我吵架。
利用字条过日子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一些比较亲密的事情就没法靠字条了。
留下一张“我的胸罩扣子坏了,帮我买一个新的。”这种字条,便是太亲密了,有点求和或是投降的意味,我绝对不会写。我的胸罩一向是妈妈帮我买的。因为不肯向她低头,结果,有好几天,我只好戴着一个还没干透的胸罩上学,一整天都觉得胸口痒痒的。这种东西又不能跟人家借。
直到一天早上,妈妈放假在家。我在浴室里刷牙,她经过浴室门口时,小伸了一个懒腰,若无其事地跟我说:“出去吃饭吧。”
原来她刚刚申请了某家饭店的折扣卡,两个人吃饭只需要付一个人的钱,要是不带我去,等于白便宜了那家饭店。
我们的冷战在当天吃自助餐的时候结束了。她像拧开的水龙头似的不停地跟我说话。那一刻,天知道我有多怀念互相传字条的日子。
“我要买胸罩。”我说。
“待会一起去买。”她快活地说,啜了一口西瓜汁,又问我:“是三十二a吧?”
“哪有这么小?”我抗议。
她开朗地笑,望着我的头发说:“这是徐璐头吧?我也想弄一个。”
我用力摇头。我才不要跟她看来像一双姐妹花。我讨厌跟人家一样。
3
我的名字叫郑维妮,是从我爸爸和***名字中各取一个字组成的。那时候他们很恩爱。听说父母感情最好的时候生下来的孩子也比较聪明。十六岁的我,既孤芳自赏也缺乏自信,成天做着白日梦。因为是独生儿的缘故,我习惯了一个人,却又渴望朋友。小时候,我希望自己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住在一幢孤儿院里,有一大群朋友陪我玩,过着寄宿生似的快乐生活。长大了一点之后,我的想法改变了,我希望自己是个富有的孤儿,比方说:我妈妈是富甲一方的希腊女船王,死后留下一大笔遗产给我。等我到了十八岁,喜欢怎么花那笔钱就怎么花。
拿到遗产之后,我首先会去环游世界。
我睡房的墙上贴着一张彩色的世界地图,有四张电影海报那么大。这张地图有个来历,是我心中的一个秘密,也许有一天,我会把这个秘密告诉某个人,但不会是在十六岁的时候。
总之,这是一张特别的地图,国与国的边界没有传统的黑色硬线,而是化开了的水彩。海洋里有鲨鱼、鲸鱼、海龟和螃蟹,某个山洞里有一个藏宝箱。荷兰的标记是风车、日本是樱花、维也纳是小提琴、奥地利是一颗古董水晶、布拉格是一块油画板、法国是一瓶香水、意大利靴子的顶端是一小块乳酪、澳洲是树熊、中国是大熊猫、西班牙是一头傻乎乎的斗牛、瑞士是一片巧克力、希腊是一幢圆顶小白屋。
我十六岁的时候,是一九九八年,那一年,到日本里原宿旅行就像朝圣一样,我也渴望着有一天能够跑到那儿去。我已经决定,毕业后先当五年的空服员,那就可以到处飞,还能够拿到便宜的机票。五年后,再想其他的事情也不迟。
为了储钱将来去旅行,每个星期天和假期,我在一家日式乳酪蛋糕店打工。
我很快就发现,依靠那份微薄的时薪,我大概只能用脚走路去旅行。
苞我一块在店里打工的一个女孩叫阿瑛。阿瑛跟我同年,是个孤儿,但她从来没住饼孤儿院,而是像游牧民族般,轮流在亲戚家里居住。她并不是富有的孤儿,得一边读书一边打工赚钱。
一天晚上,蛋糕店打烊之后,我和阿瑛拖着两大袋卖剩的蛋糕到垃圾站去,阿瑛一边走一边告诉我说:
“我常常幻想,十八岁生日的那天,突然有一个神密人出现,通知我,有一大笔遗产要我继承。原来,我是一个富翁的私生女。这个神密人受我死去的爸爸所托,十八年来一直千方百计寻找我,但因为我常常搬家,所以他找不到我。”
“是真的就好了。”我说,又问她“有了钱之后,你打算用来做什么?”
“我没想过啊。”她转过头来问我“要是你有钱呢?”
“环游世界!”我说。
“要是我拿到遗产,我请你去。”她大方地说。
“好啊!”我把那袋蛋糕丢到垃圾桶里去。
“我或者会先盖一栋豪华的孤儿院。”回蛋糕店的路上,阿瑛说。
“我妈妈念书时曾经到孤儿院当过一个月的义工,读故事书给那些孩子听。
她说,那些男孩和女孩都长得很漂亮。“我说。
“对啊!那里的孩子通常都是漂亮的无知少女跟帅气的叛逆少年生下来的,然后就不要了。”阿瑛说。
阿瑛长得满好看,有一双虽然有点冷漠和固执、却很漂亮的凤眼,还有跟这双冷眼不搭调的大而完美的胸部。我没问阿瑛,她父母是否就是帅气的叛逆少年和美丽的无知少女,而不是某个富翁和他的情人。
“我会把院里的孤儿训练成一流的神偷。”阿瑛说。
“为什么是神偷?”我问她。
“孤儿跟神偷是一对的啊!好浪漫!”中了很深电影毒的阿瑛说。
现实中的美丽孤儿阿瑛并没有爱上神偷。阿瑛的男朋友小毕比她大三个月,是她的小学同学。后来,他近了美专念设计。我没见过小毕,阿瑛说他是猫头鹰转世,晚上不爱睡觉。
“不过,他画画真的漂亮。”她说。阿瑛偶尔会跟我谈起小毕。
除了小毕,她有时也告诉我大熊的故事。大熊是她和小毕的小学同学。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们参加学校的旅行。那天,大伙儿走在田边的马路上,小毕和大熊走在最前面。突然之间,不知从哪里蹦出来一头黄牛,追着当时身上搭着一件鲜红色外套的小毕,小毕拼命逃跑,就在危急关头,大熊他竟然抢了小毕身上那见件红色外套绑在自己身上,那头疯牛马上转过来追他。”有一天,阿瑛告诉我。
“哇”我觉得这么傻气的男生真是世间罕有。
“后来怎样?那头疯牛有没有追到他?”我问阿瑛。
阿瑛摇摇头说:“大熊是我们学校的飞毛腿!他是运动会一百米和两百米短跑冠军呢。他的腿特别长。只有七个月大的时候,他爸爸妈妈已经带他参加第五届‘省佰杯婴儿爬行比赛’。那天,钟声一响,他便第一个扑出来,把其他对手抛得老远,结果拿了第一名。”
“你是说第五届?”我抓住阿瑛的胳膊。
“好像是第五届。什么事?”她问我。
“没事没事。”我说。
“他还破了前四届的记录,当年有一份报纸在第二天新闻报道中封了他做‘省佰奇婴’!”
“大熊一定是个很可爱的男生吧?”我笑了,又问阿瑛“小毕也是这样吗?”
“小毕从来都不是一个开朗活泼的人。”
“那你和小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就是那趟旅行之后啊。”
“为什么会是小毕?不是大熊比较勇敢吗?”
“可是小毕长得比较帅啊!而且,他好像很需要照顾的样子。”
“大熊长得很难看吗?”
“当然不是。”阿瑛皱了皱眉说“那就好比说,我喜欢吃蛋糕,但他是饼干。”
停了一下,她若有所思地说:“大熊也许喜欢过我。”
4
一个星期天,乳酪蛋糕店外面正排着弯弯曲曲看不见尽头的一条人龙,我和阿瑛在店里忙得团团转,她告诉我说:“大熊给学校开除了。”
“为什么?我一边把一个绿茶乳酪蛋糕塞进纸袋里给客人一边问。
“听说他有天夜晚跟一个同学去学校教员室偷试题,给一个男教师碰个正着,当场把他逮住,另外那个人逃脱了。”
“偷试题?”每次教学测验之前把试题偷出来看,一直是我的梦想,因此,当听到大熊偷试题的英雄事迹,我很好奇。
“他好像不是偷给自己,而是偷给另一个人的,因为大熊偷的是数学试题。
他数学的成绩一向很好,以前考试也不像是事前知道试题。“
“就是这样,所以给开除了吗?”
“学校本来是要报案的,不过,后来因为数学老师替他求情,所以只是把他开除,而且”阿瑛露出一个歪斜的笑容。
“而且什么?”
