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我的声音说我你

白衣悠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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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我喜欢酆都的天气,春有雨丝洗涤,夏有流风逸散,秋有枫叶飘红,连冬日的晴雪都是晶莹可爱的。

    曲公当年是长安人氏,却因为所学而不惜背井离乡来到酆都建立天禄坊,他说酆都的气候暖适宜人,最适合酿酒。我想我也应该感谢酆都的气候,若非如此,曲公也不会在举家搬迁的途中,捡到被父母遗弃在田野边的我。

    曲公膝下无儿女,仅有的独子也在前几年的战乱中不幸罹难,中年丧子乃人生一大痛事,曲公悲不可抑下,便把满腔的父爱都倾注在我身上,念书、习字、把毕生所学的酿酒技术倾囊相授,哪怕我在世俗的眼光中,是残缺的。

    是的,我是一个聋子,也是一个哑巴。

    听不见,说不了的残缺。鸟鸣、虫吟、风啸、雨泣,所有来自大自然的声音,我统统都无法接听,我的世界,从有记忆开始,就是一片寂静的无声。曲公曾带我看便长安所有有名望的杏林医师,甚至是祁黄之术在洪洲一带极有名望的金山寺的法明长老,可他们的叹息如出一辙,说是我的聋哑是娘胎里带出来的残疾,人不胜天,药石俱惘。

    那时候我不明白无法倾听和诉说的痛苦,因为在我看来,我的手语和唇语于与旁人的沟通上,并无阻碍。

    每当我出来整理酒瓶时,总能听见宿沙坊的郭大婶她们的摇头叹息,看他们怜悯的神色和口型,我知道她们在说:

    “可怜了这么娇美的娃儿,却是个苦命的哑巴。”

    苦命吗?我从来不觉得啊!

    我知道,我的残疾带给我的,是过去父母的遗弃以及注定坎坷的未来。可那又有什么值得哀怜的呢?

    起码听不见,便不会多愁善感;说不出,也不会搬弄是非。被遗弃后,我不就是是幸运地遇到了慈和的曲公和憨厚的陈酣了吗?

    如果红尘的污浊注定会让人满心失望,我宁可封闭了感官知觉,不去触及。

    十七岁之前的我,一直这样坦然而满不在乎,直到青衫的出现,才开始让我有了遗憾。

    (二)

    天卤坊内销量最好的,是一种名曰龙涎的清酒。

    每当时成开窖之日,整整三天,方圆十里长街都沉浸在清冽醇厚的酒香里,晓风拂面人微酣,却是花香醉酒香。物以稀为贵,正因为酿酒技艺高且数量稀少,所以曲公向来不肯轻易贩卖之。

    那天我从江边洗衣归来,还未踏入院中,就瞥见驿站老宋的那辆木杉双辕马车停在前院,正纳闷来者是何方神圣,进了院子,发现房门紧闭,一个身着素色锦袍的男子立在院中央,身姿如松,静默着凝望着院内陈列整齐的酒瓮。见我进来,神情间略带诧异,与我探究的视线对了个正着。

    恩,该怎么形容他的长相呢?

    古人形容美男子,无非用的都是些貌若潘安,俊若宋玉之类的形容词,可惜当年潘安宋玉的风姿我无缘目睹过,所以不好比较。

    我不是藏在闺阁里足不出户的小家碧玉,天禄坊东面临江,每天都得招呼往来买酒的客人,年轻的男子我见过不少,不过来人周身清雅温煦的气质还是让人眼前一亮。来到天禄坊的,不是购买就是拜师,看看那青年衣装上的整齐清洁,全无经商人特有的铜臭气息,我想该是后者无疑。

    “姑娘。”那男子见我径自入了院子,在西隅的青竹杆上晾晒衣服,迟疑犹豫了半响,终是上前出声。

    我方才一直用眼角的余光窥视他的动静,此时见他询问,不由得抬头看他。

    只见他双眸如星,言辞间却是诚恳:“我见姑娘在此晾晒衣物,想必姑娘乃是坊内之人。请问姑娘,你可知道坊主是否对学艺之人有所忌惮,因此闭门不见客?”

