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下海

赵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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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雪儿砸坏组合柜的举动,使林适一的玩心收敛了一些。皮草格格又呼过他几回,他都没回。其实他心里也打鼓,因为像皮草格格这种女人,在文坛就像明星一样耀眼,别的人都巴不得跟她有些瓜葛,就算传绯闻对提高知名度也是有好处的,而林适一偏偏拒绝她,搞得他周围的几个朋友都骂他傻。黄大卫就公开说:“如果你对格格不感兴趣,可以把她让给我。”

    “让给你可以呀,不过你可别被吓着,她可是一个上吊女神。”

    “上吊女神?哥们儿不怕!命硬。”

    说这话的时候,两个男人正坐在去大中国饭店的出租车上。最近顾凯歌承包了报社的“三产”在报社名下办了一家公司,说是公司也是从“皮包公司”起家的。所谓“皮包公司”在九十年代初期多如牛毛,那时候下海成风,人人都觉得自己长了一个会做生意的脑袋,扑通扑通往“海”里跳。很多名作家也去做生意了,他们把笔一丢,做起了买卖,还在报纸上大肆夸耀自己的经商经历。经商一时间成为一个时髦词汇,文化界风气浮躁,夸大成风,心思浮动,找不着方向。

    顾凯歌和黄大卫就是两个典型的“浮躁男人”两人都想做生意,顾凯歌在大学里就靠卖电子表起家,赚了一些小钱。现在有了大的机会,就想赚一些大钱。自从承包的报社的“三产”之后,做了几笔顺手的生意,初战告捷就开始在高级饭店大摆酒席,宴请宾客。

    林适一和黄大卫就在首批被邀之列。

    2

    顾凯歌从下午三点就开始到处打电话,骚扰完林适一又骚扰黄大卫。当时林适一正在报社里忙得四脚朝天,连接电话功夫都没有。顾凯歌就一连打四个电话,把他们办公室的人烦的,大家都说:“林适一,求求你了,快接电话吧!”

    “我来啦,来啦!”

    “喂,怎么啦?”林适一用脖子夹着电话听筒,右手拿着笔还在纸上“刷刷”地写着。

    顾凯歌在电话那头慢悠悠地说:“喂,你小子有问题呀,也不问问打来电话的是谁,就那么哼?”

    “呦,凯歌大哥,没听出来!我还以为是报社里的哪个小姑娘呢,她们什么事都找我,烦死了。”

    “那可不是嘛,你是大拿呀!”

    “得了,别开玩笑了,怎么着,找我有什么事?”

    “还能有什么事,吃呗!今儿晚上我请客,找一个高级地儿吃。怎么样,你能来吗?”

    “还有谁呀?”

    “能有谁呀,黄大卫呀,咱们哥仨儿有多久没见了?聚一聚,聚一聚,就这么敲定了啊!”顾凯歌在那头不由分说就挂了电话。林适一手里拿着电话有些犯难,因为这两天他天天准时回家陪老婆,老婆也觉得他已痛改前非再也不出去胡闹了。可今天顾凯歌他们又约他出去玩,他不知该不该去。直到黄大卫打了一辆出租车堵在了他的楼下,不停地给他打电话,并叫司机“嘀嘀”地按喇叭。林适一这才些沉不住气,把手中的稿子一丢,背上那个大大的记者包风风火火地下楼去了。

    见到好哥们儿黄大卫,两人击掌相庆。黄大卫说:“嘿,还那么帅!”

    “帅什么帅呀,都快累趴下了。”

    “你老兄我还不知道吗?就是趴下了,也还是帅。”

    “胡说,我又不是花瓶。”

    “我要是领导我也喜欢你这样的,既能干,又花瓶。”

    “你要用死我呀?”

    “行了,快别贫了,上车吧!”