“大熊去偷试题的那天晚上,在黑蒙蒙的教员室里撞见那个男教师跟一个女教师,他们好像正在做一些暧昧的事情,那个男教师脸上还有一个口红印呢。校长为免传出丑闻,才没把事情闹大。”
“一定要开除吗?”我问阿瑛。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校长似乎很讨厌大熊。”
“还有一年就要会考了,大熊怎么办?”我有点替他担心。
“听小毕说,大熊到现在还没找到学校。原来,只要肯供出当晚逃脱的那个人,他是可以留下来的。校长给了他三个礼拜考虑,但他始终不肯说。”
“那个人会不会是他的女朋友,所以他不肯供出来?”我和阿瑛合理把一盘刚刚烤好的乳酪蛋糕搬出去。
“大熊念的是男校,除非他是同性恋。”阿瑛说。
那天下班之后,我和阿瑛都累瘫了,分手时什么也没说。回家的路上,我戴着耳机听徐璐的新歌我的男友喜欢男。听了大熊的那些故事,我想,他要不是同性恋,便是义薄云天的大侠了。
5
八月底,暑假结束了,我升上中学四年级。因为整个暑假都习惯了十点钟之后才懒洋洋地起床,所以,开学的第一天,当我从床上醒来,闹钟早在半小时前已经响过了。我慌忙踢开被子,跳起来梳洗,并且以比消防员救火还要快的速度罩上白衬衫和浅蓝色的校裙,带着背包冲到街上。
当我赶到学校,离第一节课只剩下不到七分钟的时间。我匆匆跑到走廊的报告板前看看编班表。我的名字出现在中四b
班的名单上。我抬起头,看到芝仪在老远的上面朝我大大地挥手。一、二、三、四、五、六、七!我在心中逐层楼数着,课室在七楼。我几乎昏了过去。
我喘着气爬上了楼梯,终于看到芝仪。
“我们又同班了!”我高兴地朝她笑笑。
“快点进去吧!”她催促我。
我走进课室,大家都已经选好了坐位,芝仪坐在第二排,旁边已经有人了。
我长得比她高,除了中一那年之外,从没机会跟她一块坐。于是,我坐到第一行最后一排。我喜欢坐在后排,离老师远一点,感觉上比较自由。
我坐下来,把书包放在桌子底下。刚刚名单上有三十八个号码,课室里坐位每一行都是排双的,我却落单了。我旁边的坐位空着,应该还有一个人没来。
是谁比我还要迟?我莫名其妙地想到大熊。他已经找到学校了吗?会不会就是我的学校。
我一直望着门口。这时,第一节课的钟声响起,与钟声同步走进来一个男生,萧萧洒洒、不急不缓地在我身边落座。这时候,班上几乎所有人都同时朝我这边看,芝仪张大眼睛,跟我交换了有个惊叹的神色。
坐在我旁边的是小胖子刘星一。中一的时候,我们曾经同班。他胖得一串下巴叠起来,每次上体育课也会弄得满头大汗,走起路来两条大腿和两边脸颊噼啪噼啪地响,像交响曲似的。中三暑假前的一天,我在化学实验室见过他,他比以前更胖,眼睛湿湿的,头发也湿湿的,孤零零地躲在那儿。我悄悄替他开空调,然后把门关上。
谁也没想到,过了一个暑假,他竟然告别了相扑手的身材,身上的肥肉全都不见了,而且像踩了高跷一样,一下子长高了许多。他皮肤白皙,五官本来就不难看,是个很可爱的小胖子。减掉十几公斤之后,只剩一个下巴,连轮廓都漂亮起来,怎么看都是个帅气的男生。
“你是刘星一?”我震惊得半张着嘴巴问他
他朝我点点头。从前那个眼神有点落寞和自卑的小胖子已经一去无踪。星一的笑容竟然带着些许不羁。
6
“你看到了吗?他整个暑假都吃些什么?”小息的时候我和芝仪挨在七楼走廊的栏杆上,她在我耳边说个不停。
可是,我没心情聊天。我心里难过死了。开学之前,我一直祈祷千万别让“小矮人”当我的班主任。谁知道,当我仍然处于刘星一的纤体震撼中,一个更大的震撼把我整个人击倒“小矮人”走进课室来。虽然他长得不比我们书桌高很多,但我还是看到矮矮胖胖像树墩的他缓缓横过第一排桌子,然后突然从第三行和第四行的通道之间冒出来,脸上带着一个“我一整天都觉得很不耐烦!”
和“我不觉得人生很有趣!”的表情,向我们宣布,他是我们这一年的班主任。
“小矮人”人如其名,真实名字已经没有人提起了。他是数学老师,中三的时候教过我。凭我的数学成绩,他自然不会对我有什么好印象。
中文老师、英语老师或是体育老师们,通常都会有自己偏爱的学生。但是,数学老师这种生物,好像是没感情的。小矮人也不例外,他没有特别喜欢谁,他也没有仰慕者,不会有学生小息或放学之后缠着他聊天。学校举行圣诞庆祝会的时候,学生们会起哄要老师一起玩游戏,但从来没有学生敢邀请小矮人。没有人知道看上去快四十岁的小矮人结婚了没有,不过,大家都非常肯定白雪公主不会爱上他就是了。
那个星期结束的时候,我们已经知道哪一位老师负责哪一科。教中文的是“薰衣草”他约莫三十岁。男老师之中,以他最会穿衣服。他很讲究,绝对不会连续两天穿同一套衣服。即使是夏天,他身上也一定有外套。他说,没穿外套就好像没穿衣服。他好喜欢紫色,身上几乎总有紫色,眼睛框也是浅紫色的,所以我们都叫他“薰衣草”他看上去有点苍白和单薄。虽然脸上常常挂着微笑,但是,他的身影似乎总是带着一点点忧郁。
教英文的是前一年已经教过我们的“盗墓者罗拉”又简称“盗墓者”她的英文名字叫lara。
一九九八年的时候,那个“盗墓者罗拉”的网上游戏风行一时,游戏中的性感女主角刚好也叫lara,所以,我们都开始在背后叫她“盗墓者”
“盗墓者”并没有像游戏中的罗拉穿得那么少。她看上去有三十几岁,戴着玻璃瓶底厚的眼镜,脾气有点古怪,一时很热情,一时很冷淡。心情好的时候,她会请我们吃巧克力和饼干,她甚至容许我们一边上课一边吃。她书教得很好,有学问,又勤力,经常是最后一个离开学校的。芝仪的英文很好,盗墓者因此对她另眼相看,常常分给她最多的巧克力,又喜欢叫她回答问题。
芝仪是我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她的右脚比左脚短了一些,走路有点微跛,要是不很留心看,根本看不出来。身体不太好的她有一张苍白的脸和一双漂亮的杏眼,唱歌好听,钢琴弹得很棒,是学校合唱团的女高音。谁都会以为她就像外表看起来那么文静,只有跟我一起的时候,她才会说很多话。她跟我一样喜欢徐璐。她比我更疯狂,家里全是徐璐的海报。我们看过徐璐每一场演唱会,但是,我们没参加歌迷会,也没试过去等徐璐。
“隔了一点距离的爱比较完美。”芝仪常常引述徐璐这句名言。
7
星期天,我到乳酪蛋糕店打工。阿瑛跟我一样,升上中学四年级。我告诉她星一的事。
“他到底用什么方法减肥?”阿瑛好奇地问。
“我没问他。他不大跟我说话。当时只有我旁边的坐位空着,他好像是没选择才跟我坐似的。”我说。
就在这时,我发现一只穿皮鞋的大脚掌出现在排队买蛋糕的人龙中。那只大脚掌从队伍中叉开来踩在地上,不小心露出两英寸高的鞋跟。
“是小矮人!”我连忙蹲下去,躲在柜台后面,拉着阿瑛的衣袖低声惨叫。
“就是你说的那个班主任?他这么矮你也看到?”她踮起脚尖想看看谁是我经常挂在嘴边的班小矮人。
“我看到他的高跟鞋。”我小声说。
“喔,我看到了。”阿瑛说。
我缩在阿瑛脚边。
“一个乳酪蛋糕。”过了一会儿,我听到小矮人的声音在柜台外面响起。
“他走了。”阿瑛拍拍我的胳膊说。
我站起来,吐了一口气,看到小矮人一转身就迫不及待打开蛋糕盒,撕了一大片蛋糕往嘴里塞,吃得有滋有味的样子,好像已经饿了很久。
“我一定不可以让他知道我在这里打工。”我说。
“为什么?你们学校不准学生做兼职的吗?”阿瑛问我。
我看着小矮人吃蛋糕的背影说:“要是他怀疑我看到他这个模样,他一定不会给我好日子过!”
“他很可怜呢。长得这么矮,小时侯一定常常给同学欺负。”阿瑛说。
在阿瑛眼中,似乎每个男生都像孤儿那么可怜。
“大熊找到学校没有?”我问她。
“好像还没消息。”她说。
“那怎么办?都开学了。”我说。
棒了一个星期,我和阿瑛又在蛋糕店见面。
“原来大熊进了你们学校。”她告诉我。
“哪一班?”我惊讶地问。
“跟你一样是中四,我不知道是哪一班。你们这几天有没有新来的插班生?”
“大熊的名字是?”我吓得闭上眼睛。
“熊大平。”
“噢!真的是他!”我惨叫。
“你见到他了吗?”
“你说的大熊,不是像熊人那样又高又壮的吗?”
“‘大熊’是他的花名啊!我已经两年没见过他了,不知道他长得高不高壮不壮。他不矮就是了,我不晓得他有没有继续长高。”
“他有长高。”我说。
“到底是怎么回事?”阿瑛问。
“我不喜欢他的头发。”我说。
事情是这样的,星期一那天,来上第一节课的小矮人后面跟着一个比他高出一个头的男生。
“你就坐在另一个菜干头后面吧。”小矮人指着我说。
班上的人全都笑了起来,那个肩上甩着一个重甸甸的背包、长得瘦瘦高高的男生一脸尴尬地走到我和星一后面的空位坐下来。他竟然跟我一样,烫了个“徐璐头”害我成为笑柄。
“怎么男生会去烫头嘛!”小息的时候,我跟芝仪在洗手间里说。
“可能他也是徐璐的歌迷吧。”芝仪说。
“我要去把头发拉直。”我望着洗手间里的镜子说。
“他烫头发?那真奇怪,他向来都不修边幅,也不爱美,怎么说都不像那种会烫头发的男生,还烫成那个样子,一定有原因吧!”阿瑛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怎么那个样子嘛?”我摸摸头发,撅着嘴说。
我亲眼见到的大熊,跟我从阿瑛那儿听来的英雄事迹,好像怎样也扯不上关系。那几天,我很少转过头去看他,因为看到他就好像看到我自己。连芝仪都说,要不是我穿裙子,她会把我们两个弄错。
8
坐在我后面的大熊很静,静得好像不存在似的。他从来不发问,在班上是个不起眼的人。我有时会从肩头偷偷瞄他,看看他是不是睡着了,他有好几次真的是托着头睡觉,另外几次是偷偷看书,陶醉的样子不象是在看课堂上的书。已经是中四生了,字却写得歪歪斜斜,像个小五生似的。他懒得不象话,几乎从来不交功课。当我们要把功课传到前面的时候,他只会不好意思地耸耸肩。这时,星一会替他隐瞒。他们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成为朋友的,两个人小息的时候常常走在一起。上课时坐在他们旁边和前面的我,好像是多余的。那个年纪的男生,是不是都瞧不起女生?
不做功课的大熊,数学却很厉害。派回来的数学测验卷,由第一排传上来,我每次也会看到他的分数。他每次都拿一百分。小矮人有时会叫他去黑板做数学题,他静静地做完,做得比谁都快,我看到小矮人脸上罕有地露出惊讶的神色。
阿瑛说他偷数学试题不是为自己,看来是真的。不过,其他的科目,他便很勉强了,好多次因为不交功课而受罚,还是死性不改。他甚至连盗墓者的功课都竟然有胆子不交。
有一天,我们正在上盗墓者的课,盗墓者那天的心情特别好,请我们吃巧克力饼干。突然之间,后面有人用手指戳了我一下。我转过头去,是大熊,他用手指戳我,他嘴边还粘着饼干碎屑。
“是不是你掉在地上的?”他把我的一张学生照片还给我。那张照片可能是我拿东西时不小心从书包里掉出来的。
“谢谢你。”
“你的照片可以给我吗?”他羞羞怯怯地说。
我呆了半晌。这时,盗墓者正瞅着我,我慌忙给了大熊那张照片,把他打发掉。
9
“大熊跟我要了一张照片呢。”在麦当劳吃午饭的时候,我告诉芝仪。
“什么照片?”
