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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再不会。
永远再不会。
开完会出来,秘书单婉婷仿佛由于了一下,才问:“雷先生,博远设计的杜小姐一周前就预约,想和您见面。您看见不见她?”
他听到“博远设计”四个字,想起是公司的合作商,于是说:“设计公司的事交给刘副总。”
单婉婷知道他没想起来,又补充了一句:“是杜晓苏杜小姐。”
他终于想起这个女人是谁,于是更加面无表情:“她 有什么事?”
“不知道,她坚持要跟您谈,一遍遍打电话来,她说是和您弟弟有关的事。”
单婉婷说完很小心地看了一眼老板的脸色,不知道为什么老板最近心情非常差,不仅一反常态地在北京住了很久,回来后对待公事也没有往常的耐性。公司有传闻说老板家里出事了,可是出了什么事,谁也不清楚,更不敢打听。
结果雷宇峥十分冷淡地丢下一句:“你看下行程表,抽出五分钟时间给她。”说完转身就进了办公室。
单婉婷去查了老板的行程表,调整出时间安排,然后才给杜晓苏打电话,通知她下午来见雷宇峥。
雷宇峥见到杜晓苏的时候,几乎没有认出她来。两个月不见,她瘦得厉害,瘦得几乎只剩了骨头,整个脸庞小了一圈,一双眼睛憔悴而无神。
他想起振嵘领回家的那个女孩子,丰润而饱满的苹果脸,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即使后来他认出她,并且阻止她和振嵘在一起,她上办公室来和他谈话,仍旧似有傲骨铮铮,似乎在她心里,有着最强大的力量支撑着她。
可是现在她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整个人都黯淡下去,神色疲倦。她抱着一个大的旅行袋,她把那个沉甸甸的袋子放在他的办公桌上,拉开拉链,一下子全倒过来。扑通扑通,成捆成捆的百元大钞铺了一桌子,滚落得到处都是。
他皱起眉头。
她的声音很小,但很清楚。她说:“雷先生,这里是七十万,我知道不够,可是这是我能筹到的全部资金。我有工作,我可以申请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七十万应该够首付了。我是来请求您,把振嵘买下来的那套房子,卖给我。”
她的语气近乎卑微,可是她的眼睛闪动着难以言喻的狂热,她紧紧地盯着他的脸,他的眼睛,仿佛注视着这世上唯一的希望。她说:“雷先生,这是我唯一的愿望,希望您可以答应我。”
雷宇峥用手指轻轻推开那些钱:“那套房子我不打算卖给你。”
她不卑不亢地把另一叠文件放在他面前:“这是购房合同、房款发票。”
他仍旧没有任何表情:“合同还没有在房产局备案,目前它仍旧是无效的。”他拿起那份购房合同看了看,突然从中间就撕掉了。杜晓苏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呆了,眼睁睁看着他将合同撕了个粉碎,他轻描淡写:“付款人是邵振嵘,你没有资格拿到这套房子。”
“我只是想买下这房子,所以我才带着钱到这里来。”她浑身发抖,“你凭什么撕掉合同?”
“我不打算卖给你。”他按下内线,呼唤秘书,“送杜小姐出去。”
她没哭也没闹,很顺从地跟着单婉婷走了。
雷宇峥本来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没想到晚上下班的时候,他的车刚驶出来,她突然一下子从路旁冲出来,冲到了路中间,拦在了车头前,把司机吓得猛踩刹车。幸好车子性能好,“嘎”一声已经死死刹住,离她不过仅仅几公分的距离。风卷着她的裙子贴在了车头的进气栅上,她的整个人单薄得像随时会被风吹走,可她站在那里,直直看着他。停车场的保安吓了一跳,立刻朝这边跑过来。隔着车窗,她只是很平静地看着他,仿佛对自己刚才做的危险动作根本无所谓。
雷宇峥敲了敲椅背,告诉司机:“开车。”
保安把她拉开,车子驶出了停车场,从后视镜里还可以看到她在挣扎,似乎想要挣脱保安。
他漠视着后视镜中越来越小的模糊影子。
她以前是娱记,他想起来,而且如今她似乎把所有时间都花在这上头。她不哭也不闹,也不骚扰他,就是远远跟着他的车。他上哪儿她就上哪儿,他回公寓,她就跟到公寓大门外;他回别墅,她就跟到别墅区大门外;他出去应酬吃饭,她就等在餐厅或者酒店的外面。
她像一个安静的疯子,或者一个无药可救的偏执狂,非常平静,非常冷静地跟随着他,不管他走到哪里,只是单纯而沉默地跟随着他。他无数次让保安驱逐她,不让她出现在自己的写字楼附近。她不争也不吵,任由那些人弄走她——她很顺从地、也很安静地任由他们摆布,可是眼睛一直看着他。她的眼睛非常黑,瞳仁几乎黑得大过眼白,她看着他,目光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种空洞的平静,仿佛明知身患绝症的病人,没有任何生机,只是那样看着他。
她像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疯子,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不把房子卖给她,她就天天跟着他,每时每刻跟着他,她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做这件事。
雷宇峥觉得奇怪,这个女人越来越瘦,瘦得手腕纤细得像是随时会被折断,保安架住她的胳膊,毫不费力就可以把她弄到一边去。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在支撑着她,仿佛一茎小草,竟然可以奋力顶起石头,从缝隙里长出来。
单婉婷问过他两次:“雷先生,要不要我通知法务部出面,发一封律师函,她这是骚扰。”
雷宇峥瞥一眼后视镜里的人影,淡淡回答:“我看她能跟到什么时候,半年?一年?’
单婉婷也就不再提了。
杜晓苏比他们想象得要坚韧,她几乎风雨无阻,上班之前,下班之后,总是可以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逐渐地连雷宇峥的司机都习惯了,出车库之前总要先看一眼后视镜,只要杜晓苏的身影一出现,立刻踩油门,加速离开。
这天雷宇峥加班,下班的时候已经晚上八点钟了,天早已经黑透了,又下着暴雨,四周漆黑一片,连路灯的光都只是朦胧的一团,雨下得太大,积水沿着车道往底下流,仿佛一条河。车子从车库里驶上来,两道大灯照出去全是银亮的雨箭,斜飞着朝车子直直地撞过来。雨刷已经是最大档,一波一波的水泼上来,被雨刷挂掉,紧接着又有更多的水泼上来, 天上像是一百条河,直直地倾泻下来。
司机因雨势太大,所以速度很慢,习惯性地看了眼后视镜,不由得“咦”了一声,旋即知道失态,再不做声。
雷宇峥闻声抬起头来,也看了眼后视镜。原来下这样大的雨,杜晓苏就站在车库出口旁,因为那里紧贴着大厦墙根,有裙楼突出的大理石壁沿,可以稍有遮蔽。她没有打伞,全身上下早已经湿透了,路灯勾勒出她单薄的身影,看上去倒像个纸人一般。只见她的身影在后视镜中渐渐远去,在忙忙雨幕中晃了几下,最后终于倒下去,就倒在积水中,一动不动。
司机从后视镜中看着她倒下去,本能地踩下了刹车。
雷宇峥问:“停车做什么?”
司机有点尴尬,连忙又启动了车子,后视镜里只看到她倒在水里,仍旧是一动不动。雨哗哗下着,更多的雨落在她身上,而车渐行渐远,后视镜里的人影也越来越小,终于看不见了。
杜晓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到邵振嵘,他回来了。可是她累得说不出话来,全身都疲乏到了极点,她没办法呼吸,她觉得呛人,也许是水,让人窒息。她连动一动嘴皮子都办不到,太累了,仿佛连骨头都碎了。她有那样多的话要跟他说,她是那样想他,所有人都说他死了,可是她不信,她永远也不会信。她想他,一直想到心里发疼,如果他知道,他会回来的。他让她等,于是她就一直等,乖乖地等,可是他没有等到他。
现在他回来了,他终于——是回来了。
她不哭,因为她有好些话,要说给他听。比如,她爱他,这一生,这一世,下一世,她仍旧会爱他;比如,她想他,她很乖,她有按时去看心理医生,她有按时吃药,她只是不能不梦见他。
可是他的身影很模糊,就在那里晃了一下,就要离开。她徒劳地伸出手去,想要抓住什么,也许是衣角,她紧紧抓住了不放,有人又在掰她的手指,她惶恐极了,只是不肯放。她知道一放手他就走了,或者一放手,她就醒了,再也梦不到他。那是振嵘,那是她的邵振嵘,她死也不会再放开手,她宁可死去,也再也不会放手。
雷宇峥微皱着眉头,看着紧紧攥着自己衣角的那几根手指,非常瘦,瘦到手指跟竹节似的,却似乎有一种蛮力,抓着他的衣角,死也不肯放。不管他怎么 样用力,她攥得指甲都泛白了,就是不肯松开。
他已经觉得自己将她送到医院来是犯了个错误,还不如任由她昏迷在那里被积水呛死。他实在不应该管这样的闲事。可是她攥着他的衣角,怎么样也不肯放。她的嘴唇白得泛青,双颊却是一种病态的潮红。她发着高烧,吊瓶里的药水已经去了一半,仍旧没有退烧。医生来了好几次,护士也来测过计策体温,每次都说39度6、39度4
这么烧下去,不知道会不会把脑子烧坏反正她也跟疯了差不多。他想了很多办法想把她的手掰开,但她攥得太紧了,手指又烫的吓人,隔着衣服也似乎可以体验到那骇人的体温,他几乎想把自己这衣角给剪掉,以便摆脱这讨厌的女人。尝试着想要把她的手指弄开,于是弓下身体,离得近些,终于听清楚她在说什么。
她说的是:“振嵘”
原来她一直就是在叫振嵘的名字。
她现在的样子很丑,两颊的颧骨都瘦的突起来,头发也没有干,贴在脸上,更显得瘦。她的眼窝深陷下去,眼睫毛很长,可是是湿的,原来她一直在哭。枕头上湿了一大块。她哭起来的样子更丑,五官都皱成一团,身子也 蜷缩着,像只虾米。她哭得没有任何声音,就是流眼泪,泪水毫无阻碍地顺着长长的睫毛滑下去,落到枕头上。
其实当初她是很漂亮的,他记得她的大眼睛,非常漂亮,非常动人。那天晚上他在酒吧停车场捡到她,她当时伏在他的车前盖上,醉态可掬,死活拉着后视镜不撒手,认定这是出租车,认为他要跟自己抢出租车。他去拉她,她却忽然仰起脸来,亲吻他。
那吻很甜,带着些微的酒气。那天他大约也是真喝高了,因为他竟然把她带回去了。
整个过程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几乎是一言不发,除了他的腕表不小心挂到她的头发,大约很疼,她轻轻“啊”了一声。他于是把腕表摘下来,继续亲吻她。她没什么反应,身子一直很僵,反应也很生涩,非常出乎他的意料,因为她还是第一次。在他醒来之前,她就消失了。就像是穿着织金衣裳的仙都瑞拉,惊鸿一瞥,可是午夜钟声过后,便消失在时光的尽头。
可是他们终究是认出对方来,他认出她,她也认出了他,没有水晶鞋,只有难堪。他不动声色,看着她。这个女人,她究竟想干什么?
她的反应没出他的预料,她出尔反尔,她纠缠邵振嵘,她甚至振振有词。
可是振嵘如今不在了——想到这里,他觉得心里一阵难受。她还紧紧攥着他的衣角,眼角噙着很大一颗眼泪,发着高烧,她的呓语仍旧是振嵘。
或许,她对振嵘还是有几分真心。
司机还在急诊观察室外的长椅上等着,可是他走不掉,她还紧紧抓着他的衣角,就像婴儿抓着母亲,就像溺水的人抓着最后一块浮木。算了,看着振嵘的份上,看着振嵘一直对她不能割舍的份上,一想到振嵘,他就觉得心里有个地方开始发软,软到隐隐生疼。
那是他最亲爱的弟弟,最亲密的手足。
她的烧渐渐退下去,护士拔针的时候她终于醒过来。看到熟悉的侧影,熟悉的脸部轮廓,几乎令她惊得叫起来,可是马上就知道,那不是振嵘, 那不是她的振嵘。
她的手还紧紧抓着他的衣角,她忙不迭地放开,像做错事的小孩。
默默地松开手,他的丝质衬衣已经皱巴巴的了,不知道被她抓了多久。
“谢谢。”她的声音是哑的,嘴里也是苦的,发烧后连舌头都发麻,说话也不利索。
他什么也没说,脚步也没厅,就像根本没听到,走掉了。
她病了差不多一周,每天挂水,没办法再去跟着他。好不容易不发烧了,医生又躲开了两天的吊瓶,巩固治疗。
他送她入院时曾替她交了一千块押金,这天她挂完最后一瓶药水,就去宇天地产的楼下,等着还给他钱。
到晚上六点多才看到他的车出来,她伸手想拦,保安已经看到她了,几个人十分熟练地将她拦在一旁,逼着她眼睁睁看着他的坐车扬长而去。
她去他别墅路口前守了一个钟头,没看到他的车出入,也许他回公寓了。在本市他就有好几个住处,她曾经天天跟着他,所以知道。
她应该把钱还给他,可是她仍旧没办法接近他,也没机会跟他接触。她没办法,只得把那一千元装在信封里,然后快递到宇天地产去。
她知道他不在乎那一千块钱,可是那是她应该还的。她也知道那天他是看在振嵘的面子上,才会送她去医院。她鼻子发酸,即使他不在了,仍旧是因为他的缘故。振嵘是她最大的福气,可是她却没有那福气,留住他。
天与地那么大,这世上,她只是没有了邵振嵘。
杜晓苏没想到,那一千块钱又被原封不动快递回来,快递的递交人签名非常秀气,而且是个陌生的女性名字,叫“单婉婷”,估计是雷宇峥的秘书。
杜晓苏把快递信封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最后才拆开来。里面不仅有那一千块钱,还有一枚钥匙。
钥匙放在印刷精美的卡片里,卡片上印着宇天地产的标志,打开来里面亦是一行印刷体:“一品名城欢迎业主入住”,后面则填着楼栋单元等等号码。
有一瞬间杜晓苏什么都没有想,自从邵振嵘走后,她常常有这样短暂性的思维空白,心理医生说是由于她有逃避现实的心理,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可是孜孜不倦,一直等了这么久,终于拿到这把钥匙,她仍旧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就像常常梦到振嵘,可是醒过来才知道是做梦。
下班后她没有打的,搭了地铁到一品名城去。小区已经陆续有业主入住,夏季的黄昏,光鲜朦胧。小区里新种了树木和草坪,喷灌系统在“噗噗”地喷散着水珠。有几滴溅到她的脚背上,微微一点凉意。
楼道里的声控灯已经亮了,她一路走上去,灯一路亮起来。其实天色还早,可以看见远处高楼缝隙里的一点深紫色的晚霞。她找着那扇门,摸出钥匙来打开,屋子里光线还算明亮,因为没有做隔断,朝南面的阳台和飘窗都有光透进来。
她走到空荡荡的屋子中央,想看到房子的时候,想到从前和邵振嵘无数次纸上谈兵,说到装修的事。
客厅里最大的那面墙,她用手摸了摸,水泥刮得很平,她想起来,振嵘给她出的主意,他们曾经打算在这面墙上自己动手绘上墙花。连样子都找好了,她专门在图书馆里泡了好几天,最后选中一尊宋代瓷瓶上的折枝牡丹,花样很复杂,画起来一定很难,但当时不觉得,喜滋滋拿回去给邵振嵘看。
屋子里空荡荡的,她在那堵墙前站了一会儿,四周都十分安静,对面人家开了一盏灯,隐隐约约有电视的声音,而这里就只有她一个人。
她蹲在那堵墙前面,额头抵着冰冷的水泥墙面,她只觉得有些冷,可是也没有哭。
最后,慢慢地,小声地说:“邵振嵘,我拿到钥匙了。”
这是他们的家,她要按原来设想的样子装修,搬进来一定要换上抽纱窗帘,然后看着日光一点难点洒到地板上,映出那细纱上小小的花纹。她会在书房里刷净白的墙面,然后放上书架,等改成婴儿室的时候,可以换成颜色柔和一点的墙纸
她和邵振嵘的家
她会好好活下去,因为他和她在一起,他一直会和她在一起。
她会努力让自己重新开始生活,就像他从来不曾离开,就像他永远在她身边。
她销假,重新回公司上班,毕竟工作可以让自己闲不下来。新晟这条线她还是一直在跟进,所以避免不了了与林向远的见面,但讲的全是工作。
没想到有一天在走廊里遇见林向远,她打了个招呼想要走过去,他却突然问她:“前阵子你不是说在找房子,找得怎么样?我正好有个朋友要出国,他的房子要出租,你要不要去看看?”
