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唐七公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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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莺哥不告而别。尽管医馆里的老大夫表现得很惊讶,但这事其实在意料之中,两天前方能下地时她便急着离开,只是身体比较虚弱,还没走到院门口就被风给吹倒了。看着莺哥踉跄倒下时我就想,她只会休养到有足够的力气走出医馆大门,再不会多待一天。她想找到那个答案,一刻也等不得。果然,不到两天,她便留下药钱独自上路了。

    我拿不准是否还要继续跟着莺哥,因真假月夫人之事已差不多解开,除了容垣到底死没死以外着实没有其他疑惑,可若是这桩事就这样结束,大约也意味着我同慕言的分别之期就快到来。我不知道该怎样来挽回,我想同他待得更长久一些,或许他会不放心我一个小姑娘独自行路,会至少陪着我一起找到小黄和君玮?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要不要,给君玮写个信让他有多远躲多远一辈子都不要被我们找到呢?

    无论如何,还是打算先去探一下慕言的口风。

    一路分花拂柳,可慕言不在岛中,才想起半个时辰前看到有只通体雪白的传信鸽落在他窗前,料想应是出门会客了。我边往外走一边忍不住琢磨,十三月这事,倘若容垣的确死了,那如传闻所说是病逝的几率会有多高?历史上有太多这样的传说,好像花花世上只能有一种死法,但王宫这地方集结了全国最好的医师,能自然地因病而死着实难能可贵。若果真如慕言所说,平侯容浔即位是逼宫逼到手的而非景侯主动让贤,那半年后景侯的病逝说不定也大有文章。我想起来,前朝宗室微弱,国祚不昌,诸侯并立,晋西国公子相宜木弑兄弑父而承爵位,为齐侯揭露,会盟天下诸侯共伐晋西,不出两月,晋两大败,国土四分五裂,最大的一块并入了齐国。若我是男子,会这样能打探旁人私隐的华胥引,卫国又还没有灭亡,说不定也能在这片广袤大陆上重现晋西之祸,说不定卫国不会亡,还能福祚绵延个几年。曾经我想力挽狂澜,没有碰到对的时间。这挥之不去的想法让我有点隍惑,良久,终于明白为什么以生者之躯修习华胥引的前辈们没一个得到好下场,这秘术本身就是—种贪欲,最能迷惑人心,初始便埋下贪婪之花的种子,若学不会克制,终有一日会被心中开出的巨大花盏淹没。就算我是个死人,都控制不住幻想着,拥有它,我其实可以得到什么,可归根结底,如今回头看郑国那场宫变,真相除了对还屹立在这块风雨飘摇的大陆上的诸侯国有价值,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步出医馆,可见远山层叠,其实不晓得该上哪儿去找慕言,茫然片刻,决定沿街溜达。

    没有小黄作陪,略感寂寞,但如果有小黄作陪,那找到慕言它岂不是要妨碍我们独处,想想算了。远方有暮云合璧,落日溶金,风里传来渔舟唱晚,小城一派宁静。走走停停,逛进一个古玩斋。我对所谓古玩其实不存在太大感情,应该说是对一切作古的东西都不存在感情,可此时眼睛瞟过一处,双腿却再不能动弹,那是一只通体莹润的、在微暗的暮色中仿佛发着光的、精致的透雕白玉簪。站在柜台前果看半晌,觉得这样不过瘾,摇醒一旁打瞌睡的老掌柜把簪子取出来,放在手心里又呆看半晌。

    老掌柜笑眯眯地:“这簪子有两百年历史了,上好的玉,上好的雕工,昨日才收进来,姑娘一眼相中它也是缘分了,若真喜欢,三百金铢,老朽为姑娘包起来。”

    我倒抽一口气,半天都没有缓过来,不要说三百金铢,就算他说只要一个铜锱我也买不起。可这簪子是这样适合慕言,让人爱不释手。和慕言分离已经是注定的一件事,而再相逢却遥遥无期,前二十年他已经遇到许多姑娘,可我没有赶上,后二十年,再后来的二十年他还会遇到多少姑娘,光是想想都想不下去,我也不过是众多他所遇到的姑娘之一罢了,总有一天他会将我忘记,还不会主动再想起。我将头埋在手心里,良久,抬头问一脸担忧的老掌柜:“我可以用什么东西来换你的这支簪子吗?”

    他表情疑惑,半天,答非所问地:“这簪子同姑娘有渊源?”

    我摇摇头:“没渊源,只是我想得到它,把它送给,送给一个朋友,但又没钱,我想也许他也会喜欢这支管子,会一辈子”说到这里呆了呆,觉得慕言应该不会一辈子用同一根簪子,很不情愿地改口:“反正他戴着它的时候,应该就会记得我吧。”

    老掌柜瞧了我许久:“那姑娘打算用什么来换这支簪子呢?”

    我想了想:“你们这里收老虎不?四条腿,活的。”

    “”最后我用一幅画买下了这支白玉簪,老掌柜还倒给了一百金铢,收画时笑道:“若不是知道不可能,老朽几乎要以为姑娘这画是文昌公主的真迹了。”我愣了愣:“你真博学啊,不过,若是真迹,你看能值多少?”老掌柜摸着胡子继续笺眯眯:“不下万金。”我克制住了自己冲去对面博古架再搬几件古玩的冲动。但再想想,如今世间除了我以外,还有谁知道面前这幅隋远城的山水价值万金,而若我果真还活着,那画又怎能值得万金。叶蓁死了,叶蓁的画笔便也死了,即使我还在画,画出来的也不过赝品罢了。

    走出古玩斋时,街上已是万家灯火,碰到出门买酒的医馆老大夫,从他处得知慕言进了谪仙楼。我以为是座酒楼,想正巧赶上晚饭,揣着簪子乐颠颠路打听过去,走到门口,才发是座青楼。我一时不知作何感想,毕竟从来没想过慕言会逛青楼,但总算比较镇定,通过贿赂来到高台上一处凉亭,看到一张七弦琴后坐了个姿容清丽的姑娘,而慕言正颇有闲情逸致地摆弄一套木鱼石的茶具。亭子正中放了只小巧的红泥炉,炉子里炭火微蓝,想来燃的应是橄榄炭,我想到了一个名字,觉得脸色一定立刻白了下去,秦紫烟。想到这里原本兴师问罪的愤然顷刻烟消云散,若那女子果真是秦紫烟,我这时候过去能干什么呢?想象我一过去,慕言就非要跟我介绍她:“这是紫烟,来年我们便要成婚,届时请你吃酒。”我能想出的最克制的反应是冲过去掐死他和他同归于尽。抬脚准备沿路返回,抬头却发现亭中两人的目光齐齐聚在我身上,这是谪仙楼后院独出的一座高台,也就是说,四周没有任何可隐蔽之处。

    我抬头瞪了慕言一眼,还是准备沿路返回,刚走出两步,听到他声音在背后慢悠悠响起:

    “连星姑娘烘焙的新茶,我正说煮一壶,既然来了,喝—杯再回去。”我不晓得该不该过去,半天,还是磨磨蹭蹭走了过去,找了个离他们最远的位置坐下来,慕言看我一眼,低头继续专注于手中茶具,他摆弄什么都很有一套。此刻暮色苍茫,凉事的四个翘角各挂一只灯笼,前方谪仙楼里荡起轻浮歌声,有实在的金银,就能有实在的享乐,这真是世间最简单的一个地万。

    但还有一个问题亟待解决,我偏头问坐在瑶琴背后的姑娘:“你真叫连星?”姑娘没开口,接话的是慕言:“连星姑娘前日方从赵都黔城来隋远,要在这儿逗留两个月,拜在花魁梨云娘门下习舞。”我瞟他一眼:“你们以前认识?”他正提壶以第一泡茶水涮冼茶具,挨个儿点过盖碗、茶海、闻香杯、茶杯,手法漂亮,如行云流水:“不认识,怎么?”我绷紧脸:“撒谎!”他总算抬头:“哦?我怎么撒谎了?”我盯着他的脸,觉得这张脸着实好看,可怎么能骗人呢:“你说她才来了两天,你也是第一次来隋远城,怎么就和她一起了?”坐在近旁的连星似笑非笑开口:“奴家从前确未见过慕公子,今日能同公子一叙,也不过缘分所致,和公子很有些,”说着笑眄了慕言一眼:“投缘罢了。”慕言赞同地点了点头:“就是这样。”说完仍在那儿洗他的茶具,洗完突然想起似的问我:“吃过晚饭没有?”有五个字可以形容此刻感觉,我要气死了。他笑笑,转头吩咐那个连星:“拿些吃的过来,看来她是肚子饿了。”我磨磨牙齿,起身就走:“你才饿了,你们全家都饿了。”结果起得太猛,不小心踩到裙角,差点摔在泥炉子上,被他一把撑住:“这又是要干什么?”我抿住嘴唇,把眼泪逼回去:“去散步!”他将我放好:“吃了晚饭再去。”我推开他:“不行,我习惯要吃晚饭前散步的。”

    他皱眉:“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个习惯的?我怎么不知道?”我咬咬牙:“今天开始有的。”

    “”走过老远,背后传来连星的轻笑:“小姑娘好像气得不轻。”都怪我耳力太好,但同时又很想听听慕言的反应,竖起耳朵,却只听到轻飘瓢一句:“随她。”眼泪立刻就冒出来,我想,妈的,这个人他太讨厌了。

    夜空亮起繁星,像开在漆黑天幕的花盏,我蹲在医馆后一个茅草亭中思考一些人生大事,湖风拂过,觉得有点冷,将手往袖子里缩了缩。所谓知易行难,真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好比我一直希望自己看开,而且不断暗示自己其实已经看开,事到临头发现看开看不开只在一念之间,而这一念实在变化多端,仰头望无边星空,仿佛能看到黑色流云,我叹了口气。叹到一半,背后传来脚步声,不用回头也知道是慕言,我赶紧闭口,假装没有发现他,也绝不开口理他。他笑了一声,自顾自在我身旁坐下来:“方才得了个有趣的消息,想不想听?”我将头偏向一边:“不想听。”他把一个食盒放下来:“我还以为你会有兴趣,”顿了顿:“是关于景侯容垣的。”我将头偏回来:“哦,那就姑且听听吧。”

    我以为会听到容垣的下落,但只是有点吃惊地得知容垣抱恙禅位后,身边竟一直秘密地跟着药圣百里越,慕言握着扇子饶有兴味,唇边一丝淡笑:“百里越是最后留在景侯身边的人,容垣是生是死,东山行宫里那场大火又是怎么回事,想必问问他就能晓得了。”

    一些东西蓦然飘过脑际,我灵机一动道:“莫非莺哥来隋远城就是为了找百里越?百里越他,人在此处?”虽然知道君师父和百里越有交情,但也听说这位药圣向来行踪不定,倒是会找好地方避世隐居。

    慕言含笑点头:“猜得不错,不只如此,平侯容浔之所以出现在我们坐的那艘船上,应该也是为了来隋远城寻找百里越。”

    我有点惊讶:“他找百里越做什么?难道景侯果真没死,连他也不知容垣下落?”

    慕言意味深长看了我一眼:“这倒没有听说,据我打探到的消息,说的是平侯宫中那位备受宠爱的月夫人莫名卒了,下葬之时平侯听信巫祝之言,说月夫人寿数未尽,还有救,于是遍天下地寻找名医,十几日前,打探到百里越隐在隋远城。”

    我忍不住冷笑了一声:“他倒是有心,以王侯之尊亲自来求医,对锦雀倒是满满当当的情意。”话落地突然反应过来这个态度简直就像在心平气和同慕言谈心,赶紧抿住嘴唇,我还在生气,和他谈什么心,不管他说什么,就都没再答一句话。

    他微微皱眉:“刚才还好好的,这是怎么了?”但我还是没有理他。

    良久,他叹一口气:“肚子饿了就闹别扭?晚饭吃了么?”结果他从始至终就觉得我是肚子饿了在闹别扭,我深吸一口气,转过头狠狠瞪他一眼:“老子不饿!不吃!”

    他开食盒的手顿了一下:“什么?”

    我正想气势汹汹地再重复一遍,嘴里突然被塞进一只个头顶大的饺子,他眯着眼睛看我:“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我被饺子呛住,心有余力不足,手忙脚乱要把嘴里的东西吐出来。他凉凉地:“敢吐出来试试。”我本来想试试就试试,结果背后突然什么鸟呱地叫了一声,惊得一下子把半口饺子全吞了下去,要张嘴说话,竹筷里又一只皮薄肉厚的饺子凑到嘴边:“街上给你买的翡翠水晶虾仁饺,喏,再吃一个。”虽然刚才出了丑,但气势上绝不能被比下去,我恨恨将头偏向一边:“不吃,说了不吃就不吃,你烦人不烦人!”

    竹筷在空中停了半晌,他收起筷子,声音漠然:“好,我拿给旁人吃。”

    我还在想刚才那句话是不是说得太过了,听到他的反应又觉得气得不行,本想克制住,实在克制不住,觉得眼眶都红了,想装出冷漠表情,没有那么好的演技,只能勉强压抑住哭腔:“拿给旁人吃吧,拿给那个连星吃,她一定很感激你,吃完了饺子会给你弹好听的曲子,反正我什么都不会,勉强弹个琴还都会要人的命。”我有点说不下去,袖子里就是给他买的簪子,花了那么大力气买的簪子,他却和别的姑娘花前月下眉来眼去。他还以为我生气就是肚子饿了。他不知道我这一生都不会再知道肚子饿是什么感觉。

    慕言定定看着我,目光前所未有,若有所思得仿佛深潭落了月色,半晌,突然轻声道:“阿拂你”我打断他的话:“我长得不好看,又老是惹麻烦,反正十三月的事已经解决了,你明天就走,去找那个连星,别再跟着我。”话说出来自己都吓一跳,不禁抖了抖。我怎么会想赶他走,而且我也没有惹过什么麻烦,话赶话说出这样的话,刺得自己心肝脾肺脏一阵一阵地疼,仿佛他也会跟着不好受,我本来应该什么疼都感受不到的。

    他反而笑起来,不紧不慢地打开扇子:“既然赶我走,那就把欠我的工钱先结清。”

    我觉得糊涂:“什么时候欠你工钱了?”