“学生照片。他在地上拾到的。”
“他要来干吗?”芝仪瞪大眼睛。
“我不知道。要不是盗墓者刚刚看过来,我才不会给他。”
“他会不会想追你?”芝仪咬着汉堡包问。
“不会吧?”我摸摸头发说。我本来要把头发拉直,但是,听说烫过不久的头发勉强拉直,只会又干又难看,到时候便真的像菜干了。我只好每天努力梳出另一个发型,尽量不要跟大熊相似。这全都是因为大熊。我每天早上对着镜子梳头的时候,不知道有多么恨他。
“你看看是谁?”芝仪突然很紧张地抓住我的手。
一个高挑的身影推开玻璃门缓缓走进来,我和芝仪都呆住了。我们没想到会在麦当劳见到徐璐。她一张素脸,顶着一头曲发,身上穿着小背心和一条破破烂烂的牛仔裤,很随便,却很有性格。
“没想到她也吃麦当劳呢。”芝仪兴奋地说。
徐璐跟一个同样穿破烂牛仔裤的漂亮男生一起,两个人很亲昵地在柜台前面排队。徐璐一只手勾住那个男生的裤头,调皮地把他摇来摇去,然后又甜甜地把头靠在他肩上。
他们买了汉堡包和薯条。许多人停下来看着他们,也许,大家对她的出现太震惊了,没来得及找她签名,只能巴巴地看着她一边潇洒地吃着薯条一边走出去,上了一辆在外面等着的车。
“那个男的是她新男友吧?看上去很花心呢。”芝仪说。
刚刚徐璐进来的时候,我不知道有多害怕她看到我的头发。我就像个拙劣的模仿者或是一个没思想的歌迷,太令人难堪了。要是大熊也在,凭他那个和我一样的头,就可以把我的难堪分担一半。
10
自从大熊问我要了照片之后,第二天在课室里见到他时,那种感觉怪尴尬的。
他就坐在我后面,说不定上课时一直盯着我的后脑勺,我却看不到他。他依然很静,并没有任何进一步的行动。接下来那几天的小息,他都跟星一和几个男生在操场上打篮球。减肥成功的星一成了学校的神话,也为所有痴肥少女点燃了做人的希望。即使是一点都不胖的薰衣草,有天上课时也忍不住问星一:
“刘星一,你上哪一间纤体中心?”
“没有啊,就只是运动和节食。”星一淡淡然的答案,听起来就像那些很有性格的漂亮女明星。
由青蛙摇身一变成为王子的星一,很受女生欢迎。他在操场上打篮球的时候,每一层楼都有女生靠在栏杆上替他打气、悄悄议论他。外形改变了的星一,人也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大熊却还是像个孩子,站着时从来不会挺直腰板,老是有点歪歪斜斜,好像准备随时再睡上一觉,每天穿的白衬衫要不是皱巴巴,便是从裤头里跑了出来,吃过的东西一定留点碎屑或是污渍在脸上和身上。他的书包重得像石头,甩在桌子上时会发出巨响,也许是因为从来没清理过。他有一双大脚,那双鞋子大得可以用来养一窝小鸡,松脱的鞋带从来不会去绑。他打球时一头乱发荡着汗水,粗粗鲁鲁地拍着球穿来穿去,有时还会露出一双多毛的腿,投篮的时候并不会象星一那样自觉地摆出一个潇洒的姿势。在星一身边,他是那么不起眼。
那便是真正的大熊吗?那个为了拯救朋友而冒险把一头疯牛引开的大熊,不会那么简单。
11
芝仪一连病了几天,连数学测验那天都没法回来,我真羡慕她。除了她,我在学校里并没有其他谈得来的朋友。没有她,我也懒得一个人出去吃饭。那天午饭的时候,我干脆留在坐位上一边吃酥皮肉松面包一边温习下午的数学测验。
我双手支着头,苦恼地望着那些几何。这时,背后有人用手指戳了我一下。
我转过头去,是大熊。本来趴着睡的他,好像刚刚醒来的样子,望着我手上的面包说:
“好饿,可以分一点给我吗?”
“我有多一个。”我分给他另一个酥皮肉松面包,我本来打算留待小息时吃的。
“谢谢你。”他很不好意思地吃了起来,吃得满子诩是面包屑。
“这一题,你会做吗?”我拿起那本数学补充练习,读给他听:“有位飞行员往正南方飞一百公里,然后往东飞了一百公里,再往北飞了一百公里,结果发现他又回到了起点。请问他是从哪儿起飞的?”
“北极。”大熊想也不用想就说。
“为什么?”我不明白。
他咬着面包,在书桌底下的抽屉里找到一张皱巴巴的白纸,在上面画了这幅画:
“为什么是北极?”
“这只是个取巧的问题。因为地球是椭圆形的,北极在地球的顶端。围绕着这个中心点飞行,不管怎样,最后还是会回到起点。”
我似懂非懂地看着他画的那张图。
“还可以有另外两个起点。”他咬了一口面包说。
“是吗?”
“算了吧。”他手支着头说“小矮人不会出这一题的,那牵涉到地球仪上的曲线,说出来你也不会明白。”
“你怎知道我不明白?”我不服气地问。
“你连第一个答案都不知道。”他懒洋洋地说。
我撅着嘴,瞪了他一眼。
“面包多少钱?”他突然问我。
“算了吧。”我说。
“多少钱?”他很坚持。
我竖起三根指头。
他从口袋里掏出三块钱给我,闪着眼睛说:
“很好吃,明天可以帮我买一个吗?”
我瞥了瞥他,不知好气还是好笑。这个人,真是拿他没办法。
“待会测验,你抄我的吧。”他头往后靠,伸了个懒腰说。
“千万不要!”我警告他“小矮人可是出了名的辣手无情,要是给他逮到,你又会给赶出校。”
他微微怔了一下,奇怪我为什么会知道他给学校开除的事,我连忙转过头去,假装继续温习。虽然没领情,我心里可是有点感激他。
下午的数学测验正如大熊说的,果然没有出飞行员那一题。六条题目中,我仅仅会做其中两条,余下来的都是胡乱写的。当大熊把他那份测验卷传上来时,我几经挣扎才没有抄他的。
然而,那一节课结束的时候,小矮人却突然望着我们两个,阴沉沉地说:
“熊大平、郑维尼,你们出来。”
难道小矮人连我偷偷瞄了一眼大熊的试卷也发现了?我站起身,有点担心地走出去,大熊跟在我后面。
“你们两个,哪一个可以给我解释一下?”小矮人拿起一本学生手册,翻到第一页朝班上的同学举起来。那是大熊的手册,上面贴着他的照片。不,等一下那不是大熊的照片,是大熊把自己的头剪贴到别人的照片上,当成是自己的,剪贴的技术很拙劣,他的头发还是直的。
小矮人瞪了我们两个一眼,然后把大熊的头从那张照片上撕下来,底下竟然是我的照片。大熊拿了我的照片,原来是这个用途。那天,小矮人催促我们交手册,他自己没带照片,所以,无意中在地上拾到我的照片时灵机一动,把自己一张旧照片的头剪下来,贴到我头上。男生和女生的校服,上半身是一样的白衬衫,只有下半身不同。真亏他想得出来。
“你的照片呢?”小矮人问大熊。
“还没去拍。”大熊有点带窘地回答说。
“所以就随便找张旧照片贴到郑维尼的照片上顶替吧?反正两个人上半身一样。这是人皮面具还是贴纸相?你们两个很会搞笑呢。”小矮人嘲讽地说,脸上却一径挂着一个“你以为我真的觉得很好笑吗?你看不出我在说反话吗?”的表情。
班上的同学这时全都笑得前摇后晃,连作为受害人的我,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们两个今天放学后给我到图书馆留堂一个钟。”小矮人抛下这句话才走出课堂。
大熊望着我,抱歉的样子。
12
那天放学后,我乖乖地在图书馆里留堂,大熊却不知去了哪里。要是小矮人突击检查的话,他死定了。男生脑子里到底都装些什么?好像老师天不怕地不怕似的。
我百无聊赖,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哺乳动物图鉴来看。学校图书馆的书一般都很闷,比不上“猫毛书店”那边有趣。我在那儿租过一本听听尸体怎么说,书里说有些人死后还会长指甲,好可怕。还有一本尸体想你知和谁拿走了那条尸。总之,凡是跟尸体有关的,不管是古尸还是现代尸,我都喜欢。
有时候,我自己都不禁怀疑自己是否有点恋尸癖或是心理不正常。
我翻开手上那本哺乳动物图鉴,里面有一章提到熊。美洲黑熊已经适应了人类社会,会尽量痹篇冲突。棕熊需要广阔的旷野才能生存,极少攻击人类。
懒熊的黑毛杂乱蓬松,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大熊到底像哪一种熊?是爱自由的棕熊、爱好和平的美洲黑熊,还是懒洋洋、上课经常睡觉的懒熊?
可是,大熊长得根本一点儿都不像熊。他不是庞然巨物,没有粗壮的四肢,也没有近视。相反,他有一双聪明又孩子气的大眼睛,脸上永远挂着一个不知道是害羞还是怕麻烦的表情。偏偏是这样的男生,让你好想好想像顽皮狗儿在家中大肆捣乱那样,弄乱他那头本来就乱蓬蓬的头发。
那天,大熊始终没有出现,我双手支着头,望着书发呆。就在那时侯,星一来了。他手插着裤袋,一进来就直接往书架那边走。坐在我身边的几个初中女生纷纷把雀跃的目光投向他。小声议论着他。大熊并没有跟他一起。我看看手表,距离留堂结束的时间还剩下十分钟。那十分钟突然变得好漫长,我不知道该祈祷大性旗点赶来还是希望小矮人千万不要来。
结果,他们两个都没来。我松了一口气,站起身,拎起背包,把那本哺乳动物图鉴放回书架上去。
在一排书架后面,我看到正站着看书的星一。
“刘星一,你有没有见过熊大平?”我问他。
他带着些许笑意的眼睛朝我抬起来,耸耸肩。
“告诉他,他死定了。小矮人来过。”我装出一副很严肃,又有点幸灾乐祸的表情说。然后,我迈开大步走出图书馆,撇着嘴,忍笑忍得好辛苦。
13
第二天,我在楼梯碰到大熊。那时,第一节课的钟声已经响过了,我一次跨两级地冲上楼梯。大熊从后面赶上来,书包甩在一边肩头上,很快便走在我前头。
发现我时,他退了回来,问我:
“小矮人昨天真的去了图书馆?”