他的语气很自然也很熟稔,仿佛只是老朋友随意聊天。她租的房子快要到期,房东要收回去装修,她正在四处找房子。也不知道林向远是怎么知道这事的,但她还是说:“不用了,谢谢林总。”
林向远不知不觉叹了口气:“晓苏,你别这样见外,我只是想帮帮你,并没有其他意思。”
她知道,但她知识不愿意生活中再与他有任何交集,她抬头看到同事正朝这边张望,连忙说:“我同事在找我呢,我得过去了。”
杜晓苏没想到林向远对这事的态度还非常认真,过了几天又打电话给她:“房子你要不要看一下?我朋友急着出国,你也算帮个忙。租金对方说了好商量,主要是想找个可靠的人,住着日常维护一下,省得房子被弄坏了。”
毕竟是合作方的副总,杜晓苏觉得再拒绝下去似乎就显得矫情了,于是记下房东的电话号码,答应过去看一看。正好周末的时候,邹思琦有时间,就陪她一起去了。
房子地段真不错,离她上班的地方很近,地铁就三站。装修中规中矩,房东拿到offer要出国去,所以租价相对便宜。邹思琦看了都动心,觉得实在划算,二话不说替她拍了板,当场就先交了押金。正好双休日用来搬家,晓苏东西不多,邹思琦帮她找了辆车,一趟就搬完了。
两个人累瘫在沙发上,看东西七零八落地搁在地板上,也没力气收拾。
邹思琦说:“什么都好,就是家具什么的都太男性化了,赶明儿重新换个窗帘,把地毯什么的也换了,就好了。”
杜晓苏累得有气无力:“我没那心思了,等房子装修好,我就搬了。”
邹思琦有些小心地问她:“要不要找设计公司?”
杜晓苏倒笑了一笑:“我请装饰部的同事帮忙做了几张效果图,看着还没我自己设想的好。”
“倒忘了你就是干这个的。”
“其实不太一样,室内装饰跟结构设计差得很远。”杜晓苏语气很平静,“再说我跟振嵘商量过,我们很早之前就商量过怎么样装修了。”
她的语气似乎很随意,邹思琦却不太敢搭腔了,杜晓苏倒又笑了笑:“总算搬完了,晚上想吃什么,拉着你干了一天的苦力,我请你吃饭吧。”
“那行,”邹思琦有意放轻松语气,“我饿了,非大吃你一顿不可。”
杜晓苏把地上的纸盒踢到墙角去,很爽快地答应:“行!吃牛排,我也饿了,咱们吃好的去。”
那天晚上吃晚饭两个人又回来收拾屋子,一直弄到夜深人静才收拾好。
邹思琦下去便利店买了鸭脖子,杜晓苏买了几罐啤酒,两个人啃着鸭脖子就啤酒,你一罐,我一罐,最后都喝得有点高了。
邹思琦说:“晓苏,你要好好的,不然我们这帮朋友,看着心里都难受。”
杜晓苏笑嘻嘻,又替她拉开一罐啤酒:“你放心吧,我好着呢。”她仰起脸来,屋子里只开了一盏壁灯,幽幽的光映出她眼中蒙蒙的水雾,“思琦,你不用劝我,我不难过,真的,我挺好的,再过阵子新房子装修好了,我再请你吃饭,在新房子里,我和振嵘本来一直想请你吃饭”她的声音有些低,于是显得喃喃,“思琦,你别劝我,我受不了,有什么话你别跟我说。你得让我缓一缓,我这辈子也许真缓不过来了,可是你就算哄我也别再提了就当我就当我自己骗自己也好我是真的就这样了”
她的声音慢慢低下去,终于没有了。邹思琦不敢说话,怕一开腔自己反倒要哭了。
杜晓苏似乎恢复了平静的生活,按时上下班。有时邹思琦休息,就陪她一起去心理医生那里就诊。因为杜晓苏的父母本来是想接她回家的,而杜晓苏不肯,坚持要留在上海,杜家妈妈再三拜托邹思琦照顾她,所以邹思琦隔不了多久,就约杜晓苏出来吃饭,再不然自己去看她,两个人一起去附近超市买菜,下厨做一顿吃的。
这天两个人从网上下载了几分菜谱,在家试着做了几个小菜,一边吃邹思琦就一边问杜晓苏:“你最近怎么老加班啊?原来是你比我闲,现在我都快比你闲了。”
杜晓苏也显得非常郁闷:“我也不知道,最近新晟来了个副总,据说刚从美国回来,空降,突然主管业务这块。不晓得为什么总看我们不顺眼,横挑鼻子竖挑眼,我们怎么改对方也不满意。设计部的全体同事加了一星期的班,最后方案一拿过去又被否了,宁经理快郁闷死了。”
“你们宁经理不是号称才华横溢吗?难道新晟的副总嫉妒他长得帅,所以连累你们也倒霉?”
“拜托,那副总是女的好不好,怎么会嫉妒宁经理长得帅?”
“难道是情场宿怨因爱生恨?”邹思琦兴致勃勃,“来来,我们分析一下可能性!”
杜晓苏愣了一下,才说:“这倒是有可能的,因为那个蒋副总真是来找碴的而且年级又不大,人又很漂亮,跟宁经理看起来真的蛮配”
“姓蒋?”邹思琦顺嘴问了一句,“叫蒋什么?”
“蒋”杜晓苏使劲回忆,终于想起来,“蒋繁绿!挺拗口的名字。”
邹思琦十分意外,“咝”地倒吸一口凉气:“杜晓苏,你怎么这么糊涂啊你,蒋繁绿是谁你都不知道?”
杜晓苏有点傻,愣愣地看着她。
邹思琦整个人只差没跳起来:“那是林向远的老婆,那个蒋繁绿,你怎么这么糊涂你!你连情敌都不知道全名,你简直太糊涂了你!当年林向原不就是为娶她把你给甩了,你怎么连她的名字都不弄清楚啊你!”
杜晓苏的大眼睛仍旧有点发愣,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我一直以为那女人姓江”
邹思琦看她脸仍旧瘦的尖尖的,大眼睛也无精打采,黯淡无神,不忍多说,岔开话:“得了得了,过去的事咱们都不想了。”
杜晓苏却慢慢地有点反应过来,为什么新晟方面突然如此百般刁难,为什么每次在会议上那位蒋副总出语总是那样尖刻,为什么那个年轻漂亮的蒋副总老是处处针对自己。原来不是自己的错觉,而是因为对方是蒋繁绿,林向远的妻子,她显然对自己有敌意。
她不愿意在这个圈子里接触到林向远或者蒋繁绿,可是既然工作中避免不了,她只好努力做到公事公办。
就是这样,仍旧避无可避。恰逢一年一度的地产论坛峰会,各公司皆有出席,杜晓苏和几位新同事也被副总带去开眼界。刚进会场,却出乎意料看到雷宇峥。
他是受邀的嘉宾之一,晓苏从未在公开场合见过他,幸好隔得远,估计他也没有看到她。雷宇峥寥寥数语的发言,应酬完了新闻媒体又应酬同行,最后冷餐会还有一堆记者围着,从房价走势一直问到经济形式,脱不了身。他的助理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时不时替他赔笑圆场。其实他样子很冷漠,痕迹很深的双眼皮,目光深邃如星光下的大海,偶尔波光一闪,那光亦是清冷的,不像邵振嵘,总让她觉得温暖。
其实如果他表情再温和一些,或者把西服口子多解开一颗,会更像邵振嵘。
杜晓苏没来由觉得心酸,偶尔可以看见这么一个像振嵘的人,远远的就会让她觉得安心,觉得邵振嵘并没有远走。他还在她的生活中,只不过离得远,她触不到而已。
杜晓苏没心思吃东西,好在餐会是在酒店中庭花园,三三两两的人聚在一起,不算触目。她端着盘子跟同事们一起,一抬头就看见了林向远和蒋繁绿伉俪,偏偏宁维诚也看到了,于是专程带着同事们都一起过去打招呼。林向远神色还显得挺自然,蒋繁绿倒似格外有兴趣,从头到脚把杜晓苏打量了一遍。蒋繁绿本来是饱满丰颐的那种美,两弯描摹极精致的眉头,微微一皱,就让人想起红楼梦里的“粉面含春威不露”的凤辣子。杜晓苏却知道这女人只怕比王熙凤还要厉害,只是尽量不做声。
谁知她竟然打趣宁维诚:“宁经理,原来杜小姐是你的女朋友。”
宁维诚忙解释:“不是,我和杜小姐只是同事。”
蒋繁绿却笑着岔开话:“宁经理,冒昧地请教一下,贵公司的住房福利是不是不太好?”
宁维诚相当错愕,但很认真地回答:“我们博远的住房补贴虽然不算高,可是也是高于业内平均水平的。蒋总怎么忽然这样问?”
蒋繁绿轻笑了一声:“我是觉得贵公司有个别员工,似乎租不起房子,所以才关心一下。”
宁维诚本来就是聪明人,听到她话里有话,不由得狐疑。杜晓苏眼帘低垂,反倒是林向远十分尴尬地试图解围:“张先生在那边,我们过去跟张先生打个招呼吧。”
蒋繁绿却似乎充耳不闻,笑盈盈地对宁维诚道:“现在这世道也挺奇怪的了,原来都是甲方的人向乙方索贿,现在竟然有乙方的人敢向甲方伸手,真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你说是不是,宁经理?”
林向远的脸色已经十分尴尬,她声线微高,旁边已经有人诧异地转过身来张望,博远的几个同事更是面面相觑。宁维诚听出她话里的意思,不由得道:“蒋总,如果是我们的员工有任何地方冒犯到贵公司,您可以直接告诉我们,我们绝不会偏袒。今天业内公司在场的人很多,您这样说必然有您的理由,如果是我们公司员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请您指出来,我们会严究。”
蒋繁绿轻笑:“哪里,贵公司的员工怎么可能违法乱纪,他们都是精英。”
杜晓苏再也忍不住:“林太太,如果有任何误会,您可以正大光明地说出来,不用这样阴阳怪气。我和您的个人问题,不应该牵涉到我所供职的公司。如果您对我的存在不满,我可以立刻辞职,从这个行业小时。但您的所谓指责,我不能接受。作为乙方的工作人员,我自问没有向新晟公司索取过任何贿赂,请您在说话时,不要信口开河。”
“哎呀!”蒋繁绿睁大了眼睛,似乎有些吃惊,“杜小姐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点名道姓说你什么了,还是杜小姐你自己那个啊,真不好意思,我在国外待了几年,中文不太好,可能用此不当,让你觉得误会。但你说我信口开河,信口开河这个词我是知道的。杜小姐,如果我没弄错,你现在租住的那套房子,是属于新晟公司名下,而且房租远远低于市价,不知道杜小姐对此事有是什么感受呢?”
这下子博远几个同事不由得全看着杜晓苏,目光中全是错愕。
“繁绿”林向远十分尴尬,“其实”
“其实我先生是出于好心,尤其对杜小姐这样的老朋友,能帮就帮一把。”蒋繁绿仍旧笑容灿烂,“可是新晟是责任有限公司,不用说外子,就是我,身为执行董事和副总经理,也没有权利这样擅自处理公司名下的房产。”
杜晓苏这才明白过来,又窘又气又恼,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觉得同事们目光复杂,似乎什么都有。宁维诚也显得十分意外,问:“杜小姐,蒋总说的是真的吗?”
“我不知道那房子是新晟的。”杜晓苏脸色苍白,“我会马上搬出来,你放心好了,我会在二十四小时内搬出。”
蒋繁绿微笑:“那也不必了,我给三天时间给杜小姐搬家。听说杜小姐新近遇上意外,心情可能不太好,可是自己的男碰哟偶没了,还是不要饥不择食,盯着别人的老公才好。”
杜晓苏几乎连站着的力气都没有了,往后退了一步,却不想正好撞在人背上。那人转过身来,她抬起头,振嵘竟是邵振嵘,她恍惚地看着他,本能地抓着他的衣袖。她摇摇欲坠,脸白得没有半分血色,几乎就要倒下去。
雷宇峥不动声色放下手,她的手抓得很用力,就像那天晚上在医院里一样。她的眼睛却渐渐有了焦点,她渐渐清楚,渐渐明白,这不是她的邵振嵘,不是她可以依靠的振嵘。她的眼睛里渐渐浮起哀凉,像是孩子般茫然无措。
雷宇峥微微眯起眼睛,看着蒋繁绿。
蒋繁绿也十分意外,看着雷宇峥,过了几秒钟,才终于微笑:“雷先生,你好。”
他没什么表情,冷冷扫了她一眼。蒋繁绿向他介绍:“这是外子林向远。”
林向远伸出手来,雷宇峥十分冷淡地伸手,几乎只触了触指尖便放下,反手拖过杜晓苏:“向贤伉俪介绍一下,这是杜晓苏。”
蒋繁绿万万没想到他会替杜晓苏出头,不由得怔了一下。雷宇峥转头就冷冷地对杜晓苏说:“谁敢让你不在这行做了,叫他先来问过我。”
杜晓苏眼睛里已经饱含了热泪,可是拼命想要忍住,勉强挤出一个笑容,简直比哭更难看。怎么也没想到他刚才就在旁边把什么话都听了去。雷宇峥仍旧冷着一张脸:“你不是有房子吗?没时间装修你不知道找人?原来那些本事都上哪儿去了?只知道哭!”
