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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她上辈子学哲学的闺蜜李三缺与她同在,她一定可以秒杀福尔摩斯先生。
闺蜜李三缺其人,神一般的逻辑勉强可与福尔摩斯先生打个平手,但是,如果再加上路德维希神一般的无理取闹……
则天下无敌。
……不,都不用李三缺本人在场,但凡李三缺养的短毛猫维特根斯坦在,喵喵两下,也妥妥可以完胜了好吗?
不要小看哲学家的猫,它们都是神的预备役。
深深扼腕伦敦不是自己的主场,路德维希开启无理取闹模式:
“当然不一样,你看它们尖头的锋利程度和取食的方法就知道了。”
路德维希小小地做了一个“小蜜蜂飞呀飞呀”的动作:
“筷子早已和茹毛饮血的时代分离开来,可叉子至今还深陷在一百七十万年前的元谋时代,高下立现。”
夏洛克因路德维希的幼稚举动,沉默了一秒:
“……一百七十万年前没有叉子,元谋人还算是半猴类。”
说完,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告诉路德维希残酷的真相:
“还有,这个动作太幼稚了,你完全不适合扮可爱——效果就像一头猛犸象跑进了博物馆。”
路德维希:“……”
福尔摩斯先生,我看见您的死亡旗帜已经立起来了。
我会深深记住您的。
“……说到幼稚,你还是保持沉默吧,你在这一方面没有发言权。”
夏洛克刚想开口反驳一下路德维希混乱的逻辑,就被她无情无义地打断了:
“福尔摩斯先生?”
夏洛克看着笑容诡异的路德维希,面无表情,没有说是,也没有反驳。
路德维希就差仰天大笑三声:
“你不会是……不会用筷子吧?”
“……”
夏洛克的神情,瞬间从一般般的高贵冷艳,升级为高贵冷艳max:
“当叉子可以满足需求时,我为什么要在没有必要的事情上花时间?”
路德维希望着夏洛克但笑不语,半晌才悠悠地说:
“这隔壁有一家便利店吧?”
夏洛克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你想干什么?”
正在默默仰天大笑的路德维希,一只手“啪”地拍在了年轻帅气总经理的肩膀上:
“waiter~麻烦帮我到沃尔玛买两双筷子来thx~”
被尊贵的福尔摩斯先生带来的尊贵女眷拍了肩膀,年轻帅气总经理表示诚惶诚恐。
即使被福尔摩斯先生的女朋友当成服务生,这也是他身为总经理的荣耀!
只是……为什么觉得福尔摩斯先生看他的目光更冷了……
……
“福尔摩斯先生,你就试试看啦~”
短促而坚定的——“no.”
“试试看试试看~”
忍耐而纠结的——“no.”
“你今天如果不满足我的好奇心,后果会很严重。”
夏洛克一副“我不在乎”的表情。
“你口里最严重的后果,也就是把我的咖啡换成牛奶了。”
路德维希差点抓狂——温柔小意反而嫌弃,福尔摩斯先生一定是m体质!
“……既然你诚心诚意地请求了,我就大发慈悲地升级一下后果的严重程度。”
路德维希毫无章法地摇晃着红酒杯:
“我会把吃饭时间延长到三个小时以上,一条一条纤维地吃牛肉,一滴一滴水地喝鱼汤……你今天要么一个人去破案,要么就别想去破案了。”
夏洛克:“……”
再次被路德维希的无情无耻无理取闹打败,夏洛克被迫拿起筷子,以极度标准的手法。
随即“不巧”地手一松,筷子啪嗒一声落在地上。
他毫无诚意地用餐巾擦擦手:“手滑。”
路德维希精神抖擞:“没事,这一袋子里有二十双呢。”
夏洛克高冷地看向一直旁边、在他目光高压下笑容勉强的总经理,表情不变:
“如果你妻子今天下午没有发现你与一个小提琴手在一起,一定会为你的周全的做事态度而骄傲——但是很遗憾,她已经知道了,就在一个小时之前。”
总经理的脸色,就像发现伦敦所有的臭水沟突然间都出现在他家的门口。
路德维希同情地看着他——遇见福尔摩斯家的人,有多远跑多远才是正道,他这不是赶上来给福尔摩斯先生虐么?