    坊内制酒工艺乃是族传,非是曲氏族人,不可传也。

    我用手势比划着这么告诉他,可他看着我手指上下翻飞,满脸都是问号?

    我不厌其烦地再用手语重复一遍,特意放慢了速度,可他仍旧是看得一头雾水,终于有观热闹的旁人看不下去我们的指手画脚,哄笑了对他解释到:

    “不要白费力气了,她是个哑巴”

    他似是始料未及,闻言就愣在当场,我愧疚地看着他错愕的神情,不知怎的,只觉得方才还天光澄亮的晴空一下子就徒然黯淡了。

    (三)

    那个男子一直在前院里站了七天,拜师之愿恳切真挚,而曲公对此却是不为所动,任他在前院从天黑站到天亮,不闻不问不理不睬。

    那青年也执坳,七天七夜站下来不叫苦不叫累,我见他身躯都站到僵硬,神色也不见半点愤慨,似在宣示着他不到南墙不回头的决心,陈酣他们看不下去,入夜的时候邀请他进里屋歇息,却他苦笑着摇头拒绝。

    “莫说酿酒,百业启始,持之以恒方能有所成就,连这点苦都吃不了,又怎么能让人相信,你是诚心学艺的呢?!”

    真不知是痴顽还是固执。

    夜时,我拿了省下来的食物和清水,想偷偷地放在虚弱到双目紧闭着他面前。谁知簌簌走动的声响惊醒了他,他的诧异在见到我手上瓷盘里的馒头时,全转化为喉结上下的滑动。我朝他善意地笑笑,并把食物递给他,他开始是犹豫再三,最后还是耐不住饥饿,道着谢接过。

    “多谢姑娘此番好意。”将饭食狼吞虎咽一扫而空后,他对着我就是一缉到底:“在下铭记于心。”

    我看着他一本正经的样子,顿觉有些好笑,看他浑身上下光鲜华贵,想必是殷实人家的子弟,年纪尚轻,人生未来该是一路顺畅,何需像今日这般狼狈?龙涛酒虽是香闻百里醇厚难寻的美酒,但天下佳酿何其之多,他这样坚持,难道仅仅只是为了学一门酿酒的技艺吗?

    待到第七日时,曲公终于挨不过这苦肉计,有所表态。他让我们把他领进屋,说道:

    “老夫从事酿酒已有三十多年,只因曲氏族训在上,不可轻易授徒,所以向我拜师的人不少,却全都无功而返。前警告:注意文明用语!苦求七日,好学之心令人感动,想必也是命中注定,所以念你心诚,便将龙涛酒的技艺传授给你,愿你努力习之。明天起,你就跟着我从基础开始学起吧。”

    那青年闻此言又惊又喜,一时间恍如梦中,等到反应过来,连忙三呼恩师,倒地便拜。

    自此以后,这个名叫青衫的男子便在天禄坊长住下来了,相处得久了,得知他本家姓严,现居长安,家族十代皆是行营酒肆,不喜歌舞不谈女色,只是恋酒成痴,在一次偶然中饮尝了天禄坊的龙涛后,大为惊叹,便长途跋涉地不远千里来到酆都,拜师学艺。

    听起来很有意思,一个弱冠之年的青年男子,情愿镇埋首杯中香,却不愿稍近软玉温香。爱练武的叫武痴,爱种花的叫花痴,爱奏乐的叫乐痴,那爱酿酒的叫什么?酒痴?