杜晓苏已经几乎忍不住了,被他锐利如峰的眼风一扫,硬生生又把眼泪人回去了。雷宇峥的秘书单婉婷早就过来了,他一转头看见了单婉婷:“送杜小姐会去,明天找几个人帮她搬家。”
蒋繁绿倒是笑盈盈的:“对不起,我还真不知道要不那个房子,还是先给杜小姐住着”
雷宇峥淡淡地答:“我们家空房子多着呢,用不着别人献宝。”
再不多说,由着一堆人簇拥着,扬长而去。
杜晓苏本来十分不安,上车之后才低着头小声说:“谢谢。”
雷宇峥十分嫌恶:“你就不能稍微有点廉耻?林向远是什么东西,你跑去跟他勾三搭四,就为贪图那点便宜?你别以为我今天是帮你,我是为了振嵘的面子,我不愿意让人家看我们家笑话。我也不指望你三贞九烈,可你也不能这么不要脸,你丢得起这种人,我们家可丢不起这种人。”
他的话每一个字都似最锋锐的刀,刀刀扎在她心尖上,刀刀见血,扎得她血肉模糊,扎得她肝肠皆断,几乎连最后的知觉都没有了。她只觉得难过,百口莫辩。明明是百口莫辩,她却不想分辨别的,只想分辨自己对振嵘没有二心。可是连振嵘都不在了,其他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
所以她只是用力睁大了眼睛,似乎想把心底最后一丝酸凉的悲哀逼回去。她的声音仍旧很小:“我没给振嵘丢脸,我是真的不知道,我会去就搬家,麻烦停一下车。”她有些语无伦次,“我不会给振嵘丢人,不管你信不信。
雷宇峥似乎不愿意再搭理她,敲了敲椅背,司机就把车靠边停下了。
那天杜晓苏是走回家去的,没有搭地铁,也没有搭公交,也没有拦的士。走了好几站路,走得小腿抽筋,她在人行道上蹲着,等着那抽搐的疼痛一阵阵挨过去,然后再往前走。到家后脚上打了两个水泡,她进了家门后才把高跟鞋脱了,赤脚踩在地板上。水泡那里隐隐生疼,才知道皮磨破了,露出里面红色的肉。可是顾不上了,她得把所有东西打包,再搬家。
她收拾了一夜,才把所有的东西打包完。天已经亮了,她叫了的士去邹思琪那里。邹思琪睡眼惺忪地替她开门,见她拖着大包小包的样子吓了一跳,听她简单描述了一下缘由,更是气得破口大骂林向远。仓促间只得先把东西放下,两个人还赶着去上班。
杜晓苏一夜未睡,熬得两眼通红,对这电脑屏幕上纵横的线条、数据,只觉得头晕脑胀,只好抽空端着杯子上茶水间,给自己泡杯浓咖啡。谁知还没走到茶水间门口,就听见里面隐约的笑声,依稀是朱灵雅的声音:“哦哟,看是看不出来,没想到是这样子。平常看她,好像人还挺好的呀。”
另一个女同事的声音里却透着不屑:“这也是人家本事呀,怪不得新晟老师挑剔我们,合作了这么多年,没想到弄出个祸水来。”
“人家林太太也不是好热的,你们昨天没听到那个话说得真难听,我们在旁边都脸红,杜晓苏竟然都不在乎。”
“后来她跟宇天的老板走了,听说当年她进公司,就是上边有人跟我们项总打的招呼。这女人不晓得什么来头,真是有办法。”
另一个声音却压得更低了些:“人家是睡美人,只要肯睡,当然比我们有办法。幸好她未婚夫死得早,不然那绿帽子戴的来‘
几个人一起轻笑起来,隔着门那声音也像刀,一下一下刮着杜晓苏的耳膜,刮得她额角上的青筋在那里跳起来,跳得生疼生疼,可是更疼的是心里。
她的手在微微发抖,转身往办公室走,踉踉跄跄走回座位,新建了个文档,输入“辞职信“,眼睛直直地盯着这三个字,过了几秒钟,才晓得往上头打字,只是机械地敲着键盘。一个一个的套辞现实在屏幕上,其实她都不知道自己打了些什么,最后她把辞职信发到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信箱。
隔壁座位都空着,宁维诚又带着同事去新晟那边了,但这次没有带上她。
她想,原来自己进公司是有人专门打过招呼,那么当年肯定还是振嵘帮自己找着这工作的。可是她终究还是得辜负,她不能在这里了,她懦弱,她没出息,可是她受不了人家这样议论振嵘,这样置疑她和振嵘。她确实懦弱,但她已经没有力气挣扎,她得逃开一小会儿,她只想到到个没有人的地方去,安安静静地,想念振嵘。
她只有邵振嵘了,可是连邵振嵘,也不在了。
杜晓苏的辞职没有获得批准,副总特意将她叫去,和颜悦色地跟她谈话:“晓苏,你的信我们已经讨论过了,你说你身体不好,无法胜任目前的工作,我们也十分理解,要不这样,我们给你放一段时间的假,你休息一段时间之后,再来上班,怎么样?”
她直直地看着副总,问:“宇天是我们最大的客户,您是不是担心会影响公司与宇天的关系,那我可以坦率地告诉您,我和宇天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我继续留在公司,只怕会对公司造成不良的影响。”
副总十分意外地看着她,过了好一会儿才笑了笑:“晓苏,你真是多虑了。要不这样吧,你还是暂时先休息一段时间,等精神好点再上班。”
因为这位副总一直对她挺关照的,她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当务之急还是找房子,总不能老跟邹思琪挤在一块儿。她在偌大的城市里奔波来去,跟着中介一层层地看,一栋栋地跑,最后终于租到一套局促的一室一厅。地段不怎么样,房子又是朝西,租金更不便宜,可是也不能计较了。
邹思琪特意请了一天假帮她搬家,见着新租的房子诸多不满,不由得颇有微词。杜晓苏安慰她:“反正我只暂住住,等新房子装修完了,我也就搬了。”
她决定装修房子,找好了装修公司,带着装修工人去现场,却发现钥匙无论如何打不开门锁了。
她起初以为锁坏了,找到了物业,物业管理人员却告诉她:“杜小姐,这房子房地产公司收回去了,前两天刚换了锁。”
她完完全全地傻掉了,直如五雷轰顶一般,只觉得难以置信,过了好半晌才想起来给雷宇峥打电话,但总机不肯把电话转过去,甜美的嗓音婉拒她:“对不起杜小姐,我不能够把您的电话转接往雷先生办公室。”
她及急中生智,想起给自己寄钥匙的那个名字,应该是雷宇峥的秘书吧,已经完全没有了方寸,只是失魂落魄,抱着电话,就像抱着最后的救命稻草:“那么单秘书呢?可以接单秘书吗?”
总机仍旧十分歉意地拒绝:“对不起,单秘书陪雷先生出国去了。”
她谁也不认识,雷宇峥出国去了,单秘书陪他出国去了,他让人把锁换了。
他不声不响,就拿走了一切。
她浑身的力气都像被抽光了一样,搁下电话,整个人深深地窝在墙角,就像受到最后重创的弱小动物,再没一丝力气挣扎。
她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三天,不吃不喝,也不动,就坐在破旧的沙发里,像个木偶。如果真的可以像木偶就好了,没有痛觉,没有思想,没有记忆,没有一切。
他收回了他的慷慨,他把房子拿了回去,他把她仅存的最后一点念想也拿走了,她没有再做错事,可是他不打算原谅她,她没有对不起振嵘,可是他再也不打算原谅了。
中间她或许有昏睡,可是再醒来,也不觉得饿,虽然水米未进,可是胃里像塞满了石头,没有任何感觉。她摇摇晃晃站起来,走近厨房里,打开煤气,那幽兰的小火苗舔着壶底,其实壶里是空的,并没有水,她也不打算烧水。
当时在医院里,妈妈抱着她那样哭,妈妈几乎是哀哀泣求:“晓苏,你得答应妈妈,你不能跟振嵘走,你得答应妈妈,我和你爸爸只有你一个,你要是做什么傻事,爸爸妈妈可真的活不下去了。”
当时她答应过,答应过妈妈,好好活下去。
可是没想到这样难,难得她几乎已经没有力气撑下去了,她真的没有勇气撑下去了。
她走回卧室去,把床头柜上振嵘和自己的合影抱在怀里。相框冰冷冰冷的,照片还是春节的时候,两个人在家里她拿手机拍的,傻乎乎的大头照,两个人挨在一起,像两只小熊,放大了很模糊。他们的合影并不多,因为两个人工作都忙,聚一块儿也顾不上合影。有的时候她喜欢拿相机拍他,可那些照片都是他一个人。
她还是把煤气关了,因为振嵘,振嵘他也一定很希望她好好活下去。
他曾经那样爱过她,她这样爱他,她不会违背他的意思,她会尽最大的努力活下去。她把头靠在沙发扶手上,昏昏沉沉又睡过去了。
清晨十分下起了小雨,从窗子里看出去,远处新笋样的楼尖,近处相邻公寓楼乳白的飘窗,都隔着一层淡淡的水汽,变得朦胧而迷离,整座城市被笼进淡灰色的雨雾里。
雷宇峥很早就醒了,从浴室出来,窗外的天色仍旧阴沉沉的,雨丝还细密绵绵地飘落着。
他换了套衣服,搭电梯下楼,直接到地下车库。
还很早,虽然下雨,但交通很舒畅。在这个城市里他很少自己驾车,跑车引擎的声音低沉,轻灵地穿梭在车流中,但他没有任何愉悦的感觉。在高架桥上接到电话,蓝牙里传出秘书的声音:“雷先生,您今天所有的行程都已经被取消,但mg那边刚刚通知我,他们的ceo临时改变计划,预计今天下午抵达上海,您看”
他连话都懒得说,就把电话切断。
秘书很知趣地没有再打来。
路很远,位置十分幽僻,车只能停在山下。上山后要走很久很久,他没有打伞,雨丝连绵如阵,濡湿了他的头发和衣服。山路两侧都是树,香樟的叶子,绿得像春天一样,不时有大滴的雨水顺着叶子滑下来,砸在人头顶上。其实这种树是在春天落叶的,而现在已经是夏天了。
雨下得大起来,远处的山景笼在淡灰色的水雾里,近处的树倒绿意盈盈,仿佛生机盎然。他在半山腰的凉亭里站了一会儿,抽了一支烟。
振嵘不抽烟,原来也老师劝他戒,因为对身体不好。
那时候他根本没放在心上,把振嵘说的都当孩子话,听听也就忘了。
但他其实早就不是小孩子了,是大男人了。
振嵘二十八岁了,今天。
他把烟掐灭了,继续往山上走。
两手空空。
他不知道该给振嵘带点什么,也没订个蛋糕什么的,因为振嵘不怎么吃甜食,虽然今天是振嵘的生日。他最小弟弟,也二十八岁了。
他还记得振嵘八个月大的样子,脸很瘦,不像别的孩子胖嘟嘟的,只看到一双大眼睛黑葡萄似的,圆溜溜,瞪着人。那时候赵妈妈抱着振嵘就发愁:“这孩子,瘦得只剩下一双眼睛了。”
他也记得振嵘八岁的时候,很黏他,他到哪里,振嵘就要到哪里,暑假的时候一帮男孩子冲锋陷阵,他一直是他的小尾巴。
他也记得振嵘十八岁的时候,考完了高考,在家跟父亲赌气,他回来,替弟弟在父母面前说合。
今天振嵘已经二十八岁了。
他不知道今天父母会怎样过,大哥会怎样过,但一定会比他更难受。
所以他不回家去,而是往这里来。
远远已经看到碑,是医院选的,黑色大理石。
那上面有振嵘的名字,有振嵘的照片。
让振嵘长眠于此,医院在征求他与大哥的意见后,便买下了这块墓地。
他和大哥都不同意将振嵘的骨灰运回家去。他和大哥,都妄图以数千公里的距离,来阻断父母的伤心。
如果看不见,或许可以不想念。
但是明明知道,那是自己父母最疼爱的小儿子,那是自己最疼爱的弟弟,即使在另一个世界,也没有办法不想念。
他觉得很难受,所以站在很远的地方,停了一会儿。
雨下得小了些,细细密密,如牛毛一般,倒像是春天的雨,但不觉得冷。山里十分安静,有一只小小的灰色麻雀,羽毛已经淋得半湿,一步一跳地从青石路面上走到了草丛里。
他这才看到墓前有人。
她缩着胸,很安静地蜷缩在那里,头抵在墓碑上,就像那只被淋湿羽毛的麻雀,飞不起来,一不能动弹。
碑前放着花,很大一把百合,花瓣上积了雨水,一滴滴往下滴着。花旁蛋糕上的蜡烛还没有熄,依稀还可以看出数字的形状来,一只是“2”,一支是“8”,小小的两团光焰,偶尔有雨点滴落在上头,发出嗤嗤的轻响。
蛋糕上什么都没有写,一朵朵漂亮的巧克力花,铺在水果与奶油中间,挨挨挤挤,仿佛在雨气中绽开。
他在那儿站了起码有十分钟,连蛋糕上的蜡烛都熄掉了,他仍旧一动未动。
她的脸被胳膊挡住,完全看不到是什么表情,头发随意披在肩头上,有晶莹的雨珠从发梢沁出来,衣裳全湿透了,不知道她在这里待了多久。而她一动不动,就像没有了任何生机一般。
他忽然想到,该不会真出事了吧?
于是走过去探下身子,推了她一下。
她似乎是睡着了,迷迷糊糊“嗯”了一声,动弹了一下,同时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也发现她脚边搁着空酒瓶。
原来是喝多了。
自从振嵘不在,他看到的都是狼狈不堪的她。
她跟流浪猫一样蜷这里,手指已经瘦得同竹节一样,看得到隐隐的青筋,可是仍紧紧抓着墓碑,就像抓着唯一的依靠,唯一的浮木,倒让人觉得有点可怜。
雨渐渐又下大了,满山都是风声雨声,那束花被雨打得微微颤动,每一朵都楚楚可怜。而她仍旧一动不动地待在那里,仿佛已经丧失了意识一般。她的脸也紧贴着墓碑,长长的眼睫毛覆着,仿佛枝叶丛生的灌木,却有晶莹的雨珠,也或者是眼泪,似坠未坠。
雨下得更大起来,山间被蒙蒙的水雾笼罩起来,地上腾起一层细白的水汽,不一会儿衣裳就全湿透了。大雨如注,打在脸上竟然隐隐作痛,连眼睛都难以睁开,她却根本没任何反应,缩在那里似一截枯木,任由雨水浇淋。他想还是下山去,要不去凉亭里暂避一下,雨这样大。
他转身往山下走,走到凉亭的时候衣服早就湿透了,衣角往下滴着水,山风吹在身上,觉得冷了,烟也有点潮了,打火机的火苗点了许久,才点燃。
他在凉亭里把一盒烟抽完,那女人竟然都没有下山来。
这是唯一一条下山的路,她如果走下来,一定会从这里经过。
大概是真醉死了。他把空烟盒揉了,扔进垃圾桶。
雨渐渐地小了,听得到树叶上水滴滑落的声音。他往山下走,路很滑,可以看到有蜗牛慢慢爬到青石路面上来,振嵘三四岁的时候,就喜欢捉蜗牛,看它们吃叶子。
振嵘一直是很安静的孩子,很乖。
长大成人后,他也很安静,母亲总是说,振嵘是家里最乖巧的一个。
雷宇峥走到了停车场,启动了车子,还没驶出停车场,他又想了想,终于还是把车停下,重新上山去。
上山更觉得路滑,雨已经停了,但路上有浅浅的积水,映着人的影子,亮汪汪的。他走得很快,不一会儿就看到那黑色的大理石碑,而杜晓苏竟然还在那里,就像从来没有改变过,虽然衣服已经湿透了,可是她仍像雕塑一般,一动不动靠在墓碑上。
“喂!”他唤了她一声,“醒醒!”
她没应他。
“杜晓苏!”
