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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爱军活着回来的消息很快就在村子里传开了, 金巧巧这几天去了她住在县城的舅舅家,等知道消息的时候, 已经是况爱军回来的第二天了。
“况爱军回来了, 不可能啊, 他不是死了吗?”
金巧巧手里还拎着县城舅舅给的一些碎糕点,这年头糕点也是凭票供应的,也就在供销社上班的人能够得到这些碎了一角,模样不够美观的糕饼点心,只需要花钱,却不需要用票。
听到张婆子几人的碎嘴,她的第一反应就是不相信,上一世直到她死况爱军都没有回来,如果他还活着,怎么会在家里老父老母尚在的情况下不回家呢?
“是不是大家看错了, 况家或许是来人了, 可来的是一个和况爱军模样相似的远房亲戚?”
金巧巧琢磨着, 没道理她重生带来的蝴蝶效应那么大, 把一个注定要死的人都给扇活吧?
“不可能会错的,昨天不少人都去况家瞧热闹去了,我也去看了一眼,许三婆的嘴角都快咧到耳后根了,要不是儿子活着回来,她能那么开心?我还听到她推着壮娃让他喊爸爸呢。”
张婆子恨恨地将手里的竹篓扔到一旁:“以后这婆娘恐怕又要得意了,老天爷真是不长眼, 偏偏让她生了一个出息儿子。”
以前况爱军还活着的时候,一直压着她儿子一头,好不容易这三年没了况爱军,村里人将注意力放在了她家的四儿子身上,现在况爱军回来了,是不是就意味着这样风光的生活一去不复返了?
“这三年也不知道那况老二到底干什么去了,莫不是在战场上当了逃兵,在外躲了三年,以为现在军队里没人认识他了,所以逃回来了吧?”
张婆子恶毒地想着,不过她心里清楚她的猜测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况爱军要是真的做了逃兵,在村里还有张佑东这个同部队的队友存在的当下,是绝对不会冒着上军事法庭的可能回来的。
“不可能啊,不可能啊?”
金巧巧还是不信,也不管张婆子几人是否会怀疑,先是失魂落魄地喃喃自语,然后带着满满不甘的情绪冲了出去。
她得自己亲眼见到况爱军站在自己面前,才能相信他还活着的事实。
“妈,老四媳妇好像怪怪的。”
“是啊,自从听到况爱军活着回来的消息后她的脸色就变了,说起来,况爱军是草妮儿的男人啊,是死是活和她有什么关系,看她刚刚那样子,倒是比况家人还着急呢。”
张佑东的两个嫂子你一言我一语地在张婆子耳边说着挑拨的话。
她们不满意这个弟媳妇很久了,谁让这个女人自从嫁进来的那天起就眼高于顶,不乐意和她们这几个嫂子交好,还总用鄙夷的眼神打量她们,看着就让人恨不得撕了她的脸皮,看她还怎么清高。
“你们说老四媳妇有外心了?”
张婆子急了,儿子常年呆在部队,她最怕娶进门的儿媳妇守不住,这会儿被另外两个儿媳一挑拨,张婆子顿时就开始怀疑金巧巧是不是和况爱军有奸/情。
“妈,我们可没这样说,只是老四媳妇刚刚的反应却是古怪。”
那两个儿媳妇赶紧摆摆手,这样落人口舌的话,怎么能直说呢。
“不成,我得盯着去,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该娶金家姑娘,当初结婚前也没发现她是那样花钱大手大脚的人,每次一领到钱,不是买面脂,就是裁衣裳,不知道乡下小媳妇打扮地妖妖娆娆是想勾引哪个男人。”
张婆子对这个儿媳妇越发不满意了,每一次去邮局领钱的时候都要闹腾一番,偏偏每个月到她手里的钱也没见她攒下来多少,该吃吃该喝喝,从来也不想着家里其他人一份,也不想着远在部队的丈夫的那一份,再多的钱交到她手里也得被败光。
最要紧的,金巧巧花钱的地方都是张婆子觉得最不必要的地方,她本就担心这个常年没有丈夫陪伴的儿媳妇偷/汉/子,偏偏金巧巧最关心的就是自己那张脸和一身的好皮子,每个月拿到手里的几块钱都用来打扮了,这让张婆子怎么愿意将钱交到她的手上呢。
别说不想多给,她还想把每个月要给她的那几块钱再扣下一部分呢。
只是张婆子也怕自己做的太过火,连孝顺的四儿子都忍不下她了,因此每个月还是捏着鼻子给了金巧巧几块钱,不过心里对她的怨气却是越来越重了。
生怕儿媳妇和别的男人胡搞,张婆子急了,把家里的活儿分给了两个儿媳妇,匆匆忙忙追了上去。