    黄大卫猛吸了一口手中快要燃尽的烟,然后把烟头扔到地上,皮鞋一脚踏上去狠狠地将它捻灭。一路上他们聊了很多话,其中聊到神秘的女作家皮草格格。林适一告诉黄大卫他曾经去过她家,她家就住在火车站旁边的一处破旧的危房里,阴森恐怖。

    黄大卫说:“开什么玩笑?她家住在危房里?哈哈,你没搞错吧,怎么可能?她在大中国酒店里常年有包房,前呼后拥,有钱的人围着她团团转。你没听圈里传的一个笑话嘛,说她买一个裤衩都要一千多块呢。”

    林适一阴沉着脸,没说什么。他眼前再次浮现出那座铁道旁边的小屋,和四角挂着的“上吊女”他想,这一切都是无法言说的,就是说出来也没人信。

    大中国酒店是一座五星级酒店,一进大堂,流水潺潺,宾客衣着光鲜,钢琴声叮叮咚咚不绝于耳。林适一和黄大卫一走进去,就仿佛到了家的感觉,他们深深地呼吸了一口里面水气饱满的空气。林适一感到心肺都很适畅,他心里有个跳足尖舞的小人儿,那小人儿随着叮咚的钢琴声欢快地跳起舞来,他脸上的表情也是自信且快乐的。他对自己说我应该是属于这里的,每天晚上早早回家才是浪费。

    这时候,有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女人过来跟他搭讪。他用英文跟人家说:“我们在等人,一会儿有人请我们吃饭。”外国女人的同伴来了,她们一起笑着离开。

    黄大卫说:“你还会说外国话呢,我在大学里学的那点儿外语就光应付考试了,现在又全都还给老师了。”

    “雪儿一天到晚闹着要出国嘛,说什么外语不能丢,将来总有一天能用得着。我看是她的想法太幼稚了,出国有什么好嘛,不就是到国外去洗盘子吗?累都累死了。还不如在国内活得舒坦,要什么有什么。就拿咱们来说吧,你看咱们今儿这儿搓,明儿那儿搓,吃大虾、吃海鲜,瞧着衣服上斑斑点点都是‘搓饭泪’,快哉!”

    “林大诗人又在这儿发表什么感慨呢!”

    随着洪钟般的一个声音响起,林适一和黄大卫同时回过头来,只见一个西装革履身材高大的胖子走过来,一张马脸上戴着一副眼镜,双臂张开如一只要抓小鸡的老鹰。他逆光而来,看不太清他的脸。他一路走,一路继续伸展他的胳膊,直伸到不可思议的长度。林适一和黄大卫正在惊讶之时,那人又开口说话了。

    “哈哈!好久不见,怎么彼此看着都眼生啦!”

    林适一大叫:“凯歌,原来是你呀!”

    黄大卫也笑道:“弄得跟真的似的,我俩差点没认出来你。”

    顾凯歌用手捋着油光锃亮的大背头,脸上挂着油汪汪的笑容,连声音里都带着笑意。他说:“至于嘛,不就是换了一套行头嘛,哥哥的脸还是那张脸,手还是那双手,唯一不同的是哥哥今天发了,不是一般二般地发,而是大发,大发你们懂吗?大发就是一下子赚了一百万,钱多得一摞一摞的,哇——那种感觉真是爽啊!走走,今儿个咱们哥仨好好搓一顿,来它个一醉方休。”

    他们仨有说有笑地往餐厅走,在狭窄幽长的过道的转弯处,他们迎面碰到一个女人。女人穿着很短的超短裙,头发长长地从两边垂下来遮住脸颊,她走过来的样子几乎没有人能认出她是谁。直到他们已经错过去了,林适一才认出那个女人是谁,他大着胆子叫了一声:“格格!”

    大家同时回过头来互相张望,这才认出了对方。

    林适一走过去问:“皮草格格,没想到在这儿碰到你。”

    皮草格格柔媚地眯起眼睛,微笑着说:“是啊,好巧的。你们怎么?吃饭啊?”

    林适一像个大男孩似地贫嘴打趣道:“我的一个朋友发了大财,烧包烧的,不请客他难受得慌。”

    皮草格格笑起来,而且笑得越发妩媚。林适一看着她一脸甜美灿烂的笑容,有些怀疑自己那天的经历。他想那天在火车道旁边见到的那个阴郁忧伤的女子,她到底是谁?林适一眼前红光一闪,那四个吊死鬼形象在他眼前再次出现,火车开过的时候,整个屋子被震得抖了起来,皮肤像水波纹一样发生错位,震动过后才又复位。

    那天那个女人到底是谁?