    他撑着头,似笑非笑看着我:“璧山重逢后我做了你十来天的护卫,不会这么快就记不住了吧?”

    我恼火得不行:“我又没有说要雇你,是你自己跟上来的啊!”他没说话,摇了摇扇子。

    我觉得可气,最主要的是没想到他这样可气,记起今天用画换簪子再贿赂老鸨还剩下九十多个金铢,一边从袖子里摸钱袋一边继续生气。还没等我掏出钱袋,他扇子一合,凉凉地:“一天一百金铢,就算半个月吧,那就是一千五百金铢,把工钱结清了,我明天就上路,再不会烦着你。”

    我掏钱袋的手停在袖笼中,不可思议地看着他:“怎么这么贵?”

    他闲闲地看我一眼,闲闲地重新摇扇子,闲闲开口:“我这个人,和一般的护卫比起来也没有什么别的特色,就是一个字,贵。”

    我觉得,我要被他气哭了。

    这一晚是以我把钱袋扔在慕言脑袋上告终。

    但第二天早上就发现应该去找慕言道歉。回头想想,他会觉得我不讲道理也很自然,他从不知道我喜欢他,就好比官府里某某跟着头儿出公差,该走路的时候非要骑马,还非要骑同匹马,又唧唧歪歪说不出所以然,这个头儿除了觉得他有神经病以外可能也不会产生什么别的想法。我从前祈求不过是慕言一个回头,抱着这样微薄的希望盼得都忘了时光,终于他离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却丝毫不能让人满足,想要的反而更多了。一直不愿意去想,终于能够静下心来好好想想,才发现这样太可可怕。我对慕言的感情其实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纯粹,这样下去一定会完蛋,说不定真是应该考虑一下,我仰头闭上眼睛,考虑一下主动离开他了。

    但尚未完全理清头绪,房门被人一把推开。我呆呆看着门口面无表情的慕言,条件反射道:“早”没把这个招呼打完,不知道是太紧张还是怎么,牙齿咬了舌头印象中慕言一直风雅又悠闲,很少见到他一脸严肃,同时还做了不经人同意就推门这种失礼的事。一幅卷轴在书桌上摊开,我探头一看,再次咬了自己的舌头,正是昨天在占玩斋画的那幅画。

    抬眼望出窗外,竹篱上缠绕的槭叶茑萝开出丽色的花,灭光微熹,生机勃勃。慕言坐在桌案旁,手臂漫不经心搭着桌沿,目光莫测,映在我身上就有点迷惑,良久,笑了一声,低头看着书案上那幅山水图,轻声道:“画得不错,不过往后,不要再画了。”

    我觉得奇怪:“你怎么拿到这幅画的?”

    他不置可否:“你倒是赚了不少钱,这隋远城能有多大,你怎么就突然这么有钱了,随便打探打探,总是能打探得到。”

    我没再说话,想起还在和他赌气,觉得要把表情调整一下,又想到刚刚决定和他道歉,就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了。

    他却是不放心似的,手指敲着桌沿,一脸严肃地又重复一次:“阿拂,记住,以后不能再画了。”

    我有点懵懂:“为什么?”

    他没回答我,转移话题地继续瞧着手上的山水图:“听老板说这个值四百金铢,那就先抵给我吧,这么算起来,你还欠我一千金铢。唔,要继续努力。”

    我哑口无言,半晌:“你不能这么不讲道理。”

    他唇角带笑揶揄我:“跟小孩子讲什么道理,你不是从来不讲道理。”不等我反应,已经拿笔蘸了墨:“画是好画,可惜没什么题词,想耍个什么样的题词?”

    日光斜斜照进来,我看着光晕中的他,突然想起那一夜繁星漫天,我被毒蛇咬了,不知如何自救,又懵懂,他将我抱起来,衣间有清冷梅香,子夜悠长。

    他低低催促我:“阿拂?”

    我静静看着他:“对花对酒,落梅成愁,十里长亭水悠悠。”

    本来以为这样就算和好了,这样和好其实也很不错,结果刚等慕言题完字老大夫就找过来,身后还跟了个小姑娘,自称是谪仙楼服侍连星姑娘的丫鬟,奉姑娘之命请他过府一叙。慕言收起画随着小丫鬟出门,走到门口突然回头:“我去去就回来。”

    我本来是想忍一忍就算了,使劲儿地忍,再一次没有忍住:“你去去就不要回来!”小丫鬟在一旁捂着嘴偷乐。他却像遇到什么可笑的事情:“又在闹什么脾气,我是去办正事,从前不是很——”他想了想,用了乖巧这个词:“这两日怎么动不动就发火?”

    我想原来他已经开始嫌弃我了,果然刚才想的早点离开他是对的,心里却止不住委屈,闷闷将头转向一边。而他在门口停留了会儿,再没说什么,果断地就跟着那小丫鬟走了。我喜欢上的这个人,他其实一点都不在乎我,我以前觉得可以一直在他身边待下去,只要能看着他就觉得很欢喜,因为他不喜欢我,也不在我面前喜欢其他人,可现在这样,现在这样,我看着自己的手,这样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

    在桌上趴了一会儿,觉得真是个伤感时刻,努力回想一些高兴的事情让自己不要那么难受,半个时辰之后总算好过一点。

    慕言有慕言的生活,我有我的,他的生活在别处,而我的应该是和君玮一处,想着就觉得是不是该去找君玮他们了,一抬眼却吓了一大跳,捂着胸口很久,半天才能和来人正常打招呼:“莺哥姑娘,别来无恙。”从她走后我就没想过会再相遇这个司题,不知道她主动找上门来是为了什么,只是看着同初见的那个紫衣女子很不同,那时她眼中有光,此刻却什么都没有。

    她恍若未闻地看着我,电不知过了多久,缓缓道:“我听说圣人不妄言,找见到了一个圣人,他告诉我一些事,我却不能相信那些是真的。他说,你是唯一能帮我的人,用你的幻术可以看到世人不能看到的东西,我想知道的你都能帮我看到,他让我来找你。”

    窗外有阳光刺进来,我想到什么,但不知她此刻所求是不是我心中所想,顿了一会儿,撑头问她:“你想要知道什么呢?”