他叫她的名字,她也没反应。
最后他用力推了她一下,她终于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
她的眼神疲乏而空洞,当看到他的时候,眸子里似乎燃起一点光,像是炭火中最后一丝余烬。没等他反应过来,她忽然就松开了抓着墓碑的手,紧紧抓住了他,她整个人扑上来,扑到他怀里,然后就全身剧烈地抖动——他从来没见过有人这样子,就像是掏心掏肺,要把五脏六腑都呕出来,可是她并没有吐,也没有哭。她只是紧紧抓着他,无声地剧烈颤抖着,是真的无声,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却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她整个人都在发抖,却没有声音,她像是失去了声带,把所有的一切都化成固执的悲恸,却没有一滴眼泪。他用力想要拨开她的手,可是她死也不肯放。她嘴唇发紫,也许是冻的,也许是因为伤心,竟然一下子就晕过去了。
他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可以伤心成这种样子,其实她连眼泪都没有掉,可是这种绝望而无声的悲恸,却比嚎啕大哭更让人觉得戚然。
他试图弄醒她,掐她的人中掐了很久,她竟然都没有反应。她的一只手紧紧攥着他的衣服,他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她抓着自己衣角的那只手掰开,却听到“叮”一声微响,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拾起来一看,原来是一枚戒指。
他认识,是赵妈妈给的,应该是一模一样的三枚,有一枚给了大嫂,这一枚给了她。
没想到她还随身带着。
其实不是不可怜。
他怔了好久,才把戒指套回她手指上,然后把她弄下山去。
终于将她塞进车里面的时候,他出了一身汗,连衣服都已经被蒸干了。其实她并不重,身上全是骨头,硌得他都觉得疼。
她在副驾上迷迷糊糊,时不时身子还抽搐一下,像小孩子,哭得太久,于是一直这样。可是她都没有哭,连眼泪都没有掉。
她睡了很久,一动都没有动,像子宫里的婴儿,只是安静地沉睡。
她或许做了一个梦,在梦里,她把自己丢了,好像还很小,找不到父母,找不到回家的路,只知道惊慌失措地哭泣。
然后振嵘来了,他带她回家,他抱着她,就像从来没有离开她。她觉得很安心,把脸贴在他的胸口,听他的心跳,咚咚咚,熟悉而亲切。
可是振嵘已经不在了。
她知道是做梦,所以不肯睁开眼睛,更不肯哭泣,只怕自己略一动弹,他就不见了,就像许多次梦中一样。
终究是会醒来。
醒过来的时候她也没有哭,虽然在梦里她曾经大哭过一场,抱着振嵘,就在他怀里,就在他最温暖最安逸的怀里,她哭得那样痛苦,哭得那样绝望,哭得那样肝肠寸断,可是醒过来,也不过是梦境。
再不会有邵振嵘,可是放任她在怀中哭泣。
她知道,于是把手贴在胸口,那里还在隐隐地痛,她知道会痛很久很久,一辈子,一生一世。
她只是没有了邵振嵘。
房间很大,也很陌生,床很宽,身上是薄薄的凉被,天花板上全是镜子,可以看到自己蜷缩成一团。
她不知道这是哪里,只记得自己去看振嵘,买了花,买了蛋糕,买了酒,然后去振嵘那里。是振嵘的生日,所以她去了。墓碑上嵌着他的照片,隔着薄薄的无色玻璃,他含笑凝视着她,就像从前一样。
其实她跟振嵘说了很多话,太辛苦,于是只好对振嵘说,活着实在是太辛苦了。她答应妈妈,她知道振嵘也希望她好好活下去,可是那样辛苦,不可以对任何人讲,只有振嵘。
后来,雨下大了,她睡着了。
她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睡了多久。身上的衣服差不多全干了,皱巴巴的像咸菜。她起来,看到里面有浴室,她就进去洗了个脸。镜子里的人苍白憔悴,就像是孤魂野鬼一般,其实她本来就是孤魂野鬼,活着亦不过如此。
她没找到自己的鞋,越是赤脚走出房门。走廊里全是地毯,走上去无声无息,可以望见挑高进深的客厅。
楼下十分安静,没有人。
诺大的别墅显得十分空阔,她拐了一个弯,那里有扇门,门后似乎有微小的声音。
她推开门。
西式厨房前有设计独特的中庭采光,别致的下沉式庭院里,种了一株极大的丹桂。雨水将丹桂的叶子洗得油亮油亮,映在窗前,仿佛盈盈生碧。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没有任何表情,然后又转过头去继续。
她的视线模糊,在朦胧的金色光晕中,依稀可以看见他的侧影,眉与眼都不甚清晰。
可是他不在了,这不是他。
她明明知道。
就如同明明是夏天,可是晨雨点点滴滴,落在丹桂的叶子上,却像是秋声了。
他随手将面包片搁到盘子里,涂上果酱,然后把盘子推到她面前,走到冰箱前去,打开面包,又为自己烤了两片。
厨房里的原木餐桌很宽又很长,早晨刚送来的新鲜插花被他随手搁在餐桌中央,挡住他的大半张脸,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她很努力地把面包吃下去,刀叉偶尔相触,发出细微的叮当声。
两个人都十分安静,外头的雨又下起来,滴滴答答,落在中庭的青石板上。
她鼓起勇气,抬起头来:“求你一件事,可以吗?”
他原本以为她会开口要那套房子,结果出人意料,并没有。
她和邵振嵘,曾经助养了偏远海岛上一所希望小学的几个贫困孩子上学,那几个懂事的孩子几乎每个月都给他们写信。过年的时候孩子们写信来,央求她寄和邵振嵘的一张合影过去,孩子们一直盼望可以亲眼见见她和邵振嵘。当时她就和邵振嵘在回信中说,等小邵叔叔休假的时候,一定要去看他们,带着照相机,跟他们拍很多照片,等他们长大后再看。
“能不能陪我去看看孩子们,就这一次,不会耽误你很久时间,你和振嵘很像他们不会知道”她喃喃地说,“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跟他们说我要是说,振嵘不在了这么残忍的话,我自己都没有办法接受”她把头低下去,可是没有哭,嘴角反而倔强地上扬,仿佛是一点凄凉的笑意。
他看了她一眼:“你揽的事还挺多的。”
“我们本来打算资助这些孩子直到大学,可是现在反正我会供他们读下去。”她抬起眼睛,看着他,“就只麻烦你这一次,我保证以后再不会给你添麻烦,这是最后一次。”
她乌黑的大眼睛看着他,并没有哀求的神色,也不显得可怜,眼睛中只有一种坦荡的明亮,就像她并不是在请求他,而只是单纯地在寻觅帮助。本来他一直觉得她可怜,可是有时候,她偏偏又出乎他的意料。
他沉默不语。
三天往返有点紧张,可是时间勉强也够了。杜晓苏没什么行李,却买了一大堆文具画笔之类的东西,还买了不少课外书,竟然装满了一个五十公升的登山包。下了飞机又冒雨转车,行程非常艰苦,一直在路上颠簸,最后还要过两次渡轮。到海上已经天黑了,又换了更小的渔船去岛上。本来就在下雨,风浪很大,渔船很小,她晕船,吐得一塌糊涂,蹲在船舷边不敢站起来。他拿了瓶谁给她,因为经常出海钓鱼,所以比她适应很多。只看她蹲在那里,抱着拉网的绳子吐了又吐,却一声不吭,既不叫苦,也不问还有多远才可以到达。
她这种倔强的样子,倒真有点像振嵘。
好不容易熬到下船,她大约是第一次搭这样的渔船过海,脚踏实地之后,她的脚步仍旧打滑,就像是地面仍和海面一样在摇晃。码头上有盏灯,照见雨丝斜飞,不远处的海面漆黑一片,更觉得仍旧像在船上一般。
孩子们提着风灯,由唯一的老师领着,守在码头上接他们。
那位孙老师年纪也不大,其实也不过是十八九岁的小伙子,见到他们分为腼腆,只是抢着要帮他们拿行李。
有个孩子怯怯叫了声:“小邵叔叔!”杜晓苏明显怔了一下,回头看他,他笑着答应了,还摸了摸那孩子的头,杜晓苏似乎松了口气。一帮孩子都七嘴八舌叫起来,像一窝小鸟,马上热闹起来。几个小女孩叫杜晓苏:“晓苏姐姐!”有个大点的姑娘踮起脚来,想要替杜晓苏挣开一把伞,看着小姑娘那样吃力,雷宇峥把登山包背好,腾出手来,接过伞去:“我来吧。”
一路上杜晓苏都很沉默,邵振嵘出事后她一直是这样子,跟孩子们说话的时候,她才有点活泼起来:“四面都是海,我们肯定不会走错路的,怎么下雨天还出来接我们?”
孙老师还是很腼腆,说:“昨天接了电话,说你们要来,学生们就念叨了一天,一定要到码头上来等,我劝不住。再说你们大老远地来,我们当然应该出来接。”伞很小,雨下得大起来,小姑娘认真地说:“晓苏姐姐,你看小邵叔叔都淋湿了。”原来,他手里的伞是倾向她的。杜晓苏怔了一下,看他仍旧有大半个肩头被淋湿了,她大约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最后迟疑了一下,伸出手机去挽住他的胳膊。
一帮小孩子都笑嘻嘻的,大约很乐于见到他们亲密的样子。
学校建在半山腰,上山的路不好走,蜿蜒向上,几乎是一步一滑。好不容易到了学生宿舍,所有的人几乎全淋湿了。所谓的学生宿舍只是一间稍大的屋子。搭着一条溜铺板,头顶悬着盏昏黄的灯泡。孙老平还是很腼腆地小:“我们有发电机”话音未落,灯泡就灭了。
孩子们全笑起来,小孙老师在黑暗中显得很懊恼:“还笑。”
一帮孩子又哄笑起来,小孙老师说:“去年买的旧发电机,老师坏,坏了岛上又没人会修”
雷宇峥打燃打火机,从登山包里把手电找出来,小孙老师也把蜡烛找着了,说:“我去灶间烧开水,孩子们还没洗呢,淋湿了很容易感冒。”
雷宇峥问:“发电机在哪儿?我去看看吧。”杜晓苏似乎有点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他没有说什么。
小孙老师引着他去看发电机。雷宇峥把外套脱了,然后掠起袖子,仔细检查:“毛病不大。”
因为小孙老师急着要去烧水,所以杜晓苏接过手电筒,替雷宇峥照着亮。他有很多年没有碰过机器了,上次还是在大学里的实验室。好在基本原理还没忘,电路也不复杂。因为手电的光柱照出去的角度十分有限,稍远一点又嫌不够亮,所以杜晓苏就蹲在他旁边,两个人几乎是头并着头,这样他才看得清机壳里的零件。离得太近,她的呼吸暖暖的,细细的,拂在他耳边,耳根无端端都发起热来。呼吸间有一点淡淡的香味,不是香水,是她身上的气息,若有若无夹在在机器的柴油气味里。他有点疑心是自己的错觉,因为柴油的味道很浓,应该什么都闻不到。
折腾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弄得一手油污,发电机终于重新轰鸣起来,屋子里灯泡亮了,孩子们也欢呼起来。
回到屋子里一帮孩子七嘴八舌:“小邵叔叔真能干!”
“小邵叔叔是医生!”
“会治病还会修发电机!”
“长大了我也要跟小邵叔叔一样!”
她也微笑着回过头来,电灯昏黄的光线照在她脸上,双颊倒有一点晕红,仿佛是欢喜:“我去打水来给你洗手。”
没等他说什么,她已经跑去厨房了。
小孙老师已经烧了一大锅开水,她舀了一瓢,兑成温水,给他洗手,然后又帮着小孙老师招呼孩子们洗澡。都是附近岛上渔民的孩子,集中到这个小岛上读书,因为大小岛屿隔海相望,很多学生一个月回不了两次家,从上课学习一直到吃喝拉撒睡,全是这位小孙老师照料。幸好孩子们非常懂事,自己拿脸盆来分了水,排队洗澡。
小孙老师把房间让出来给他们,自己去和学生们挤着睡,他笑得仍旧腼腆:“柴油涨价了,发电机只能发一会儿,早点休息吧。”
雷宇峥觉得很尴尬,幸好小孙老师也觉得挺不好意思的,把手里拎的两个开水瓶放在地下,挠了挠头就飞快地走了。
他把门关好,打开登山包,取出防潮垫和睡袋:“你睡床上吧。”
她看了看那张单人床,小孙老师一定特意收拾过,被褥都很干净,她说:“还是我睡地上吧。”虽然在山上,可毕竟是岛上,又还在下雨,地上十分潮湿。
他说:“没事,爬山的时候我还经常睡帐篷呢。”他把另一个睡袋给她,“你要不要?晚上会很冷。”
洗过脸和手脚,就躺到睡袋里去。雨声潇潇,小屋如舟,远远听得见海上的风浪声,屋内一灯如豆,毕竟在路上奔波了一天,在这海上孤岛小屋里,倦意很快袭来。她翻了个身,不一会儿就呼吸均停,显然是睡着了。
过了没多久,灯泡里的钨丝微微闪了闪,昏黄的灯泡也熄掉了。
大约是那点柴油已经烧完了吧。
不知为什么他睡不着,也许是因为屋外的风声雨声海浪声,也许是因为陌生的环境,也许什么原因都没有,只是想抽一支烟。
屋子里漆黑一片,屋外也是漆黑一片,天地间只剩了哗哗的风雨声。她呼吸的声音很细微,但夹杂在一片嘈杂的雨声中,仍旧可以听见,像一只猫,或者别的什么小动物,不是打鼾,只是鼻息细细,睡得很香。而夜晚是这样安静,即使外面狂风横雨,屋子里的空气却似乎如琥珀般凝固,睡袋暖得几乎令人觉得烦躁。
终于还是起来,找着背包里的烟盒,打火机“咔嗒”的轻响,火苗腾起,点燃香烟的同事,却不经意划破岑寂的黑暗。微微摇动的光焰,漾出微黄的光晕,忽然照见她沉沉地睡着,乌黑的头发弯在枕畔,衬着她微侧的脸庞像是海上的明月,雪白皎洁得不可思议。
他把打火机熄掉,静静地把烟抽完。黑暗里看不到烟圈,但烟草的气息深入肺腑,带着微冽的甘苦。屋外雨声密集,似乎这大海中的小岛已经变成一叶小舟,在万顷波涛中跌宕起伏。
第二天雨仍没停,反而越下越大。杜晓苏很早就醒了,雷宇峥却已经起来了。她走到厨房去,小孙老师刚把火生着,于是她自告奋勇帮忙煮早饭。收音机正在播天气预报,台风正在向南转移,幸好台风中心离小岛非常远,这里只受一点外围风力的影响。
孩子们都在屋檐下刷牙洗脸,早饭是稀饭和面拖鱼,杜晓苏把鱼炸糊了,可是孩子们照样吃得津津有味,小孙老师吃着焦糊的面拖鱼也笑呵呵。倒是杜晓苏觉得挺不好意思,把外面炸焦的面都拆了下来:“只吃鱼吧,炸糊的吃了对身体不好。”
吃过早餐后,她把带来的文具、课外书都拿出来,孩子们一阵欢呼,像过节一样欢天喜地。
雨越下越大,风也刮得越来越猛,小孙老师怕台风会转移过来,拿了锤子、钉子、木板,冒着雨去加固教室所有的门窗。雷宇峥本来在给他帮忙,看见杜晓苏弯腰想去抱木板,走过来推开她:“这种事不是女人做的。”
他抱了木板就走过去,跟小孙老师一起,冒着风雨在窗外,一边锤一边钉,大半天工夫才弄完。
这么一来,两个人都湿透了,湿衣服贴在身上,被海风一吹,冷得侵骨。杜晓苏不会用大灶,还是小孙老师生了火,她手忙脚乱煎了一锅姜汤,小孙老师倒没说什么,雷宇峥皱着眉头喝下去。她不常下厨,所以很心虚地看着他:“姜汤辣吗?”
姜汤当然会有点辣,不过比早上煎糊的鱼要好多了。
做午饭的时候看她笨手笨脚,他实在忍不住了:“围裙给我,你出去吧。”
她怔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但什么也没说,默默解下围裙递给他。
小孙老师在灶间烧火,杜晓苏在旁边打杂,递盘子递碗什么的。结果雷宇峥一共做了四个菜,四个菜全是鱼,孩子们把饭盆吃了个底朝天,都嚷嚷说小邵叔叔做饭真好吃,连做鱼都做得这么好吃。
杜晓苏也挺得意:“小邵叔叔最能干了,做饭也特别好吃,比我做的好吃多了。”
小姑娘也笑了:“晓苏姐姐你不会做饭啊?”