两个儿媳妇相视一笑,看到金巧巧因为太过慌忙落在堂屋桌子上的那袋点心,心照不宣地将这一小袋点心瓜分,然后各自回房,准备在金巧巧回来之前将这些东西毁尸灭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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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儿,过段时间我申请的随军报告就能通过审批了,你喜欢什么样的家具,到时候我请队里会打大件家具的队友帮忙自己做。”
况爱军和叶芜现在的地位是反过来的,况爱军脖子上骑着一个闺女,怀里坐着一个儿子,然后亦步亦趋地跟在叶芜身边讨好,就跟犯了错的小媳妇似的。
“你要是不喜欢自己做的,也可以去百货商店里买成品家具,只不过百货商店里的家具花样少,还要票,可能不如自己做的合心意。”
“媳妇,你喜不喜欢布拉吉?就是联苏那里传过来的一种连体的裙子,特别漂亮,到时候咱们裁好布料请裁缝做,做两条,每天换着穿。”
况爱军眼巴巴地看着走在前头的小媳妇,她的麻花辫甩地真好看,配上布拉吉肯定更好看。
只可惜,现在媳妇还在生气,能跟他说几句话就是恩赐了,想要摸一摸她的麻花辫,估计得等她睡熟了偷偷摸。
“我不喜欢布拉吉,我喜欢绿军装。”
阿芜的眼神闪了闪,看来那股妖风还没吹到况爱军所在的部队里,要不然况爱军也不能熟练地说出布拉吉这个名词,显然是部队里不少军嫂都穿着,耳濡目染下学来的。
要知道在那几年,风声鹤唳,不少爱美的女人都将自己压箱底的真丝旗袍一把火给烧了,生怕被人抓到把柄,由联苏那里传过来的布拉吉更是危险品,谁也不能保证会不会哪天因为一条小裙子就就被人盖上一顶通/敌/叛/国的大帽子。
阿芜怕这个呆子真的找人给她做裙子,赶在他行动之前说道自己喜欢绿军装,这样款式的衣服在这个年代不仅时髦,还绝对不会出错。
“我那儿有几套军装,只穿过几次,还很新,可以改一改,给你穿。”
况爱军不是小气,而是这个年代军绿色的布料最难买,而所有军绿色的布料,要属专供军队的布料质量最好,不仅柔软,还更透气,人人都以拥有一件真正的军装为荣。
部队服役的士兵每年都能领到新的衣服,去年的旧衣服往往会被他们送给自己的亲人,这在部队里是被允许的行为。
自己穿过的衣服会被改小后穿在小媳妇的身上,况爱军瞬间联想到了那条巴掌大的小内裤,白嫩嫩的小媳妇会被带着他气息的布料包裹……
不行了,不能再想下去了,况爱军随时担心自己会上火。
阿芜倒是没想那么多,这个年代旧衣裳缝缝补补给更小的孩子穿是常有的事,别说只是况爱国穿过几次,基本全新的军装了,就算是穿了好几年,打了补丁的军装依旧有人抢着要。
“媳妇,今天我挑水了?”
“媳妇,今天宝娃夸我做的黄馍馍好吃。”
……
况爱军乘胜追击,不过往往他说几句话,阿芜才会搭一句,即便只是这样,况爱军也足够开心。
金巧巧夺在槐树树干后头,看着远去的况爱军和叶芜,整个人就像失了神志一样。
况爱军真的活着,他活着回来了!
其实金巧巧已经不太记得那个男人了,上一世,她死的时候,那个男人已经去世快三十年了,重生后,因为知道对方注定会死,在叶芜嫁给她后,她也从未关注过那个男人。
可现在况爱军活着回来了,金巧巧意识到,这个男人曾经很厉害,他活着的时候,张佑东一直都被他压了一头。
这个世界和她曾经经历过的世界截然不同,她将一个这么优秀的男人拱手让给了叶芜。
“没关系,不就是臭当兵的吗?”
金巧巧勉强笑了笑,她只能用其他借口安慰自己。
再十多年,当兵的就不吃香了,即便部队津贴上涨又怎么样,在八九十年代,真正厉害的是那些破釜沉舟下海经商的人,而张佑东正是其中之一。
况爱军或许能够风光,可也就风光这几年罢了。
再说了,她之所以选择嫁给张佑东,也不全是因为他的未来一片光明,还因为他在自己最落魄的时候帮助过她,她是感激他,爱他的!
金巧巧在心里这般对自己说,那一股难以言喻的懊悔才渐渐褪去。
“这样也好,我也不用再觉得亏欠了。”
金巧巧叹了口气,她送了叶芜一份这样好的姻缘,说起来,叶芜还得谢谢她呢。
不远处,张婆子冷着一张脸看着金巧巧对着况爱军的背影露出震惊、痛苦、懊悔的情绪,她深吸了好几口气,在金巧巧发现她之前离开。
张婆子觉得儿子的头顶绿油油的,那个金巧巧,可真不是个好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只有一更,因为临时被通知明天要出远门,五点就要起床,今天不能熬夜了,昨天还的那一章更新白还了,因为今天不仅再次欠债,债务还增加了,放心,我一直记得,加上今天的一共还欠三更(个_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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