    她唇动了动:“我想知道我夫君,”话未完声已哽咽,只是很快压住了:“想知道他为什么放开我,如今,他又在哪里。”

    除了编织幻境,华胥引是有这样的功能,在第三人不在场的情况下看到他的某些过去。但必须要有这个人特别心爱的一个东西为媒,以我的血为引,这样做出一张专门的瑶琴,弹奏一么曲子倒是无所谓。不过即使这么大费周折,看到的过去也不过是那个人的神思和媒介有联系时的过去罢了。就好比我想看到慕言的过去,选了他的琴来做媒,放在我的血里浸两个时辰在一个闭合的空间里用这张琴随便弹点儿什么,这空间中就能出现当时他和这张琴相遇、相知、相伴、相随的情景,但除了这些也不能知道得更多。而且这样做极费精神,又不像华胥幻境能够帮助鲛珠修炼,这行为只是单纯消耗鲛珠法力而已,做一次消耗的法力换算成我的寿命差不多就是一年多两年。

    偶尔八卦可以长精神,为了八卦连折寿都不管了是长精神病。终归我不是圣人,不能体谅她心中所苦,只觉得世人皆苦我也苦,这件事着实不好帮忙,打算用恐吓的办法劝退,组织了会儿语言,对她道:“你想要我用幻术帮你,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帮你,我的幻术能做到的,就是你把你的身体献祭给我,我用你的骨头打出—把古琴,以这把古琴奏出重现你夫君过去的幕景。如你所知,幕景中我能看到一切,但你却不能看到了,假如你的夫君还活在这世上,我可以把用你骨头做成的这把琴送给他,假如他不在这世上了,我就将你送去同他合葬,如果这样你也愿意,那我帮你。”

    她原本就苍白的脸色更加苍白,浓黑的眸子里全无神色,有谁愿意用性命去换一个不能知道结果的结果。我起身道:“就不送姑娘了,我”

    话来说完,被她轻轻打断:“我愿意。”

    我抬起头:“你说什么?”

    她手抚着额头,嗓音冷冷的强作平静,还是听得出来有压抑的颤抖:“最近,很多时候都在想,我啊,就像是一棵树,拼命把自己从土里拔出来,想去找另一棵树,可怎么也找不到,又不晓得怎么再将自己种回去,能够感觉树根已经开始枯萎,慢慢枯竭直到叶子,说不定就要死了。你不知道这种一点一点枯死的感受。我从前也不知道。”她顿了一会儿,渐渐平静下来:“假如真能做成一张琴,那就太好了,总比就这样干枯而死的好,还能和他在一起,也不用再这样,再这样什么都不知道地到处找他。”

    这还是我第一次听到莺哥说这么长一段话,比她说过的任何一句话都要轻松,都要沉重。

    我沉默地看着她,半晌,道:“我和你开玩笑的,你的头发很长,很漂亮,我不要你的骨头,把头发给我就行了,用它来做弦,也能制一张我想要的琴。”

    我不是同情她,只是想到假如有一天我同慕言走散,而临死之前我要再见他一面,今日我积下一点善德,希望来日也有人能帮帮我。想到这里时候,完全没有记起前一刻还在为他不在乎而伤心难过。

    所需是一间密室,一张无弦琴,一只盆,一把刀。两个时辰后,我将莺哥的头发从盛了半碗血的小盆子里捞出来,像捞一把挂面,摊开在手中又似一匹用来裁剪嫁衣的红缎子。血珠细密地附在发丝上,任凭又捏又挠也未落下半分,很容易就搓成匕股琴弦,安在枫木做的琴架子上。红色的弦丝在灯影下泛出冰冷光泽,我闻不到任何味道,但想象这四面都围上黑布的斗室中应是每一寸空气都充满血腥。不过什么叫密室,不是把门和窗户关死再围-块黑布就可以,充其量只能说是个小黑屋。我和莺哥商量不能这么下,因要密室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不能被打扰,一旦起弦,中途被打断就前功尽弃,重来谈何容易,除非把所有器具重新准备一次,而问题在于,即使我可以马上再放半碗血,也要给莺哥一点时间让她长头发。况卧毕竟不同于华胥幻境,不能织出游离于尘世的虚空,只要进到屋子,任何人都能看到我所奏出的幕景。你想在这样一个黄昏,城中医馆某处荒凉屋子传出诡异琴声,推门一看屋里居然在下雪,半空还或坐或站一大堆人讨论今天天气如何年底朝廷是不是会发双薪这电就罢了,隔壁居然还是个卖棺材的,真是好难不把人吓死。

    我们正在发愁,房门却被轻轻叩了两声,从敲门风格就能判断是谁,我磨磨蹭蹭地去开门,走到一半突然想到问题其实可以解决了,加快脚步一把拉开门闩,慕言就站在门口,目光放在我身后,打量了一圈收回来看着我:“这是在做什么?”我瞟了他眼,咬着唇角别开脸:“给你个机会戴罪立功要不要?”他坦然摇头:“不要。”我噎了噎,急得瞪他:“主动和你冰释前嫌了你还不要,必须要!”他叹口气:“好吧,我要。”

    有慕言守着,小黑屋就不是寻常小黑屋,升华成密室了,我很放心。

    起弦之时,看到莺哥震了一下,发丝做成的琴弦寄托了容垣关于她的大部分神识,那些过往她不仅可以看到,还会知道容垣心中是如何想,当然,奏出这暮景的我也能知道。

    半空中,渐渐出现的是郑宫里昭宁西殿那一夜新婚,殿外梨花飘雪,瘦樱依约,从前我们看到故事的一面,却不知另一面,直到这一刻,它终于现出一个清晰的轮廓,露出要逐渐明朗的模样,而所能看到的容垣的故事,一切始于他第一眼见到莺哥。

    第一眼见到莺哥,容垣并不知道喜床旁弯腰逗弄雪豹的紫衣女子不是他要娶的姑娘。这没什么可说,他对锦雀的印象其实寡淡,猎场上也没怎么细看,只记得她将受伤的小雪豹递给自己时手在发抖。修长细白的手,没有刀剑磨出的硬茧,不会是处心积虑的刺客。遑论莺哥和锦雀长了一副面孔,就算样貌完全不同他也未必分辨得出。之所以要娶锦雀,不过是隐世王太后听信巫祝的进言,认为围猎那日他会遇到个命中注定要有所牵扯的姑娘。而直到新婚这一夜,隔着半个昭宁西殿,他才第一次认真打量这个将要成为他如夫人的女子。她有一双细长的眉,浓黑的眸子,烛光下眼波荡漾得温软,却隐隐带着股冷意,如同晚宴上那道冰凌做的酥山,浇在外头的桂花酸梅汤让整道菜看上去热气腾腾,刨开来却是冰冻三尺。

    他握住她的手,看到她眼中一闪即逝的慌乱,想她心中必然害怕,可即便害怕也一幅镇定模样,身体僵硬着是抗拒的意思,手上却没有半分挣扎,强装得温柔顺从,却不知真正自得温柔顺从不是镇定接受,是将所有的不安害怕都表现给眼前的人晓得。身为一国之君,他见过的女子虽不多也不少,还从未遇到过这样由表及里产生巨大矛盾的姑娘,吻上她的唇时,也是大大地睁着双眼。那是双漂亮的眼睛,专注地看着他时尤其地黑。然后,他看见这双眼睛里慢慢浮起一层水雾。他离开她,手指却像是有意识地抚上她的眼,触到一丝水泽。她哭了。

