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背道而驰

侯淇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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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脚步在响,且越来越近。

    她大气不敢喘一下。

    “主子,”这声音也耳熟,身后压得她喘不过气的男人稍微停了脚步,身后嗦嗦响,虽然听不见清风在和轩辕云霆耳语报备什么话,但是这之后,轩辕云霆立刻转身疾走。

    她没敢回头,但听一声战马嘶鸣,那男人独有的清冷声音里透着焦急“驾!驾!”

    直到耳中马蹄声已远,她才敢回首一望,那男人的背影早已消失在一片马蹄飞扬的尘土中。

    “快走吧。”她不敢再看,只怕被人认出来。此时这张脸是打了厚厚一层白粉的,这才勉强遮住了脸上的淤青。趁着夜黑,光线不明,才能够蒙混过关。

    出了城门,走了好远,这才停住了。

    丢了一枚银子给那妇人:“今日事情,对谁都不要提醒。旁人若是问起这银子的来路,只说是运气好,在路上捡到的。”一记利眼射向那妇人“记清楚了吗?”

    那妇人被她忽然低喝的声音给吓到,眼睛全都盯在梦寒月手中的闪闪发光的银子上,哪里还有什么不好的。

    “哎哎,俺记住了,记住了。您就放心吧,大爷。”甜言蜜语,谄媚奉承。

    梦寒月受不得,皱眉撇开眼,含糊“唔唔”应了一声。

    两厢别过,她毫不犹豫改了方向,赫然是朝着北方走。

    去北方,北方是京城所在,没错。她的目的地就是京城!

    甭管什么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她不管。

    她只希望。三年之后她若死,死前能够离他近些。好托孤。

    无疑,京城是最适合的地方了。

    大概轩辕云霆绝对想不到,她逃了。会逃向京城去吧。

    身上银子并不多,三千两,留给王牙婆五百两,还剩下两千五百两。

    还有一些碎银子。

    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长途跋涉到底不是很安全。

    到了下一个城镇,买了一辆马车。

    没敢取雇佣车夫来赶车,知人知面不知心。谁知那时候会不会引狼入室。

    她如今想什么,都有些左顾右盼起来。但打定了主意,买了马车,自己赶车,又在小镇上采买了好些干粮馒头。

    天冷了,这些也存得住。

    又买了些晒干的肉条。

    除此之外,还采买了简便易携带的锅碗瓢盆。可以久存的萝卜土豆。水壶里存了足够的干净清水。

    又到药店开了她在雷府上一日三餐的中药。只是那些补品,却是没有舍得去买,只买了三年的人参。关键时候救急的。

    如此,到了成衣店,给自己买了两套换洗衣裳,全都是男款的。

    给妙音挑衣裳的时候。却花了老些心思。四套衣裳,再多,却是支撑不住的。

    且不说从福州到京城。千里迢迢,赶路就得花上好几个月。这些路上开支就不少。

    就算是将来在京城落了户。那也是要持家过日子的。她没想再惹出什么风雨来,也不敢随意有异动。让人目光注意到。

    那么,手头上的银子,就显得紧凑了。

    谁叫她还有那样的痨病在身。烧银子的病啊。可她也不能找了个地方,自己撞了脑袋寻死去。日子总是要过的。

    孩子也有一天会长成大的。

    走官道,光明正大。

    天下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轩辕云霆身上。而轩辕云霆的目光却集中在福城那个地界上头。谁还会去管官道上如同寻常人家一辆青布马车?即便那赶车的车夫年纪不大,偶尔走到好山好水的地方,还会抱出个孩子坐在腿上,任由那马慢吞吞走。

    来来往往人群中,那些个世家正在找的人,往往就那么与她擦肩而过,而未曾察觉。

    青衣直裰,黑面的厚底鞋,同样的青布巾包着头上发髻,就这样赶着马车,走过山山水水,大大小小的城镇。

    与多少个世家擦肩而过,却越走越自在,越活越悠然。

    山清水秀,天蓝浩瀚,心里明镜一般清透,溪泉一般清澈。偶尔一声孩啼,深棕色的眸子里漾出母性的光辉,温暖却不炽热,刚刚好,暖人心。

    也许她该成为一个流浪者?