她举着筷子,坚决地说:
“难得能找到你的一个弱点,我不会放弃的,福尔摩斯先生,逃避可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夏洛克撇头四处张望:
“管弦乐队是怎么回事?首席单簧管明显抢了半拍。”
路德维希差点想拍桌附和——艾玛福尔摩斯先生说的太对了!
她一直心塞烦躁的一个重大原因,就是因为首席单簧管居然抢拍!
不是处女座也不能忍好吗?
……于是路德维希成功被夏洛克转移话题:
“我想说很久了——这到底是什么管弦乐队,为什么三分之二都是小提琴?”
餐厅经理拿纸巾偷偷擦了擦汗,然后用脚用力踩了踩身后的某个服务生。
服务生麻利地退下去换单簧管首席了。
餐厅经理恭敬地说:
“福尔摩斯家族是我们最大的股东,威尔威佳在整个欧洲的连锁店有三分之二都是福尔摩斯太太的。”
路德维希:“……”
作为一台无产阶级里的战斗机,她表示不能脑补什么叫遍布整个欧洲的家族企业……
告诉她,福尔摩斯先生到底是为什么要租房子住!
说到夏洛克的母亲,餐厅经理的语气里带着发自内心的尊敬:
“考虑到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对于小提琴的喜爱,她特别嘱咐过乐队的比例问题——在整个欧洲,只要是威尔威佳会员制连锁餐厅,乐队里的小提琴手都在一半以上……”
路德维希觉得这位餐厅经理对老福尔摩斯太太的迷恋已经到了非同寻常的地步,因为他一连用了三个形容词。
“……您的母亲对您的爱真是无与伦比,她是我平生仅见的,最为温柔、美丽,智慧的女人。”
……
路德维希木然地坐在座位上。
她只是个穷酸的人,不想和土豪说话,再见。
而夏洛克抿了一口红酒,一语击破餐厅经理的憧憬:“我的母亲,你见过她?”
总经理:“……没有。”
生命的动力全靠脑补~
正在这时,乐队演奏起了一首激昂的调子。
路德维希面无表情的说:
“夏莉,曲风也是你母亲按照你的喜好挑的吗?竟然是流行风格……这是什么歌来着?smooth criminal(犯罪高手)?……你母亲真理解你,很符合你的特征。”
夏洛克:“不,太过杂乱而无规律的节奏会扰乱我的思绪,我更喜欢j.s.bach,和意大利一些老作曲家。”
然后他深深地皱眉:
“夏利?”
路德维希满怀恶意,决定从称呼上恶心死福尔摩斯先生:
“嗯呐,不觉得这两个字毛茸茸的,圆滚滚的,喵呜喵呜的,很可爱吗?”
“……这四个形容词,无论哪一个,我都不接受。”
夏洛克四处张望:
“虽然这个称呼比‘福尔摩斯先生’好一些,但是从音律的角度,它的音节太过短促,不符合我的美学……你不能换一个吗?”
路德维希觉得今天晚上受到的惊吓突破了上限。
“不,我只是开一个玩笑……我完全没想用‘夏利’称呼你,真的。”
……福尔摩斯先生,你空虚寂寞冷了么?
按福尔摩斯先生的性格,不应该高贵冷艳地拒绝,类似于“夏利”这么□□,又亲密过头的称呼方式吗?
不过没关系,如果福尔摩斯先生真的喜欢的话,她会建议华生医生这么干的。
……前提是,当福喵和华狗,按剧情在七年后相遇时,她还在贝克街的话。
路德维希因自己荒谬的想法笑了笑。
——七年后,还呆在贝克街?
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