    这个问题就像一块别人看不见的乌云,一直悬挂在林适一头顶上,无论他走到哪儿,那块云都跟着他。席间,林适一一直望着一起吃饭的头发长长的皮草格格发呆。这份专注让他几乎听不到她说话的声音,只能依稀看见她的表情。她时而笑得前仰后合,时而含笑望着大家,表情适度,仪态合体。她温文尔雅的样子让林适一觉得陌生,仿佛她躯壳下面还隐藏着另一个躯体,那躯体才是活的,真实的。

    这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他们整晚都在调笑、抽烟、吃饭、喝酒、唱歌,连地方都变了三次。第一次是在酒店的包间里吃东西,第二次是去茶楼喝茶,第三次又是去ktv唱歌。皮草格格一直以她虚假的“躯壳”混迹于人群之中,在ktv包间里她拿出背包里自带的舞服,跳了一段所谓的“雪舞”在她开始跳舞那一刹那,白色薄纱舞裙忽然从中间裂开,林适一隐约觉得看见了她的真身,但那道白色口子很快又合拢了,她又恢复了原形,曼妙的身姿舞个不停。

    雪舞,林适一记住了这段舞蹈。

    只是后来在其他地方,他从来没见过任何人跳过这种迷幻的舞蹈。

    3

    从“雪舞”的浪漫气氛中走出来,林适一似乎双脚落不到地上,他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心想待会儿回到家见到老婆,会是怎样的情景呢?她也曾经是个浪漫的人,尤其是在学校的时候,特别爱玩爱打扮。雪儿曾经说过,她不愿成为一个“菜市场女人”——拎着菜篮子到菜市场上挑挑拣拣,身形邋遢,衣着随便。她说过她是一个“明媚”的女人,当时林适一对“明媚”这个词颇为欣赏。他是一个对词语敏感的人,不仅对词语敏感,对周围的事物也很敏感,有时候,他常常用“哈哈”一笑来掩饰这种敏感。在他大笑的底下,说不定隐藏着什么难言的忧虑。

    看过“雪舞”之后的林适一,把老婆想象成了另一个“格格”他以为雪儿会长袖善舞地等着他回来,结果,一进门心就凉了半截。他看到一个满脸愁容的女人,正坐在地上用剪刀正乱剪着那些高级时装。林适一冲过去冲她吼叫:

    “雪儿,你疯了吧?”

    雪儿慢慢地抬起头来,冲他笑了一下。

    那笑容让林适一觉得很恐怖,仿佛他们之间隔着千里之远,又仿佛他们是从未见过面的陌生人,那笑容背后隐藏着无言的冷据和嘲讽。雪儿低下头,继续拿剪刀剪堆在地上的那些衣服——那些是雪儿的心爱之物——她平时最爱那些漂亮衣服,现在拿剪刀剪它们,如同在剪她自己的肉,她内心一定疼得要死,挣扎得要命。

    可她还是要剪

    林适一眼前出现的是这样一幅画面:他们徜徉在北京各种各样的华丽商厦里,地面光鲜如镜,气派的载客电梯在各个楼层之间滚动着,把客人源源不断地送到各个楼层。五彩缤纷的各色服装,让人看了就想买。林适一总是从容不迫地站在她身旁,怀里揣着大钱包等待付钱。雪儿每回买到喜欢的衣服,就会对丈夫特别温柔,夜晚主动要求亲热,缠绵得没个够。漂亮的衣服就像催化剂一样好使,每当雪儿情绪不好,因为一点小事而烦躁不安的时候,他就会对雪儿说:“走吧,上街去逛逛。”

    可是现在,雪儿却将她的心爱之物一件件地撕碎、剪烂。林适一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当他看到雪儿拿起锃亮的大剪刀,要在他们的最近刚买的那件名牌小睡裙剪上一刀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发火了。他红着眼睛冲她嚷嚷:“这都是钱买的!你做这样给谁看?要气死我吗?你要剪这些衣裳,还不如索性给我一刀算啦!”