我故意不告诉他。
他脸上露出惶恐的神色,我憋着笑。
“你昨天为什么没出现?”我问他。
“我忘记了。”他懊恼地说。
我翻翻眼睛,装出一副我帮不上忙的样子。但他很快便不再懊恼了,好像觉得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就让它发生吧。然后,他撇下我,自顾自往上冲。
要是让他首先进课室去,我便是最后一个了,想到这里,我拼命追上去,从后面拉住他的书包喊:
“喂!等等!”
我竟然笨得忘了他的书包一向有如大石般重,用来沉尸海底再也适合不过。
然而,我这时后悔已经太迟了,他本能地抓住楼梯扶手,那个书包离开了他的肩头,朝我迎面袭来,击中了我的脸,我好比给一个沙包打中了,整个人失去平衡掉了下去。我拼命想抓住些东西来稳住自己,却没能抓住,一直往后堕,左脚撞到了楼梯扶手,后脑着地时刚好压着自己的背包。
大熊站在楼梯上,惊骇地望着我。
千分之一秒之间,我把掀了起来的裙子盖好,便再也没法动。
他走下来,嗫嚅着问我:
“你你没事吧?”
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报应?早知如此,我才不会戏弄他。
接着,我给送到医院去,照了几张x
扁片。那位当值的大龅牙医生问我知不知道自己是谁?我说出名字,他露出大龅牙笑了,说:“郑维妮是小熊维尼的维尼吗?”
我脑袋没事,左脚却没那么幸运,脚踝那儿肿了起来,活象一只猪蹄,得敷三个礼拜的葯。
隔天,我踩着胶拖鞋,一拐一拐地上学去。大性拼到我,露出很内疚的样子。
小息的时候,我留在坐位上,他在后面戳了我一下。
“什么事?”我转过头去,鼓着气问他。
“对不起。”他说。
“你书包里都装些什么?”
“都是书。”他尴尬地说。
“你上一次清理书包是什么时候?”
“书包要清理的吗?”他一脸愕然。
“你从来不清理书包?”
他摇摇头。
“你把所有书都带在身上?”我问他。
他点点头,好像理所当然的样子。
我眼睛往上翻了翻,叹了口气,埋怨他:“你差点儿害死我。我现在得每天坐出租车上学。”然后,我把头转回来,没理他,站起身,一拐一拐地走出课室。
芝仪在走廊上,我朝她走去。她看到我,反而马上走开。
“芝仪。”我就像单手划船似的朝她划去,问她说“你没听见我叫你吗?”
她望了望我,脸上的神色有点异样。
“维妮,我们暂时还是不要走在一起。”她说。
“为什么?”我怔了一下。
她低头望了望我的脚说:
“我们一个拐左边,一个拐右边,你以为很有趣吗?你知道我最害怕什么吗?”
她停了一下,抿抿嘴唇,有点激动地说“我最害怕在街上迎面走来一个跟我一样的人,他也是一拐一拐的。”
“可我不是”我说到嘴边的话止住了。
“你不是真的,但我是。对不起,等你的脚没事再说吧。”她转过身去,拖着一个孤寂的背影走远了。
都是大熊惹的祸,他害我没朋友。
午饭的时候,我留在课室没出去,吃别人帮我买的排骨饭,我需要补充骨胶原。午饭时间过了一半,大熊回到课室来。我板着脸,装着没看到他。他坐到后面,戳了我一下。
“又有什么事?”我转过来向他。
他手上拿着钱包,从钱包里挖出几张皱巴巴的钞票和一堆零钱,推到我面前,说:
“你拿去吧。”
“什么意思?”
“给你坐出租车。”
“这里怎么够?”我瞥了瞥他。
“我再想想办法吧。”他搔搔头。
我把那些钱捡起来,偷偷瞄了他一眼,说:
“对呀!你卖血也得筹钱给我。”
他无奈地看看空空的钱包。
几天之后,他再给我几张皱巴巴的钞票,说:
“你拿去吧。”
我像个高利贷似的,数了数他给我钱,然后满意地收下。
那几天,他中午都没出去吃饭,留在课室的坐位上睡懒觉。我吃同学帮我买的午饭。芝仪依然痹篇我。
然后有一天,我吃着自己买的面包,听到后面传来咕噜咕噜的声音。我转过头去,看到大熊,那些声音从他肚子里发出来,他好像很饿的样子。我把一袋面包丢在他面前,说:
“我吃不下这么多,你可以帮我吃一些吗?”
他点点头,连忙把面包塞进嘴里。
“你为什么不去吃饭?”我问他。
“我这个月的零用钱都给了你。”他咬着面包说。
“这是你自愿的,可别怪我。”我停了一下,问他“你也喜欢徐璐吗?”
他怔了怔,不大明白。
“要不然你干吗烫这个头?”我瞄了瞄他的头发。
“我有个朋友在理发店当学徒,他那天找不到模特儿练习,所以找我帮忙。”
他说。
“然后你就变成这样?”我叹了口气。阿瑛说得没错,他果然不是那种会去烫发的男生,而是那种朋友叫他去刮光头发他也会答应的笨蛋。
“手册的照片,你拍了没有?”我问他。
他摇摇头,一副不知死活的样子。
“你不知道下面地铁站有一台自动拍照机吗?”
他眨眨眼,似乎真的不知道。
我从钱包里掏出三十块钱丢在他面前说:
“你拿去拍照吧,再交不出照片,小矮人会剥了你的皮来包饺子。”
“谢谢你,钱我会还给你。”他捡起那三十块钱说。
我觉得好笑,那些钱本来就是他的。
那天放学之后,我没坐出租车,拐着脚走向地铁站。那个颜色像向日葵的站口朝我展开来,我钻进去,乘搭一列长得不见底的自动楼梯往下。车站大堂盖在地底十米深的地方,在我出生以前,这儿还只是布满泥沙、石头和水,说不定也有幸福的鱼儿在地下水里游泳,而今已经成了人流匆匆的车站。
距离闸口不远的地方放着一个银色的大箱子,会吞下钞票然后把照片吐出来。
我从来不觉得他特别,直到这一天,我缓缓走向它,发现那条黑色的布幔拉上了,底下露出一双熟悉的大脚,穿着深蓝色裤子的长腿不是好好合拢,而是自由又懒散地摆着,脚下那双磨得灰白的黑皮鞋一如以往地没系好鞋带,那个把我撞倒的黑色书包搁在脚边。就在那一刻,布幔后面的镁光灯如魔似幻地闪亮了一下。我掏出车票,带着一个微笑,一拐一拐地朝月台走去。
许多年后,我常常回想这一幕。要是我当时走上去掀开布幔,发现坐在里面的不是大熊而是另一个人,我该怎么办?我的人生会否不一样?
14
三个星期之后,我的脚伤痊愈了。曾经嫌弃我一拐一拐的芝仪又再和我走在一块。
那天,我们在回转寿司店吃午饭的时候,她突然说:
“今天由我来请客吧。”
“为什么?”我把一片鱼卵寿司塞进嘴里。
“对不起,你一定觉得我这个人太敏感了吧?”她歉意的眼睛朝我看。
“真的没关系。”我说。那段拐着脚走路的日子虽然只有短短的三个星期,却已经长得足够让我谅解芝仪。
那时侯,我最害怕的,不过是数学罢了,跟芝仪所害怕的,根本无法相比。
“我最害怕在街上迎面走来一个跟我一样的人,他也是一拐一拐的。”我无法忘记她说的这句话。
“多吃一点吧,我不是常常这么慷慨的。”她笑笑说。
“那我不客气了。”我又拿了一碟鱼卵寿司,问她说“有什么东西是看上去太整齐了,你很想把它弄乱的?”
“我说出来你会不会觉得我变态?”她有点不好意思,眼睛里却又带着一丝笑意。
“是什么?”我好奇地问。
“每次看到一些小孩子很用心砌了半天的积木,像是堡垒啦、房子啦,我都很想一手把它们全都推倒,然后看着那些小孩子流着两行鼻涕大哭大叫。光是在心里想,已经觉得痛快。”她吐吐舌头说。
“果然是很变态呢。”我说。
只想弄乱大熊头发的我,和芝仪相比,真是个正常不过的人。
“是星一。”芝仪突然压低声音说。
我转过头去,看到星一和大熊坐在回转带的另一头。大熊的零用钱不是全都给了我吗?他哪里还有钱吃饭?我这天跟芝仪外出吃饭之前,还故意丢给他一袋面包,说是因为我临时改变主意出去,所以面包给他吃。三个星期以来,我吃什么都留一些给他,撒谎说自己吃不下那么多。他这个笨蛋竟然每次都相信。要骗他,根本就不需要想出一些新的理由。
他为什么突然跑来吃寿司?说不定他这天也跟我一样,由身边的人请客。
“我要做一个实验。”我在心里说。
一碟鱼卵寿司正朝我这边转过来,快要经过我面前。它来到我面前了,然后继续往前走,我的目光追着它。
这时,星一看到了我,似笑非笑地,好像是介乎想跟我打招呼和不想打招呼之间,大熊也看到了我,傻气地望了望我,然后又转过头去继续跟星一聊天。
我手肘抵着桌边,目光一直斜斜地、悄悄地追着那碟橘红色的鱼卵寿司,祈祷它千万不要中途给别人拿走了。经过一段漫长迂回的路,它终于安全抵达大熊面前。
大熊很欢快地,马上把它从回转带上拿起来,一个人吃得很滋味。
不是每个人都受得了鱼卵寿司的那股腥味,芝仪就从来不吃,星一连看都没看一眼。然而,喜欢它的人就是迷上那股独特的海水味道。大熊喜欢鱼卵寿司;还有就是,他刚好拿起了我挑中的那一碟,而不是前头经过的或是后来的那些。
“实验成功了!”我在心中喝彩。
然而,到底是什么样的实验,当时的我却无法具体说出来。是心灵感应的测试吗?是口味是否相同的鉴定吗?还是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做着天真的爱情实验,然后为一个宛若鱼卵般微小的共通点和一个偶然乐上半天,丝丝回味?