    不过现在他的爱好可能要多出一个——我从来不知道有人想学手语的劲头这么大。

    虽然与我这个口不能言的打交道是日常生活的必须,刚开始交流之间闹了不少笑话,但我也告诉他我会读唇语,最多用纸笔沟通,可但他始终坚持想学手语:

    “虽然不能说话只是一种障碍,呃,并不是天大的灾难,但我想你一定很寂寞,我要是学了手语就能主动与你交谈了,这样不好吗?”

    他的措辞如此宛转恳切,我找不到不教他的理由。

    手语的一招一式,都是蛮奇怪的,不过青衫比划起来倒是有模有样:

    表示“你好”:一手食指指向对方,一手伸出拇指。

    想说“谢谢”的话,那就一手伸拇指,再弯曲二下。

    向对方道别:一手上举,五指微曲,然后向前挥动二下。

    手语是人们在聋人环境中使用手的指式、动作、位置和朝向,配合面部表情、按照一定的语法规则来表达特定意思的交际工具,在性质上有打意(自然手势)与打字(文法手势)两种,而统一的手语基本字词是以打”意”为主,打”字”为辅,只求简单易懂。

    如果认真去学手语,其实是很有意思的,就比如说“成亲”:两枚大拇指对在一起磕头鞠躬——看起来酷似婚礼的夫妻对拜,青衫刚玩的时候,非常喜欢比划这个,常常比着划着就笑到下巴脱臼。

    后来有一天,他红着脸局促地问我“我爱你”怎么比,我虽然纳闷不解,但还是教他了——先用右手拍一下胸脯,指“我”;然后左手竖起大拇指,然后右手的手掌覆在握成拳的左手上缓缓逆时针转一圈,最后再指向对方。

    于我们而言,所谓的“爱”指的就是温柔的抚慰。

    他一边学着,在做完“你”之后,突然又加了个手势——是汉字“丫”的手样,掌心对拢上下交错,然后一手的食指向前移动,直指前方,像是能够延伸至万古荒洪。

    那是“永远”的意思。

    我错愕,他却没有像往常学习的那样学完便收梢,而是固执着让肢体语言在空气里凝固着。

    我过了良久才反应过来,整张脸慢慢的,慢慢地就烧了起来,而他在对面,眼神脉脉,温和明亮,虽是面容竭力维持平静,可我看到,他的耳根也红了。

    (四)

    当然这件事没有人知道,我们还是像往常那样,浸米—蒸饭—凉饭—落缸发酵—开耙—坛发酵—煎酒。执行着所有酿酒的步骤和技艺。

    可表面上的若无其事风平浪静掩盖不了夜深人静时内心里的翻腾,纵然欺骗得了所有人,却隐瞒不住自己,我仔细去回想追溯,这种感觉是否是感官上一时的错觉,却发现也许悸动早以潜伏在所有的朝夕相处之下。

    友谊会变质,是我的错。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要采取防范措施。

    我和他的伙伴情感里,一种有种酵母存在,好像酿酒一样,我们的相处原本是夏天刚摘采下来的葡萄,一切新鲜生涩,却不小心掺杂了一把砂糖,于是甜甜的葡萄开始发烂,开始发酸。

    这样的味道好吃,但是有害。因为我不知道开罐后,得到的是葡萄酒,还是蒸馏水。

    我明白我这样的女子多情多艰,寡情才会少难,但命运向来是这样叵测的事物,人世间女子的命运,不是你想开始就开始,你想制止就制止的,到头来总归要结局于某个男人,千千万万的人潮中随便哪个男子,或许长久相守,或许中途比离,不是你,也是他。中间似有某种神秘在,但其实可能没有。

    毕竟是初尝情事,不懂掩饰相思,日子一长,还是渐渐被人看出端倪。

    有一日,与姐妹在江边浆洗衣物,闺中的密友水蓝昕忽然神秘兮兮地凑头过来,调侃着:“九九,听说你那坊里的某位男子对你很有意思呢!你对他是什么感觉呢!好歹也要表个态啊!”