    她哭了。这很好。他有一刹那觉得自己喜欢看到她这个模样,就像失掉油彩遮掩的戏子的脸,那些悲欢离合真切地表露出来。她眼角红得厉害,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神色紧绷却故作从容,模样很可怜。他打算放过她。但赦免侍寝的话刚落,她已衣衫半解地跪坐在他身上。在这种事情上,他从没居过下风,本能想起身拿回主动权,顾及到压在身上的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力气小了很多,可也足够颠倒位置将她压在身下。但事实是,他没有起得来,却能感受到紧紧贴住自己的这个身体在怎样颤抖,他想,她一定很紧张,紧张得没有发现自己一个弱质女流竞爆发出这么大的力气。她的头发真长,手上没有刀茧,也没有其他什么茧,连他后宫里那出身正统贵族的七位夫人也比不得。可除非新生的幼儿,谁还能有这样毫无瑕疵浑然天成的一双手,何况,听说她在容浔府上时,很喜欢做家务。她的头发拂得他耳畔微痒,听到她在他耳边说:“总有一日要与陛下如此,那晚日不如早一日,陛下说是不是?”他想,这姑娘真是脆弱又坚强,隐忍又莽撞。

    密探不是白养着玩儿,这件事到底如何很快就弄明白。结果如人所料,原来锦雀不是锦雀,是莺哥,杀手十三月。他想起自己的侄儿,做事最细致稳重,怎么会不晓得纸包不住火。

    拼着欺君之罪也不愿将真正的锦雀送进来,必然是心中至爱。自古以来,圣明的君王们最忌讳和臣下抢两样东西,一样是财富,一祥是女人。如果臣下不幸是断袖,还不能抢男人。他漫不经心从书卷中抬头,扫了眼跪在地上的侍卫:“今日,孤什么也没有听到。”年轻的侍卫老实地埋了头:“陛下说得是,属下今日什么电没有禀报。”他点点头,示意他下去,却在小侍卫退到门口时又叫住他:“你刚才说,容浔是怎么除掉她身上做杀手时留下的那些疤痕的?”小侍卫顿了顿,面露不忍:“换皮。”手中的茶水不小心洒上书卷,他低头看到红色的批注被水渍润开,想,那时候,她一定很疼。

    这一夜,批完案前累积的文书,已近三更。他没什么睡意,沿着裕景园散步,不知怎的逛到她住的昭宁殿。偌大一个东鼹杏无人迹,显得冷清,西殿殿门前种了两株樱树,一个小内监窝在树下打盹。殿中微有灯影,他缓缓走过去,在五步外停住,惊醒的小内监慌忙要唱喊,被他抬手止住。那个角度,已能透过未关的雕花窗看到屋中情景。紫衣的女子屈膝坐在一盏燃得小小的竹木灯下,手中半举了只孔雀毛花毽子,对着灯一边旋转—边好奇打量。这样的毽子,哪个女孩子年少时没有过几只,即便不是用孔雀毛扎的,取乐方式总是一样,没什么可稀奇。

    可她握着那毽子,仿佛它是多么罕见又珍贵的东西,静静看了半晌,猛地将它抛高,衣袖将灯苗拂得一晃,毽子落下时寸已起身,提高了及地的裙子将腿轻轻一抬,五颜六色的孔雀毛荡起一个由低到高的弧线,稳稳地直要飞上房梁,她没什么表情的侧脸忽然扬出一抹笑,乍看竞有些天真。半空中的孔雀毛花毽子慢悠悠落在她膝头,被柔柔一踮,又重新踮到半空,她转身欲背对着以脚后跟接住,可啪的一声,下坠的毽子竞落歪了。他看她讶然回头,睁大眼睛紧紧瞪着地上,表情严肃得让人啼笑皆非,瞪了一会儿,动唇唤了侍女。他耳力极好,隐在樱树的阴影下,听她冷声吩咐:“这个东西,扔了吧。”侍女愣怔道:“扔了?夫人是说,不要了?”她转身迈进内室:“扔了,不喜欢我的东西,我也不喜欢它。”

    殿中竹木灯很快熄灭,耳边浮现出白日里听到的莺哥的过去,她怎样被养大,怎样学会杀人,怎样踩着刀锋活到二十岁,怎样得来身上的伤,怎样被容浔放弃,又是怎样被当做妹妹的替身送进他的王宫里。他不大能分辨女子的美貌,却觉得方才微灯下游走翩飞得似只紫蝶的莺哥,容貌丽得惊人。淡淡嘱咐小内监几句,他转身沿着原路返回,—路秋风淡漠,海棠花事了,他想,放弃掉她的容浔真傻,可他放弃掉她,将她送进王宫来,却成全了自己,这真是缘分,他对她不是一见钟情,从冷悯到喜欢,用了三天时间爱上她,大约会有人觉得三天太短,但只有真正懂得的人才明白,对注定要爱上的那个人而言,一眼都嫌太长,何况三天,伺况这么多眼。他很心疼她。

    此后种种,便如早先所见莺哥的那些梦境。容垣问她可知晓什么是君王之爱,她回答他君王大爱,爱在天下,雨露均撒,泽被苍生。他却不能认同,想那怎能算是爰,只不过是君王天生该对百姓尽的职责罢了。那些只懂得所谓大爱的君主,他同他们不一样。高处不胜寒,他看到她,便想到应该要有人同他做伴,那个位置三个人太拥挤,一个人太孤单,他只想要唯一的那个人,那个人脆弱又坚强,隐忍又莽撞,曾经是个杀手,误打误撞嫁给了他。他知道她想离开,千方百计将她留下来,除了自由,她想要的什么他都能给。他也知道,她心上结了层厚厚的冰壳,即便给她自由,她也不能快乐,那些严酷纠结的过往,让她连该怎样真心地哭出来笑出来都不晓得。这个人,他想要好好地珍惜她。她应该决乐无忧,像个天真不谙世事的小姑娘,让他放在手心里,拢起手指小心翼翼对待。

    可他算好一切,唯独漏掉命运。在计划中她应是与他长相守,他会保护她,就像在乱世里保护他脚下的每一寸国土,而百年之后他们要躺在同一副棺椁里,即使在漆黑的陵寝,彼此也不会寂寞。

    但那一日命运降临,让他看到自己的一生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那么长,说什么百年之后,全是痴妄。

    容垣非是足月而生,幼时曾百病缠身,老郑侯请来当世名医,大多估言小公子若是细心调理,约摸能活过十八岁,若是想活得更长久,只有向上天请寿。老郑侯没了办法,想着死马当活马医,干脆送他去学刀,妄图以此强身健体。也是机缘巧合,在修习刀术的师父那儿,让他遇到一向神龙见尾不见首的药圣百里越,不知用什么办法,竟冶好自小纠缠他的病根。从此,整个郑乇室将百里越奉为上宾。

    自老郑侯薨逝,他与百里越八年未见,再见时是莺哥被封为紫月夫人这年年底。忘年至交多年重逢,面色凝重的百里越第一句话却是:“陛下近一年来,可曾中过什么毒?”

