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犹如经历了一场浩劫

卢小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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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兵差,连先前的七八个大汉也朝我围拢,我情急中大喊:“十四!”十四如风一般扑到我面前,左拳右腿,打翻两个兵差,将我护在身后。

    十四镇定如山,道:“不要怕。”

    我嫣然一笑,道:“我不怕。”

    他这么威武,这么神气,有他在,我很有安全感。

    大汉和兵差好似约好了一般,一齐往我二人靠近,有人甚至从腰间抽出刀来,我紧紧的攒住十四袖袍,手脚发颤。蓦然之间,身后“唰”的射出数把飞镖,又有十几个暗探从门后涌入,把我和十四团团护住。

    十四喝道:“都给我绑了,送到道台府去。”

    县太爷还未弄清状况,吹胡子瞪眼道:“反了…反了,竟敢在衙门里动武,公然对抗朝廷,是死罪。来人啊,去给班房送信,抓了这些逆臣贼子,通通给我砍头…”

    话没说完,暗探首领上前道:“大胆,这位是十四皇子,速速跪地求饶罢。”

    县太爷将十四打量一番,哈哈大笑道:“他若是皇子,那我就是丞相,一副穷酸样,几两银子都不肯给,还敢自称皇子,真是笑掉大牙…”又沉下脸色,道:“等班房来了人,你们一个个都逃不掉。”

    班房本就在衙门西侧,等同于巡捕和警察,既是县太爷有令,哪有不遵的道理。

    巡捕头朝县太爷鞠了一躬,道:“大人有何吩咐?”县太爷重新戴回官帽,胆子比雄心豹子胆还大,道:“把这些个刁民全抓起来,送到刑房,好好拷问。本官觉得,他们许是白莲教的孽党。”眼看着要打起来,我朝十四道:“把令牌拿出来,给他们瞧瞧。”

    电视剧都是这么演的呀!

    十四鄙夷道:“谁带那劳什子,又不是打仗。”

    我心里一咯噔,岂非真要打起来?他们人多,是我们的三倍呀,况且院中簇拥了好多老百姓,若是误伤了,影响多不好。十四还要说句什么,县太爷突然打了个手势,兵差顿时齐涌而上,与暗探拼死对打。

    十四的暗探,皆从八旗子弟中挑选,个个身份高贵,武艺高强。他们既是十四的家臣,亦是十四的奴才,不仅忠心护主,且无一人是贪生怕死之辈,故而兵差虽多,却不能攻破暗探的防线。事情闹大了,很快传到附近兵房大人耳里。

    兵房掌一处兵权,驻有军队。掌事的大人一听有外地人在县衙闹事,立即召集两队人马,火急火燎赶了来。兵房的人将县衙层层围住,布置了弓箭手,对着十四的人一顿乱射。我从未见过此等阵势,躲在十四怀里,埋着头,动也不敢动。

    一支乱箭“倏”的射向我,十四揽住我,天旋地转往旁侧一躲,轻巧避开。我脑子发懵,愣愣看向十四——只见他目光坚韧,器宇轩昂,一点畏惧之心也无。经过刚才那一箭,他越发谨慎,妥妥的护住我,再不许刀剑近我的身。此时已至傍晚,太阳垂落西边,血色余晖斜斜照在他脸上,他神情凛冽,眼观八方,愈发显出刚武不屈之态。

    我对他的崇拜敬畏之心,油然而生。

    双方谁也不肯让谁,打得正是火热,危急间,忽有身穿护甲战袍的两队官兵直闯而入,高举着火枪“啪啪啪”朝天开了三枪。

    统领大声道:“通通住手!”

    十四一眼认出,此乃正黄旗前锋营的官兵,是康熙亲自下令拨给他的护卫营。他们不比暗探时时要隐藏身份,自持是御林军,气势汹汹,声势浩大。县太爷和兵房的掌事瞧着装扮,便知是玉泉山行宫的皇家护卫,忙躬身向前,打了个千秋,道:“惊动了大人,实在…”

    统领懒得理会,小跑走到十四跟前,满额大汗,跪下道:“给十四爷请安,给十四福晋请安,微臣来迟了,请十四爷恕罪。”

