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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往常那样,躺在冰凉的地板上,才能沉沉睡去的岳婉晨,午时准时醒来后,却发现毛驴不见了.
毛驴再特么的聪明,可也不会写字,能给岳婉晨留下个小纸条,跟她说:娘们,哥走了,独自去找大哥了。你一个人时,要懂得珍惜自己,好好的活着,没听过老人们说过‘好好活着慢慢拖,一年还有一万多’的话吗?
最多,毛驴只能跑进卧室里,把岳婉晨的睡袍叼过来盖在她身上,然后就义无反顾的离开了酒店,踏上了独自寻找大哥的艰险旅途。
它却不知道,它在满世界的找大哥时,有人也在找它。
它找到大哥,只想兄弟俩人抱头大哭时骂他,怎么就这么狠心扔下哥们不管。
别人要找它,却是要它的命!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唯有毛驴才能辨认出那个装神弄鬼现实存在的陆宁,是个西贝货。
它活着,就是对那个西贝货最大的威胁。
毛驴更不知道,被龙头授权、能调动隐藏在世界各地军情特工的陆宁,也已经在听说某人现身格林山的消息后,来到了英国。
岳婉晨却知道。
所以在她醒来,发现身上盖着睡袍,毛驴却不见了后,她就意识到要发生什么事了。
毛驴如果就此出事死了,还有谁能在每个晚上,用充满忧伤、同情的目光看着她遭受痛苦的煎熬?
又有谁,能一句话都不反驳的,听她讲述她的故事,并用舌头温柔的舔去她脸颊上的泪珠?
在发现毛驴不辞而别后,岳婉晨就觉得她的精神支柱,轰然倒塌,再也顾不上别的,披上睡袍,踏上酒店提供的小拖鞋,在初冬的这个午后,跑出了酒店。
满世界的找,深情的呼唤。
只是,世界这么大,毛驴那样小,她该去哪儿找?
从没有过的孤独,无助,让岳婉晨蹲下后捂着脸痛哭起来。
好心的男人们,都围了过来,纷纷摩拳擦掌的,发誓要帮她找到那个负心汉毛驴,让他尝试以下英国男人的铁拳,受到刻骨铭心的教训:这样出色的女人你都敢抛弃,草,不要--给我啊!
“毛驴不、不是人,它只是一条狗!”
听到男人们关爱的问话后,岳婉晨才蓦然惊醒,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不用一个人去寻找毛驴,完全可以发动所有关心她的人,按照她对毛驴的描述,寻找它。
啥?
毛驴不是男人,只是一条狗子?
美女,你有没有搞错啊,就为一条狗子离开了你,你就像被负心汉抛弃了的小媳妇那样,哭的那叫一个山河落泪?
难道说,那条狗子在某些方面,比猛地一弯胳膊,就能爆出满身疙瘩肉的哥们,还要让你着迷,无法自拔?
你这是在侮辱我,赤果果的侮辱我!
而且你还是个变态,实打实的变态!
正常男人,没有谁喜欢给一个变态女人打交道的,哪怕她长的再水灵,可只要一想到她就在昨晚,还跟一条狗子--绅士十足的男人们,就只剩下愤怒了:还想哥们帮你去找那条狗子?嚯,嚯嚯,这要是搁在中世纪,你会被抓起来沉河的,啥玩意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女人还真有着让男人无法抗拒的魅力啊,尤其在发现没人帮她、咬牙又站起来向前狂奔时,随风荡起的睡袍下,竟然还有两扇玄黑色大门,快速的左右摇晃,晃出无法抗拒的邪恶。
好吧,看在无法抗拒的邪恶份上,哥们答应跟你一起去找那条狗子了。
只是,你跑的那样快干嘛?
快到泪水都随风飘落在行人的脸上了,瞬间就清晰感觉出了它的温度--感受到有滚烫液体洒在脸上的格林德,目光紧追向那道土黄的残影后,才看到是那条土狗。
毛驴以格林德无法想象的速度,把第二个下车冲着它开枪的年轻人,狠狠扑倒在了地上。
同伴即将击杀毛驴、格林德却忽然犯病般的冲上来阻止后,*的年轻人想都没想,在推门跳下车后,就对毛驴扣下了扳机。
既然能被龙头选中当一枚暗棋隐藏在英国,那么年轻人肯定有他的过人之处,最起码出枪的速度、枪法都是相当高超的。
如果换成是别的狗子,哪怕它是一条藏獒,年轻人也有绝对把握,在看似随意抬手扣下扳机时,一枪把它的脑袋打爆!
毛驴不是藏獒,也不是别的狗子,它就是毛驴。
它曾经在大哥遭遇无法躲闪的危险时,及时弹跳起来替他挡过子弹。
更能带领林舞儿在茫茫沙海中,依靠直觉找到陆宁。
那么,它就能在年轻人冲它扣下扳机时,以‘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御’的实际行动,丝毫不顾左耳被打穿的痛苦,只是一个凶狠的虎扑,就把那个优秀的特工扑倒在了地上。
(真正的玩枪高手,在看似很随意的冲目标甩手一枪时,已经算到目标的躲闪路线--子弹,铁铁的就会出现在目标躲闪的方位,一枪致命。
但他却疏忽了毛驴根本不是人,更不知道他们的行为,已经彻底激怒了驴哥,所以才没有躲闪,反而对他展开了最凶猛的进攻。
猝不及防下的年轻人,被毛驴一个虎扑扑倒在地上,也就理所当然了。)
毛驴当年代替昆仑,跟随陆宁闯荡江湖时,大哥就不止一次的教导它:如果有美女对你大抛媚眼,不管你有多讨厌她,你都得让她以为你是个彬彬有礼的绅士。
但如果有男人用子弹啊,刀子棍子盘子碟子啥的--只要不是用票子来招呼你,毛驴,你长了那满嘴的牙,可不只用来啃骨头的。
还能掐断男人的脖子!
