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7章 坟里有个女孩子在讲故事

风中的阳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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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忆了的陆宁现在已经知道,自己是曾经名满国际道的盗圣了。

    偷儿嘛,除了偷香窃玉之外,自然对古董字画也是很有研究的。

    要不然,费了老鼻子劲却偷来一副赝品,那岂不是会让人很不爽?

    所以说呢,只要敢对古董字画下手的偷儿,必须得具备鉴定古董年代的如炬慧眼,以防‘上当受骗’。

    陆宁鉴定字画的眼光,想比起他泡女人的本事,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自然能在看到日期后,凝神审视起了这副素描画的‘成形年代’。

    刚才他只是看画,却没有注意到其它地方。

    现在仔细审视后,很快就断定这幅画,确实早在十数年前就已经存在了(铅笔在纸上画画后,铅笔的石墨分子跟纸张的纤维,会随着年代的推移,出现深浅不一的融合度)。

    十七年前,陆宁才十岁,据说(卡秋莎说的)还在唐王上小学三年级,最多也就是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就连他自己都不敢确定,今天会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

    那么,画这副素描的人,又是怎么在十七年前,就知道他会在十七年后来到纽约大酒店,并穿上一身竖领中山装,案几上还有一把陌刀的呢?

    陆宁表面镇定的盯着那副素描画像,只觉得脖子后面冒冷气。

    更有种只需一抬头看向窗外,就能看到外面很高,很远的夜空上,竟然还站着个白胡子老头那样的错觉。

    “陆先生,您怎么了?”

    看到陆先生脸色有些发白,额头还有冷汗冒出来会哦,格林德忍不住关心的问道。

    “没啥,就是想到了从前的一些事,感受颇深的,呵呵。”

    陆宁最后笑了笑时,所有未知的恐惧攸地消失:草,一副十七年前就预测到今天的画像,相比起哥们刀枪不入水淹火烧都不死来说,算个毛啊?

    陆宁想的没错。

    无论是谁在十七年前精准预测到了今晚,并留画作证,都无法跟陆先生发现自己刀枪不入相比。

    装神弄鬼的小儿科罢了,不值一提。

    “哦。”

    格林德也没多想,随口应了声。

    “咳。”

    把那幅画叠起来,放进自己口袋中后,陆宁开始问话了:“格林德,你小姐在把这幅画交给你时,有没有跟你说,这是谁画的呢?”

    “说过。”

    格林德坦然回答:“她说,这是老族长在十七年前画的。十七年前的5月23号那天,就是小姐出生的日子。”

    花小妖出生后,花家的老族长,就画了这幅画。

    等她长大懂事后,才把这幅画交给了她,嘱咐道:孩子,老朽我预感到你以后会有大劫难,这是我给你的保命锦囊,等你预感到大势不妙时,就打开--别问为什么,因为我是诸葛孔明转世。

    陆宁得问。

    不问心里就会不舒服:“你没因为你们老族长,早在十数年前就预测到了今晚,而感到很奇怪?”

    “说实话,我肯定会感到很奇怪,而且还很害怕,因为这也太神奇,太不可思议了!”

    格林德抬头看着陆宁,继续说:“但更多的却是自豪。这充分表明我被上帝选中了,成了救小姐脱离苦海的唯一希望。”

    很自豪的格林德,抢在花冷夕篡位之前,逃离花家后,就迅速跑来了美国纽约,躲在纽约大酒店附近,等候某个早该死去的家伙出现。

    早在苦苦守候他的到来的这段日子之前--格林德就听到很多陆宁现身罗布泊的传说,要不是牢记小姐的吩咐,说不定他就赶去华夏了。

    那样,他就有可能再也回不到美国,看不到陆宁,让主子最终遭遇不幸。

    幸好,格林德是个极其认真听话的好孩子,始终藏在纽约大酒店附近,关注着有可能会出现的陆宁,最终守的云开明月现了。

    “嗯,我清楚了,都清楚了。”

    陆宁点上一颗烟,看着袅袅升起的青烟,淡然的一副高深莫测样子。

    他也不是完全在装,最起码,他正在梳理从格林德那儿听来的这些消息,希望能找到一条主线。

    主线的根源,自然得从两千年的5月23号那天开始了。

    那一天,有个小精灵降生在了英国花家。

    此前的千百年来,花家从没有女孩子出生过(格林德不经意间说出来的),小精灵的出现,让老族长欣喜若狂,立即大手一挥--画了一副素描画像。

    感恩于上帝送来一个女孩的老族长,无比珍惜她,自然得倾力培养她一个有用的人才。

    在她十几岁时,就不顾其他四个乖孙子的颜面,公然宣布花小妖将会在他百年后,接替他的族长之位。

    老族长在把画像交给孙女时,肯定会指着上面那个身穿中山装帅哥,跟她说:乖啊,看到这个才俊没有,他就你未来的真命天子啊。

    从那之后,本性纯洁的小女孩,思想就变得龌龊了起来,整天盼着她能早点遇到她的真命天子,跟她携手漫步人生。

    小女孩在十三岁那年的生日当天,带着大群走狗漫步在夏威夷的海滩上时,她的真命天子出现了,鬼使神差般的轻吻了她一下。

    然后,她就认真的跟某个苦比男说:你呀,从此就是我的人了,以后要是敢背着我去招惹别的娘们,休怪妹子我跟你不客气。

    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在陆宁亲吻她的三年内,先后有七个风情万种的娘们,死在了她魔掌下。