    到这一步,他才晓得去年除夕夜制服那只发狂的雪豹时所受的毒虽不是什么大毒,可唯独对他是致命的。百里越当年为冶他的病,用了许多毒物炼药,万物相生相克,服了那些药,这一生便绝不能再碰三样东西——子葵云英、霜暮菊、冬惑草。传说九州大陆冬惑草早巳绝迹,天下人不知其形为何、性为何,可那雪豹爪子上所淬的毒药里,却含了不少冬惑草。

    御锦园寒意涔涔,溶月宫在枯树掩映中露出一个翘角,他望羞那个方向,半晌,缓缓问面前的百里越:“孤还能活多久?”

    “大约再过三个月,陛下会开始呕血,一年后”

    “一年后?”

    “呕血而亡。”

    他脸色发白,声音却仍是平静:“连先生也没有办法了吗?”

    百里越是药圣,不是神。冬惑草溶进他体内近一年,要化解已无可能。他第一次自欺欺人,希望从未出过错的百里这次能出错,他并未中什么夏惑冬惑,只是一场虚惊。可直到三月后,在批阅文书时毫无征兆地呕出一口血,他才相信这所谓的命运。他性子偏冷,从懂事起喜怒就不形于二色,这一夜却发了天大的脾气,将书房砸得干干净净。但事已至此,所有一切不能不从头计较。

    十日后,借欺君之名,他将莺哥锁进庭华山思过,次日即拟定讣文昭告天下,称紫厅夫人病逝。百里越与他对弈,执起一枚白子,道:“到最后那一日,陛下想起今日,必定而悔。”

    可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他想,待他归天后,她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殉葬,另一条是孤老深宫。假如让她选择,依她的性子必定刀自刎在自己床前,她看上去那么复杂,却实在是简单,爱上一个人便是誓死相随,而假如那一夜他见她时妄心不起,她是否就能活得更好一些。他锁她十年,庭华山与世隔绝,十年之后,她会忘了他,即便青春不在,还可以自由地过她从前想过的生活。而该将郑国交到何人手中,怎样交到那人手中,他自有斟酌。

    不儿日,宫中传出红珠夫人有孕的消息,说是由药圣百里越亲自诊脉,诊出是个男婴。

    红珠夫人有孕是真的,却不是他的,他已两年多不曾见过红珠,那孩子是她同侍卫私通所得。由百里越诊脉是真的,他亲自带着药圣前去芳竹苑,红珠跪在地上吓得发抖,那侍卫被活生生处死在她眼前。传闻中前两句全是真的,但诊出是个男婴却是漫天胡扯,纵然百里越医术通天,也绝无可能搞清楚—个未成形的胎儿到底是男是女,但因是神医金口玉言,大家只好深信不疑。而这就足够了。他只是要让朝野上下都晓得,他将要有个继承人,待他身死后,即郑侯位的将不再是容浔。特别是要让容浔晓得。

    百里越斟酌道:“这本是你们郑国的事,同我毫不相干,但你既然早巳打算要将王位传给容浔了,怎么又安排这么一出逼着他来篡位夺宫?”他端起石桌上的茶盏,容色淡淡:“倘若孤能长命百岁,又倘若紫月能诞下孤的子嗣,你以为,容浔会忍到几时来反孤?容浔有治国之才,却野心勃勃,养着他,如同养一头猛虎,孤以为有足够时日磨掉他的利牙,如今,”他眉心徽皱,嫌烫地轻哼了一声,将茶盏重放回石桌:“孤将王位传给他,难不成,还要将紫月也送回给他,”他耍了心机,他知道容浔对莺哥有情,十年后的事他已不能见到,可他知道,只要容浔今日反他逼宫,和莺哥便再无可能。百里越讶然:“你不想让紫月夫人殉葬,想让她活下去,就该想到终有一日她会另嫁他人。”他淡淡看着天边:“谁都可以,容浔不行。”

    最后一次见到莺哥,是星夜里一处荒凉街市。听到她闯下庭华山的消息,他心中担忧,不知她有没有受伤,称病取消了好几日朝会,领着护卫匆匆出宫。也不知赶了多久的路,终于见到她,这个女孩子伤痕累累站在自己面前,提着刀,脸色苍白,裙角处渗出或深或浅的血痕。

    他想,他应该不顾一切将她揉进怀中,可,怎么能呢。她伤心欲绝地质问他:“我怎么就相信你了呢,你们这样的贵族,哪里能懂得人心的可贵。”他看到她微乱的发鬓,泪水从蒙着双眼的手底溢出,顺着脸颊大滴大滴落下,下唇被咬出深深齿印。他想说些什么,喉头一甜,半口血含在口中。她的伤心,就是最能对付自己的利器。可他还是将她送了同去。看着她的背影在月光下渐行渐远,他想唤她的名字,莺哥,这名字在心中千回百转,只是一次也没能当着她的面唤出。“莺哥。”他低低道。可她已走出老远。

    不多久,容浔果然逼宫。这一场宫变发生得快速又安静,因他原本就没想过抵抗。就如传闻所言,容浔压抑着怒色将随身佩剑牢牢架在他脖子上,沙哑问他:“我将她好好放在你手中,你为什么将她打碎了?”而他微微抬头,淡淡地:“即便是碎,紫月她也是碎在孤的怀中。”容浔的剑颤了颤,贴着他颈项划出一道细微血口,他却浑不在意:“这许多年,你做得最令孤满意的事,一件是两年前将紫月送给孤,另一件,就是今日逼宫。”冷清双眼浮出揶揄之色:“但孤知道,你这生,最后悔之事,便是将紫月送进了孤的王宫。”容浔看着他,良久,整个人都像是颓败下来,半晌,苦涩道:“她走时,是什么样,可受过什么苦?”他淡淡同他:“即便痛苦,她这一生,又有什么是忍不得的。”

    此后,容垣禅位,容浔即位。禅位后容垣避往东山行宫修养,正是五月,樱花凋零。一切都被写入史书,属于郑景侯的时代就这样过去,徒留给世人两页薄纸。

    次年,樱花开遍整个东山时,百里越口中的最后一日终于来临,我能知道,是因随着手指起伏,琴弦上的血正滴答滴答往下掉,说明奏出的这场幕景已行将结束。

    眼前是冒着腾腾热气的碧色温泉,温泉后种了大片樱林。冬惑草似乎没有如何折磨容垣,至少他看上去气色不错,只是身形消瘦。但我很快就否定这种想法,这是最后一日,他面上那些不寻常的神采,想来是回光返照。落日余光在天边扯出一块金红的绸子,笼得温泉后的樱林璀璨如同赤雪。他淡淡吩咐身后的小童子:“今日好多了,去拿两本书,我想泡会儿温泉。”

