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秘密

赵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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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蜜雪儿自己对自己说了无数次,那件事一定不能跟任何人说,哪怕是跟自己的父母,哪怕是跟自己的林适一都不能说。因为那件事在蜜雪儿眼里就是一个乱伦事件。“乱伦”两个字想起来都会让她心惊肉跳。

    那天,从蜜雪儿坐上出租车那一刻起,她就开始后悔。一路上,她一直想让师傅调转车头往回开,那句话就在嗓子眼儿里,却怎么也说不出来。看着车窗外不断划过的路灯,她想自己是不是疯了,或者是不是为了达到出国的目的,变成了一个不顾一切的人?

    她这次单独去见林适一的舅舅,就是为了要一句舅舅一定会帮她办出国的承诺。她之所以绕开林适一一个人去赴约会,就是为了防着林适一一手。因为如果林适一跟她吹了,她这条出国的线索就彻底地断了,但是如果她跟林适一的舅舅直接搭上关系,就不怕林适一将来跟她分手,再找别的女朋友了。但是,她在车上也经历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她觉得自己这样背着林适一去见他舅舅的做法很无耻。

    但是无耻就无耻吧,人有的时候不得不无耻。

    北京饭店五层的那个房间,门始终是开着的。蜜雪儿走进去的时候,红鼻子舅舅并不在房间里。房间里空空荡荡的,圆椅被搬到房子中央,白窗帘被微风吹动一飘一荡。蜜雪儿走进去的第一感觉就是:她走进了一个魔术盒子。

    门无声地打开又合上,红鼻子舅舅神秘地出现在蜜雪儿面前。不知什么原因,她觉得他的身材比平时高了一倍,说话的声音也带着回声。

    他说:“雪儿,你来啦、来啦、来啦”

    蜜雪儿恍惚间觉得房间里到处充满了这个男人的声音,他好像无处不在,又好像根本不存在,一切只不过是镜中的幻象。

    然后,他坐在椅子上对雪儿进行俩人“心理测试,”预测了她未来的“运程”蜜雪儿特别问了将来大学毕业后她能不能出国。蜜雪儿睁大眼睛望着面前这个红鼻子男人,仿佛他手中拿着一个开关,只要那么轻轻一按,蜜雪儿的命运从此就会改变。

    “出国的事有一点点障碍,但要看如何破解了。”

    红鼻子舅舅用一支能发出蓝色光束的手电照蜜雪儿的手心,随即把她往怀里一拉,蜜雪儿就结结实实地坐在他的大腿上。舅舅关掉手电筒,光线变得非常的幽暗,他用两根指一下下地按在蜜雪儿的胳膊上。蜜雪儿感到一阵麻酥,她一动也不敢动,整个人好像被定住一样。她的头也觉得越来越沉,不知道是不是中了魔术师的催眠术。

    雪儿觉得有一只手开始抚摸她,隔着衣服,上上下下,仔细地摸索着,像是在寻找一件丢失已久的宝物。她努力想要睁开眼睛,可眼睛好像被胶水粘住了,怎么睁也睁不开。舅舅的一只手撩起她的衣服,另一只手硬塞进她的衣服里面。她被舅舅抱着,被舅舅摸着乳房,身体沉甸甸地动弹不得。她的意识是清醒的,身体却不能动。就在舅舅那只手慢慢拉开她牛仔裤拉链准备放进去的时候,蜜雪儿用力捂住她的小红内裤,拼死不让他放进去

    蜜雪儿醒来的时候,看到舅舅的红鼻子停留在距离自己很近的地方,再看自己的身体,衣服穿得好好的。她和衣平躺在床上,没有被人动过的痕迹。

    “你刚才睡着了,我看你没醒,就把你抱到床上去了。”

    舅舅指着床上的一个包对蜜雪儿说:“喏!里面的东西全都是送给你的,我就要回美国去了,希望我走了以后,你会偶尔想起我!我在外面闯荡了大半生,还是一个老光棍,人啊”他后面的话,像是收音机的旋钮被调小了,一点点地收回去,然后寂静下来,什么声音也没有了。