    发誓终生不杀人,只造人--的陆宁,几次讨公道失败后,被迫狼狈逃窜回国,隐匿了起来。

    只是不管他藏的有多严实,神通广大的小妖精,都能动用包括银环蛇、钱猴王在内的江湖好汉,满世界的寻找他。

    最终找到--最终找到时,等了很久很久的格林德,终于忍不住的低声说:“陆先生,有什么事咱们在路上再说好吧?小姐,她还在受罪,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

    畅游在想象中的陆宁被打断后,很不满的看了老格一眼,才问:“你们小姐,被关在哪儿呢?”

    “在英国西南郡的格林山。”

    “英国西南郡的格林山?”

    “是的。”

    “不早说,我貌似前几天刚从那边来美国。”

    “我也不知道您曾经去过那边的。”

    “那个花冷夕,咋把你家小姐关押在那兔子不拉屎的地方?”

    “格林山最西南处,就是花家的私人墓葬处。”

    “哦,原来是坟地啊。”

    陆宁这才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到背着双手来回走动着,嘴里念念有词:“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坟地,坟里有个女孩子在讲故事。讲的什么呢,从前有座山--”

    格林德抬手擦了擦脑门的汗,再次说:“陆先生,我们能不能快点回去?机票,早在几个月前,我就已经给您订好了,就是凌晨一点的。”

    “这才九点不到,距离凌晨一点还早着呢。”

    连续两次被格林德没礼貌的打断后,陆宁更加不爽了,决定惩罚他一下:“你现在就去铁山帝国总部,看看那个胆敢囚禁我老婆的花冷夕,还在不在?特么的,敢动我的英国小老婆,还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陆先生啊,花冷夕不知道天高地厚,我可知道啊!”

    听陆宁要派自己刺探花冷夕还在不在铁山帝国总部后,格林德差点跪下,悲情万分的叫道:“他现在最想抓的人就是我了,我要是被他碰到,铁定会有死无生啊--”

    陆宁也打断了他的话:“反正人活着早晚都得死,早死会儿跟晚死会儿有啥区别?反倒是想死,却死不了,才是最最痛苦的。”

    看着陆先生摇头叹气的样子,格林德情急之下计上心来,慌忙说:“陆先生,我知道您想为小姐讨还公道,要在美国让他伏法--可您想过没有,他会没想到你会找他算账?肯定早就做好了充分准备,说不定不等你干掉他,他就已经下令让看守小姐的人,残杀小姐了。”

    “嗯,你说的也很对。”

    陆宁想了想,才说:“那样会打草惊蛇,反而会害了花小妖。看来,在救出她之前,我只能暂时放过他了。”

    “对,对,就是这样!”

    听陆宁这样说后,格林德心中那块大石头才落了下来。

    陆先生又开始讲故事了:“从前有座山,山--叫格林山。”

    就在几天前,陆宁曾经带着雅克斯基,坐在山上的某棵树上,笑看天下大乱风云淡,最终拆穿了卡秋莎的谎言,赢得了讨回自由的权力。

    正所谓故地重游,物是人非。

    山,还是那座人迹罕至的山,人,却已经不再是最会讨好的雅克斯基了,而是换成了总是一副愁眉苦脸比样的格林德。

    苦苦等候陆先生的女孩儿,也不再是对他唯命是从的卡秋莎了,是从十三岁起就霸占他三年多的花小妖。

    被一个毛还没长全的小女孩霸占数年,最终只能狼狈逃回华夏隐姓埋名,这对任何一个爷们来说,都是人生中最大的污点。

    要不是在路上格林德总是夸他的主子,有多漂亮性感,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出落的跟两个孩子的小良家那样惹人--陆先生觉得,他还真不一定会这么快的故地重游。

    当然了,陆宁就算再不愿意来,也不忍心让她住在坟地里的。

    “我说格林德,你别总苦着个比脸的好不好?就你这样子,你主子能万事如意了才怪。没听说一个人的消极气场,很容易惹病上身?”

    漫步在夕阳下的泰晤士河旁,陆宁觉得自己此时的风姿,肯定特别像个诗人,跟周围游客混在一起,大又鹤立鸡群的优越感。

    诗人嘛,自然会妙手偶得一首诗的,就像陆先生这样,想了半天才朗声吟道:“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格林德,你说我做的这首诗怎么样?”

    “好,好诗,端地是好诗,真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

    格林德还没说啥呢,就听到一个嗲嗲的女人叫好声,从旁边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