    这时,蜜雪儿忽然开口说话了。她说:“你心疼钱了吧?我就是要你心疼,让你受不了!怎么着吧你!我就是要你受不了,让你难受,你去死吧!我恨你!”

    林适一从地上捞起一件牌子很好的衣服,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大,他说:“你恨我?啊,你说你恨我?你再说一遍?我一天到晚累死累活为了谁呀我?为了满足你无底洞一样的欲望,我努力赚钱从不含糊,你今天想起买这,明天想起买那,我说过半个‘不’字吗?你这个没良心的,我半条命都快给你搭上了,你还不知道满足。”

    “我就是不满足!当初我是要出国的,是谁死皮赖脸死追着我不放?求我留下来,嫁给他。你把你当初说过的话全都忘了吧?”

    “是的,我是忘了。我想,有些事我还是忘了的好,要是说出来大家都不好看。”

    “林适一,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又没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你少这么冷嘲热讽的。”

    “天呐,好像我冤枉你了似的,你自己干了些什么,你心里还不清楚吗?”

    “我干什么了我”

    “好,我也不怕丑了,我把话明摆在这儿,你可不要觉得受刺激。那时候,你为了出国,去巴结我舅舅,竟然和我舅舅乱搞男女关系”

    “林适一,你血口喷人!今天我跟你拼了你!”

    说着,雪儿用头向林适一的胸口撞去,林适一用手一挡,推了雪儿了一下,雪儿身子一歪就滚倒在衣服堆里去了。

    她伤心极了,听到丈夫摔门而去的声音,觉得整个心都被震碎了。她对目前的生活简直失望到极点,坐在地上掩面而泣。因为没有人在旁边,她哭泣的声音很大,很放肆,哭声大得有些不像话了,还伴随着喘不上气的阵阵哽咽。邻居家甚至以为这里关着一只巨型怪兽,楼上楼下纷纷议论:到底出了什么事?

    雪儿突然停住哭声,这中间没有任何过度,一下子就停了,仿佛她身上有某处按键,只要轻轻一按,声音戛然而止,整个世界也跟着她停止下来。她在无意间看到了手腕上的那块表——那块大学时代从林适一的室友顾凯歌那里买来的电子表。

    她举起自己的手腕在灯下看了许久,发现那块便宜的电子表居然没有褪色。她想一切都是从这块表开始的,要不是那天为了一只漂亮的表她才大胆地敲开男生宿舍门,她也不会遇上林适一,后面的故事也不会发生。想到这里,蜜雪儿就从手腕上摘下那块电子表,毫不犹豫地把它丢到厨房的垃圾桶里。

    4

    林适一在外面一直游荡到凌晨四点多钟才回来。其实他也没什么地方可去,一开始站在灯下看两个老人下棋。老人们都已是风烛残年,他们的手在风中对弈,一个来回又一个来回,缓慢,无语,不知道他们脑袋里在想什么。

    林适一站在那里,呆呆地望着他们。他心想,如果有一天自己也要变老变丑,那他宁愿不要活得那么久,只要活着一天都要活得像模像样的。他不要再跟雪儿吵架了,甚至不想再见到她。林适一看到前面的一个小面馆还亮着灯,就想进去吃碗面。可是他一摸身上,一分钱也没带,心里就有些难受起来。他莫名其妙地想到自己的晚年——又老又穷、无人理睬的晚年,他站在一棵梧桐树下,风哗啦哗啦吹着硕大的树冠,他眼睛湿湿的,不知不觉流下泪来。

    林适一凌晨四点回到家中,他在厨房水龙头前用冷水洗了把脸,在他用毛巾擦脸的时候无意间发现垃圾桶里有一个彩色发亮的东西。他弯腰把那东西捡起来,凑到灯下一看,竟是被雪儿称为“媒人”的那块电子表。这块表虽然不值什么钱,但对他俩来说意义重大,雪儿扔掉这块表,是否暗示着什么他不敢再往下想。他把那块他们称为“媒人”的电子表塞在枕头底下后就睡着了。在睡梦里,他变成了那两个下棋的老头中的一个,一双枯黄的手在空气中挪来挪去,他很着急,腿使劲儿一伸就醒了。