    县太爷一听,吓得胆儿都破了,腿脚一软,直接瘫在地上,起不了身。

    十四冷光一瞥,道:“把知县绑了,先关到大牢,听候审问。”他又扫视一圈,碰瓷女连连喊冤,道:“大人饶命,奴婢全是受了县太爷指使的…大人饶命…”十四丝毫不为所动,面无表情道:“都绑了,关进大牢,明儿等我处置。”

    统领应了“是”,转身往下吩咐。

    十四牵住我的手,直往外走,两侧的官兵纷纷跪下,让出空道。到了衙门外,暮色已临,周围的百姓已被驱散,十四引着我往街道走,我问:“去哪儿?”十四道:“咱们去给阿醒买拨浪鼓。”亏他还记得这个,我的小心肝可都被震碎了。

    街上的小摊小贩都回家吃饭了,夜里只酒肆、赌坊与青楼热闹。两侧人声鼎沸,我与十四慢慢走在人群里,信步闲游。对我来说,犹如经历了一场浩劫,对十四可谓另眼相看。而十四,竟一丝异色也无,好似什么也未发生。

    拨浪鼓没买到,我们踩着月色回行宫,说说笑笑,全然不知有人在幽暗处窥视。

    在玉泉山只住了十来日,便回了皇宫。

    行李一放,换了宫袍,略略洗漱了,十四往乾清宫请安,我往永和宫请安。德妃宫里永远热闹,我去时,正好撞上皇帝的新宠武贵人,常贵人。两位贵人都只十七八岁,我算是看明白了,康熙同志的审美观,是永远的停留在十七八岁。一旦过了二十,长相再美,也难以夺得圣恩垂怜。见我来了,两位贵人连忙起身行礼,我也福了福身,算是回礼。

    武贵人机灵,笑道:“听说福晋与十四爷去了行宫养病,如今可大好了?”

    我客气道:“谢武贵人关心,已经好了。”

    常贵人微微一笑,露出唇边淡淡的梨涡,道:“福晋身子好了,德主子也尽可放心了。刚才还同咱们姐妹念叨,担忧你的病呢。可真真羡慕福晋,有如此关爱自己的婆婆。”德妃听着舒坦,笑道:“我待她视同亲女儿...”说到女儿二字,她脸上骤然变了神色,常贵人不知自己哪里说错了,讪讪不敢再语。

    回到西小院,我与玟秋说起,玟秋道:“主子您不记得了?”

    我该记得什么?

    看我疑惑,玟秋接着道:“康熙四十一年,温宪公主同德主子去热河行宫避暑,病殁于路途,终年不过二十岁,成亲才两年而已。虽说过去六七年了,毕竟是自己的亲骨肉,德主子定然还是放不下罢。”我恍然大悟,道:“玟秋,想不到你知道的事儿挺多的呀。”玟秋腼腆一笑,道:“温宪公主是皇上最宠爱的公主,我以前出门做事,常从公主府经过,几次撞见驸马同公主的马车,驸马风流倜傥,我难免偷看了公主几眼...”

    我取笑她,道:“驸马风流倜傥,你看公主做什么?”

    小妮子脸上一红,道:“小姐,你又笑话我。”我道:“看见俊美男子,谁都会多瞧上两眼,没什么不好意思。再说,能当上驸马,肯定不是一般人罢...”

    正说着话,十四的声音传来,道:“谁不是一般人...”他掀帘侧身进屋,我丢开未收拾完的首饰,扬起笑容,迎向十四,甜甜道:“你回来啦。”玟秋福了福身,退出屋命人打水侍奉爷洗脸洗手,自己则去捧茶。

    十四热得浑身大汗,拾起炕几上的绣蝴蝶檀木柄绢扇,一阵猛摇。我拧了冷水毛巾,细细替他擦拭脖颈上的汗水。他问:“刚才你们在说谁?”

    我遂将自己去永和宫请安,撞见武贵人常贵人,然后惹得德妃不悦之事说了,又道:“玟秋说额娘是想起了温宪公主难过...”