15
就在寿司店的实验成功之后不久,一天放学后,我独个儿去坐地铁。那天的人很多,车厢里像挤沙丁鱼似的。我抓住扶手,戴着耳机听歌,双眼无聊地望着车厢顶的广告。当我的目光无意中转回来的时候,发现大熊在另一个车厢里,露出了半个乱蓬蓬的头。我想看清楚一些,却已经不见了他。
列车开抵月台,我走下车,回头看了看月台上挤拥的人群,没发现他。然后,我踏上电动楼梯,靠右边站着。当电动楼梯爬上顶端,我伸手到背包里拿我的车票,这时,我看到那个乱蓬蓬的头在电动楼梯最下面,飞快地蹲低了一些,生怕给我看到似的。
“他干吗跟着我?”我一边嘀咕,一边走出地面。
像平时一样,我经过小鲍园,走进“手套小姐”的“猫毛书店”看看有什么新书。“白发魔女”这天在书堆上懒懒地走着猫步。我躲在一个书架后面偷偷望出去,终于发现了大熊。他站在对街,眼睛盯着这边看。他是跟踪我没错。
我租了一本四条尸体的十二堂课,接着若无其事地从租书店走出来。走了几步,我故意蹲下去系鞋带,然后站起身,继续往前走。等到过马路的时候,我飞奔过去,才又放慢步子。我偷偷从肩膀朝后瞄他,没看到什么动静。
回到家里,我匆匆走进睡房,丢下书包,躲在窗帘后面往下看,看到大熊半躲在那株开满红花的夹竹桃后面,抬起头看上来。
他是什么时候开始跟踪我的?又跟踪了多久?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发现大熊每天放学之后都悄悄跟踪我回家。等我上去了,他会躲在那株夹竹桃后面好一会儿,见我没有再出来,然后才从原路回去。
那个星期,我都泥巴胸罩、内衣裤和校服挂在浴室里,不让妈妈挂到窗外晾晒。
为了确定她没忘记,我每天上课前都会检查一遍。
“干吗不挂出去?”她问我。
我没告诉她。
校服不挂出去,是不让大熊知道我住哪一层楼。胸罩和内衣裤嘛,那还用说?
星期天在乳酪蛋糕店打工时,我不时留意店外。要是大熊跟踪我来店里,便会看到阿瑛。那么,他会发现,在认识他之前,我已经知道很多关于他的事。
“你干吗整天望着外面?”阿瑛问我。
“没有啊。”我耸耸肩。停了一下,我问阿瑛“小毕最近有没有见大熊?”
“没有啊,他最近很忙。”
“大熊是很忙。”我说。他都忙着跟踪我。
“我是说小毕。”阿瑛一边折蛋糕盒子一边说。
那天,一直到蛋糕店关门,我都没发现大熊。
到了一个大雨滂沱的黄昏,放学之后,我撑着一把柠檬黄色的雨伞,走路回家。大熊并没有带雨伞,他好像从来都不带雨伞。他鬼鬼祟祟地在距离我几公尺后面跟着,笨得还不知道我已经发现了他。我也只好继续装笨。
那天的天空沉沉地罩下来,人们的雨伞密密麻麻地互相碰撞,谁也看不清楚雨伞下的那张脸。我把手中的雨伞斑高举起来,像一个带队的导游那样,悄悄给了大熊指示。
回到家里,我躲到窗帘后面看他。他从那株夹竹桃后面走出来的时候,乱蓬蓬的头发塌了下来,整个人湿淋淋的,拱起肩,踩着水花在大雨中离开了我的视线。
第二天、第三天,他的坐位都是空着的。我双手支着头,无心听课。虽然大熊在课室向来很静,仿佛不存在似的;然而,没有了他的课室,却又静得有点寂寞。
到了第四天,他终于背着那个大石头书包回来了。他脸色苍白,一副大病初愈的样子。那天上课的时候,他不停擤鼻涕,打喷嚏时好几次把我脑后的头发吹了起来。
我心里好内疚,是我把他害成那样的。雨那么大,明明知道他没带伞,我偏偏要走路回家,还以为那样很诗意。
“大熊,你为什么跟踪我?”我很想转过头去问他。
要是只想知道我住在哪里,不是已经知道了吗?要是喜欢我,?*党隼窗桑抑牢液云砂?br>
那样冒着大雨跟踪我,难道只是为了看看我的背影吗?坐在课室里,不是已经每天都看到我的背影吗?
大熊,我需要一个理由。
可是,我知道他是不会告诉我的。
那天放学之后,我以为他会回家休息。然而,他还是如常地跟着我。他不像刚开始的时候跟得那么贴,离我老远的。我并没有像平日那样直接回家。我戴着耳机,一个人在街上乱逛,有时会突然在某家商店的橱窗前面停下来,装模作样,偷偷瞄一下他有没有跟来。确定他还在后头,我才继续往前走。那天路上的人很多,迎面朝我走来一张张陌生的脸孔,当他们从我身边擦肩而过,在几十步之遥的后方,同样的这些脸孔,也会遇上那个跟我如影随形的大熊吗?
我走进一家戏院,买了一张五点半的戏票,并且确定大熊也跟着我买票。那天放的是泰坦尼克号。我坐在漆黑一片的戏院里,我旁边的几个女生哭得很凄凉,仿佛她们也搭了那艘沉船,也跟那个男主角相爱似的。那片绚烂的光影世界如梦境般,有什么比有人陪你做梦更美?那是我和大熊一起看的第一出电影,没有相约,也并没有一起买票,但我知道他也在这黑蒙蒙的戏院里,在后头某个地方,跟我一样,是这个爱情悲剧的其中一个观众。是我把他骗进来的。
从戏院走出来,天已经黑了。我双手勾着背包的肩带,夹在散场的人群中,朝车站去。城市的灯渐渐亮了起来,空气中有点秋意,我踩着轻快的脚步,走进颜色像蓝宝石的地铁站。月台上没有很多人,列车驶进来,车门打开了,我跳进车厢里,找到一个位子坐下来。列车穿过弯弯曲曲的隧道,我瞥见大熊坐在另一个车厢里,用一本书遮住脸,长长的双腿懒散地叉开来。
列车到了月台,我甩上背包走出车厢。电动楼梯缓缓把我送上地面,我如往常般走路回家。小鲍园上的秋千在微风中摆荡“猫毛书店”已经关门了。我走在一盏黄澄澄的街灯下,看到了自己斜斜的影子。要是身上有一根粉笔,我会马上蹲下去,把自己影子画在地上,提醒大熊不要踩到它。可惜,一个人无法蹲下去的同时又画下自己走路的影子。
回到家里,我匆匆丢下书包,躲到窗帘后面偷看。大熊已经走在回去的路上,在街灯下拖着斜斜的影子。
直到第二天,芝仪问我前一天有没有去看流星雨,我才知道,那天午夜落下了一场壮观的狮子座流星雨。那么大量的彗星碎片和灰尘掉入地球的表面,要三十三才会发生一次。这一次,在中国可以看到最大的流星暴,三十三年后那一场可不一样。
但是,我已经看到了一场流星雨就是在大熊低着头背着书包的背影上那点点星光。直到他走远了,星星的光芒才没入夜色之中。
后来,当我长大了一些,我常常想,是什么驱使我们对一个人如魔似幻地向往?我好像是从一开始就爱上了大熊,连思考的过程都没有。要是也有一场大熊座流星雨,我会是那个早早就坐在海滩上,双手抱着腿,遥望一片无涯的天空,彻夜守侯着的人。
16
第二天,当大性拼着我回家,我并没有真的回家。我躲在公寓大堂那扇门后面偷瞄他。看到他背朝我往回走的时候,我悄悄走在他后头,想知道他接着会去什么地方。
他低下头,走在人行道上,丝毫没发现后面的我。当他无意中看到地上有个空的乳酸菌饮料瓶,他马上把它当成皮球那样追着踢,一会儿盘球,一会儿左脚交给右脚,很好玩的样子。
到了“猫毛书店”外面,他突然停下来,把那个瓶子踩在脚下,踢到一旁,然后走进书店里。“白发魔女”背朝着他伸了懒腰,趴在书堆上。他扫了扫它的背,把它长而多毛的尾巴摆成“c”形“白发魔女”竟然没有反抗。接着,他钻进书架后面,我连忙躲起来。过了一会儿,他拿着几本书走到柜台前面东张西望。“手套小姐”这时从柜台后面那个房间走出来,木无表情地替他办了租书手续。他付了钱,把书塞进背包里。
他出了书店,往地铁站走去。我一直跟他保持着几公尺的距离。到了月台,我躲在另一边月台的一根石柱后面。当列车驶来,我连忙跟着他走上车,然后待在另一个车厢里。他靠在车门站着,把一本书从背包里拿出来,读得很入迷的样子。
到了第三个车站,他收起书走下车。我跟着他踏上电动楼梯。电动楼梯爬升到地面的出口,他走出去,朝大街走了几步拐了个弯,那儿有一家游戏机店,他走进去,一待就是一个钟。我在对街商店的遮阳蓬下面呆呆地等着。
他终于走出来的时候,天已经暗了,他好像还没有回家的打算,一直往前走,经过一个球场。两帮男生正在那儿打篮球,大熊站在场边,双手插着裤袋,饶有兴味地看着人家打球。有一次,那个篮球掷了出界,他连忙退后一些,双手把球接住,在脚边拍了几下才依依不舍地掷回去。
离开球场之后,他在人行道的一棵树下拾起一根树枝,傻里傻气地把树枝当成剑在手中挥舞,又摆出击剑手的的姿势。我躲在另一棵树后面,忍不住偷笑。
他在街上晃荡。一个年老的乞丐带着一只肮脏的小狈拦在路中心行乞。大熊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铜板,丢到那个乞丐的小圆罐里,继续往前走。
他拐过街角,来到一家卖鸟和鸟饲料的店,隔着笼子看了一会儿小鸟,又逗一只拴在木架上的黄色鹦鹉玩。
“你好!我不是一只鹦鹉!”我听见那只鹦鹉用高了八度的声音亢奋地说着人话。
大性譬咯地笑了起来,然后买了一包瓜子,接着把瓜子塞进背包里。
他继续往前走,进了一家便利店。我躲在店外,看到他买了一个杯面和一瓶汽水,一个人孤零零地把面吃完。
