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www.lewen.so,最快更新他是半尸最新章节!
亲爱的朋友们:
你们好,我是陈枫。一个居住在惠灵顿郊区的老人。
现在,我正在为自传写下序言,也就是你们正在阅读的这篇手记。
看着桌上那十几厘米厚的稿纸,我不禁感慨,原来我的人生,也蛮丰富的。
其实最开始我并没有写自传的想法,那是去年秋天一个平凡的早上,一位西装革履的年轻人来拜访我,可我与他素不相识。
他自称是origin出版社的编辑。
虽然我不太关注文学什么的,但这个出版社还是有所耳闻的。它在业界的地位大概相当于大学中的牛津一类的。
年轻人说他经过多方打听,才得知了我的住处。我问他为什么要找我。他很直接,说我是几十年前从那场战争中活下来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之一。
我微微一愣,没想到那么多年过去了,还有人记得我们这群老古董。
按照我所了解的情况,我们以及我们所参加的那场战争,都应该只存在于现代的教科书中。
我一开始并未答应这个年轻人,因为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怀旧的人。但架不住他多次请求,勉强答应下来。
最开始的写作非常困难,那甚至不能称之为写作,连小孩子的日记都比我那拙劣的修辞强上几倍。但我并不打算放弃,这可能是十几年前的习惯,认准了一件事,就一定要做好。
我阅读了大量名人自传,还翻看了几篇关于写作技巧的论文。终于,我重新开始了这部自传。
直到大半年后的今天,我终于完成了。写作的过程并未像我想的那样枯燥无趣,回忆起那些往事,仿佛在计数时间。
抬头看了看日历,本月的最后一天,我敲了敲自己的额头——今天是看望老朋友们的日子啊!差点忘了。
我换上出门穿的衣服,站在镜子前,整了整衣领。
镜中的老人两鬓已白,背也有些驼了,看起来我真的老了。
首先,我要去花店为我的老朋友们准备些礼物。
花店的女主人很熟悉我,有两个原因:第一,我每个月底都会去她那里买上几朵花;第二……
“嗨,陈,都为你准备好了,今天你有些晚。”女主人微笑着说,她已经快打烊了,但我需要的花她已经准备好了。
我歉意的笑笑,接过那一捧花。然后我意识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出门太急,我忘了带钱包。
“没带钱吗?”女主人说,“没关系,下个月一起算吧。”
哦,老天,她真是太善解人意了。如果她不是个有四个儿子的寡妇我想我会娶她。
“另外,陈,”她又说,“今晚如果发疯的话,不要再拿我的仙人掌去当橄榄球抱在怀里了。”
这就是她,或者说整个街区的邻居熟悉我的第二个原因……
我每到月底,拜访完老朋友之后,就会拿出珍藏的威士忌或者龙舌兰喝得酩酊大醉,然后挨家挨户的闹事……
比如在我隔壁邻居家的门口,用不标准的日文大喊‘亚麻得’,因为里面住了一对日本夫妇;再比如我会去劳尔女士家,把她的草坪修成奥运五环的标志……
没人问我为什么要这样做,事实上我也不知道原因。或许是因为那句流行语?再不疯狂我就老了……
大家在一开始是不太喜欢我的,甚至讨厌我。设想一下你有一个每月月底必发疯的邻居,你会怎么样?如果是在中国,我可能已经会被居委会大妈驱逐了吧?
不过后来他们渐渐的习惯了,甚至每到月底见不到那个发疯的老头就会觉得这个月过得不完整……
步行了大概二十分钟,我来到一个陵园。看守陵园的是一个经常穿的像牛仔一样的老人。
“嗨,陈,好久不见。”老牛仔正在打盹,迷迷糊糊地跟我打招呼,“你今晚不会又来偷我的拐杖吧?我跟你说,我今晚会像抱着我妻子那样抱着它的。”
“那替我向你死去十五年的妻子问好啊。”我摆摆手,走进陵园。
老牛仔的拐杖经常被我偷出来,放到斯科特夫妇家的狗窝里。顺带一提,斯科特夫妇家的狗是从中国西藏买来的纯种银背藏獒,据说年轻时曾咬死过一只狮子……
两侧整齐的墓碑仿佛腰背笔直的士兵,镇守着这个陵园的同时也给人一种同调美。
我顺着小路走进陵园的最深处,我的老朋友们长眠在那里。
我将从女主人那儿买来的——啊不——赊来的几朵花逐一放在他们的墓碑前。
七朵天堂鸟。
委实说天堂鸟并不适合拜访故人,它的花语是自由。
但对我们、曾经的我们来说,天堂鸟却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我每放下一朵天堂鸟,就会对着我的老朋友说上几句话,抱怨抱怨这一个月遇到的种种不快。
但没人回答我。
很快,手中只剩下了最后一朵花,第八朵,并不是天堂鸟。
而是一株紫罗兰。
好吧,紫罗兰其实也并不是用在这种场合的花。
可那个家伙很喜欢啊。就像她的名字一样。
我把紫罗兰放在她的墓碑前,并未向之前那样开口说任何话。
我用手轻轻抚过墓碑上的字,这两个字我永远不会忘记,就像刻在了我的骨头上,无法磨灭。
良久,我轻声对她说,
“嗨,我来看你了。”
朋友们,如果你们想了解我的过去,了解那段残酷的战争,了解光与暗、善与恶、罪与罚的真谛,那就请好好看看这部自传吧。让曾经那段挥洒血与泪的热血青春,感染每一个熟知它的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