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薛月出嫁

明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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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了薛素的话,刘怡卿不由生出几分兴致,轻声说道:

    “素娘可不能糊弄我,这香红饮当真有如此神奇的功效?你瞧瞧我下巴上的疙瘩,这两日冒出了五六颗,平日里都不敢磕着碰着,万一成了麻脸,我怕是要哭死。”

    将身子往前探了探,薛素凑近打量女人面颊上的红疹,“不如先试试香红饮,这汤剂我自己也在喝,不过我不爱长疙瘩,倒也看不出什么来。”

    看着女人光洁白净的皮肤,就跟剥了壳还带着津津汁水的荔枝似的,诱的人恨不得啃上一口,刘怡卿不由有些羡慕。

    “那我先喝一个月吧,反正再不济也就是现在这般模样了,倒也不怕折腾。”

    胡明月噗嗤笑出了声,手里拿着锦帕按了按嘴角,有些不舍道:“再过三日我就要回京了,下次再见也不知是何年何月。”

    胡明月与薛素同岁,今年十六,早些时候因为痴肥的缘故,请冰人上门提亲的都是歪瓜裂枣,她实在看不上眼,索性就来到了泾阳,最近胡夫人得知自己女儿已经消瘦不少,心思活络起来,准备将她接回京里议亲。

    “总会见面的,说不准将来我就将颜如玉开到京城,到时候明月可得给我捧场……”

    三人在屋里笑闹了一阵,胡明月心情终于好了些,眼见着天色渐晚,她们也不好再在小楼中多留,薛素将人送出门,一人给了一罐香红饮。

    等马车嘎悠嘎悠走远了,她刚要回屋,余光瞥见巷口站着个人,踉踉跄跄的倒了下去。

    “春兰秋菊,你俩去把那人扶起来。”

    薛素的记忆力一向不差,就算只有一面之缘的人也不会忘记。

    方才倒在地上的人,之前跟马医一起去过楚家老屋,她虽然不清楚年轻男子的身份,但只瞧着他身上的气势,便能猜出这人的身份怕是不简单。

    正值壮年的男子筋骨结实,两个小丫鬟使出吃奶的力气,才将人抬到了小楼前,扫见他腰腹间被粘稠鲜血打湿的布料,薛素吩咐一声:

    “把他送到医馆,好歹也是一条人命。”

    耳边传来阵阵嘈杂的响声,葛崇睁开眼,看到面前女人娇柔美丽的脸,一时间不由晃了晃神。

    竟然是她?安宁村中弄出热敷法的妇人?

    还没他等开口,春兰秋菊便应了一声,架住男人的胳膊,将人带到了街对面的医馆中。

    葛崇在酒楼里被人下了迷药,又被人捅了一刀,若非他是武将,身体比普通人强健,恐怕早就没命了,好歹他身为安平伯,进了医馆后,追杀的人不想将事情闹大,只能退了下去。

    薛素并不清楚,上辈子也有这么一遭,只不过当时救下安平伯的并不是她,而是恰巧经过此地的程三娘。

    眼下薛素早出门了一刻钟,便与前世的走向全然不同了。

    过了小半个时辰,两个丫鬟回到颜如玉,薛素正在给女客敷脸,将绢布盖在象胆膏上,这才走出雅间,小声问:“那人如何了?”

    秋菊赶忙开口:“他被砍了一刀,好在伤势不算严重,大夫将伤口包扎上,又灌了碗药,那人便清醒了。”从袖笼里摸出一枚平安扣,小丫鬟接着说:“那位公子让奴婢将平安扣交给夫人,说以此折抵诊金。”

    平安扣比龙眼大了一圈,十分油润通透,听说只有最为珍贵的羊脂玉才会如此,就算这枚平安扣不是羊脂白玉,品质也不会低,那人出手还真大方。

    薛素最喜欢金银珠宝,在旁人看来,她这爱好俗不可耐,但只有受过穷的人才清楚银钱究竟有多重要,刚重生那一会,每当她闭眼时,都会想起自己怀中抱着儿子,在京城街边乞讨的场景。

    想到那个有缘无份的孩子,心脏便一抽一抽的疼痛。

    “好了,你们去洗把手,赵夫人脸上的象胆膏再过一刻钟功夫就得洗净,可别怠慢了客人。”

    颜如玉开业也有一段时日了,熟客大都信得过薛素的手艺,听说店里上了新的汤剂,便有人主动讨了腰包,定下了香红饮。

    香红饮是以花材为主料,只能在花期购买,过段时间蔷薇花谢了,有钱也买不到此物。

    转眼到了月底,正好是薛月跟王佑卿成亲的日子。

    就算跟薛父没有什么父女亲情,但薛素身上好歹淌着薛家人的血脉,堂妹成亲,她少不得要回村看看,要是没到场的话,怕是会被人说闲话。

    天刚蒙蒙亮,女人换了一套妃色的裙衫,梳洗打扮之后就出了门,她没有急着坐马车回安宁村,而是先去了城中的首饰铺,花二两银子买了只银镯,这才跟楚清河一起往村里赶。

    薛素在泾阳开私馆一事,村里人也有所耳闻,薛父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自打将赵湘兰休了后,过的是一日不如一日,要不是薛奶奶强行压着,他怕是早就进城打秋风去了。