杜晓苏蹲下来,笑盈盈地对她说:“晓苏姐姐还有好多不会的事情,所以你们要好好学习,等你们读了大学,读了硕士、博士,就比晓苏姐姐知道更多事,比晓苏姐姐更能干,到时候就轮到你们来教我了。”
小孙老师趁机说:“好了,要上课了,大家去教室吧。”
孩子们去上课了,厨房里安静下来,杜晓苏把饭碗都收起来,泡在盆里。水缸里的水没了,小孙老师把大木盆放在院子里接雨水。雨下得太大,只听到“哗哗”的声音,后山上的灌木和矮树都被风吹得向一边倒去。灶前放着一只木桶,上面倒扣着一只塑料盆,里面是皮皮虾。虾是昨天船上送来的,小孙老师预备给大家当晚饭的,她揭开看了看,养了一天还活蹦乱跳,有只虾一下子蹦出来。等她捉回去,那虾弓着身子又一跳,一直跳到屋角,她跟着追过去,忽然一道小小的黑影掠出来,直扫到她的脚背,杜晓苏似乎被吓了一跳,后来才看清原来是只很小的猫,一下子把虾扑到了。没想到虾上有刺,小猫大约正好按在刺上,顿时“喵”的叫了一声,一跃又跃开很远,歪着圆圆的小脑袋,端详着那只虾。过了好一会儿,才蹑手蹑脚地走近,又伸出爪子去,试探地拨了拨虾,虾奋力一跳,正好撞在小猫的鼻子上,吓得那只小猫“呜咽”一声,钻到杜晓苏的腿下,瑟瑟发抖。
杜晓苏把小猫抱起来,是一只黑白相间的小花猫,软软的在她掌心里缩成一团,像个绒球,“喵喵”叫。
她逗着小猫:“咪咪,你叫什么名字?看你这么痩,不如叫排骨吧。”
其实小猫和她真有点像,都是圆圆的大眼睛,尖尖的脸,看着人的样子更像,老是水意蒙蒙,就像眸子会说话。
小猫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舔着她的手指,她顿时大笑起来:“振嵘你看,好可爱!”
他没有说话,她大约是真的把他当成邵振嵘了,在这个小岛上。
大约是真的很爱很’爱,才会这样沉湎,这样自欺欺人。
外面豪雨如注,刷刷地响在耳边,伴着教室里传来孩子们疏疏朗朗的读书声,领读的是小孙老师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武夷山的溪水绕着山峰转了九个弯,所以叫九曲溪。溪水很清,清得可以看见溪底的沙石”声音夹杂在风雨里,显得远而飘忽。杜晓苏看外面大雨腾起细白的烟雾,被风吹得飘卷起来,像是一匹白绸子,卷到哪里就湿到哪里。她不由得有几分担心:“明天要走不了了怎么办?”
风雨这样大,只怕渡船要停了。
忽然又朝他笑了笑:“要是走不了,我们就在岛上多待两天吧。”
以前她总是泪光盈然的样子,其实她笑起来非常可爱,像小孩子,眉眼间有一种天真的明媚,就像是星光,会疏疏地漏下来,无声无息漏到人心上。而外面风声雨声,嘈杂成一片,似乎要将这孤岛隔离成另外一个世界。
傍晚的时候风终于小了,雨也停了,孩子们冲出教室,在小小的操场上欢呼。杜晓苏拿着照相机,给他们拍了无数张照片。小脑袋们凑在一起,看数码相机上小小的led屏幕,合影照片拍得规规矩矩,孩子们将他和晓苏围在中间,灿烂的笑容就像一堆最可爱的花朵,但有些照片是杜晓苏抢拍的,孩子们爱对着镜头扮鬼脸,拍出来的样子当然是千奇百怪,引人发笑。杜晓苏非常有耐心,一张张把照片调出来给大家看 ,逗得一帮孩子是不是发出笑声。
水缸里的水快没了,小孙老师要去挑水,杜晓苏自告奋勇:“我去吧。”小孙老师挠了挠头:“那让邵医生跟你一块儿去吧,路很难走,你也提不动。”
她怔了一下,雷宇峥已经把桶接过去了:“走吧。”
走上山去才知道小孙老师为什么说路难走。所谓的路不过是陡峭的山上细细的一条“之”字形小径,泉眼非常远,有很长一段路一面就临着悬崖,崖下就是浪花击空,嶙峋的礁石粉碎了海涛,卷起千堆雪,看上去令人觉得眩晕。杜晓苏爬上山顶的时候已经气喘吁吁,风很大,把头发全都吹乱了。站在山顶望去,一望无际的大海,近处的海水是浑浊的褐黄色,远处是极浅的蓝色,极目望去看得见小岛,星星点点,像云海中的小小山头。
大块大块的云被风吹得向更远处移去,像无数竞发的风帆,也像无数硕大无朋的海鸟,渐飞渐远。她张开双臂,感受风从指端浩浩地吹过。雷宇峥站在那里,极目望着海天一线,似乎胸襟为之一洗。天与海如此雄壮广阔,而人是这样的渺小微弱,人世间再多的烦恼与痛楚,似乎都被这海天无恒所吞噬,所湮没。
竟然有这样壮丽的风景,在这无名的小岛上。
有毛绒绒的东西扫着他的腿,低头一看原来是那只小猫,不知道什么时候跟着来,一直跟到了这里。四只小爪子上已经溅上了泥浆,却摇摇摆摆向杜晓苏跑过去。她把小猫抱起来,蹲在泉边把它的爪子洗干净。泉水很冷,冰得小猫一激灵,把水珠溅到她脸上。因为冷,她的脸颊被海风吹得红红的,皮肤近乎半透明,像是早晨的蔷薇花,还带着露水般的晶莹,一笑起来更是明艳照人,仿佛有花正在绽放开来。
他蹲下去打水。
只听见她对小猫说:“排骨,跟我们回家吧,家里有很多好吃的哦。”
他淡淡地瞥了一眼,终于说:“你不会真打算把它带回去吧?”
她的样子有点心虚:“小孙老师说猫妈妈死了,小猫在这里又没什么吃的,将来说不定会饿死”
“这里天天都有鱼虾,怎么会饿死它。”
“可是没人给它做饭啊。”
他把慢慢两桶水提起来:“你 会做饭给它吃?”
她听出他语句中的嘲讽,声调降了下去:“我也不会可是我可以买猫粮”
他提着水往山下走:“飞机上不让带宠物。”
她怔了一下,追上去跟在他身后:“想想办法嘛,帮帮忙好不好?”
他不理睬她,顺着崎岖的山路,小心翼翼地往山下走。
她抱着猫,深一脚浅一脚跟着他,央求:“你看小猫多可怜,想想办法嘛,你连发电机都会修”她声音软软的,拉着他的衣袖,“振嵘”
他忽然立住脚,淡淡地说:“我不是邵振嵘。”
她的手一松,小猫跳到了地上,她怔怔地看着他,就像忽然被人从梦中唤醒,犹有惺忪的怔忡。小猫在地上滚了一身泥,糊得连毛皮的颜色都看不出来了,伸出舌头不停地舔着自己的爪子,仰起头冲他“喵喵”叫,一人一猫都睁着大眼睛看着他,仿佛都不知所措。
他拎着水桶继续往山下走,她抱着猫,默默地跟在他后面。
晚上的时候仍旧是他做的饭,因为有紫菜,所以做了紫菜虾米汤,孩子们仍旧吃得很香,杜晓苏盛了一碗汤,默默喝着,小孙老师怕他们受了风寒,特意去厨房找了一瓶酒出来:“咱们今天晚上喝一点儿,免得风湿。”
酒是烧酒,泡了海参,味道有点怪。
小孙老师本来是想陪雷宇峥多喝两杯,但他哪里是雷宇峥的对手,几杯酒下肚,已经从脸一直红到了脖子,话也多起来:“你们来,孩子们高兴,我也高兴邵医生,你跟杜小姐真是好人,一直寄钱来,还买书寄过来我也有个女朋友,可是她不明白,一直说岛上太苦,当老师挣不到钱,让我到大陆打工去。可是我要走了,娃娃们怎么办他们就没人教了你和杜小姐,你们两个心肠都这么好”
他有点语无伦次,杜晓苏拿过酒瓶,替他斟上一杯酒:“孙老师,我敬你。”
“杜小姐也和一点吧,这酒治风湿的,岛上湿气重。”小孙老师酡红的脸,笑得仍旧有几分腼腆,“这次你们来,没招待好你们,真是辛苦你们了。我和孩子们,祝你们白头偕老。”
最后把一瓶烧酒喝完,发电机也停了。
小孙老师打着手电,去宿舍照顾孩子们睡觉。杜晓苏躺在床上,起先还隐约听见小孙老师在隔壁和没睡着的孩子说话,后来大约都睡着了,没了声音。
屋子里点着一根蜡烛,烛光微微摇曳。
雷宇峥仍旧睡在地上,闭着眼睛,她不太肯定他是不是睡着了,所以很小声地叫他:“喂”
他睁开眼睛看了看她。
“对不起。”
他把眼睛又闭上了。
她说:“谢谢你,这两天让孩子们这么高兴。”
他有点不耐烦,翻了个身:“你放心,下次不会了。”
“我知道我错了,以前总是怨天尤人,还自以为很坚强,振嵘走了之后我才知道自己有多懦弱。我觉得不公平,怎么可以那样让振嵘走了,甚至我都来不及跟他说我也恨过自己,如果我不说分手的事情,也许振嵘不会去灾区。可是现在我知道了,即使没有我,振嵘他一定也会去灾区。因为他那样善良,所以他一定会去救人的。如果真的要怪,只能怪我自己没有福气。”她的声音慢慢低下去,“就像小孙老师,他从来没有怨天尤人,他一个人在岛上,教着这么几个学生,就连打点儿淡水,都要走那么崎岖的山路。要教书,要照顾学生生活,却连一声抱怨都没有和小孙老师比起来,和振嵘比起来,我真是太自私,太狭隘了”
外边的天晴了,透过横七竖八的钉在窗子上的木板的缝隙,看到有星星,在黑丝绒般的天幕上露出来。
海上的星星很大,很亮,像是一颗颗眼睛,温柔地俯瞰着她。
会不会有一颗星星,是邵振嵘?
她慢慢地阖上眼睛:“谢谢你陪我来岛上。”
过了很久很久她都没有再说话,他终于转过头来,她已经睡着了,蜡烛已经燃到了最后,微弱的烛光摇了摇,终于熄灭了。
短暂的黑暗后,渐渐可以看清窗子里漏进来的疏疏星光。远处传来阵阵涛声,是大海拍打着山脚的沙滩。
她似乎总是可以很快睡着,没有心机,就像条小溪,虽然蜿蜒曲折,在山石间若隐若现,但实际上却是清澈见底,让人一眼可以看穿。
跟孩子们告别的时候,难分难舍,渔船驶出了很远很远,还看到码头上伫立的那一排身影,隔得太远了,只能看见一个一个的小黑点,可是留在视线里,永远地停留在视线里了。
早上收拾行李的时候,学生们十分舍不得他们走,有两个小姑娘还掉了眼泪,她也十分难过。
以后她再也不会来了,再过几年,孩子们就会长大了,会读中学了,会更懂事了,会离开小岛,会读大学也许孩子们会记得她,也许孩子们终究会忘记她。可是以后,只得是她一个人,她再也不会到这里了。因为她和振嵘,已经来过了,而她一个人,再不会有以后了。海水滔滔的从视线里擦过,哗哗的浪花在船尾溅起,有几点海水溅到她脸上,海与天这样辽阔,这样无边无际,船在海中,渺小得如同芥子。千百年以来,不知大海看过了多少悲欢离合,见过了多少世事变迁。时光也会过得飞快吧,从今以后,她一个人的时光。
海风太大,小船在海浪中起起伏伏。雷宇峥站在那里,看她一动不动蹲在船舷边,估计早上吃的东西又已经全吐光了,但她仍旧没有吭一声,就像来的时候一样,沉默而倔强的神色。
他们赶到机场,搭最晚一班航班回去。因为天色已晚,偌大的航站楼里灯光通明,只有寥寥几个乘客坐在候机厅里,等待登机。
虽然一整天舟车劳顿,但她只是很沉默地坐在那里,就像一个安静的洋娃娃。
他终于拿了一张自己的名片,递给她,说:“有什么事可以打这个电话。”
其实他想说的是可以把房子还给她,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到嘴边又说不出来了。
她接过了名片:“谢谢。”
他没有再说话。
“振嵘不在了。”她垂下眼帘去,“我以后不会再给你添麻烦的。”
杜晓苏回来以后,邹思琦觉得很奇怪,因为从岛上回来后,她似乎重新开朗起来。甚至偶尔会露出笑容,提到邵振嵘的时候,也十分平静,不再像过去,总是那样脆弱得不堪一击。只有杜晓苏自己知道,岛上的那几天,就像是偷来的时光。小小的孤岛,就如同世外桃源,唯有孩子们清澈的眼神。他们天真,却懂事,努力生活,努力学习,就连小孙老师,都有一种难以想象的坚强。在这世上,她会好好活下去,因为振嵘希望,因为爱她的父母希望,因为爱她的人希望。
所以,她鼓起勇气去上班。
还是有个别同事用异样的眼光看她,但她不再气气馁,也不再留意关于自己的流言蜚语,她认真地工作,全力以赴,不再任何沮丧与分心,几个星期后就有明显的效果,这样的状况和态度,立刻赢得大部分同事的重新信任,毕竟业绩证明了一切。雷宇峥的秘书单婉婷把钥匙重新快递给了她,拿到钥匙的时候,她几乎连喜悦都已经没有了。得而复失,失而又得,可是不管怎么样,她还是很庆幸,可以拿回自己与振嵘的这套房子。
比较意外的是过了几天,总经理室突然通知她晚上和市场部的同事一起,陪项总去一个商业宴请。到了之后才知道,是宇天地产的高副总代表宇天地产宴请项总。吃饭到一半,雷宇峥忽然由服务生引着,推门进来。席间的人自然全站了起来,雷宇峥与老总一边握手,一边道歉:“刚下飞机,晚点了,实在是抱歉。”
项总是东北人,为人特别豪爽,握着雷宇峥的手直摇:“说这么见外的话做什么。”
喝的是泸州老窖,总过不过七八个人,很快喝下去四瓶国窖1573,于是席间热闹起来,几位老板互相开着玩笑,气氛也轻松了许多。杜晓苏本来只顾埋头吃菜,忽然被项总点名:“晓苏,代表咱们公司敬雷先生一杯吧。”
她有两秒钟的意外,然后就顺从地端起酒杯。已经喝了那样多的酒,雷宇峥脸上丝毫看不出半分醉意,却笑着说:“不行不行,这个太欺负人了。哪有喝到一半,突然叫个小姑娘出来?不兴这样的啊,照这个喝法,我今天得躺着回去了。”
“我扛你回去。”项总兴致勃勃,把他手里的酒杯硬夺过来,“咱们也不是一年两年的交情了吧,我知道你的量。来来,晓苏,满上,给雷先生斟满了。咱们东北的姑娘,雷先生无论如何,得给点面子。”
这样的应酬总归是难免。杜晓苏还是第一次见着这样的雷宇峥,或许刚从机场出来,头发略有一丝凌乱,灰色的衬衣解开了扣子,整个人半倚半靠在椅背上,跟他平时一丝不苟的样子大相径庭,有一种公子哥特有的懒洋洋的放荡不羁。他修长的手指拦住了杯口:“这不是面子不面子的问题,这是不公平。”他漫不经心地看了她一眼,“要不杜小姐也喝一杯,她喝一杯我喝一杯。”
项总本来对他与杜晓苏的关系很是猜度,因为当初杜晓苏进博远设计,就是上边一位老友给他打的电话,挑明是雷家的关系,所以他还特意嘱咐过人力资源日常多关照一下。这次带杜晓苏来跟宇天谈合同,也是想顺便攀个人情。但他一直没想过这事根本不是他想的那样子,所以酒席上半开玩笑地让小苏出来敬酒,没料到雷宇峥会说出这样的话,简直没有半分怜香惜玉之心。
正有点尴尬的时候,杜晓苏已经给自己斟了满
满一杯酒,端起来说:“雷先生,我先干为敬。”不待众人反应过来,她已经一仰脖子,咕嘟咕嘟全喝下去了。
那是六十度的烈性酒,满满一大玻璃杯,席间人全怔住了,过了几秒钟才轰然叫好。雷宇峥看不出什么表情,项总心里倒觉得这两人关系真有点异样,正在琢磨,见杜晓苏从服务员手中接过酒瓶,又替雷宇峥斟上:“谢谢雷先生。”
雷宇峥也是一口气喝干,项总领头拍手叫好,雷宇峥倒似笑非笑:“杜小姐也得跟项总喝一杯,这样才公平。”
这下轮到项总不干了:“这不是为难人家小姑娘吗?不行不行,咱们喝咱们的”
雷宇峥把酒杯往桌上一搁,只说了两个字:“斟满!”