    我一惊,那个‘某位’指的是谁彼此都心知肚明,本能的矜持摇头否认,却被她嬉笑着推搡:“不要害臊拉,我们都知道了!听说他还是来自长安城某户大商家的公子呢!我们小城镇难得见到这么勤奋上进品行皆优的小伙子,我不信你就这么心如止水既然你也有意思,不如就他吧!千般恩宠万般相爱,哪管他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

    我只得苦笑,怕只怕,是一见良人误终生。

    十七岁的生涯里不是没有男子上门提亲的,可他们的兴致勃勃在见到我的残缺后,无不退避三舍,也难怪,他们都是意气风发飞扬跳脱的青年男子,踌躇满志心猿意马下,怎么静得了心愿意终生陪同在这样的寂静默然里?所以真的真的不怪他们,很早以前我就明白,没有一个健康正常的男子,会容忍这样一个有听力阻碍的妻子;也没有一户正常的人家,会愿意容纳一个聋哑的媳妇。尤其青衫的身家背景还是如此地富足显赫。

    (五)

    青衫天资聪颖,鱼龙转变下,半年的学习期限很快就到了头,某日,曲公在亲尝了青衫亲手酿制的珍珠红后,满意地撸着胡须,酒杯在手中悠晃了半响,突然说道:

    “你所酿之酒甘甜清冽,味绕喉间,可见你的技艺已达成,可以出师了。”

    青衫大惊失色,眼睛不自然地朝我这里的方向望来,又立即转回去,躬身说道:“恩师,我那龙涎之艺尚未学成,怎可”

    他的话尾结束在曲公示意停止的手势里,他道:“其实酒与酒之间,酿制工艺并无多少差别,所须材料计算精准,顺应天时地利,适时埋入地下封口即可,区别只在于时间——你是否等得来。”说罢意味深长地看瞥了面带震惊的我一眼,目带忧虑,似带提示,话中有话。

    剩下我和青衫不约而同地面面相觑,彼此都是措手不及。

    我失魂落魄地跑到酒窖,从小到大心情不畅快时就来到这里,闻着酒香,点着酒缸的数目来平复情绪的起伏,今日却屡不应心,在爬上凳子排列清扫木柜上的待售的酒瓶时,一时恍惚,左脚在移动时踏了个空,竟摔了下来,却在半途被温暖的手扶住,我抬头昂望,见到的,是青衫略带苍白的脸,他的口型在说,小心。

    小心,我在心底涩涩地嚼着这个字眼。好象也已经来不及了。

    他把我小心地扶下了凳子,空气一下子就静默了下来,青衫满眼矛盾地凝视着我,目光沉重,往日的清澈如溪,此时像凝固冻结住了的深潭水,满是挣扎烦乱。

    像是过了许久,他的唇瓣开始上下闭合蠕动,盯着我的眼睛,神情里有急于尘埃落定的迫切,也有思虑过重重挣扎的认真,语速诚恳而急切,但仍力求低缓,像是怕吓到一只初生不久胆小怯怯的兔子。恍惚之下,我听不见他的字句,但最后那句关键的字眼,我看懂了。

    我看见他在说:

    “九九,你愿不愿意,跟我一块回长安?”

    我霎时间浑身僵硬,下意识就摇头。不可能,不可能。青衫拉住我的手,我挣脱不掉,眼泪一下子就涌到了眼眶。

    听说长安有百里长街,有十丈清湖,有平湖秋月柳浪闻莺,长安城的姑娘总喜欢牵着意中人的衣袖趁着青光漫步。这份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浪漫情致曾令我渴望向来,而今,它近在咫尺,我却开始了犹疑。