    这一次奇特的经历让蜜雪儿长大了许多,她知道有些事是要被埋在心里的,无论如何也不能说出来。等她离开那个房间,她才忽然想起该说的“正经话”一句也没说。

    蜜雪儿回到学校以后,才知道林适一已经被送到医院了。她刚下出租车,就又和她的朋友方琪急急急忙忙地打了另一辆出租车去了医院。在车里,方琪简单和蜜雪儿说了一下林适一发病的经过,当说到“林适一被发现的时候,躺在草丛里,脸上还有树枝划破的伤痕”的时候,蜜雪儿哭了,眼泪抑制不住地涌出来,整个人哭得稀里哗啦。方琪手足无措地不知道该怎么劝她才好。

    方琪说:“有人怀疑林适一是想要自杀,所以才会去那个没人的地方。我说你们两个是怎么了?吵架了?闹别扭了?还是你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了?”

    “我没有!”蜜雪儿用声嘶力竭地冲方琪吼道。

    方琪伸手摸了摸雪儿的额头说:“你没病吧?”

    “你才病了呢!”

    两个女生急急忙忙地赶往林适一住的病房。

    当蜜雪儿看到胳膊上挂着吊针的林适一的时候,眼泪再次止不住地夺眶而出,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就只是哭。

    林适一慢慢地睁开眼睛,他看到了站在床前的蜜雪儿,脸上慢慢绽放出一抹安心的微笑。蜜雪儿刚想跟他说话,可是他的眼睛很快又闭上了。雪儿在医院里守了他一夜。第二天天亮的时候,林适一完全清醒了,面色也红润了许多,他看到蜜雪儿的第一个句话却是:“走吧,我们回家。”

    “可是,我们还没有家啊。”

    “没有吗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咱们已经结婚了,有一个特漂亮的家,客厅好大好大,茶几上放着白色的百合花。”

    蜜雪儿弯下身,把脸贴在林适一脸上,一滴泪水从她眼角慢慢流淌出来,顺着她脸颊滑落到林适一苍白的面上。

    2

    林适一的面颊逐渐红润起来是在他大学毕业被分到报社当记者之后。八十年代中期,记者被称为“无冕之王”当了记者的林适一也被同学们尊称为“一哥”他的同班同学顾凯歌和他被分在同一间报社,那是京城的一家大报社——首都新青年报。报社新分来的两个大学生被人们开玩笑“一哥”、“凯歌”地叫着,好不亲切。

    从长相而论,一哥比凯歌更招人喜欢。一哥一米八二的大高个儿,宽肩阔背,背着一个大大的记者包,走起路来虎虎生风,人还没到,爽朗的笑声就先在楼道里“哈哈”回荡起来。只要他在楼道里一笑,办公室里的人会知道一哥来了。

    凯歌的脸是一张“马脸”小眼睛,戴着一副深色塑料框的眼镜,油腻腻的长头发好像从来不洗似的打着绺。弯曲的头发趴在他略微有些驼的后背上,就像许多不听话的小手,在他背上抓呀抓。到底想要抓到些什么呢?报社的人都说:“那还用说吗?抓钱呗!”

    凯歌在学校时就卖电子表,是校内外闻名的“倒爷”他现在被分到报社当记者,表面上跑新闻、做采访,其实他不怎么乐意做这份工作,因为办公司做生意才是他的真正梦想。

    与凯歌的情况正好相反,林适一在报社里,就像把一条大鱼放进湖水里一样,如鱼得水。他相貌堂堂,无论走到哪儿都是一条汉子“哈哈”一笑,透着一股江湖味道。报社里的男人女人都喜欢他“一哥”、“一哥”地叫着,跟他开着各种各样的玩笑,更有年轻女孩子暗恋他,想跟他交朋友做恋人。

    在新的工作环境里,虽然有不少人明里暗里追求林适一,但他似乎还是可以把持住自己的,对蜜雪儿的感情还像在学校的时候一样好。蜜雪儿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文史档案馆工作,工作虽然轻松,但却没什么意思。既没有出人头地的机会,又不热闹好玩,每天被埋在一堆报纸堆里,让她觉得很压抑。