吃饱了,他从便利店走出来,在下一个路口拐了个弯,爬上山坡。山坡两旁植满了大树,一棵树的树梢上吊着一盏昏黄的路灯,微弱的光线照亮着前面的一小段山路,我看到山上有光。
我跟着他,一路上静悄悄地,连一个人都没有,草丛里不时传来昆虫的嗡叫。
终于到了山上,大熊走向一道铁门,掏出钥匙从旁边的一扇黄色的木门进去,然后不见了。
我走上去,浅蓝色铁门顶的圆拱形石梁上亮着一盏苍白的灯,我看到那儿刻着几个大字:大爱男童院。
铁门后面有两栋矮房子,一栋远一些,一栋近一些。我抬起头,看到靠近大闸的一栋房子的二楼这时亮起了灯,一个人影出现在薄纱帘落下的窗前,头发乱蓬蓬的。一只凤头有冠的鸟拍着翅膀,在他身边呈波浪形飞翔。他朝鸟儿伸出一只手,鸟儿马上收起翅膀,栖在那只手上面,头低了下去,好像是在啄食饲料。
那是大熊和他的宠物鸟吧?看起来好像是鹦鹉。可是,大熊为什么会跟鹦鹉住在一所男童院里?那是他的家吗?家里却又为什么只有他一个人?我带着满腹疑团走下山坡。
第二天,我继续跟踪大熊。他看着我走进公寓之后,便往原路回去。经过“猫毛书店”的时候,他没进去。“白发魔女”在门口的书堆上趴着打了个呵欠,大熊把它的尾巴摆成“c”形才走开。
他跟前一天一样坐地铁,但是这一天,他没有在第三个站下车,而是第六个站。他走出地面,在一家模型店的橱窗前面停步,看着橱窗里的一架战机,研究了大半天。
然后,他进了附近一家理发店。过了一会,他跟一个年纪和他差不多,身材瘦小的男生从店里走出来,两个人站着聊天。那个男生身上穿着黑色的工作服,染了色的头发一根根竖起来,形状似箭猪,颜色像山鸡。他说不定就是大熊那个当理发学徒的朋友,怪不得大熊的头发也好不了多少。
聊完了天“山鸡箭猪”回店里去,大熊独个儿在街上晃荡。他绕过街心,那儿有一家游戏机店。这一次他又不知道会在里面待多久才肯出来。我在对街的快餐店买了一杯柠檬茶和一包薯条,一边吃一边等他。过了一小时四十分,他终于出来了,却突然朝我这边走来,吓得我连忙用书包遮着脸。但他没进来。我走出店外,发现他进了隔壁一家拉面店吃面。他背朝着我,坐在吧台前面,一只手支着头,仍旧坐得歪歪斜斜。
等到他吃完,天已经黑了。他回到下车的那个地铁站。谢天谢地,他终于肯回家了。他在月台上一连打了几个呵欠。列车到了,他进去,找了一个位子坐下,把书包从肩上甩下来,丢在旁边的空位上,叉开双脚打盹。
列车抵达月台,门开了,他蓦然惊醒过来,连忙站起身跑出去,却竟然忘了带走书包。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要是叫住他,他会发现原来我跟踪他;但是,我也不可能看着他丢失书包。
没时间多想了,我走上去,飞快地拎起他的书包,在列车关门前冲出车厢,把那个书包放在月台上,然后飞快地躲在月台的控制室旁边。他的书包那么重,他很快就会发觉自己背上轻了许多。
不消一会儿,他果然狼狈地飞奔回来。这时,列车的最后一个车厢刚刚进了隧道,扬起了一阵风。大熊望着开走了的列车,脸露沮丧的神情。突然之间,他在空空的月台上发现他的书包。那个书包就在离他几步的地方。他望着书包呆了半晌,举头四看,脸上的表情充满疑惑,然后又定定地看着那个书包好一会儿,不明白它为什么自己会下车。
等了一下,他终于走上去拎起那个书包,甩在背上。我担心他会突然回过头来,所以离他老远的。
他走昨天的路爬上男童院的山坡,在那扇黄色木门后面消失。然后,我看到二楼亮起了一盏小灯,类似鹦鹉的剪影拍翅朝他的剪影飞去,栖在他头上啄他,好像是欢迎他回家。
17
我一连几天跟踪大熊,发觉他每天都会到游戏机店打机,然后不是到球场看人打篮球便是在街上晃荡。他晚饭都是一个人在外面吃,不等到天黑也不回家,难怪他没时间做功课。那只头上有冠的鸟并没有拴起来,他由得它在屋里飞,所以,二楼那扇挂着纱帘的窗从来没打开过。
他隔天会顺道到“猫毛书店”借书和还书,每次都忍不住把“白发魔女”的尾巴摆成“c”形,好像它是他的一件玩具。
每一次,只要他一走出书店,我便马上走到柜台瞥一眼他前天借了什么书,刚还的书都会放在那儿。我列了一张他的租书单:
一0一个有趣的推理
跳出九十九个思路的陷阱
古怪博士的五十二个逻辑
揭开数学的四十四个谜团
十一个哲学难题
如何令你的鹦鹉聪明十倍
除了他似乎偏爱书名有数字的书之外,他看的书比我正常。我也猜得没错,那只不住在笼子里的鸟儿是鹦鹉。
不过,在“猫毛书店”瞥见如何令你的鹦鹉聪明十倍的那天,也是我最后一次跟踪大熊了。
那天,他在“猫毛书店”把是还了,没有租书,然后直接坐地铁回家,连游戏机店都没去,好像很赶时间似的。我跟他隔了几公尺的距离,手上拿着一本书,半遮着脸。他出了地铁站,走过长街,绕了个弯。过了那个弯,便是山坡了。我跟着他拐弯,没想到他竟会站在那儿,吓了我一跳,我几乎撞到他身上。
“你为什么跟踪我?”他那双好奇的眼睛望着我。
“我没有。”我说。
“但是,你一直跟在我后面。”他一脸疑惑。
“这条路又不是你专用的。”
我明明是在撒谎,没想到他竟然相信我的谎话。
“那算了吧。”他说,然后继续往前走。
“但你为什么跟踪我?”我咬咬牙,朝他的背影说。
他陡地停步,不敢转过头来望着我。
“为什么?”我又问了一遍,听到自己的声音因紧张和期待而颤抖。
他的答案却不是我期待的那样。
他转过身来,结结巴巴地说:
“有人要我跟踪你。”
“是谁?”我既失望也吃惊。
他没回答。
“到底是谁?”我猜不透。那一刻,我甚至想过会不会是男童院里某个边缘少年。
“下次再告诉你吧,我赶时间。”他说。
他想逃,我拉住他背包的肩带,说:
“你不说出来,我不让你走!万一那个人原来想绑架我,那怎么办?”
“星一不会绑架你吧?”他说。
“是星一?”我怔住了,问大熊“他为什么要你跟中我?”
“他没说。”
“那你为什么听他的?”我很气。
“他给我钱。”他告诉我说,好像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他给你多少钱?”
“每天一百块钱。”他老实告诉我。
“怪不得你每天都有钱去打机!还有钱施舍给乞丐!”我气过了头,一时说溜了嘴。
“你还说你没有跟踪我?”他吃了一惊。
我没回答,反而问他:“星一只要你跟着我,什么也不用做?”
“告诉他你每天放学之后都做些什么。”他说。
“可恶!他有什么权利这样做!”我恨恨地盯着大熊,骂他“你也是收了同学的钱所以才会去偷数学试题吧?我还以为你不肯出卖朋友呢!”
“你怎么知道我偷试题的事?”他怔了一下。
“你别理!我没说错吧?”
大熊没回答,好像很受伤害的样子。
“星一给你多少钱,我也给你多少。明天起,你替我跟踪他。”我对大熊说,但我根本没那么多钱。
“不行。”他说。
“为什么?”
“星一他是我的朋友。”他回答,一副忠肝义胆的样子。
“那我就不是你朋友吗?”
没想到他竟然说:
“我不跟女孩子做朋友。”
“女孩子为什么不能做朋友?”我瞪着他。
“女孩子很麻烦。”他皱着眉说。
“所以你没有女朋友?”我探听他。
他摇头,好像真的觉得女生很可怕。
“怪不得他对你有感觉。”我瞥了他一眼。
“谁对我有感觉?”他颇为诧异地望着我。
“老实告诉你,是有人要我跟踪你,每天报告你的行踪。”我骗他。
“是谁?”他半信半疑。
“既然你告诉我,我也告诉你吧。那个人就是”
他很好奇,等着我说出来。
“就是薰衣草!”我说。
“薰衣草?”他着实大吃一惊。
“你是插班生,难怪你不知道。薰衣草喜欢男生。你该明白我的意思吧?”
他震惊得张大嘴巴。
“他好像特别喜欢粗枝大叶的男生呢。”我危言耸听。
他一张脸红了起来。
我抓住他的背包,说:
“你现在带我去找星一,我要问他为什么跟踪我。”
“今天不行,我要和我爸爸吃饭。”他腼腆地说。
我放开了手让他走。不知道为什么,当听到他终于不用一个人孤零零地吃饭,我很替他高兴。
他转过身跑上山坡。
“那只鹦鹉叫什么名字?”我大声问他。
“皮皮。”他一边跑一边回过头来告诉我。
“皮皮。”我喃喃念着,还不知道将来我有很多机会唤它的名字。
目送着大熊的背影渐渐消失在山坡上,我独个儿往回走。这天跟前几天不一样,天还没有黑。我的心情也跟前几天不一样。知道了大熊并不是因为喜欢我而跟踪我,那种感觉就好像我看到一个有点眼熟的人老远朝我微笑挥手,于是我也向他挥手微笑;然而,我马上就发现,他不是跟我笑,而是跟在我后面的某个人笑,会措意的我,巴不得马上挖个地洞躲进去。
幸好,大熊并没有看到我的尴尬,他还相信了薰衣草的事。我愈想愈觉得好笑忍不住在路上笑了起来。我还没见过这么笨的男生。这个笨蛋,我就是没法生他的气。
那天晚上,我打电话给芝仪,告诉她星一要大熊跟踪我的事。她在电话那一头停了很久,然后说:“星一他会不会喜欢你?”
“不会吧?”
“那他干吗叫熊大平跟踪你?”