    我突然发现,在青衫这份令我无比心动的情意里,我始终都找不到一分足够让我有勇气去赌的成分。

    他的富贵家世,他的独子身份,我不是个世事全然不解的傻瓜,不出闺阁涉外并不代表不懂人情,都说侯门一入深似海,难道富贾之户的成见和规矩会轻与诸侯家?青衫的高堂父母怎么会接纳一个与人沟通有障碍的女子作为自己的媳妇?就算他们勉为其难,可社会的舆论和嘲笑也会让他们抹不开脸面;而聘则为妻奔则妾,我是否能抛得下自尊,什么都不计较,专心地当一个男人的妾室?不可能的,那样的女子也不会是田九九,我学不会在几个女人之间勾心斗角左右逢源,转个身,还能与青衫情意绵绵。

    我的委屈,他的不解,这个社会对男人与女人的要求截然不同,到时候有限的感情消弭殆尽在鸡毛蒜皮里,这样委曲求全的幸福又能维持得了多久?

    爱情从来都不会是婚姻的全部,没有一种爱情能够凌驾在现实之上,就算凌驾了,也必然短暂。如果单单只是爱情,如果世界上就只有我和他两个人,那么我或许可以舍弃一切,但是不是。天底下的人群成千上万,他们能够众口烁金,而我,只是一个渴求现实安稳的小女子。说爱一个人就要轰轰烈烈不为瓦全,就要毫不犹豫地舍生忘死,那是谎言。或许不是没有冲破一切障碍的希望几率,但我赌不起,我拥有的资本太少,我当不了一掷千金的赌徒。

    一路急奔回到闺室,把紧随其后的青衫挡在了门后,我只听到门里门外急促的喘息,和自己心碎的声音。

    青衫,请你原谅我,九九是个胆小鬼。她懦弱、她犹豫、她怕死、有些东西实在太过美好易碎,她不敢碰触,就只能退后,只能辜负。

    (六)

    听说沙漠有一种从来不飞的飞禽,叫做鸵鸟,鸵鸟最喜欢把头埋在沙砾里面,所以世人都用它来比喻那些不肯面对现实的人。尽管我小心翼翼,尽管同住在屋檐下难免抬头不见低头见,可面对青衫欲言又止的神情,我还是下意识地就想逃。陈酣蓝昕他们旁观者都焦了急,可都被曲公劝下了,曲公叹息着说,世间情事唯当事人最清楚不过,真有问题,也得让他们两个去解决,旁人怎么帮得上忙?

    鸵鸟只当了七天,因为七天后,便是青衫回长安之日。可那天我早早地就跟蓝昕她们去了山上采集桑椹,等回来的时候已是晚膳时分。

    刚一进院,院落里的泥地上那些错乱而又清晰的车辕痕迹便映入眼帘,刹时如遭雷击,不详的预感冲上脑子,我忙抓住正在措叹的陈酣,用手比画:青衫呢?

    “你怎么才回来?!他才刚走呢!”

    怎么可能!

    我的眼睛刹时干涩生疼,心却拒绝着相信,怎么可能呢,我还没有来得及跟他说

    “他在这里等了你一整天,你却一直没回来,后来老宋的车子到了,说是再不启程便要迟了,他才依依不舍地上了车”

    陈酣的惋惜如此明晰,我却看不见了,手脚已经先大脑一步做出动作,我扔下竹篮,竭尽所有力气,直往门口跑去,身后只留下陈酣他们的惊呼:

    “九九,你去哪里——”

    顾不上回答他们,四肢机械性的运动着,呼吸急促,可脑袋里却是空白一片。我拼命睁大眼睛,努力不让水雾蔓延扩张——

    我不哭,我不能哭,一哭起来眼睛就会被遮住,那就找不到青衫的踪迹了——

    青衫啊,拜托你等等——不要走这么快,不要走这么快——

    可千辛万苦跑到了驿站,驿站里交通络绎,在人如流水马如龙里,哪里有老宋的影子?长安道上笔直如烟,唯有一辆车马在向前行驶——我欢喜起来,那一定是青衫的车子!可刚想要叫唤他们停下,喉咙却发不出字句!?