    林适一却觉得,女朋友的工作挺不错的,工作既安静又可以在将来照顾家。至于说挣钱多少嘛,林适一就更不在乎了。他在报社当记者,挣的钱在当时算多的,而且他每天跑跑颠颠,大会小会到处“赶会”哪个会都会签个到然后给一只牛皮纸信封,里面装有三百五百元不等的车马费,三百五百在当时可是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而他一天就挣回来了,高兴之余也经常向蜜雪儿邀宠。

    “雪儿,你老公我能干吧?”

    “什么老公、老公的,人家还没嫁给你呢!”

    “怎么着,不想嫁是吧?我们报社里追我的人少说也有一个加强排吧,到时候我要是被人抢走了,你可别后悔啊!”“臭美吧你!”

    雪儿嘴上虽然这样说,可还是忍不住亲了林适一的脸一下。现在,她也跟着大家管林适一叫“一哥”了,林适一也喜欢她这样叫。虽然他只比雪儿大两个月,但两个月也是哥啊!

    那段时间他们的感情很好,刚刚从学生变成社会人的他们觉得一切都很新鲜。蜜雪儿的出国梦虽然还在做,但暂时被新生活的乐趣压下去,因为新生活带给他们的新鲜刺激简直太大了。

    这天下午,黄大卫分别给每个老同学都打了电话,说晚上杂志社请客,请大家“拉家带口务必出席”他说“拉家带口”的意思大家都明白,就是必须带上女朋友。林适一接到电话后就给雪儿打电话,雪儿却说她不能参加,因为晚上单位里要值班。他说不去不行,结果两个人在电话里嗯嗯呀呀了一翻,就挂断了。

    黄大卫大学毕业被分配到文学中国杂志社工作。那时文学在中国还很热,大卫所在的杂志社又是名刊,自然是吃香喝辣样样通,经常包一桌饭菜请朋友去吃吃喝喝,要不就组个团到全国各地去游山玩水。有人说大卫之所以能得到这样一份既风光又体面的工作,完全是靠了家里的关系。不过他对同学都很照应,他们几个老同学关系还像从前一样好。方琪比大卫早一年参加工作,分配在出版社做编辑,工作以后仍像在学校里一样,是个能人。

    他们“三剑客”当中,只有凯歌一人至今没女朋友。他一心只想做生意、赚大钱,对女人似乎不感兴趣。可他们谁也没想到,他们三人当中,第一个结婚的竟是顾凯歌。

    3

    黄大卫在一家叫做“峨眉大酒家”的酒楼订了雅间,那是他们的“据点”隔三差五他们就要聚一回,自然是杂志社公款买单,他们所要做的只是带着一张嘴去吃就行了。大卫早早地就等在酒楼里了,那家酒楼离他们杂志社很近,只需走几步就到了。

    大卫动作优雅地脱掉身上的黑呢大衣,把巨大的黑色公文包放在显眼位置,他一边用湿毛巾慢悠悠地擦着手,一边踱到窗口张望外面的街景。那时的北京不如现在漂亮,汽车也要少一些,路灯下是一群群骑车下班的人。他们躬着身,吃力地骑着车在宽阔的街道上慢慢爬行,从楼上看,他们就像一群群小得可怜的蚂蚁。

    大卫摸出一根烟,放在嘴里,又在兜里摸来摸去找出打火机。正在点烟的时候,林适一和蜜雪儿推门进来了。大卫足足地吸了一口烟然后吐了出去,人躲在烟雾后面大叫:“林适一,你小子终于来啦!”

    他们彼此拥抱拍打了一翻。蜜雪儿站在一旁笑道:“就没人拥抱我啊?”

    “哪儿敢呀我?你的一哥不把我暴打一顿才怪!”

    林适一反问:“我就那么小心眼儿呀?”