    比起薛父,马上就要成亲的薛月更是心如猫抓。

    她也不是个傻子,先是薛素那个贱人在城里开了私馆,程三娘鼓动她去楚家偷了本书,而后程家也做起了女人的生意,倒把老本行杂货铺也放下了,要说那本书不是秘方,薛月自己都不信。

    心里仿佛长了毒草似的,她恨得咬牙切齿,这股邪火在薛素回娘家时,到达了顶峰。

    记得半年前,这蹄子连件像样的衣裳都没有,整日里灰头土脸的在村里过活,这才过了多久,就能穿着上好的绸衣回家,且式样还是泾阳正时兴的,要价定然不菲。

    被嫉妒烧红了眼,薛月死死瞪着薛素,后者注意到她的目光,笑的又娇又甜,细细腰肢轻轻摆动,走到了炕沿边,从怀里摸出了布包,将东西交给了薛二婶。

    “婶子,这是我在泾阳买的,就当给月娘添妆。”

    掀开帕子瞥了一眼,又颠了颠银镯的分量,薛二婶满意极了,笑的见牙不见眼,“都是一家人,素娘何必这么客气,真是有心了……”

    闻言,薛月心底满是讽刺。

    有心?

    拿一只破镯子来糊弄自己,也能算有心?薛素还真是个善于做戏的贱人,要是她真把自己当妹妹,凭她手里的那家私馆,怎么也得拿出百十两来。

    活了两世,薛素对薛月的性子十分了解,一看她紧绷着的脸色,就能猜出女人的想法,无非是觉得自己拿出的东西少了,心中不痛快而已,她也不想想,当初自己嫁给楚清河时,二房可掏了一文钱?

    买镯子花了二两纹银,薛素只当喂了狗。

    很快时辰就到了,薛二婶忙不迭将盖头盖好,扶着女儿往外走。

    王佑卿站在薛家门外,远远看到娇媚秀丽的女人,脚步不由顿了一下。

    突然,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起,他这才回过神来,深深的看了薛素一眼,强压住心中的恼意与愤恨,面色如常的扯着红绸,将薛月送上喜轿。

    明明自己比楚瞎子强了无数倍,偏偏素娘铁了心要跟他,甚至还用木钗刺伤自己。

    只看着女人的脸,王佑卿脑海中便浮现出一幅幅春意深浓的画面,血气翻涌的同时不由对楚清河又嫉又恨,转头扫了眼紧随其后的薛月,他像吃了苍蝇般恶心,偏偏这蠢妇肚子里还怀着孩子,为了自己的名声,他只能打落牙齿活血吞。

    对于王佑卿的心思,薛素并不了解,扫了一眼站在程氏身边的程三娘,水润杏眼眯了眯,她冷哼一声。

    沉默寡言的猎户一直站在她身边,这人耳力灵敏,听到动静后问道:

    “怎么了?”

    “前些日子不是跟你说过,我那秘方叫人偷了去,小偷正是王佑卿的表姐程三娘,先前还去过老屋……”因楚清河身量高大,薛素说话时必须得踮起脚尖,丰满的胸脯时不时擦过男人结实有力的胳膊。

    虽是无意,但却让猎户心中燃起了熊熊烈火,心口好像被羽毛轻轻扫过,酥痒的厉害,要不是时机不对,他真恨不得将女人一口一口吃进肚,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下。

    楚清河在战场上拼杀多年,早就养成了喜怒不形于色的习惯,他擅长掩饰自己的情绪,薛素倒是没察觉出不对来,说完便要往前走,却不曾想被从角落里突然冲出来的薛父一把拽住了:

    “素娘,你在泾阳开了私馆,怎么不知道孝敬孝敬你爹我?真是个没良心的!”

    说实话,自打赵湘兰进门那日起,薛素就再也不把薛父当成亲爹看待,此刻看到男人贪婪的嘴脸,她心底生出不耐,面上却没表露出来,用手擦了擦眼角,哭道:

    “我是您的亲女儿,自然是想孝敬爹的,但为了开私馆,如今还欠下百两纹银的外债,您能不能帮我一把?”

    薛父听了这话,吓得脸色一变,立马将手松开,骂道:“你还真是胡闹,嫁人就好好呆在家中便是,竟然抛头露面的做生意,眼下欠了这些银钱,可跟我没丁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