杜晓苏知道虽然是宇天请客,但实质上公司这边是有求于宇天,谁让宇天是甲方。她端起杯子来,一口气没喝完,倒呛住了,捂着嘴咳了两声,仍是勉力喝完。一旁的高副总看不过去,替她解围:“哎,今天就杜小姐一个女孩子,要是把她喝醉了,那岂不是太没风度了。咱们喝咱们的,杜小姐还是喝果汁吧。”
雷宇峥没有说话,其实杜晓苏已经觉得头晕脑胀,她的酒量一般,那两杯烈酒喝得又急,此时觉得嗓子里像要冒火一样,火辣辣的。恰好此时杏汁官燕上来了,她本来吃不惯燕窝,但从口中到胃中全是火辣辣的感觉,总得吃点东西压一压。拿着勺子觉得自己手都在发抖,还好没有弄洒。
最后一席人又喝了两瓶酒,才算是酒阑人散。项总满面红光,说话已经不太利索,高副总也喝得颇有几分醉意了,杜晓苏迷迷糊糊,还记得要帮衬老总谈合同——可是她连走路都有点不稳,她拼命地想要尽量让自己清醒一点,但天跟地都在摇摇晃晃,最后她终于被人塞到车里去,观赏车门“嘭”的一响,四周安静下来。
车走得很平稳,其实喝醉后并不难受,只是觉得口渴。真皮座椅有淡淡的皮革膻味,她回身抱住他,把头埋在他的肩窝里,很熟悉很亲切的味道,一颗心终于放下来,像无数次在梦中那样,她知道那是邵振嵘,她又梦到他了。
雷宇峥有点费劲地想要弄开她的手。博远的人都走了,尤其是项总,丢下句:“杜小姐就交给你啦。”挥挥手就上车扬长而去。而这女人就像那只流浪猫似的,睁着雾蒙蒙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站在路灯下。
不等他发话,他的司机已经一声不吭,就把这只流浪猫塞进了后座。
他狠狠地瞪了司机一眼,可惜司机没看到,只顾着关上车门,然后进前面驾驶座,启动车子。
算了,不过送她回家一次,看在振嵘的面子上。
但不过 一会儿工夫她整个身子就斜过来,不由分说窝进他怀里,真的像只灵巧的猫儿一样,很自动地找到一个舒服的位置,呼吸轻浅,沉沉睡去。
他整个人差点儿石化。
他想推开她,但她就像是橡皮糖,或者口香糖,黏腻着就是不动。到后来他只要推她她就抱得更紧,活脱脱一条八爪章鱼。
“杜晓苏!”他拍着她的脸,“你住哪儿?”
她不应声,“唔”了一下,下巴在他胸口磨蹭了两下,头一歪又睡着了。
没本事还在席间那样喝。
车到了别墅大门前,司机替他们打开车门,他又用力拍了拍她的脸颊:“喂!”
她没任何反应。
算了,把她扔车上睡一夜得了。只是她抱着他的腰,她不动,他也下不了车。
“杜晓苏!”他又叫了她一声,仍旧没反应。
他伸手掐她的虎口,她疼得“嗯”了一声,终于睁开眼睛,长而微卷的睫毛,仿佛蝴蝶的翼,微微颤动着。
“司机送你回去。”他终于拉开她的一条胳膊,“我要下车了。”
她的脸半扬着,白皙的肌肤在车顶灯下近乎半透明,似乎有点像冰做的,呵口气都会化。她傻乎乎地笑着,仿佛没听明白他的话,她凑过来,把另一条胳膊重新围上来,仿佛孩子般娇嗔:“你长胖了。”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他的脸颊,“这儿!”然后是下巴,“还有这儿!”
没等他反应过来,她忽然伸手勾住他的脖子,脸一扬就吻住他。她呼吸里有浓重的酒气,滚烫的唇仿佛一条鱼,在他嘴唇上滑来滑去,不不,那是她的舌头。他本能地想要推开她,她却收紧了手臂,唇上更用力地吸吮,他想要说什么,可是一张口她的小舌头就趁机溜进去,把他所有的声音都堵住了。她的脸烫得吓人,嘴唇也烫得吓人,整个人就像一团火,狠狠地包围住他。他有点狼狈地用力挣扎,终于把她甩开了。
司机早就不知去向,花园里只听得到秋虫唧唧,不远处有一盏路灯,照进车里来。其实车顶有灯,照着她的脸,双颊通红,她半伏在车椅背上,醉眼迷离。
“邵振嵘,”她的声音很低,喃喃的,仿佛怕惊醒自己,“我真的很想你。”
他怔在了那里,她慢慢地阖上眼睛,睡着了。
夜色已经深了,客厅里没有开灯,有一大半家具都沉浸在无声的黑暗里。客厅的落地窗正对着东墙一垣粉壁,墙下种着竹子,前面地下埋着一排绿色的射灯,灯光勾勒出支支翠竹,细微如画。竹影映得屋中森森的碧意,沉沉如潭。这里总让他想起家中父亲的书房,齐檐下千竿翠篁,风吹萧萧似有雨声。隔得很远可以听见前面院子里的电话响,偶尔有人走进来,都是小心地放轻了脚步。
临窗下的棋枰上散落着数十子,在幽暗的光线下反射着清冷的光辉,这还是一个多月前他随手布下的残谱,打扫情节的人都没敢动。他很少过来这边住,因为屋子大,虽然是中式的别墅,管家负责安排,把这里打理得很干净舒适,但他总觉得烧了些生气。所以偶尔出机场太晚了,懒得过江,才会在这边休息。
借着射灯隐约的绿光,他把那些黑的白的棋子收进棋盒中去,哗啦哗啦的声音,又让他想起小时候学棋,学得很苦,但姥爷执意让他拜在名师门下,每日不懈。
姥爷说:“涛儿性稳重,不必学棋。嵘儿性恬淡,不必学棋。你的性子太粗砺,非学不可。”
说这话时,振嵘还是个四五岁的小不点儿,自己也不过六七岁,似懂非懂。
那样的时光,却已经都过去了。
他走下台阶,坐在院中的藤椅上,点燃一支烟。
天是奇异的幽兰,仿佛一方葡萄冻,上面撒了细碎的银糖粒。半夜时分暑热微退,夜风很凉,拂人衣襟。
他想起二楼客房里沉沉睡着的那个女人,就觉得头疼,仿佛真的喝高了。
他曾见过父母的举案齐眉,也曾见过祖父母的相敬如宾,那个年代有许多许多的恩爱夫妻,患难与共,不离不弃。
少年时他曾想过,长大后会遇上自己一生钟爱的人,从此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是三千繁华,舞榭歌台,名利场里多的是逢场作戏。
看多之后,不免厌倦。
当振嵘带着她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更觉得这是一场闹剧。
她怎么配?她怎么配得上邵振嵘?
可是振嵘爱她,振嵘是真的爱她,他曾经见过振嵘通红的眼睛,那样攥紧的拳头。
只不过没想过她也这样爱振嵘。
绝望,失意,仿佛行尸走肉般活着,因为振嵘死了。
姥姥去世时,姥爷当时悲痛万分,时间渐长,似也渐渐平复。十年之后姥爷因病去世,工作人员整理他的身后遗物,发现最多的是书法作品,而且无一例外,厚厚的三尺熟宣,写的竟然都是苏东坡那阙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他想象不出,十年间,老人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反反复复书写着这首悼亡词。姥爷出身时代簪缨的大族,十八岁不满家中长辈的包办婚姻,于是与身为同学的姥姥私奔到日本,辗转赴美,半工半读。抗战爆发后毅然归国,从此后风风雨雨,一路相携相伴。
那是经历过岁月蹉跎,烽烟洗礼的爱情,他一直觉得,如今这时代,再遇不上,再见不到了。
身边的人和事、,他早就看腻歪,只觉得所谓爱情简直是笑话。谁不是转头就忘,另结新欢,朝秦暮楚?
没想到还有像杜晓苏这样的傻子,偏执地,固执地,不肯忘。
他想起曾经有人对他说过:“你没有遇上,所以你不懂得。”
那时候自己多少有点嗤之以鼻,觉得简直是荒谬,这世上哪有生死相许,有什么可以敌得过金钱或者物欲?
可是真的遇上,才明白。
不是没有,而是自己没有遇上。
他把烟掐灭了,仰起脸来,天上有淡淡的星带,不知是不是银河。城市的空气污染严重,连星星都淡得似有若无。石阶那端有蟋蟀在叫,一声接一声。
夜风是真的凉起来了。
杜晓苏不知道自己怎么又到了这个地方,她对着镜子懊恼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也没能回想起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喝醉了,然后被塞进车里,然后再醒来,就是在雷宇峥的别墅里。
但愿她没做什么丢人现眼的事。
她深深吸了口气,走廊里没有人,夏日的艳阳光线明媚,从几近古意的细密格窗中照进来,空气的浮沉似万点金沙,漂浮着打着旋。
有穿制服的女佣捧着鲜花笑盈盈地同她问好,然后告诉她:“杜小姐,雷先生在餐厅。”
她也只好报之以微笑,客厅里也有人正在更换花瓶中的鲜花,见着亦含笑打招呼:“杜小姐早。”
她只好快快进餐厅去,低垂着眼皮,只见光滑如镜的黄菠萝木地板上,雷宇峥竟然是家常的拖鞋,穿着十分休闲的t恤长裤,看起来甚是居家。
她觉得有点尴尬,从岛上回来后,她就已经下定决心,再不做任何傻事。她与雷宇峥也再没有任何关系,虽然他是振嵘的哥哥,可是她再不会麻烦他了,没想到昨天晚上又出糗了。
雷宇峥倒没说什么,一边吃早餐,一边看报纸。其实他吃得非常简单,她一直想象富翁的生活就是天天鲍翅参肚,而他面前碟子里不过一个烟肉三明治,旁边一杯咖啡,看报纸一目十行,心思根本不在吃上头。
管家亲自来问她,是需要中式还是西式早餐,她局促不安:“最简单的就好。”
结果厨房还是端出来热腾腾的白粥与笋尖虾仁的小笼,她咬开包子,鲜香松软,非常好吃。
粥也熬得正好,米甜香糯。
“你以后不要在外面随便喝酒。”
她一吓,一口粥呛在喉咙里,差点没被呛死。
但雷宇峥根本没抬头,似乎只是对报纸在说话:“一个女孩子,随随便便喝得烂醉如泥,像什么样子。”
她的声音很低:“对不起。”
她似乎总在对他说对不起。
他未置可否,过了好一会儿,把报纸翻过页,才说:“你现在住哪里?我要去打球,可以顺便送你回去。”
她这才想起来今天是周六,不用上班,难怪他穿得这么休闲。她问:“你要上哪儿去打球?”怕他误解,连忙又补上一句,“把我放到最近的地铁站就行。”
她没想到他不用司机,而是自己开一部黑色的敞篷跑车,衬着他那身浅色t恤,整个人简直是玉树临风,也更像振嵘,只不过他戴墨镜,轮廓显得更深邃。
他开车很快,十分熟练地于车流中穿梭。等红灯的时候有部车与他们并排停下,车上的人竟然朝他们吹口哨,她只当没听到,可是雷宇峥的下颚线条绷得很紧。
他这是生气了,他生气的样子和振嵘很像,表面上似乎十分平静,不过脸部的线条绷得紧一点。
“抓紧。”他十分简短地说了句话,她甚至还没反应过来,信号灯已经变了,跑车顿时仿佛一支离线之箭,刷地射了出去。
她一下子被这加速度推靠在椅背上,幸好系了安全带,在城市繁华的主干道上飙车,他一定是疯了。她抓着唯一的手柄,听着风呼呼从耳边吹过,刮得脸生疼生疼。只见他熟悉地排挡加油,无数车辆被他们一晃就超越过去,老远看到路口又是红灯,她本来以为他会闯过去,谁知道他竟然会减速踩刹车。
车徐徐停在路口,刚才那部车竟然阴魂不散地重新出现在并排,这样风驰电掣的疾速竟然没能甩掉它,不等杜晓苏诧异,那车窗已经降下来,驾车的那人也戴着墨镜,一笑只见一口雪白牙齿:“雷二,你跑那么快干吗?”
显然是认识的人,雷宇峥的手还放在排挡上,因为用力,手背上隐隐有青筋暴起。杜晓苏只怕他要大发雷霆,谁知道他竟然嘴角弯了弯,仿佛漫不经心地笑:“我知道你要跟着来,能不快吗?”我要再开慢一点儿,岂不是瞧不起你这新买的德国小跑?
“扯淡!”那人跟雷宇峥一样的北方口音,连骂起人来都抑扬顿挫,“你丫带着妞,一看到我就脚底抹油,这不是心虚是什么?蒙谁呢你!”
雷宇峥不动声色:“你才心虚呢!有种我们球场上见,今天不让你输个十杆八杆的,就治不了你的皮痒。”
那人哈哈大笑,伸出左手大拇指朝下比了比。正好信号换过来,两车齐头并进,几乎是同一秒内疾射了出去,可是没等那人反应过来,雷宇峥忽然打过方向,向右转去,几分钟后他们就上了高架,把那部车帅得无影无踪。
过了江后,他的车速明显降下来,问杜晓苏:“你住哪儿?”
她说了路名,一路上他只是很沉默地开车。
她租住的那个小区环境不佳,所以老远她就说:“把我放路边就行,那边不好停车。”
雷宇峥还没进发球区,老远已经见着几个熟悉的身影。他们见着他纷纷打招呼:“哟,今天怎么迟到了?”
“堵车。”雷宇峥敷衍了一句,“怎么都不玩?”
“这部等你来开球吗?”有人从后头拍了拍他的肩,笑嘻嘻地问:“少扯了,那妞儿呢?”
旁边立马有人起哄:“你就招了吧,上官都说了,今天在大马路上碰到你,车上还有一个绝代佳人!”