    大卫说:“难说。”

    三人正在说笑之时,顾凯歌到了。他穿着“暴发户”式的皮夹克,手里拿着一个圆不溜丢的头盔,还有一串叮当做响的钥匙。

    雪儿问:“这是什么呀?挺好玩的。”

    “头盔呗,你连这个都不认识!亏你还是大学生呢,见过骑摩托的人吗?脑袋上都得戴着这玩意儿,这叫遵守交通规则,明白了吧!”

    “天哪,你买了辆摩托车啊?”蜜雪儿一惊一乍地说“哪天带我兜一圈风吧,我还没坐过摩托呢。”

    “咱们现在就走?”

    “你疯了啊,马上就要上菜了!”

    像是为了印证顾凯歌的话,服务员推开雅间的门,大盘小盘的开始上菜了。

    酒过三巡,三个男人的话也开始多起来。大卫问凯歌为什么还不谈个女朋友,凯歌反问大卫你女朋友怎么还不来。最后他们一致得出结论:他们三个里面最幸福的要数一哥了。他们也随着报社的叫法,管林适一叫“一哥”了。“一哥”这个名字,又帅又时髦,有股江湖味道,所以大家都喜欢叫。

    饭吃到一半的时候,大卫的女友方琪来了。她戴着一副眼镜,手里拿着厚板砖似的整整两叠书稿,急匆匆地冲进来。大家看她这副敬业模样,免不了又要拿她开涮。

    林适一说:“天哪!方大编辑终于来啦!怎么?还把你的书稿带这儿来了?难道还让我们帮你校对错别字吗?”

    “林适一,你少讽刺我!像我们这种人是天生干活儿的命,不像你,天生是当公子哥儿的命。一天到晚被人‘一哥’、‘一哥’地叫着,心里那叫一个舒坦吧!”

    林适一微扬着头快速眨动眼睛,故意学着结巴的样子说:“我、我、人家叫我‘一哥’怎么了?难道叫‘一哥’的人就非得是一‘公子哥’吗?”

    方琪看他一副叫真儿的样子笑道:“瞧把你急的,都结巴了。”

    大家哄笑起来,方琪却瞪着一双大眼睛,不知大家到底在笑什么。方琪是典型的“学院女生”功课很好却不懂任何歪门邪道的那种人,谁跟她说什么她都很认真,总是在镜片后面眨着一双大眼睛问人家“为什么”、“为什么”那帮坏男生哪儿有那个认真劲儿呀,他们还不是随便胡侃乱说开玩笑,说到哪算哪儿。这可苦了一点也不懂得玩笑之道的方琪了,她总是对他们的坏笑表现得十分友好,所以在男生眼里方琪好像是个不会生气的人。她只是在努力地读书,努力地工作,甚至连恋爱她都是没有太多滑头的,只是按照命运的安排随遇而安,遇到大卫就是大卫的人了,并没有经过太多的选择和犹豫。从大学他们的关系一直保持到现在,听说再过两个月,他们就要结婚了。

    方琪说,她刚刚拿到一部名家的稿子,必须尽快看完,否则主任会骂她的。大家就说方琪别只要工作不要命,说大卫是很花心的,要方琪小心才是。

    方琪却认真地说:“怎么小心啊?”

    她这句话一出,又把大家逗得哄堂大笑,直笑得肚子都疼了。

    大卫说:“别理他们,他们最坏了。”

    蜜雪儿也说:“没错儿,他们几个最坏了,咱们不理他们。”说着就跟方琪坐到一块儿去了,两个女孩唧唧哝哝咬着耳朵开起小会来,说一阵笑一阵,搞得他们莫名其妙。于是他们也不再理她们,自己喝了起来。又喝过一阵小酒之后,顾凯歌突然宣布了一个惊人的消息: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他,竟然下个月就要结婚了!

    4

    时间已近午夜,酒喝得差不多了,林适一提议散伙,竟然遭到大家的一致反对。

    “你们两个还要干什么去呀?是不是还有什么安排呀?”