    小童子哒哒朝书房跑。他合衣迈进池水,靠着池壁时,从浸湿的衣袖里取出一枚小巧的骨骰。

    莺哥送给他的那枚骨骰,原以为被捏碎了,化在那座荒凉街币的夜风里,在这个傍晚,却静静躺在他手中。他认真地看着它,漆黑眼眸似汤汤春水,缱绻温柔,良久,将它紧紧握住,闭上眼睛笑了笑。近旁不知什么鸟兀地哀叫一声,温泉后的樱林里猛地撩起山火,火势如猛虎急速蔓延,顷刻漫天,林木噼啪作响,红色的樱花在火中翩翩起舞,如一只只涅盘的红蝶。火光映得容垣的脸别样俊美,可滔滔热浪里,他的眼睛却没有再睁开。

    莺哥扑过去时,容垣的身体正沿着池壁一点一点滑入水中,她浑身都在发抖,要抱住他不让他掉下去,却忘了这山、这火、这樱花、这池水,包括容垣,皆是我拿七弦琴奏出的虚幻幕景。身后火势汹涌猛烈,仿佛耍将半山红樱燃成劫灰。她双手遍遍穿过他的身体,再如何轻柔的动作,却连一个拥抱都已是不能,可还是不肯放弃,一遍又一遍地伸手去抱他,徒劳无功地眼见着他一点一点滑人池水。如墨的眉、紧闭的眼、高挺的鼻梁、薄凉的唇,渐渐都隐在水下,池水归于静谧,只剩漫天山火,而她静静看着眼前平静的池水,半晌,颤抖着肩畴,像一头孤寂的小兽,痛苦地哭出声来。

    幕景凭空消逝,容垣他确实死了。

    这就是故事的全部,莺哥多多少少猜到,却一直不愿相信。回头看这一段风月,似场凋零繁花,容垣的一生太短,执着地用自己的方式来保护她,便是池口中的君王之爱。在这样的乱世里,看够了庸臣昏主,东陆大地上有多少王宫,王宫里埋葬多少红颜女子的青春枯骨,却让我看到这样一段情,从黑暗的宫室里长出来,像茫茫夜色里开出唯一一朵花,纵然被命运的铁蹄狠狠践踏,也顽强地长出自己的根芽。

    莺哥在幕景消逝时便昏了过去,慕言将她扶到一旁矮榻上,转身居高临下看着我。弦上的血珠将枫木琴染得通红,我翻过手来看自己的手指,才发现指尖沾了斑斑血迹。就像那一日从城墙跳下,感觉生命一寸一寸流逝,想要站起来,却没有力气。这是我第一次如此清晰地认识到,没有鲛珠给予的寿命,这只是一具残败的尸体。

    慕言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听不出什么情绪:“这一大滩血,怎么弄的?”

    这么仰着头看他有点吃力,我动动唇,示意他蹲下来。

    他跪坐下来与我平视,手指沾了点儿琴上的血渍,放在鼻端闻了闻,脸色顿时难看到极点:“是你的,还是莺哥的?”

    我摇摇头,认真道:“是鸡血。”看他没有反应,补充道:“启动这个仪式需要祭天,所以,我们杀了一只鸡。”

    他眉心皱起来:“别胡闹,说实话。还是你希望我把你们两个一起送去大夫那里?”

    我挣扎道:“真的是鸡啊”他瞪着我:“你们家养的鸡,血会是跟人血一个味道?”

    我严肃道:“因为,这是一只不同寻常的鸡”话没说完,被他一把夺过手腕,袖子捞起来,手臂上包得严严实实的纱布暴露在天光之下,我抬头镇定看他:“其实,这就是所谓的部位减肥法了,把这个纱布紧紧缠在想瘦的地方,通过刺激穴位”他打断我的话:“你再胡扯试试看。”

    我低头嗫嚅:“因为看你好像有点担心,想说你其实不用担心,这没什么,我血很多,而且伤口也不疼,我不想去大夫哪里,我自己就包扎得很好。”

    他抚着额头看我半晌,叹了口气:“你真是,气得我头疼。”

    身体已经能移动,我调整了一下坐姿,小声反驳:“哪里有那么容易就头疼,说得好像从来没生过气一样。”

    他皮笑肉不笑:“我确实从来没生过气,只是偶尔动怒,让我动怒的人基本都没得到好下场,你是不是也想惹我动怒看看?”

    我小心地看他一眼,伸出两只手放到他额头两侧,他愣道:“干什么?”

    “不要气了,生气多容易老啊,来,我给你按一下,还疼不?”

    “”不知莺哥此后何去何从,但无论她做什么样的选择,已不是我们所能左右。想到她来找我时眼中毫无光彩的颓然和那些决绝的话,心中就有些发沉。恰在此时,一只小小的灰鸽子扑进刚推开的木窗棂,直撞进我手心。

    这是君师父的传信鸽。我愣了愣。想不到这么快又有生意。

    展开素笺一看,忍不住对慕言扬了扬信纸:“你说容浔正遍天下寻找能救活锦雀的名医果然不错,这次居然找到了我师父。”

    他正在收拾血迹斑斑的枫木琴,闻言抬头:“哦?华胥引竞还有这等功用,能生死人肉白骨?”

    我踌躇道:“生死人肉白骨倒说不上,只是换换命罢了。”想想又补充道:“其他的人可救不活,只能救活因选择华胥幻境而在现实中失掉性命的人。前提是,还得有一个同她血脉相连的至亲之人愿意以命换命。”

    他若有所思:“所以,你师父来信让你用莺哥姑娘的命去换锦雀姑娘的命?”

    我将信笺收好,摇摇头:“师父他压根儿不知道锦雀还有个姐姐活在世上,只是让我去走个过场,说是郑王都找到他跟前来了,实在不好意思推脱。”

    说完到处找笔墨:“得给他回个信,明天就要出发去找小黄和君玮了,哪里有时间。锦雀本就一心求死,救活了又怎样,既然强求无益,何必苦苦强求,救活的那个人也未必会感激他什么。”

    说到这里正找到矮榻附近,擦过莺哥身体时蓦地被一把握住手。我惊讶垂头“你醒了?”

    她闭着眼睛,没有放开我,半晌,道:“君姑娘若是能救舍妹,还请勉力一救。”

    我看着她:“你发什么傻?除非用你的命去换她的命,否则根本没可能把她救活。倘若你果真想这样痛快就放弃性命,那不如把这条命给我,我来为你织一个幻境,让你和容垣在幻境中长相厮守。”

    她终于睁开眼睛,眸子浓黑,却无半点神采,大约这就是所谓的哀莫大于心死,恍眼看上去倒比我更像个死人。

    良久,她像是终于反应过来我的话,侧头疑惑地看着我,眼睛里一片空茫:“那又有什么用?都不是真的。”我才想起来,她这个人一向较真,宁愿明明白白痛苦,也不愿糊里糊涂幸福,这段故事里,活得最清醒的就是她了。

    而我无言以对。

    她转回头看着房梁,声音毫无起伏:“今年我二十六岁,觉得这一生很好、很长,没什么可留恋了。”顿了顿,又道:“只还有一个愿望,我死后,请让我和我夫君合葬。”