“你们听上官瞎扯。”雷宇峥不悦地戴上手套,“你们要真信他的,股票都该涨到8000点了,还不赶紧电话交易员建仓。”
上官博尧自己倒绷不住,“噗”一声笑出声来,并不懊恼,反而十分坦然:“行了,你们就使劲埋汰我吧,我就不信涨不起来。”
“他运气多好啊。”一直没开腔的叶慎宽慢条斯理地说,“人家坐庄是加印花税,他一坐庄,是降印花税。”
“不谈股票行不行?”雷宇峥有点不耐烦。
上官仍旧是那副嬉皮笑脸的模样:“你今天火气怎么这样大?还说要让我输十杆八杆,我看你输定了。”
“是吗?”雷宇峥微笑,“咱们走着瞧。”
结果刚过第二洞,上官就已经输了四杆,他自己倒不着急,笑眯眯地把玩着球杆,问雷宇峥:“咱们赌一把怎么样?”
近午的阳光已经颇有几分刺眼,雷宇峥在太阳镜后眯起眼睛:“赌多大?”
“赌钱多俗啊!”上官兴致勃勃,“咱们赌点有意思的,你要赢了,我请大家吃饭,我要是赢了,你就把车上那妞的名字电话都告诉我。”
雷宇峥瞬间冷脸:“你什么意思?”
叶慎宽看着不对,于是叫了一声“上官”,开着玩笑:“你今天怎么跟打了鸡血似的?不就是雷二开车带着个姑娘,你不知道他平常就爱带漂亮姑娘上街溜车吗,至于吗?”
上官倒不怕雷宇峥生气,偏偏要说:“那可不一样,你知道我在哪儿遇上他的?芳甸路!刚过世纪公园,就瞧见他的车了。嘿!你想想大清早七点多,明显刚从他那豪宅里头出来,他那豪宅你又不是不知道,从来就没女人踏进去过。平常就是哥几个去喝喝酒,吃吃肉,吹吹牛。还是你给改的名字,叫啥来着,哦,光棍堂,咱们几个光棍,正好凑一堂。”
“谁说的?”叶慎宽从球童手中接过球杆,一边试了试击球的姿势,一边说,“你们是光棍我可不是啊,我是有家有室有老婆的人。”
“得了,知道你有娇妻爱子。”上官的口气却是不屑一顾,“咱们这些光棍可怜,不许过个嘴瘾吗?”
叶慎宽道:“你也不怕报应,我就等着你小子栽了,看你再嘴硬!”说完一杆击出,小白球远远飞出去,最后却不偏不倚落到了沙坑里,他懊恼地把球杆交给球童,上官倒乐了:“再接再厉!”
他们就在俱乐部会所吃了午饭,上官本来提议打牌,但叶慎宽临时接了个电话有事要走,于是也就散了。上官博尧住在浦西,过了江后就遇上堵车,只得夹在车流里慢慢向前,好不容易下了辅路,结果堵得更厉害了。正百无聊赖张望人行道上的美女,突然从后视镜里看到一个人影,长头发大眼睛,长相十分甜美,倒像在哪里见过。定睛一看,分明就是今天早上撞见的那个女孩子,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见她双手都提着超市的购物袋,连忙按下车窗叫她:“喂!”
杜晓苏低着头走路,根本就没留意,他连叫了好几声她才朝这边看了一眼,只见他把车门推开一半,笑嘻嘻冲她招手:“快上来!”
她看了看四周,他笑得更灿烂了:“不认识我乐?早上‘呜——’那个”他学引擎的声音学得惟妙惟肖,杜晓苏见他笑得露出一口白牙,才算想起来,他就是早上和雷宇峥飙车的那个人。
“快上车啊!不然探头拍到了!”他一径催她,“快点快点!你提这么多东西,我送你回家!”
她说:“不用了,我家就在前面。”
他板着脸:“你怀疑我是坏人?”
这世上哪有开着奥迪r8的坏人,顶多就是一闲得发慌的公子哥罢了。
她还在犹豫不决,他又拼命催:“快点 快点,前面有交警!快!”
她被催得七晕八素,只好迅速地拉开车门上了车。刚关好车门就真的看到交警从前面走过去,他甚是满意她的动作敏捷,夸她:“真不错,差一点就看到了。”
其实早晨那会儿他跟雷宇峥都有超速,探头估计早拍了十次八次了。
她笑了笑,系好安全带。只是这样堵法,车速跟步行差不多。
虽然堵车,可他也没闲着:“我是上官博尧,剥削多才的那个博,‘鸟生鱼汤’的那个尧。你叫什么?”
“杜晓苏。”
“这名字真不错,好听。“他还油腔滑调开玩笑似的,”雷二这小子,每次找的女朋友名字都特好听。”
“不是。”她的表情十分平静,“我不是他女朋友。”
他似乎很意外,看了她一眼,才说:“我还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人家都巴不得别人误会是他女朋友,就你急着撇清。”
杜晓苏默不作声。
“不过也好。”他忽然冲她笑了笑,“既然不是他女朋友,那么做我的女朋友吧。”
杜晓苏有点反应不过来,黝黑的大眼睛里满是错愕,上官却自顾自说下去:“你看,我长得不错吧,起码比起雷二帅,对不对?论到钱,别看他比我忙,可我也不见得比他穷啊。再说他多没情调的一个人,成天只知道装酷,跟他在一块儿你会闷死的”
这下杜晓苏真明白了,这真是个闲的无聊的公子哥,于是她说:“对不起,我有男朋友了,谢谢你。”
上官横了她一眼,说:“别撒谎了,你要真有男朋友,怎么会周末的时候独自去超市,还提着两个大袋子。就算你真有男朋友,从这点来看,他就不及格,赶紧把他忘了!”
杜晓苏有点心酸,低声道:“我永远不会忘记他。”自欺欺人扭过头去看车窗外。车走得慢,人行道上人很多,人人都是步履匆匆,潮水般涌动的街头,可是连个相似的身影都没有。
“撒谎不是好习惯。”上官笑嘻嘻,“就这样吧,当我的女朋友好了。”
“我确实有男朋友。
”她终于转过脸来,眼睛微微有点发红,“我没有骗你,他的名字叫邵振嵘。”
好一会儿他都没说话,过了好久他才说:“对不起。”
“没什么。”杜晓苏小声地说。按了购物袋里冒出来的长面包,她的眼睫毛很长,弯弯的像小扇子,垂下去显得更长,仿佛雾蒙蒙的隔着一层什么。车里一下子安静下来,他不再嘻嘻哈哈地跟她开玩笑,而她微微咬着下唇,紧紧抱着超市的购物袋。过了好久之后,她才说:“我,就在这里放我下去吧。”
“没事。”他径直将车开过去,大咧咧就停在禁停标志旁,问她,“是这里吗?”
她点点头,刚推开车门,他已经下车了,抢先拿过她的两个大袋子:“我送你上去!”
“不用了!”
他坚持:“我送你!”
他还拿着她的东西,她总不好跟他去硬抢,只好侧身在前面引路。搭电梯上了楼,穿过走廊到了门前,她说:“谢谢,我到了。’
“我帮你提进去。”他皱着眉头看着透明的购物袋,“方便面、方便粉丝、火腿罐头、面包,你成天就吃这个啊?”
“要上班,有时候来不及做饭。”她有点局促不安,可他跟尊铁塔似的堵在门边,她只好开门让他进去,幸好大白天的,这么一位客人,还不算别扭。
她先给他到了杯茶,然后把那两大袋东西放到冰箱去。他捧着茶杯跑到厨房里来,问她:“你这房子是买的还是租的?”
“租的。”
“西晒啊。”他一脑门子的汗,“你这整面墙都是烫的,不热吗?”
今天气温太高,其实她一进门就开了空调,只不过温度还没降下去。她有点歉疚,手忙脚乱拿了遥控器,把温度又往下面调。
空调还在“滴滴”地响,突然听到他说:“我给你找套房子吧。”马上又补上一句,“别误会,我有个朋友是做房地产中介的,他手头一定有合适的,还可以比市面便宜一点,你付租金给人家就行了。”
她是惊弓之鸟,哪里还敢占这样的便宜,连忙摇头:“不用了,我住这里挺好的。我有套房子,振嵘留给我的不过没有装修等装修好了就可以搬了。”
上官说:“那要不我请你吃饭吧,当赔罪。”
其实他又没得罪她,她只好说晚上已经约了人,她倒有笑了:“说谎真不是好习惯。 我中午没吃饱,已经饿了。别客套了,行不行?虽然咱们才刚认识,可是雷二的弟弟,就跟我的弟弟一样,走吧,就是吃顿饭。”
这样含蓄地提到振嵘,但她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并不可怜,她不需要人家的怜悯。他大约自悔失言:“你看,我饿得连话都不会说了。我请你吃烤肉吧,省得我一个人吃饭怪无聊的。”
虽然是油腔滑调的公子哥,可是突然一本正经起来,倒让人不好拒绝。两个人下了楼,却正好看到交警指挥着拖车,正把他那部拉风的r8车头吊起来。
“喂喂!”他急忙冲过去,“警察同志,等一下!请等一下!”
交警打量了他一眼:“你是车主?”指了指硕大的禁停标志,“你认识这是什么吗?”
他满头大汗:“同志,是这样的,您听我说。我跟女朋友吵架了,她下车就走了,我只好把车撂这儿去追她,好不容易把她哄得回心转意,您看,我这不是马上就回来了?他指了指不远处的杜晓苏,“您看看,您要把车拖走了,她一生气,又得跟我吵,我跟她还打算明天去拿结婚证,这下全黄了。您做做好事,这可关系到我的终身幸福”
警察半信半疑地看了杜晓苏一眼,又看了一脸诚恳的上官一眼,再看了看那部r8,终于取出罚单来,低头往上抄车牌:“自己去银行交两百罚款,车就不拖了。”
“谢谢,谢谢。”上官接过罚单,似乎发自肺腑地感叹,“您真是一个好人!”
警察指挥拖车把车放下来,又教训上官:“就算跟女朋友急了,也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啊。”
“是、是。”
“还有小姑娘。”警察转过脸去,又教训杜晓苏,“大马路上闹什么脾气,危险得来!”
“就是!”上官冲杜晓苏眨了眨眼睛,“走吧,咱吃烤肉去。”
上了车杜晓苏才说:“你撒起慌来真是顺溜。”
“开玩笑,我是上市公司董事。”他的表情很严肃很正经,“什么叫上市公司你知道吗?就是撒起弥天大谎来还面不改色那种。”
杜晓苏终于忍不住“噗”地笑了。
上官夸她:“你看你笑起来多好看啊,你就应该多笑笑。”
她有点怅然地又笑了笑。
本来以为他会带自己去那汇总热闹非凡的巴西餐厅,谁知道他带她跑到另一个区去,找着一间小小的馆子:“告诉你,本市最好吃的烤肉,就在这儿。”
没想到他这种公子哥还能找着这种吃饭的地方。地方狭小,桌子上还带着油腻,店里有着烟熏火燎的气息,服务员对他们爱理不理,可是烤肉好吃得不得了,他吃得满嘴油光,问她:“好吃吧?”
她嘴里都是肉,点点头。
他很满意她的吃相:“这就对了,吃饱了就会开心点。”
她喝了口果汁,说:“我没有不开心。”
“看看你,又撒谎。”他随口说:“你眼睛里全是伤心。”
她怔了一下,才笑:“没想你除了说谎顺溜,文艺腔也挺顺溜的。”
“其实我是本年度最值得交往的文艺男青年。”他举起杯来,仿佛无限谦逊彬彬有礼,“谢谢。”
没想到就此和上官认识了。他很闲,又很聒噪,一个星期总有两三天找不到人吃饭,尤其是周末,总是打电话给她:“出来吃饭吧,吃友。”
于是她觉得挺奇怪的:“你不用忙生意?你们这些公子哥,应酬不都挺多的吗?”
“我是二世祖,说明叫二世祖你知道吗?就是光花钱不挣钱那种,除了吃喝玩乐,啥事也不用干。”
她问他:“你们家老爷子也不管你?”
“他忙着呢,哪有功夫管我。”
“那你不用继承家业什么的?”
“有我大哥在,哪轮得到我继承家业啊,再说我跟他不是一个妈生的。嗨,这事可不是一句两句讲得清,就不告诉你了。”
没想到如此快活的上官还有这样复杂的家世,她不由得想起tvb的豪门恩怨戏码,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于是很知趣的再不多问。
这天他们吃的是徽州菜,整间餐厅就是一座徽州老祠堂,从徽州当地一砖一瓦拆运过来,之后再重新一一复位,木雕石刻都精美得令人叹为观止,真正的古风古韵,百年旧物,身在其间已经是一种享受,难得是菜也非常好吃。
只是没想到会遇上林向远和蒋繁绿。
杜晓苏远远看到蒋繁绿那妆容精致的脸就变了神色,偏偏蒋繁绿也看到了他们,竟然同林向远说了句什么,林向远朝他们看了一眼,有点无奈的样子,但还是起身,陪着蒋繁绿走过来。
这么庞大的城市,数以千万的人口,为什么总是要遇见双方都最不愿遇见的人?
杜晓苏拿勺子拨着碗里的鱼汤,有点恹恹地想。
结果蒋繁绿走过来之后,只打量了她一眼,然后满脸笑容地跟上官打招呼:“小叔叔。”
她错愕地抬头看着上官,上官似乎很随意地点了点头,在外人面前他从来是这副漫不经心的派头:“你们来吃饭?”
“是。”蒋繁绿倒像是真见了长辈,有点毕恭毕敬的样子,杜晓苏倒觉得自己真没见过世面了。
他不向蒋繁绿介绍杜晓苏,也不向杜晓苏介绍蒋繁绿两口子,只对蒋繁绿说:“那吃饭去吧,不用管我。”
倒是林向远,还看了晓苏一眼,杜晓苏只管吃自己的,根本不理会他们。
等他们走开,上官才说:“我一远房侄女和她丈夫。”
她情绪压根没任何变化:“你还有这么大的侄女?”
他却有点悻悻:“我爹一把年了才生我,我们家亲戚又多,那些远远的近的,何止侄女,连侄孙子都有了。”
杜晓苏压根没把这次偶遇放在心上,只是没想到过了几天,林向远竟然会给她打电话。
打到她的手机上,约她出来见面。
她推辞,可是林向远坚持:“要不你定地方吧,我只是有几句话告诉你,说完就走,不会耽搁你很久。”
她觉得啼笑皆非:“林副总,有什么话电话里说九可以了。”
他挺了几秒钟,才说:“晓苏,对不起,我很抱歉。”
她觉得厌烦,自己当年怎么会爱上这么个人,总是在事后道歉,却不肯在事情发生的时候去承担。
年少时果然是见识浅薄。
她说:“如果是为上次的事,不必了。我知道你是好心想要帮助我,只不过令你太太有所误会,应该是我抱歉才对。”
他似乎叹了口气,却说:“晓苏,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但你一个人孤身在这里,一定照顾好自己。”
她说:“谢谢。”总觉得他打电话来,不止是为这几句话。果然,他说:“晓苏,你知道上官博尧的底细吗?”
果然。
她在心里说,他要说他不是一个好人。
林向远说:“他不是好人,小苏,离他远一点,这种公子哥,沾上了旧式死无葬身之地。”
她几乎冷笑:“林先生,谢谢你,谢谢你打电话来劝我迷途知返,不过我不想你太太又有什么误会,所以我们还是结束通话吧。至于我是不是跟公子哥交往,那是我的私事,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她“嗒”一声就把电话挂了,只觉得浑身恶寒,当年是如何鬼迷心窍,竟然为了这个人爱得死去活来。
但这件事也提醒了她,在外人眼里,也许她与上官的关系已经是暧昧。所以上官再打电话来,她就不大肯出去,推说工作忙,很少再跟他去吃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了。
邹思琦对此很赞同,她说:“那个上官一看就眼带桃花,咱们这些良家妇女,惹不起躲得起。”
杜晓苏见她挺了挺胸,忍不住笑:“还少女,马上就老了。”
邹思琦横了她一眼:“是啊,你马上就二十四了,好老了。”
她的眸子转瞬间就黯淡下去。去年还有邵振嵘给她过生日,而今年,她已经只有自己了。
只不过二十四岁,却仿佛这半生已经过去。
邹思琦说:“生日想怎么过?”