    如果说十七年来我从来不曾怨怼过命运,那么这一刻,我是真真正正地痛恨自己的残疾——

    我会读唇语,却无法发出音节,我会用手语,坐在车厢里的青衫却看不见老宋在前面驾御着马车,我在后面奔跑着追逐,在这个不过一百米的相对距离中,只要我能喊一下,前面的车马就能停下来,可是我我不能说话!?

    我不能说话?为什么?!为什么我不能说话?!

    陷在茫然无措中没有看清前方路边凸出的石块,只觉得突然脚下一绊,整个人啪地一下就摔到了地上。

    我想爬起来,想继续追赶,可周身的力气像是被全抽空了的,心那样痛,可我连哭,都没有办法发出任何声音——

    真的,如果渺渺九宵真的有情天,如果举头三尺真的有神明那么我不要任何的嘉奖,不要任何赏赐,请让我拥有声音吧!哪怕只有一天,就算只有一个小时也好啊!让我能够叫住我心爱的人——在茫茫人海里,能够遇见一个命中注定的人是件不容易的事,那些话,我都来不及跟他说而一别经年,便无再见之日,不要让我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他走掉我,我甚至都没有告诉他,我也是喜欢他的啊

    可青衫他,再也听不见了——

    整个世界寂静无声,我只能俯趴在土地上,听见自己心脏被撕裂的声音,那感觉太痛,像是整个天地间,在都在刹那间死去——

    整个世界寂静无声,我只能俯趴在土地上,听见自己心脏被撕裂的声音,那感觉太痛,像是整个天地间,在都在刹那间死去——

    在周身低颤的抽噎中,突然觉得有人就在站在跟前,头发被一种很熟悉的温度抚摩着,我在泪眼迷蒙里抬起头,映入眼帘的,竟是青衫的笑容?!

    疑幻疑真中,他扶起了我,用衣袖拍去我身上的尘泥,指间理了理我散乱出来的头发,看着我不敢置信的神色,淡淡地笑着解释:“我在车上总觉得有人在叫我,心神不宁下便让老宋掉转了车头,谁知道刚返回两步,就看到你倒在路旁。”

    “还好回来了,不然真没办法体验到祖父的那句话。”他盯着我的眼睛,语气轻柔:“他曾经说过,把自己看得最重的女人,会在你面前哭泣;而把你看得最重的女人,会把眼泪藏在背后,在你面前微笑。我一直以为,他是个智者。”

    见我还是没能反应得过来,他叹息一声,把我拥在了怀里:“我在车上,一直在犹豫,有些话如果不亲口告诉你,我想我这辈子都无法走得甘心。”

    “九九,那天晚上我在你门外站了很久,也想了很久,我一直在问自己,就这样把你带到长安到底好吗?一株在酆都烟雨的气候里生长惯了的植物,移植到长安,能够存活得下来么?曲公他说的对,现在的我接受家族的庇佑,也必然被家族利益所羁绊,婚姻,事业,都无法自由选择。我把你带到长安,你势必得接受我家族里的那些长者的挑三拣四,或许还有更严重的这样的委屈,你能不能承受?就算你能承受,我又怎么能忍心?像陈酣他说的,一个男人不求建功利业造福百姓,起码也得让他的妻儿生活无虞,一个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无法保护的男人,他算什么混帐玩意?!但现在的我,不能给你这种安全的归宿所以,九九,请你给我时间。让我成长到足够成熟,足够强大到能够保护得了你,等待或许不是在浪费时间,而是为了酿造。”

    “如果那时候我们还能够再相见,如果那时候你还是你,我还是我,那么,我们就在一起,你觉得好么?”