    林适一一觉醒来,看到雪儿正坐在床头“吧嗒吧嗒”地掉眼泪。两人相互看了一会儿,林适一才从枕头底下摸出一个物件来,那是一个闪闪发光的东西,虽旧犹新。

    雪儿一下子认出了是自己丢掉的那块电子表。

    “你又把它捡回来了?”她问。

    “是啊,”林适一说“它没有变旧。”

    雪儿把头靠在林适一胸口,他用手抚摸她的头,摸着摸着两人就缠绵起来。他们很久没有亲热了,身体碰到一起就感觉到了彼此的需要。他们用很快的速度相互抚摸着,然后开始做ài。林适一一直大声叫着雪儿的名字,他叫“雪儿、雪儿、雪儿”每一下都很用力,雪儿在下面配合着他,她的长发散了一枕头,纷纷扬扬的就像一幅纷繁错乱的图画。她脸上的表情让他陶醉,林适一想,雪儿这个女人真是没说的,在床上那么妩媚。但他又扫兴地想到另一个女人,想到“百变女郎”皮草格格,他突然很想知道皮草格格在床上又是什么样呢?

    雪儿的脸逐渐变得模糊起来。

    林适一竟然在雪儿脸上看到另一个女人的容貌。

    他们爱得天昏地暗。外面是车水马龙的世界,而那个世界似乎与他们无关。他们只关心他们自己,皮肤紧贴着皮肤,肉紧挨着肉,他们要把自己镶嵌到对方的肉体中去,恨不得把两个人变做一个人。林适一说着雪儿我还想要你,雪儿也说着一哥我也要你。他们就这样一整天说着傻话,人像坐在云梯之上,忽上忽下,摇摆不定。

    “好吗?”

    “好。”

    “再来一次?”

    “现在几点了?”

    “管他几点呢,反正咱们今天哪儿也不去,就在床上呆一整天。”

    “我听见你的呼机在响,说不定是你们主任有事找你。”

    “管他呢!就是皇帝老子呼我,我也不去!”

    “你今天发疯啦?”

    “早就该发点儿疯啦,日子过得太沉闷,天天写稿子、采访、写稿子、采访人都快变成机器啦。”

    “我觉得你长得就特别像机器人。”

    “好哇!你这个坏雪儿,竟敢说我像机器人,看我怎么收拾你”林适一再次动起手来。两人在柔软的床上滚来滚去,弹簧床发出轻微的、欢快的响声,他们好久没有这么快乐过了。他们想让快乐延长一些,直闹到外面的天都黑了,他们都还没有察觉,以为外面还是阳光灿烂的白天呢。

    日子就这么过下去,林适一和蜜雪儿之间就这么闹一阵、好一阵,两人之间似乎看不出有什么裂痕。但是在这看似平静的表面生活下面,却潜藏着巨大的危机,林适一全然没有意识到这种危机存在的可能性。他照例每天背着个方方大大的记者包,每天跑跑颠颠的,情绪或好或坏,但总的来说他在报社同事的眼中,基本上还是个乐观主义者,他那标志性的“哈哈哈”的笑声,时常在楼道里飘荡起来,还是那句话:人没到,笑声先到了。

    有一阵子,每个办公室差不多都在说这句话。

    连林适一自己也没想到,就在一个月之后,他会卷进一场具有悲剧性质的事件中无法自拔,而这件事也轰动了整个报社。

    5

    美国小伙子杰米的再次出现,又一次勾起了雪儿的出国梦。杰米是蜜雪儿妹妹以前的男友,但精明的妹妹在找到更好的“跳板”之后,就把这个傻里傻气的美国大男孩甩掉了。杰米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出现,她们都以为他已经回国去了,但是有一天,他突然来到了雪儿面前,他对雪儿说:

    “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美国?”

    “美国梦”对雪儿来说是一块又痛又怕的心病。从林适一到他的舅舅再到面前这个大男孩,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东西吸引着她,那就是既现实又虚幻的“美国梦”他们每个人都曾给过雪儿一块似乎马上就要吃到嘴里的骨头,但骨头就放在嘴边,却永远也得不到。

    “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美国?”