“我也想知道。”我说。
18
第二天的第一节课是体育,我们在学校的运动场比赛垒球。芝仪拿着一本书坐在看台上的石级上,无聊地翻着。因为脚的问题,她一向不用上体育课。这一天,星一跟大熊一队,我是敌方。轮到我击球的时候,由大熊负责投球,星一是捕手。我握着一根垒球棍,摆出准备击球的动作。
“星一,你为什么要大熊跟踪我?”我问蹲在我旁边,戴着捕手面罩和垒球手套的他。
大熊应该已经告诉了他,所以星一并不觉得意外。他的答案却在我意料之外。
“礼物。”他说。我看不清楚藏在银色面罩背后那张脸是什么表情。
“礼物?”我望着他,征了片刻。
“是我送给你的礼物。”他说。
“你为什么要送礼物给我?”我呆了半晌。
“球来了!”星一突然说。
我连忙转过头去,大熊刚刚投出一个好球,那个球劲道十足地朝我飞来,我鸡手鸭脚挥了一记空棍,没打中。
星一把球接住,蹲下来说:
“我表姐念念不忘曾经有个暗恋她的男生找私家侦探跟踪她,只是想知道她下班之后都做些什么。”星一说。
“他自己为什么不跟踪她?”我不明白。
“大性旗要投球了!”星一提醒我。
我连忙摆出接球的动作。大熊抡着手臂,准备随时把手上的球掷出来。
“那样不够优雅。”星一说。
“你是说我的动作?”我看了看自己。
“我是说,自己去跟踪。”星一回答。
“星一,你是不是减肥过度,荷尔蒙失调,所以变成这样?你说的话和你做的事,一点儿都不像十六岁。”我眼睛望着站在老远那边的大熊,跟星一说着话。
“你永远不会忘记,十六岁那年,有个男生找人每天跟踪你。我送给你的是回忆。球来了,别望过来!”
那是个好球,我又挥了一记空棍大熊就不可以让我击中一球吗?
我望着星一转身跑去拾球的背影,我得承认,他说的没错,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但是,我希望大熊跟踪我不是因为星一要他这样做。
星一把球抛给大熊,又再蹲在我旁边。我们都没说话。
我挥着球棍,俯身脸朝大熊,我已经失了两球,只要再失一球,就要出局了。
我不要书给大熊。
大熊又投出一球。当我准备挥棍击球的时候,身为敌方的星一却提醒我:
“这是坏球,别接!”
谤据球例,坏球是不用接。结果,我没挥棍,那一球越过我的肩膀,是个坏球。
“谢谢你。”我对星一说,我很高兴暂时不用出局。
“这也是礼物。”星一说。
我假装没听见,眼睛望着大熊,准备接他下一球。那个球从大熊手里掷出,朝我飞来。
“别接!”星一再一次提醒我。
我好像没法不听他的,动也不动,看着那一球仅仅掷出了界,果然是个坏球。
星一跳起来把球接住。
“谢谢你。”我说。
他隔着面罩微笑。
大熊再投出一球。
“别接!”星一说。
那一球朝我飞来,越过我头顶。我没接。
我只好再一次对星一说:“谢谢。”
星一把球投出去给大熊,对我说:“别客气。”
“别怪大熊,是我逼他说出来的。”我说。
“是我要他不用守密。”星一说。
“你对其他女孩子都是这样的吧?付钱找同学跟踪她们。”
“不,只有你一个。”他蹲下来说。
“为什么?”我俯身握着球棍,眼睛望着大熊那边。
“我喜欢你。”他说。
“可是,星一”我没想到他会这么坦白。我脸红了,想转过头去跟他说话。
“别望这边!”星一马上说,然后又说“望着投球手。”
我只好望着准备投球的大熊,对星一说:
“星一,对不起,我不喜欢你。”
“你不用喜欢我。”星一低沉的声音说。
大熊这时投出一球。投球手的球要投在击球手的肩膀与膝盖之间,阔度也有限制,超出这个范围,便是坏球。但是,坏球有时候也许只是偏差一点点,万一我以为是好球而挥棍,打不中的话,我还是输。要是他投出的是好球,而我以为是坏球,所以不打,那么,我也是输。
大熊已经投出两个好球和三个坏球,根据球例,只要他再投一个坏球,我便可以上第一垒。万一是好球,那我就输了。
那个球已经在途中,好像会旋转似的,但是,我根本无法判断到底是好球还是坏球,要不要打。
“别接!”星一这时说。
我忍不住回头瞥了星一一眼。
“是个坏球。”他望着飞来的球说。
我转回去,那一球出界了,差一点点就是一个好球。
我兴奋得丢下球棍,冲上一垒。队友为我欢呼。连续投出四个坏球,大熊是故意把我送上一垒的吧?他前两球都投得那么好。
我站在一垒,看到脱下面罩的星一走向大熊,两个人不知道聊些什么。
我朝看台上的芝仪猛挥手,有很多话想跟她说,她却好像看不见我。
那天上课时,我没敢望星一。下午上薰衣草那堂课,薰衣草把大熊叫出去,亲切地搭住他的肩膀,称赞他上一篇作文写得不错,那篇文章的题目是“我和朋友”
“人和鹦鹉的感情很动人。”薰衣草说。
原来大熊写的是皮皮。
薰衣草捏了捏大熊的臂膀,我看到大熊想缩又不敢缩,浑身不自在,很害怕的样子。他真的相信是薰衣草派我跟踪他的。这个笨蛋。
放学后,我回到家里,校服没换,站在睡房的窗前,手抵住窗台,望着下面那棵夹竹桃。叶落了,地上铺满红色的花。一个男生从树后面走出来,他在躲他的小白狗。然后,人和小狈一起走了。我知道再也不会在这儿看到大熊。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原来很傻,像是自说自话,他根本就听不到。要是他无意中听到了,他也许会问:
“你刚刚说什么?”
“呃?我没说什么。”你幽幽地回答。
既然他没听到,你惟有假装自己没说过。是的,因为他不懂,所以,你从来就没有喜欢过他。
19
星期天在乳酪蛋糕店里,我问阿瑛:
“是你首先喜欢小毕,还是小毕首先喜欢你?”
“是我首先喜欢他。你还记得他和大熊给一头黄牛狂追的事吗?”
我点点头。
“小毕画画一向很棒,每次都贴堂。从那时起,趁着课室里没有人的时候,我把他的画从壁布板上悄悄偷走,一共偷了五张,贴在睡房的墙上,每天对着。
我那时很笨,没想过把其他人的画也一并偷走,掩人耳目。小毕的画不见了,大家都觉得很奇怪,连美术老师也摸不着头。我还记得她说:“小毕的画是很漂亮,但还不至于有人会偷去卖钱啊。”
我嘻嘻地笑了起来。
“直到一天,放学之后,同学们都离开了课室,我偷偷折回去,拿掉小毕贴在壁布板上的那张画,准备藏在身上的书包里。就在这时,小毕突然从课室的门后面走出来。原来,他预先躲在那儿,想知道到底是谁三番四次偷走他的画。”
“发现是你之后,他怎么样?”我问。
“他只是红着脸,很害羞地说:”呃?原来是你。‘“阿瑛带着微笑说。
“原来是你。”我重复年着说“好感人啊!”“要是我没有首先喜欢小毕,我不知道他会不会也喜欢我。”阿瑛一边洗蛋糕柜一边说。
“那以后,你没有再偷画啰?我问阿瑛。
“那也不是,后来我又偷了一张,而且是跟小毕一起偷的。”
“呃?是谁的画?”
“大熊。”阿瑛说“那时候,贴堂有两种,一种是像小毕那样画得漂亮的,另一种是像大熊那样,画得实在糟糕,要贴出来给大家取笑。小毕为了报答大熊,所以跟我一起偷走大熊那张画,大熊到现在还不知道是谁偷走了他的画呢。那位美术老师上课时说:”小毕的画给人偷走,我还能理解。可是,熊大平的画,为什么会有人想要呢?‘“
我趴在蛋糕柜上,咯咯地笑了起来。
那天夜里,我窝在床上,做着自编自演的白日梦:
时光倒流到小五那年,场景是大熊、小毕和阿瑛的课室。一个无人的夜晚,鹦鹉皮皮拍着翅膀飞过天边的一轮圆月,然后降落在学校的屋顶上,替我把风。
我穿着一身黑色的夜行衣,蒙着脸,偷偷潜回课室去,拿掉壁布板上大熊的那张画,免得他继续给人取笑。突然之间,预先躲在课室里的大熊从门后面走出来。
看见我时,他诧异地问:
“你是谁?”
我缓缓脱下面罩。
“呃,原来是你。”大熊腼腆又感激地说。
我红着脸点头。
“原来是你。”只比“我爱你”多出一个字。然而,谁又能够说,它不是“我爱你”的开始?
然后,大熊指了指我手上的那张画,紧张地问我:
“你知道我画的是什么吗?”
我就着月光欣赏那张看来像倒翻了颜料,分数只得“丁减减”的画,朝他微笑说:
“我觉得很漂亮。可以送给我吗?”
大熊笑开了,就像一个人遇到了知音的那种感动的笑。
这时,皮皮从屋顶飞下,栖在课室外面的窗台上,学着大熊说话的调调,羞涩地说:“原来是你!原来是你!”
我躺在床上,抱着毯子,梦着笑着。
很久很久以前,我听过一个好可怕的传说。听说,人睡着之后,灵魂会离开身体,飞到梦星球去。在那儿做梦。梦星球上有一棵枝桠横生、形状古怪的大树,做梦的灵魂都会爬上那棵树。要是从树上掉了下来,那天做的便是噩梦;要是能够爬上去,坐在树枝上,那天做的便是好梦。
灵魂做完了梦,便会回家去。然而,万一那个人睡着给人涂花了脸,他的灵魂回去时就会认不出他来,无法回到身体里,只好又回去梦星球那儿一直待着。
那时侯,我很害怕睡着时给人涂花了脸,从此没有了灵魂。所以我小时都是脸埋在枕头里趴着睡。然而,这天晚上,我做着的虽然只是白日梦,我倒希望灵魂不要把我人出来,在那个梦星球上多留一会儿。那么,白日梦也许会变成一个真的梦。
但是,大熊已经不会再跟踪我了。我突然觉得寂寥,我的灵魂好像也有点空虚的感觉。他不跟踪我,但我们还是可以“相遇”的啊。我心里一亮,想起了游戏机店。
20
这一天,我在大熊常去的那家游戏机店玩丧尸,不断投币,中枪惨死了无数回,给那些像一堆腐肉的丧尸,还有狼狗、蝙蝠和毒蜘蛛不停袭击,从来没有瞄准过一枪。我不时朝门口看去,没见到大熊。他今天会来吗?要是他来了,我便可以假装在这儿碰到他。他在学校里好像可以躲我。我跟他说话时,他眼睛没望我。明明故意投出四个坏球让我走,为什么又突然变得那么陌生?