    我还能够说什么呢?如果青衫能够明白等待是酿酒的必经过程,那么,我也会明白。

    (七)

    但我没想到,这样的一别,竟然就是茫茫人生中比例不长也不短的十年。

    十年,这个国家遭遇动乱,朝代更迭,李唐换了武周,武照替了贞观。封建国家的权利之战,承受苦果的,永远是百姓。酆都洪洲也陷入了战乱,世事动荡中人人自危。曲公关闭了天禄坊,带着我们逃到了阳关西域,等到朝事安稳,我们回到了故乡后,已是十年之后了。

    我不知道这十年里,青衫有没有来找过我们,或许有,或许没有。他是否平安喜乐?是否顺利安康?我无从知晓。

    有时候会设想,他是不是已经娶了妻生了子,现在一家子和美吉祥?但也只是想想就笑,就算是又如何呢,在经历了世事战乱,小情小爱已经无足轻重,他能够活下来,活得扬眉耀目,于我而言,已是一种恩赐。

    听说这一年的花灯会极是热闹,曲公便鼓励我去,说是年轻人最爱热闹,人生还有多少年能够这样欢喜热闹?我坳不过他,想想也是毕竟是百业待兴的新元年,人们在炮火下得已生存,是该好好庆祝。

    长安城的繁华康容果然名不虚传,处处张灯结彩的好景致竟然游览不尽,我和陈酣从朱雀大街一路逛下来,腿脚酸麻,依旧舍不得让眼睛休息。我是第一次到长安,竟然没有想象中的局促,反而好感倍增。或许是这十年的动乱磨练了心智,又或许,是最普通的恋人情怀,因为爱上一个人,所以爱上一座城。

    待购全了日常用品,我们便往街尾走去,正想进街面最繁华的一处精致酒楼歇脚,可陈酣突然说想买些玩具带回去给家里的娘子娃儿玩耍,我无奈,只好跟他约了时间地点,便独自上楼。

    这家名曰念酆楼的酒家小二极是伶俐,本来我还思索怎么跟他说来杯清茗,可他一见我的手势,竟然也用手语告诉我没问题?

    瞧见我脸上的惊奇,这位名叫封小波的酒店小二腼腆一笑:“我们店老板平常喜欢用手语说话,我们这些伙计跟他相处久了,也略知一二。”

    我了然,忽又好奇,难道你们家老板也是个

    他摇摇头:“姑娘有所不知,我们的莫老板是个正常人,除了喜欢酿酒的怪癖,与常人无异。你看,我们店的招牌酆都龙涎酒就是他亲手酿的呢!”

    酆都龙涎酒?!

    我的心一颤,会酿制龙涎酒的除了天禄坊曲公,还有的就是可是他姓莫,应该不是

    那小二一边为我斟茶,一边说道:“其实我们老板哪,本家姓严,可是十年之前因为拒迎知府小姐为妻,便跟家族决了裂,这才创了长安念酆楼五家店的基业说也奇怪,那知府小姐人人都言她贤淑貌美,与我们老板真是郎才女貌,天设佳偶的一对。可我们老板硬是铁了心,说是早已有了意中人,可我进了楼帮佣也有五年,却无未见过他带过什么女子回来哎哎,不能说了,我们老板来了!”

    我随着他的视线回头,酒楼的灯光很亮,我能很清楚地看见那人遥远而又靠近的面孔——

    好像是在做梦吗?好象又不是

    因为眼前的这个人比记忆里少了一股少年青涩,多了一股中年稳沉——虽然他的面孔依然清朗俊秀,但眉宇间少了风华稚气,多了精明霸气,嘴角上扬的弧度减了忧郁,添了明朗但气质依旧令人怦然心动。

    而他察觉到我在看他,回过头来,霎时愣住,好一会,才对着叫唤旁边的小二:

    “去酒窖里把我那瓶青花瓷瓶的龙涎酒拿来。”明明是对他说,眼睛却是盯着我。

    小二看看我又看看他,惊讶道:“老板,那不是你最宝贝”话尾结束在他的挥手示意里,我听见他的嗓音低沉,在空气里格外撼动心弦:

    “好酒伴知己,这位姑娘让我来亲自招待,因为我等她,已经整整十年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