    坐在蜜雪儿对面的杰米又把这句奇怪的话说了一遍,雪儿仿佛听不懂似的,她眨了眨眼睛,突然失控似的大笑起来,她说:“好啊,美国,我愿意。”

    她没想到这句玩笑似的话,最后竟然真的变成了现实。那个美国小伙子是认真的,他要求她尽快办离婚手续,然后跟他一起走。雪儿迷迷糊糊的就答应了他。在回家的路上,她突然害怕起来,她的手心一直在出冷汗,她用左手抓住右手的手腕,看到右手手心里的纹路正在夕阳下变幻着颜色,她从没如此认真地看过自己的手纹,在手纹上她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命运。她想,这是最后一搏了,就算是死,也要搏上一回。

    “离婚?你说什么?你要跟我离婚?门儿都没有!”

    在蜜雪儿还没走进房子的时候,就听到家里有个男人怒吼的声音。她吓了一跳,走进去才知道,是林适一在看电视剧。林适一面色严峻,仿佛已经进入故事中一般,无视他人的存在。他嘴半张着,脖子向前倾斜,样子看上去有些狰狞。雪儿从来不知道英俊的林适一也有如此狰狞的一面,她感到害怕,怕他暴跳如雷,怕他杀了她。

    那一夜,蜜雪儿实在是太难熬了。她趁丈夫睡着之后从床上爬起来,开了几盏灯,坐在雪亮的日光灯下发呆。她想,离婚的事还是不要跟丈夫提了吧,怎么张得开嘴呢?

    她觉得冷,牙齿打颤,她缩在墙角最难受的一个角落,不知如何是好。这是什么地方?她突然觉得很陌生,她不知道这里到底是不是她的家,她在那里坐了很长时间之后,突然站起身来到卧室开始一件一件地收拾东西。

    很多的衣服,白色的、粉色的、红色的、湖蓝的、粉绿的这些衣服勾起了雪儿的回忆,因为有一半以上的衣服是林适一陪着她买的,当时的场景再次出现在雪儿眼前。在回忆的同时,她心里如刀割一般难受。

    两小时之后,一只血红色的皮箱竖在客厅里。

    雪儿把皮箱留下,人就不见了。

    6

    红色皮箱竖在客厅里整整一个星期都没人去动过它。林适一并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为那周林适一的工作实在太忙了,要编稿子、排版、外出采访,还要准备报社庆祝会的事。

    报社每隔十年要搞一次大型庆祝活动,隆重热闹,声势浩大,不仅有报界同仁参加,中央领导也会到场祝贺。社长说一定要搞得红红火火,让上上下下全都满意。

    这回该着林适一露脸,社长亲点他为大会主持人。有一次社长说:“咱们社啊,要数风度翩翩,还就得是林适一。”

    这句话很快就在社里流传开来,不论在食堂还是在厕所,只要有熟人碰见他都会把社长的话学一遍:“要数风度翩翩,还得是林适一。”这话传着传着就变味了,变成了喜剧版本,越变越滑稽。不过林适一可不管那么多,他是个有能力的人,而且在关键时刻总是能恰到好处地展示出来。

    社庆那天天气很好,阳光灿烂,彩旗飘飘。林适一身穿着一套合体修长的黑色西装,头发收拾得有型有款,往台上一站,真还挺吸引人眼球的。他听到场边有人在说:“哇,这个主持人可真帅啊!”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电视台的摄像机也一直对着他。

    他,林适一,站在舞台中间,面对台下成千上万的观众,心里想到的却只有一个人。他想,雪儿要是看到我站在台上就好了。

    社庆之后备有晚宴,林适一惦记着雪儿,很想会一完就回家。可是社长下命令:谁也不许走,特别是林适一。他就只好留下来陪大伙儿吃饭。

    吃着饭、闹着酒,他心里忽然不安起来,好似被一个什么东西拽着,一跳一跳地痛。他已经预感到雪儿出事了,但不知出了怎样的事。大不了工作上遇到麻烦,领导不要她了;或者跟什么人吵架,哭了一鼻子,诸如此类的事情以前都发生过的事。可林适一能想到的都想到了,唯独没想到离家出走这回事。

    回到家,他傻了。

    红皮箱孤零零地站在那儿,红皮箱的主人却不见了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