相反,给我拒绝的星一像个没事人似的,看见我时,脸上挂着一个毫无芥蒂的微笑。我的拒绝真的那么不使人伤心吗?还是他的风度比谁都好?在他面前,我有时觉得自己简直就是野人,只有同样是野人的大熊跟我是同类。
我望向门口,大熊没出现。我在“猫毛书店”租了他看过的那六本书,花了两个夜晚拼命啃。除了那本如何令你的鹦鹉聪明十倍之外,其他的都看得我晕头转向,觉得自己是个笨蛋。那本古怪博士的五十二个逻辑里,有两个问题把我弄得一头烟。
问题一:一只失恋的小蜗牛喝醉了,它想从一条长一百公分的隧道的一端爬到出口的另一端,然后跳崖殉情。每秒钟它往前走三公分又往后走二公分。这只多情的小蜗牛要多久才走到隧道的另一端?(答案不是一百秒)
问题二:有一个女孩和她喜欢的男孩比赛跑一百公尺。女孩跑过终点时,男孩还在九十五公尺处,所以女孩跑赢男孩五公尺。
“你输了!你要跟我恋爱!”女孩兴奋地对男孩说。
“再跑一次可以吗?我真的不想跟你恋爱!”男孩拼命请求女孩。
“那好吧!”女孩尽量不显出伤心的样子,甚至还大方地对男孩说“这一次,我让你五公尺。要是你输了,你得和我恋爱!”
“太好了!这次我一定会赢的!”男孩激动地说。
女孩从起跑线后五公尺处起跑。比赛一开始,男孩想脚底抹油似的拼命跑。
如果他们两个人跑的速度和前一场一样,谁会赢第二次比赛?(答案不是平手)
这是什么数学问题嘛?作者“古怪博士”一定是个女权分子,同时又是个悲观主义者和偏执狂,否则,失恋的小蜗牛为什么必须跳崖殉情呢?女孩又为什么非要跟那个不认的男生恋爱不可?
这时,我刚刚避过一条胖丧尸的子弹。我转头望向门口,发现大熊刚刚走进来。他已经看见我了,我连忙装出一副我也很诧异的样子。
“你又跟踪我?”他说。
“我没有。是我在这儿看见你进来的,是你跟踪我吧?”我反驳他。
“我没有。”他连忙说。
“那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常常来。你又为什么会在这里?”
“这里又不是只有你才可以来。”我冲他说。
他突然望了望我那台游戏机的屏幕,满脸狐疑地说:“你玩得很差劲。”
“今天比较倒霉。呃!我明白了。”我眼睛朝他眨了眨。
“明白什么?”他好奇地问。
“因为倒霉,所以才会在这里遇到你。”
他好像相信了我的话,我这下真的是连消带打。
我忙着跟大熊说话,那一枪又射失了。大熊抬头四处张望,但是,店里挤满人,每一台游戏机都给人霸占着。
“你帮我玩吧。”我说着把位置让给他。
“你不玩了?”他很感激的样子,连忙接着玩下去。我替他拿着书包。
“我已经玩了很久。”我特别强调这一点,证明我没有跟踪他。然后,我退到他旁边,看着他玩。
结果,我全程都只能赞叹地半张着嘴。大熊潇潇洒洒就控制全局,闯完一关又一关。把那些丧尸追杀的人、狼狗和怪物全都杀掉,还救了几个给丧尸追杀的人,店里的人都围在他身后观战,我就像个沾了光的同伴似的,很威风。
最后,他登上了积分排行榜的榜首。
“很厉害呢。”我说。
他转过头来看着我,脸上有些诧异,冲我说:
“你还在这儿?”
他竟然一直没发觉我在他身边。这种忽视,太让人伤心了。
“我走了。”我幽幽地说,朝门口大步走去。
“呃,郑维妮!”大熊在背后叫我。
我连忙转过身去,满怀希望问他说:
“什么事?”
他望着我,脸上带着抱歉的神情。
“说对不起吧!大熊!说你不该忽视了我。”我眼睛朝他看,心里默念着。
“你拿了我的书包。”他说。
我低头看看,他那个大石头书包果然在我手里,原来我一直拿着。
我把书包用力丢给他,他连忙接住。
“熊大平,你很讨厌我吗?”我忍不住问他。
“我没有。”他回答,有点不知所措。
“真的没有?”我瞥了瞥他。
他摇了摇头。
“那么,我们去庆祝吧。”我说。
“庆祝什么?”他把书包甩上背。
“庆祝你今天登上了积分榜第一名。”
“不太方便吧?”他结结巴巴地说。
“你又不是女生,为什么会有不方便?”
“你去找星一吧。”他一副代朋友出头的样子。
“我为什么要找星一?”我咬咬牙,盯着他看。
“星一喜欢你。”他说,脸上没有半点妒意。
“他跟你说的?”
“他没说。”
“那是你替他说喽?”我恨恨地问他。
“不,不是。”他连忙否认。
“那你有什么证据说他喜欢我?”
“那天上体育课,他要我投四个坏球给你,应该是喜欢你吧。”他耸耸肩。
“球是你投的。”我说“况且,你们根本没说过话。”
“投手和捕手之间,是有暗号的。”他说。
我呆了半晌,想起在电视上看过的排球比赛,那些球员不是时常在背后用手势打暗号吗?我真笨,没想过垒球也有暗号,怪不得星一那天叫我不要望他,他是在跟大熊打暗号,所以投球一直投得很好的大熊才会失准,投出四个球。我还以为是他故意把我送上一垒。
“熊大平,你以为你是谁,你可以帮我决定我喜欢的人吗?”我沮丧地看了他一眼,不等他说话,转身就走。
苞“古怪博士”一样,我说不定也是个偏执狂,否则,我为什么会喜欢大熊?
他根本不认识我,我也一点儿都不认识他,我早该猜到,他绝对不会那么细心让我四球。
离开游戏机之后,我没精打采地一直走一直走。到了拐弯处,我放慢步子,一边走一边从肩膀朝后瞄。我就知道会失望。大熊不在后头。我为什么竟然以为他会跟着我?那不过是我自己的幻想罢了,既无聊也注定会落空。
“大熊,我想放弃!”夜里,我躺在床上,望着墙上那张地图,标示北极的是一头懵懂的北极熊。就在这刻,阿瑛的那句话突然浮上了我的心头。她不也是首先喜欢小毕吗?她甚至不确定,小毕是不是因此才喜欢她。
首先喜欢一个人,就像是你首先发现这个世界美好的一面,那又何须惆怅?
21
第二天黄昏的时候,我抱着书包,坐在通往男童院山坡的麻石台阶上等大熊。
台阶的罅隙长满了杂草,我把杂草一根根拔掉,一面数着“他喜欢我。他不喜欢我。”
等到我差不多不那儿的杂草全都拔光,忘了他到底喜不喜欢我的时候,大熊终于回来了。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他带着惊讶的神情问。
我从台阶上站起来,瞥了瞥他,说:
“星一说他不是喜欢。”
他怔在那儿,好像觉得很奇怪。
“他要你跟踪我,又要你让球给我,这些事他自己都可以做,难道你还不明白吗?”我停了一下,说“他在帮你追我。”
他呆了半晌,说:
“不会吧?我没说过喜欢你。”
“他看出你心里其实喜欢我。”
“不是吧?”他的脸陡地红了起来。
“他不说,我也不知道。”我一副羞人答答的样子。
“星一真的这样说?”他半信半疑。
我用里点头,告诉他:
“他觉得我们很衬。”
“呃我不觉得。”
可恶的大熊,真的太伤我的自尊心了。我惟有装出一脸冷傲说:
“我也不觉得。”
听到我这样说,他好像大大松了一口气。
“不过”我说“既然他一番好意,我们就试试一起吧,反正你也说过,你不讨厌我。”
看到他一副百口莫辩的样子,我心里觉得好笑。我就知道,大熊是那种好欺负的男生,会因为觉得不好意思而不敢拒绝女孩子。要是我这时突然跳到他身上搂着他,他也只会满脸羞红地说:“呃你你别这样真是怕了你。”
但是,这一刻,我还是很矜持地站在台阶上,看着不知所措的他。每个人都有第一次,大熊说不定终于会第一次拒绝别人。为了要他心甘情愿,我突然想起了“古怪博士”那个女孩和自己喜欢的男孩比赛跑一百公尺的数学题。
“熊大平”我说。
“呃?什么事?”
“我们来比赛吧。”
“比赛?”
“要是你输了,你要和我恋爱。”
“什么比赛?”他一脸好奇。
我当然不会跟大熊赛跑,我没可能赢他。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要是你答对,便不用跟我恋爱。”我说。
他几乎忍不住打心里笑出来,说:
“这就是比赛题目?”
我点头。
“根本没有答案。”他说。
“为什么?”我问他说。
他自信满满地回答说:
“这是数学上所谓的‘无限回复’,就像π后面的小数点永远除不尽。先有鸡?不对,鸡是由蛋孵出来的;先有蛋,也不对,蛋要有鸡才能生出来。所以,答案就是没有答案。”
“错!”我向他宣布。
“错?”他不服气。
“放心,我会给你一点儿时间。从明天起的三天之内,你要给我答案。你不能只说答案,否则便很容易猜中。答案必须有合理的解释。要是你答不出来,我会把答案告诉你,那就代表我赢。”我说。
“到时你没答案,那怎么办?”他也不笨。
我拎起地上的书包,一边走下台阶一边对他说:
“我的答案会让你心服口服。”
他深信不疑,一副懊恼的样子。
我灵光一闪,停下来,转头跟他说:
“这样吧,这三天,我们每天晚上六点钟在租书店对面的小鲍园见面,每一天,我会给你一个提示。”
“好。”他竟然爽快地答应。
我猜得没错,其他的诱惑对大熊也许不管用,但是,要他解开一个谜题,他是没法抗拒的。这个傻瓜,为了解谜,他甚至会不惜冒上失身的危险。
这三天之内,他脑子里只会有鸡和鸡蛋。三天之后,即使他准确无误地说出答案,我也还是赚到三天跟他约会的时光。要是星一把跟踪当成礼物送给我,那么,这三天便是我送给自己的礼物,纵使我并没有必胜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