    七月,蓼花红,木槿朝荣。

    兜兜转转回到郑国。

    施术之所定在四方城城东为举行祭礼而建的土台上。我想莺哥大约不愿见到容浔,以秘术一旦施行不能有任何生人打扰为名,将方圆五里清了场,只留慕言在土台下喝茶。

    锦雀的棺椁在酉时初刻被抬上祭台。已近一月,寻常应是白骨的躯体却未有半点腐坏,只是脸色有点苍白,可看出容浔确实花了心思。酉时末,莺哥最后一个到场,纱帽揭开,看到及腰的发,毫无表情的一张睑。我将含了血珠的茶水递给她:“现在还可以反悔的。”她却一口就喝下去。我看了眼空空如也的茶杯,还是想要说服她:“这件事我真是没有把握。”将几案上竖列的两张瑶琴指给她看:“我得同时弹奏你们两人的华胥调,一个音也不能错,还得摧动鲛珠牵引你的精神游丝”她打断我的话:“若失败了,会否对君姑娘造成什么反噬?”我摇摇头:“那倒不会,就是你多半活不了,你妹妹也救不活。”她瞥了眼棺中的锦雀,目光淡淡的:“这也没什么,君姑娘,开始罢。”

    站在土台上,四方城东西南北十二条街道尽收眼底,夕阳掩映下,房屋鳞次栉比,似镀了层金光,偶有几户升起袅袅炊烟,平凡世上也有平凡幸福。

    琴音泠冷,土台上骤起狂风,躺在石祭台上的莺哥缓缓闭了双眼,缀在长裙上的紫纱随风飘飞,像一棵瑰丽的树,越长越大,渐渐将她笼起来。再见了,十三月。我闭上限,正欲凝神催动鲛珠,破空声来,睁眼时枚古剑堪堪定上身前七弦琴。弦丝尽断,狂风立止。我怔了怔,抬眼塑向前方的石祭台,看到紫衣男子挺得笔直的背影,柳絮纷扬,慢悠悠落下来,似裁剪了鹅毛碎。我抱着断掉的琴几步急走过去。男子正俯身揭开笼在莺哥脸上的轻纱,修长手指颤抖地抚上她的眉,声音却低沉平静:“她是睡着了吗?”

    我施了个礼,将紫纱重新盖好,边角都扎严实,又将袖子拉下来点,好盖住她冰凉的手:“两位夫人只能活一位,陛下想救月夫人,我便为陛下找来尚在人间的紫月夫人以命换命,紫月夫人不死,月夫人不能活。两位夫人到底保哪一位,陛下不妨再想想。”

    我等着他回答,却未等到任何回答,因话毕时轻纱微动,莺哥已渐渐醒转,本以为她会再昏迷一些时候,那双杏子般的眼眸却缓缓睁开了。半晌,浓黑的眸子里突然升起千般华彩,她看着面前这个端整的紫衣男子,蓦然扑进他怀中,声音里带着小女孩的天真:“我们终于能在一起了。”他愣了一下,抬手将她紧紧搂住,她把自己更深地埋进他怀中:“我们终于能在一起了,容垣。”他脸色瞬间煞白。

    一点一点将她拉离自己的环抱,他静静看着她:“我是谁?”

    她眼角渐渐有些红,眼睛里也漫出一层水雾,目不转睛盯着他的脸,半晌,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头埋进他肩膀,哽咽道:“他们都说你死了,我不相信,如果你死了,我该怎么办呢?”

    容浔的手僵硬地垂在身体两侧,良久,沙哑道:“月娘”

    我淡淡道:“别在意,她这样多半是疯了。换命之术最忌中途打扰,怕正是因此若陛下仍想救月夫人,紫月夫人她这样,也是无碍的,只是要劳烦陛下再送我一张七弦琴了。”

    他却并未搭理我的话,半晌,苍白容色浮出一丝苦笑:“即便是疯了,终归,最后是我得到了她。”

    我看着他:“若是她清醒,第一件事怕就是为景侯殉情。”

    柳絮漫天,似在祭台上下一场轻软无终的雪,他将她抱在怀中,向石阶走去:“那就让她永远不要清醒。”她的纱帽落在地上,风卷过来,似一只断翼的蝶。

    在土台上站了好一会儿,我有点混乱,不知怎样做才算是好,现在好像也不错,大家都求仁得仁。容垣想要的是莺哥活下去,她活下去了。容浔想要和莺哥在起,他们在一起了。莺哥想要容垣,在她的意识里,也确实得到了。就像是一场华胥幻境,美好虚妄,各有所得。

    走下土台,看到慕言正一派悠闲地煮他的功夫茶,我生气遭:“刚才你为什么不拦住容浔啊?”

    他好整以暇地看着我:“是我叫他来的,我为什么要拦住他?”

    我瞪大眼睛。

    他将煮好的茶递给我:“每个人都应该有选择的机会,你说对么,阿拂。”

    我不知道对不对,只知道有多少入迷失在这虚妄的华胥幻境,自以为懂得爱的美好,要抓住这美好不容它错过,其实都是软弱。人最宝贵的是什么?不是爱,是为爱活下去的勇气。可我遇到的这些人,没有一个人懂得。

    不几日,我们离开四方城,听说锦雀被厚葬,这一月的良辰吉日,莺哥将同容浔大婚。得知这消息时并没有什么特别感想。而在第九日早上,却听说大婚当夜莺哥失踪,容浔将整个四方城翻过来也没找到。慕言问我:“你觉得她应该是去哪儿了?”

    其时我正在给君玮写信,确定他所处的最终方位,争取早日顺利找到他和小黄,听到慕言提问,三心二意回答:“可能是突然清醒,去完成她的最后一个愿望了吧。”

    “我死后,请让我和我夫君合葬。”我记得那时她是这么说的,这是她最后一个愿望。

    慕言沉默半晌,过来随手帮我磨了会儿墨。

    当夜,一向风度翩翩的慕言难得模样颓唐地出现在我房中。夜风吹得窗棂格格作响,我一边伸手关窗户一边惊讶问他:“搞成这样,你去哪儿了?”

    他从袖中取出一块紫纱,笑了笑,轻描淡写道:“在容垣的陵寝中捡到的。”

    我顿住给他倒水的手,良久:“莺哥她,是在容垣的墓中?”

    他从我手中取过茶壶,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更确切地说,是在容垣的棺椁中。”

    我愣了愣,半晌,道:“怪不得他们都找不到她。”

    他笑笑:“没有人敢去动景侯的陵寝,他们永远都不会找到她了。”顿了顿,又轻飘飘添了句:“除了我。”

    我赞同地点头:“对,除了你。”指着他的袖子:“但你好像受了伤。”

    他面不改色将手缩回去:“没有的事。”

    我拉过他的手把袖子挽上去给他涂药,发现他僵了一下,抬头瞟他一眼,有点讪讪地:

    “我有时候是不是,太任性了?”

    他撑着额头看我,唇角含笑:“不,这样刚刚好。”

    ——华胥引之莺歌篇十三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