    林适一说:“有什么安排呀?我送雪儿回单位,她今天晚上值夜班,无论如何12点以前得赶回去。”

    顾凯歌却不让他俩走。他一边喝酒一边絮叨着他迫在眉睫的婚事,女方的家庭和他家是世交,两家长辈关系很好,想把女儿许配给凯歌。凯歌一心想做生意,他并不介意有一个女人帮他打理家务,所以就接受家里的安排,同意了这桩婚事。女方姓张,年龄比凯歌大两岁,相貌平常,性格平常,短发,普通大学毕业,在一家公司做财会工作,按凯歌的话说文娟是那种在人堆里一抓一大把的人。

    顾凯歌喝着喝着酒,忽然哭起来。他说:“我还没尝过恋爱的滋味,就要结婚了,不甘心!”

    黄大卫说:“凯歌,你醉了!”

    顾凯歌说:“我没醉,哥们就是心里难受。”

    林适一说:“我和雪儿送凯歌回家吧,他的摩托车先放这儿,他现在这个状态不能骑摩托,太危险了。”

    顾凯歌却脸红脖子粗地说:“危危危险什么呀!你们别管我,我的头盔呢?我要骑摩托,谁也别送我。”

    大家都不放心顾凯歌,但他力气太大了,谁也拖不住他。

    大卫把侍者叫来结账。林适一手里拿着包,看着雪儿穿外套。方琪在一旁羡慕地说:“我们大卫就没一哥这么心细,大卫不懂得什么叫呵护,他永远觉得别人应该照顾他。”

    “我有这么坏吗?”黄大卫嘴里衔着一根烟很有派头地在那儿点着钞票。大卫每次用公款请客,自信心都会大增,公款就等于是自己的钱,花起来顺手顺心。杂志社总是有一些作者需要联络,公款吃饭是很正常的事,但主编不知道,大卫并没有请过什么作者,差不多每次请客都是请他那几位宝贝同学。

    林适一说:“大卫人挺好的,方琪将来你俩肯定是最幸福的一对儿。”

    大卫说:“是啊,我也这么想,可是我们家方琪不这么想,她总想找一个会疼人儿的男人。”

    雪儿说:“方琪嘴上说不满意,心里美着呢,别理她。”

    几个人从饭店出来,才发现外面已经下雪了。三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站在街灯下,他们不约而同地伸出手掌去迎接雪花。他们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接住那飘落的雪花。雪一片一片落在他们掌心的纹路上,很快就融化掉了。车从他们身边经过,但那只是灯光一闪的刹那,寂静很快又被黑暗吞没。他们似乎什么也听不到,只听到那轻轻的、轻轻的雪落下的声音。

    “长大了!”

    “毕业了!”

    “工作了!”

    “再也不能做孩子了!”

    他们朝着各自的方向走去。

    马达的轰鸣声震动着雪粒,雪花在车灯的映照下发出微蓝的光芒,凯歌骑着的摩托走远了。大卫和方琪打了一辆出租车走了。雪地里只剩下林适一和雪儿,他们在雪中抱在一起,互相亲吻了很久。

    夜里,原本也没想到会打不到出租车,可时间已经是后半夜,出租车司机一看雪下大了,就一个个开车回家不再拉客了。林适一和蜜雪儿走了很久没有打到出租车。

    “咱们走回去吧,”雪儿说“正好看看雪景。”

    林适一一听立刻来了精神,两眼放光地说:“好啊好啊!”他是那种情绪很容易被调动起来的人。如果来了精神,你让他半夜三更去王府井大街跑一圈他都愿意,但是如果没精神的话,你让他到楼下拿份报纸他都懒得动。他就是这么一个人,虽然身材高大,却特别容易情绪化,心智像个小孩。有时他和雪儿在一起,劲头来了也会像个无所顾忌的大孩子,甚至还会翻跟头给她看。有一次雪儿过生日的时候,他来了劲头,提前半个月就去商场选礼物,买回来之后怕雪儿发现就在屋里东藏西藏,最后竟然连自己也忘记藏到什么地方去了。

    “你就是虎头蛇尾,什么事儿都是兴冲冲地开始,然后没了影儿了。就拿出国的事来说吧,你以前嚷嚷得多凶呀,说什么你舅舅在美国,咱们一毕业就出国,可现在呢,你往你那个报社一呆,就哪儿也不想去了。”