    有时,她会这么天方夜谭,胡思乱想。

    不是每一次都那么幸运能够恰好赶到另一个城镇落脚。有时,天黑时,她还在赶路。那时候,只好望着这没有任何污染的夜空,繁星点缀,数着星儿,给怀中的妙音讲故事。

    讲她小时候,自己给自己讲的睡前故事。

    不多,但说天文地理,这个摩羯座,那个白羊座,还有天秤座,哎呀,那个勺子丑丑的,是北斗七星。

    呀!那和拖着尾巴的是彗星。

    妙音啊,娘最疼你了。与你分享阿娘小时候常常给自己讲的睡前故事呢。

    小小的妙音瞪着黑葡萄的眼珠子,圆溜溜的,直直瞪着他阿娘。有时候,那模样憨态又似乎真听得多,每每都让梦寒月傻傻问一句:妙音啊,你真听得懂吗?你不会也是前卫的穿越者吧?哎呀,你要真是穿越者,那就好了,阿娘再也不必为你将来操心了。

    至少你小小身体里,有个成熟的灵魂在。阿娘真想骗自己,你和阿娘一样都是穿越者。那样阿娘三年后,就可以放心大胆的离开这个世间了。

    把你丢给你阿爹,你也能保全自己的。

    说着说着,小妙音每每都会不给面子,打个哈欠,就又困顿地闭上了那双黑葡萄一般耀眼的眼睛。

    这样反应,直把梦寒月给一次又一次地失望了。

    如此三番四次,梦寒月依旧乐此不疲。

    她此时已经到了江南。到京城,经过苏地,这是最短的行程。但经过苏地,就会惊动沧澜月。不怕一万怕万一。

    想了想,决定绕个大圈子,怎么也不肯从苏地走。

    从出发到抵达苏地,已经是一个半月的时间了。

    若是绕弯子去京城,少了两个半月,那是不用想了。

    前前后后,真就四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最主要的是秋季入尾,冬天快到了。

    而在她离开福州那天,迫使轩辕云霆直接驾马离开的原因是

    清风曾伏在轩辕云霆耳边禀报一个消息:“主子,属下把那女把太子妃那时所穿衣着打扮公诸于众,后有个婆子来禀报,说她曾在福缘中介前见过穿着那样衣裳的女子。

    属下顺藤摸瓜,循着那婆子描述的,夫人坐着离去的马车,寻到了当地雷府。”

    正因为这突如其来的一道“找到人”的假消息,梦寒月才得以逃脱。

    等到轩辕云霆找到雷府,一脚踢开雷府的大门,独闯雷府的时候,见到了正发狂发怒的雷向枫。

    轩辕云霆立即眯起眼来“原来是你!”

    雷向枫正在大发雷霆,此时一听这曾经让他万分羞辱的声音,顿时一阵冷笑,扫向雷向枫:“你找谁?”

    “把孤的太子妃交出来,孤给你一个痛快的死法。”轩辕云霆云淡风轻地说。

    “果然是太子殿下,威仪胜过常人。即便是太子殿下,说话也要有证据。抓贼拿脏,不然就是诬陷。你去找,把我雷府掀过来,翻过去,只要你能找到人,我任你处置。”

    “咚”忽然屋子里一声轻响,二人同时回头去看。

    雷向枫此时才注意到,这屋子里还跪着一个女人,看穿着打扮,应该是个丫鬟。

    紫苑此时上下牙齿打颤,太子太子妃?她此时隐隐猜到,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太子殿下,嘴里的太子妃,就是她一直服侍的夫人。

    但大爷偷了太子殿下的太子妃?这,这也太荒唐,不可置信了!

    可此时大爷无惧太子殿下,不慌不忙的做派,却叫紫苑心底有那么一丝狐疑,大爷在福州呼风唤雨,可也不敢轻易得罪当今太子吧。

    这但没等她多想。

    忽然,身前多了两双男人的脚。

    紫苑敏感地抬头去看,同样优秀的两个男人,一个淡雅如仙人,一个妖魅无双,此时全都用可怕的眼神睥睨着她。

    紫苑脸色苍白。

    忽然,太子殿下无声淡笑,眼中无笑意,十分肯定:“你不是她,就算是易容,孤也认得出她。”原来是轩辕云霆误以为紫苑是梦寒月。

    而雷向枫之所以也逼向紫苑,是因为他有话要问清楚:“夫人呢?爷再问你一遍,夫人上哪儿去了说!”眼神仿佛淬了毒一样阴冷。

    “夫人?雷向枫,孤可没听说你成亲了。哪儿来的夫人?莫不是偷了别人的夫人,做了贼吧。”

    “哈哈哈,要是如此,那也只能怪那被偷的人没用至极了。”雷向枫盛怒之中,也敢挑衅轩辕云霆。

    “这么说,孤的太子妃确实是你偷走的了?”轩辕云霆双眼冰寒,怒火燃烧。

    “太子殿下,凡事都讲求证据。我说什么了吗?我问我的夫人去哪里了,你的太子妃丢了,管我要什么?我只在乎我夫人。”

    轩辕云霆袖子中的手掌握拳,一股劲风在袖管中随时可以打出去。

    雷向枫也不遑多让,袖子中同样起飓风。

    二人肩并肩站,要打到对方何其容易,要被对方打到,也何其容易!

    只吓怕了跪地颤抖的紫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