如果不是陆宁,毛驴早就冻死在街头了。
所以陆宁不但是大哥,更是值得它牢记住他每一次教诲的恩人。
陆宁说过的每一句话,有得或许会被它当做狗屁放掉,但绝对不会忘记。
现在,有人趁着大哥不再时,对毛驴动了子弹,而不是很受兄弟俩欢迎的票子,那么毛驴就会用锋利的犬牙,来进行反击。
毫不留情!
“啊!”
一枪没能起到效果的年轻人,做梦也没想到毛驴的反应会这样犀利,等他猛地反省过来时,在午后阳光下闪着雪白森光的犬牙,已经在他咽喉上猛地扣下。
而他,压根无法躲闪,只会发出一声濒死前的惨叫。
眼看犬牙即将扣合,年轻人的喉管就会被咬断,格林德却有如神助,猛地大吼一声:“住手!”
此时眼睛已经灌血的毛驴,才不会听他那些狗屁--不过大哥好像还说过这样一句话:遇到真心对你好的人,你无妨給他个面子,听他先叨叨些啥。
格林德对毛驴真心好吗?
算是吧。
毕竟就在第一个年轻人举枪要招呼毛驴时,格林德可是及时扑上来‘救驾’的。
既然他勉强算是对毛驴好的人,那么它就得遵守大哥的教诲,給他一个面子。
要不然,会被人笑话驴哥不讲义气的。
毛驴这一犹豫时,格林德已经趁势弯腰伸手,抓起年轻人的左脚脚腕,再次大喝一声,砸向了曾经跟他对掐过的年轻人。
这时候,遭到格林德右膝重创的年轻人,发现同伴即将丧命驴口后,已经顾不得肚子刀搅般的疼痛了,赶紧举枪要点射毛驴呢。
只是他的反应还是慢了格林德半拍--等他举枪要对准毛驴时,他同伴就像个大炮弹那样,狠狠砸在了他身上。
“快跑!”
格林德砸出年轻人后,冲毛驴吼了一嗓子,率先转头就跑。
从两个年轻人,貌似不计一切代价要击毙毛驴的反常动作中,格林德当然能看出驴哥来历相当不寻常了,再加上他也不想在临死前,跟陌生人扯淡,所以才选择了及时远遁。
他觉得,依着毛驴刚才表现来看,绝对能听懂他的话,知道此时脚底抹油溜之大吉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事实证明格林德没有猜错,驴哥可不是那种滥杀无辜的人--咳,谁让它最大的依仗不在,敌人又人多势众还拿着枪呢?
此时不跑,才是个沙比呢。
大哥可是不止一次的教导毛驴,宁可当个被人骂的混蛋,也万万不能去做被人笑的沙比。
嚓,还用你来提醒我赶紧跑路?
要不是看在你刚才帮忙的份上,我肯定会一脚把你踢一边去,让你挡住我如飞远遁的去路--毛驴从格林德快速交换的两条腿子下面呼啸而过时,回头用鄙夷的神色看了他一眼。
忽然间,它觉得这死老外貌似有些眼熟。
嗯,还真是有些眼熟,很像小妖精身边那条忠实的走狗格林德啊。
话说在过去的数年中,大哥可是好几次刺杀小妖精失败,被这走狗捆成死猪样子扔在她脚下了,搞得驴哥都很没面子,只能对他呲牙咧嘴以表示不满,却很快就被那小妖精给收买了,连带着原谅了他。
就在毛驴觉得格林德很眼熟时,本来满脑子都琢磨着该怎么死的死老外,也在它回头的瞬间,脑洞就毫无征兆的大开了,嘎声叫道:“毛驴!?”
草,听你这叫声中,充满了浓浓的亲情,无比的狂喜,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在喊亲爹呢--毛驴很鄙夷的回了句肯定的汪汪时,却不知道格林德在认出它后,确实好像是看到了亲爹。
或许,此时的毛驴在格林德眼里,比他亲爹还要亲。
他亲爹,在花小妖要干掉他时,就算把他亲妈给贡献出来,也救不了他的。
但毛驴却能--它,是陆宁的兄弟。
生死兄弟!
所有知道陆宁的人,都知道毛驴在他心目中的位置:它,就是他的……影子。
无论是谁,哪怕是花小妖,要想得罪陆宁的影子,都得考虑一下后果(当然了,想诛杀毛驴的人,又另当别论)。
格林德如果能跟毛驴狼狈为奸勾搭在一起--花小妖,还敢逼着他去死吗?
这一刻,格林德想狂笑,想泪流满面的狂笑:天,不绝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