    虽然雪儿用这种口吻讽刺他,但是他也不生气。因为他知道雪儿对他的现状还是满意的,他现在钱挣得多,工作又风光,暂时哪儿也不想去也是可以理解的。

    那天夜里,他们走了很长时间才走到蜜雪儿他们单位。蜜雪儿工作的文史档案馆在一座清代遗留下来的旧宅院里。当他们走到宅院门口,雪中的古宅把他们俩人都惊呆了。那真像仙境一般,纯白色的屋檐,纯白色的树木,纯白色的门槛他们在门口足足欣赏了五分钟,甚至不敢走到画的意境中去,生怕破坏了那份美丽的感觉。

    “我们认识都好几年了吧?”进屋之后,蜜雪儿一边抖落着大衣上的雪,一边有些恍惚地说。

    “可不是,挺长时间的了。你看啊,咱们先是因为一块电子表认识,然后就一起跳舞,想当年咱们可是大学里的舞帝和舞后呢!对了,雪儿,你还记得我舅舅从美国带回来的那盘录像带吗?就是黑色巫师把女孩变没那盘,你还记得吧,咱俩第一次做ài,就是在那盘录带播放过程中,记忆中那好像就是昨天的事儿,可是,已经那么长时间了!真想再回到大学时代,真想再回头,再追你一次。”

    林适一的嘴永远是甜死人不偿命。他和雪儿的关系也是建立在这种“嘴甜”的基础上,蜜雪儿和许多书读得太多的学院女孩一样,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在那种用语言搭成的城堡里,迷迷糊糊地还以为那就是幸福了。

    他俩挤在一张小床上睡着了。可能是由于在雪中走得太久的缘故,他俩都睡得很沉。直到第二天早晨同事们来上班的时候,看到小床上搂抱着睡在一起的俩人都吃了一惊。他俩的脸在早晨的阳光里变得格外诱人,青春的脸庞仿佛被阳光抹上一层甜甜的蜜。

    他俩听到响动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许多张模模糊糊的人脸,那些笑脸发出善意的笑声。

    在笑声中,这对情侣彻底清醒过来。

    5

    接下来的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三个男人同时决定要结婚了。

    那一年结婚的人好像特别多,同龄的男生差不多都在那一年变成了已婚男人。林适一、黄大卫和顾凯歌,他们这三个大学时代的同窗好友都决定在春节的时候结婚。

    那时候,结婚一定要有套组合柜。或者到家具店去买,或者找人来做一个,总之组合柜是结婚必需品。青年男女谁要结婚没有组合柜,那他的朋友们都会在私底下议论:连组合柜都没做,看来是没什么钱的,穷成这样还结婚呢!

    林适一永远都是要赶时髦的,蛤蟆镜、喇叭裤、考大学、交际舞、谈恋爱、出国潮,哪一个流行过的时髦也没把他落下。他可以说是那个时代的“极品标本”

    唯有“出国潮”这个时髦让林适一多少有些许遗憾。在大学的四年里,他大张旗鼓地嚷嚷毕业后要出国。因为他舅舅在美国,同学们都认为他将来出国也是早晚的事。可是,毕业后原来那些不声不响的同学,一个个都办出去了,美国的、日本的、加拿大的、澳大利亚的,甚至还有去某个闻所未闻的非洲小国的,唯有他还在原地踏步。那时的风气是“只要出去就是胜利”、“出去、出去、出去”所有人都疯了似的想要出国。但是就在这出国的大潮中,林适一却反其道而行之,因为他得到了一份人人都羡慕的记者工作,而且又是大报社的记者,走到哪儿都是吃香喝辣送红包,他和他的女朋友都在北京,而且很快就要结婚了,所以出国的事就被他一拖再拖地拖下来了。偶然想起来,他只是觉得有些对不起雪儿,因为他知道雪儿的出国梦至今仍未放弃过,是否要嫁给林适一,直到领结婚证前一天,她依然还在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