    十四比温宪公主小三岁半,幼时常在一起玩,姐弟感情很好,温宪公主出柩时,十四哭得肝肠寸断,数日未进膳。十四气愤道:“适才我在乾清宫撞见额驸,他向皇阿玛请旨续弦,我真想揍他,五姐姐死了才几年而已,当年要不是他死皮赖脸求着五姐姐,五姐姐怎会瞧得上他?”我接过他手里的扇子,慢慢替他摇着,道:“已经快七年了,活人总不能为死人一直拘着。如果有一天,我出了什么意外,我希望你忘了我,好好生活。”

    其实我内心很恐惧,会跟上次一样,突如其来的,就穿回了现代。

    十四反脑瞪了我一眼,狠狠夺过扇子,丢在炕几上,道:“说什么鬼话,以后不许你再说!”他趿鞋起身欲往外走,我情不自禁从身后抱住他,把脸贴在他背上,道:“十四,我真的一辈子都不想和你分开。”十四站住不动,问:“怎么了?”

    我怕他担心,便松了手,问:“晚上还要出门吗?”

    十四道:“在玉泉山抓的知县,前些日子我让道台查了查,发现县衙有许多亏空。今早上我又收到道台的信,说事情查到半路,一直有户部的官员阻拦不让他追查。刚才给皇阿玛请安时,我顺便说了这事,皇阿玛让我吃了晚点再去请安说话。”稍一顿,他的语气柔了柔,双眸痴痴望着我,继续追问:“你到底怎么了?”

    我藏住心事,笑道:“我没事啊,就是想你了。”

    十四道:“你别糊弄我,我就在你面前,还有什么想不想?”我道:“以前见不着你的时候会想你,现在...”我踮脚碰了碰他的唇,狡黠道:“现在就算看着你,也会想你。”十四先是不可置信的盯着我,又暖暖的一笑,道:“属你油嘴滑舌。”

    当我正要吩咐玟秋备晚点时,他又乍然亲了我一口,道:“礼尚往来。”

    这礼节,我真喜欢。

    夏天到了,皇宫里每天火烤似的难受,康熙知道享受,带着他几个阶位低的贵人常在去了热河行宫避暑,留下一大堆老太婆放在宫里给德妃操劳。德妃大权在握,丝毫不介意康熙不在,她悠然自得,宫里上下都不敢忤逆她。

    有这样一个婆婆在上头撑着,谁也不敢欺负我。

    今年天气热得奇怪,十四是皇子,循规蹈矩,日日穿得严严实实,再加上体热,便捂了一身的痱子。他是不爱洗澡的,为了给他治痱子,我可谓煞费苦心。不仅要盯着宫人熬煮清热凉血的药汁给他做洗澡水,而且还要轻声软语的哄着,他才乖乖听话。

    后来,他想了个招,每回都让我同他一起洗,他才肯洗。

    洗着洗着他总要做些奇怪的事,淌得屋里一地的水,最后还得我收拾烂摊子。

    康熙去了行宫,很多事只能遥控指挥,十四不像四爷八爷那般严于律己,他一得闲空儿就爱打拳练剑,再就是躲在屋里,用几缸子*围着看书。

    四爷有时还训斥他几句懒散,八爷就只“呵呵”了事。我对十四要求不高,没想过让他建功立业,他肯多花时间陪我,我已心满意足了。

    我新研发了一道芋头冻奶卷——将上等的芋头煮熟,磨成泥,沁出一半的汁做成蛋糕,然后用蛋糕片将芋头泥卷好,放入储放*的冰柜里冷冻半个时辰,味道介于起司与布丁之间,我曾在台湾吃过。玟秋在搭配方面极有天赋,不知她从哪里寻出一套素白的——只瓷边涂了一层鎏金的小碟子,配上芋头冻奶卷的淡紫色,可真是绝配。

    看着就令人口水直流。

    十四不爱吃糖,便只放了一点点的西洋糖调味。他开始不肯吃,老生常谈道:“女人吃的玩意儿,我一大老爷们...”趁着他说话的当口,我一勺子塞了进去。入口即化,甜而不腻,更紧要的是,里头掺杂了冰渣,冰凉透骨,大热天里吃一口,简直是爽翻了天。

    我满脸期待,问:“味道如何?”

    只有他喜欢吃,才能算成功。

    他一脸平常,道:“还可以。”然后又张了嘴,示意我再舀一勺。

    我高兴的笑了。

    我打算明天做冰棒雪糕:绿豆冰、红豆冰、糯米冰、酸奶冰,还有各种各样的水果沙冰,如果可以,我还打算做做烧仙草之类,但不确保一定会成功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