她说:“我想回家。”
但她没有回家,请了假订到机票,去往那陌生而熟悉的城市。
上海不过十初秋,北国已经是深秋,路旁的树纷纷落着叶子,人行道上行人匆匆,风衣被风吹得飘扬起来。的士司机拉着她,在每一个街口问她:“往南海市往北?”
迷宫一样的旧城区,她竟然寻到了记忆中的那条小巷,虽然只来过一次,可是看到那两扇黑漆的院门,她就知道,是在这里。
付了车钱,拎着大包小包的礼物下车。
敲门之前,她有点紧张,不知道在害怕什么。结果保姆来开门,问她找谁,她还没答话,就听到赵妈妈的声音在院子里问:“是谁呀?”
她轻轻叫了声:“赵妈妈。”
赵妈妈看到她,一把酒拉住了她的手,眼泪几乎都要掉下来:“孩子,你怎么来了?”
她只怕自己也要哭,拼命忍住,含笑说:“我来看看您。”
“到屋子里来,来。”赵妈妈拉着她的手不肯放,“你这孩子,来也不说一声,我去接你,这地方可不好找。”
“没事,我还记得路。”
因为振嵘带她来过,所以她记得,牢牢记得,关于他的一切,她都会永远牢牢记得。
赵妈妈拉着她的手,看到她手指上的戒指,忍不住拭了拭眼角,却还是勉强笑着端详她:“怎么瘦了?今天你二哥正巧也回来了,赵妈妈真高兴,你还能来看我。”
她这才看到雷宇峥。北方深秋瓦蓝瓦蓝的天空下,他站在屋檐底,秋天橙静的阳光映在他的发顶上,那光晕衬得他头发乌黑得几乎发蓝,或许因为穿了件;蓝色的毛衣,显得温文儒雅,与他平常的冷峻大相径庭。她想起振嵘来,更觉得难过。
保姆给她倒了茶,赵妈妈把她当小孩子一般招待,不仅拿了果盘出来,还抓了一把巧克力给她:“吃啊,孩子。”
她慢慢剥着巧克力的锡纸,放进嘴里,又甜又苦,吃不出是什么滋味。赵妈妈张罗着亲自去买菜,对他们说:“你们今天都在这儿吃饭,我去买菜,你们坐一会儿。小峥,你陪晓苏说说话。”
絮絮的家常口气,杜晓苏只觉得感动,等赵妈妈一走,她又不知道跟雷宇峥说什么,只是默默捧着杯子,喝茶。茉莉花茶,淡淡的一点香气,萦绕在齿颊间,若有若无。屋子里很安静,难得能听到鸽哨的声音,朝南的大窗子里可以看见园中两棵枣树,叶子已经差不多落尽了,枝头缀满了红色的小枣,掩映一院秋色。时间仿佛静止,只有檐下的阳光,暖暖的映在窗前,让日想起光阴的脚步。她想着邵振嵘小时候的样子,是不是也在北国这样的秋天里,无忧无虑地玩乐。
“你来干什么?”他的声音突然打破了她的遥想。她似乎被吓了一跳,有点发怔地看了他好几秒钟,才知道回答:“我就来看看赵妈妈。”
他没再说什么,终归是不怎么待见她吧,从一开始到现在。
但赵妈妈回来后,他又变了副模样,待她很有礼貌,似乎跟赵妈妈一样没拿她当外人,尤其是吃饭的时候。赵妈妈把炖的老母鸡的一只大腿夹给他,另一只夹给了晓苏:“你们两个都多吃点,成天忙啊忙啊,饭也不好好吃。”
他似乎想逗赵妈妈开心,三下五除二就把那只鸡腿啃完了,还问:“还有吗?我可以一起收拾。”
“贫得你!”赵妈妈亲昵地拿筷头轻轻戳了他一下,“这么多年也不见你带个姑娘回来给我瞧瞧,你真打算一辈子光棍呢?”
雷宇峥说:“您怎么跟我妈一样,见着我就念叨呢?”
赵妈妈笑了:“你也知道啊,快点找个好姑娘,让我和你妈妈都放心。”
雷宇峥笑着哄赵妈妈:“您别急了,回头我找一特漂亮贤惠的,保管您满意。”
赵妈妈说:“你这话都说了几年了,也没见你有什么真动静,去年在这儿吃饭你就说了一次”想起上次雷宇峥说这话的时候,正是邵振嵘带晓苏回来的那次,只见着晓苏低头用筷子拨着米,又忍不住叹了口气。
晓苏知道她是想起了邵振嵘,心里难过,她心中更难受,可是却不能显露出来,只作是欢欢喜喜,吃饭这顿饭。
赵妈妈听说她是来出差,同事订好了酒店,稍稍觉得放心:“让你二哥送你回去。”
送她出门的时候,赵妈妈仍旧一直握着她的手,最后,还轻轻地在她手上拍了拍:“振嵘不在了,你要自己照顾好自己。”
隔着车窗,她一直笑着,跟赵妈妈握手道别。赵妈妈站在院子门口,含笑看着她,如同看着自己的孩子,因为振嵘是她一手带大的孩子,所以赵妈妈才将她也是如己出。
知道车出了胡同口,赵妈妈的身影再看不到了,她才哭出声来。
她已经觉得自己再也哭不出来了,连眼泪都早已经流尽了,可是终究是忍不住。
她根本就不敢回家去,更不敢见父母。因为父母一直希望她幸福,可是这世上她爱的那个人不在了,她怎么可能还会有幸福?
她哭得难以自抑,眼泪涌出眼眶,毫无阻碍地顺着脸颊流下去。透过模糊的泪眼,路灯一盏一盏从眼前掠过,一颗颗都像流星。她生命里最美好的过去,就像是流星,曾经那样璀璨,曾经那样美丽,她却没有了邵振嵘。
她一步步找回来,可是那些曾经的快乐,已经再也不见了。
再难再苦,只得她自己一个人。
她不知道哭了多久,最后车子停下来,停在红灯前,他递了一块手帕给她。
她接过去,按在脸上,断续地发出支离破碎的声音:“今天是我生日”
她不知道身边时谁,她只需要倾诉,哽咽着,固执地说下去:“我今天二十四岁,你相信吗?他说过,今年我的生日,我们就结婚去年的镜头,我还是全天下最幸福的日”她把那些过去的美好,如同记忆里的珍珠,一颗颗拾起来,却没有办法,重新串成一串。她讲得颠三倒四,因为太美好,她都已经快记不得自己还曾有过那样的幸福,和他在一起,每件事,每一天。他曾那样爱过她,他曾那样待过她,她曾经以为,那会是一辈子。
可是她的一辈子,到了二十岁之前,就止步不前。
太多太美好的东西,她说不下去,只能断断续续地诉说,然后更多的眼泪涌出来。她哭了一遍又一遍,手帕湿透了,他又把后座的纸巾盒拿过来给她。她抱着纸巾盒,喃喃地讲述,那些过往。那些邵振嵘为她做的事,那些邵振嵘对她的好,说到一半她总是哽咽,其实不需要,不需要告诉别人,她自己知道就好,那是她的邵振嵘,独一无二的邵振嵘。
最后她哭得累了,抱着纸巾盒睡着了。
雷宇峥不知道她住哪家酒店,她哭得精疲力竭,终于睡着了,而眼睫毛还是湿的,带着温润的泪意。他想,自己总不能又把她弄回家去。可是如果把她叫醒,难保她不会再哭。他从来没见过人有这么多的眼泪,没完没了,她哭的声音并不大,可是却一直哭一直哭,哭到他觉得连自己车上的座椅都要被她的眼泪浸湿了。
他在四环路上兜着圈子,夜深人静,路上的车越来越少。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或者怎么办,于是就一直朝前开,只有红绿灯还寂寞地闪烁着。车内似乎安静得可以听到她的呼吸,每一次转弯,他总可以听到转向灯“嗒嗒”地轻响,就像有日在那里,嘀嘀嗒嗒地掉着眼泪。
最后他把车停在紧急停车带上,然后下车。
幸好身上还有烟,于是背过身避着风点燃。
这城市已经沉沉睡去,从高架桥上望下去,四周的楼宇为由稀疏的一星两星灯光。全世界的人都睡者了,连哭泣的那个日,都已经睡着了。
他站在护栏前,指尖明灭的红星璀璨,仿佛让日奇异地镇定下来。身后有呼啸的车声,隐约似轻雷,却遥远得似另一个世界。
不可触摸,仿佛要不可及。
凌晨三点多杜晓苏醒过来,才发现自己抱着纸巾盒靠在车窗上,睡得头颈发硬。而车闪着双尾灯,停在空阔的高架桥上。
她有点发怔。车门终于被打开,他带着清冽的深秋寒风,与陌生的烟草气息。
他根本没看她,只问:“你住哪个酒店?”
其实出了机场她就去找那个小小四合院了,根本就没订酒店,她小声说:“随便送我去一家就行了。”
他终于看了她一眼:“那你的行李呢?”
她木然地摇了摇头,除了随身的小包,她也没带行李来。
美国多久他们就下了辅路,走了一阵子,驶进一片公寓区,最后他把车停下,很简单地说:“下车。”
她抱着纸巾盒跟着他下了车,他在大厅外按了密码,带她进入公寓,直接搭电梯上楼。
房子大门似乎是指纹锁,扫描很快,两秒钟就听到“嗒”一响,锁头转动,然后门就开了,玄关的灯也自动亮了。走进去看到客厅很宽敞,只是地毯上乱七八糟,扔了一堆杂志。
她撅得精疲力竭,只听他说:“左手第二间是客房,里面有浴室。”
她抱着纸巾盒,像梦游一样踩在软绵绵的地毯上。他消失了半分钟,中心出现的时候拿着一堆东西,是新的毛巾和新的t恤:“凑合用一下吧。”
她实在是很困了,道了谢就接过去。
她进了浴室才想起来放下纸巾盒,草草洗了个澡,就躺倒床上去。
床很舒服,被褥轻暖,几乎是一秒钟后,她就睡着了。
这一觉她睡得很沉很沉,若不是电话铃声,她大约不会被吵醒,她睡得迷迷糊糊,反应过来是电话。神智还不甚清醒,手指已经抓到听筒:“喂你好”
电话那头明显怔了一下,她突然反应过来,这不是自己家里,这也不是自己的座机。有几秒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但犹豫只是一霎那的事,她当机立断把电话挂掉了。
令人奇怪的是铃声没有再次响起,或者那人没有试着再打来。
她已经彻底地清醒过来,想起昨天的事情,不由得用力甩了一下头,仿佛这样可以令自己清醒一些。但总觉得不好意思,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儿怔,终于下床去洗漱,然后轻手轻脚出了房间。
雷宇峥站在客厅窗前吸烟。
落地窗本来是朝东,早晨光线明亮,他的整个日似被笼上一圈绒绒的金色光边。听到她出来,他没有动,只是向身边烟灰缸里掸了掸烟灰。
他不说话的时候气质冷峻,杜晓苏不知为什么总有一点怕他,所以声音小小的:“二哥。”听她这样称呼,他也没动弹,于是她说:“谢谢你,我这就回去了。”
他把烟掐灭了,回过头来,语气有一种难得的温和:“有些地方,如果你愿意,我带你去看看吧。”
他们去了很多地方,他开着车,带着她在迷宫一样的城市中穿行。那些路上十分安静,两侧高大的行道树正在落叶,偶尔风过,无数叶子飞散下来,像一阵金色的急雨,擦着车窗跌落下去。偶尔把车停下来,他下车,她也就跟着下车。
他在前面走,步子不紧不慢,她跟在后面。这些地方都是非常陌生,毫不起眼的大院,走进去后才看见合抱粗的银杏树与槐树,掩映着林荫道又深又长,隔着小树林隐约可见网球场,场里有日在打球,笑声朗朗。陈旧的苏联式小楼,独门独户,墙上爬满了爬山虎,叶子已经开始凋落,于是显得细而密的枝藤脉络,仿佛时光的痕迹。人工湖里的荷叶早就败了,有老人独自坐在湖中亭里拉手风琴,曲调哀伤悠长。留得残荷听雨声,其实天气晴好得不可思议,这城市的秋天永远是这样天高云淡。
雷宇峥并不向她解说什么,她也只是默默看着,但她知道邵振嵘曾经生活在这里,他曾经走过的地方,他曾经呼吸过的空气,他曾经坐过的地方,他曾经在这里度过很多年的时光。
黄昏时分他把车停在路边,看潮水般的学生从校门里涌出来,他们走进去的时候,校园已经显得十分宁静。白杨树掩映着教学楼,灰绿色的琉璃瓦,长长迷宫似的走廊,仿佛寂落而疲倦的巨人。越往后走,越是幽静,偶尔也遇见几个中学生,在路上嬉闹说笑,根本不会注意到他们。
穿过树林,沿着小径到了荷花池畔。说是荷花池,里面没有一片荷叶,池边却长着一片芦苇,这时节正是芦苇飞絮,白头芦花衬着黄昏时分天际的一抹斜晖,瑟瑟正有秋意,仿佛一轴淡漠写意。池畔草地上还有半截残碑,字迹早就湮灭浅见,模糊不清,他在碑旁站了一会儿,似乎想起什么,天色渐渐暗下来,最后他走到柳树下,拿了根枯枝,蹲下去就开始掘土。
杜晓苏最开始不明白他在做什么,只见那树枝太细,使力也不称手,才两下就折了,他仍旧不说话,重新选了块带菱角的势头,继续挖。幸好前两天刚下过雨,泥土还算松软,她有点明白他在做什么了,于是也捡了块石头,刚想蹲下去,却被他无声地挡开,她不作声,站起来走远了一点,就站在断碑那里,看着他。
那天她不知道他挖了多久,后来天黑下来,她站的地方只能看到他的一点侧脸,路灯的光从枝叶的缝隙间漏下来,他的脸也仿佛是模糊的。很远的地方才有路灯,光线朦胧,他两手都是泥,袖口上也沾了不少泥,但即使是做这样的事情,亦是从容不迫,样子一点也不愧狈。其实他做事认真的样子非常像邵振嵘,可是又不是,因为记忆中邵振嵘永远不曾这样。
最后把盒子取出来,盒子埋得很深,杜晓苏看着他用手巾把上面的湿泥拭净,然后放到她的面前。
她不知道盒子里是什么,只是慢慢蹲下去,掀开盒盖的时候她的手都有点发抖,铁盒似乎是巧克力的铁盒,外面还依稀可以看清楚花纹商标,这么多年盒盖已经有点生锈,她掀了好久都打不开,还是他伸手过来,用力将盒盖揭开了。
里面是满满一盒纸条,排列得整整齐齐,她只看到盒盖里面刻着三个字:邵振嵘。
正是邵振嵘的字迹,他那时的字体,已经有了后来的流畅飞扬。可是或许时间已经隔得太久,或许当时的少年只是一时动了心思,才会拿了一柄小刀在这里刻上自己的名字,所以笔画若断若续,仿佛虚无。
她有点固执地蹲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这三个字,已经吸去她全部的灵魂,只余了一句空蜕。
那些纸条,七零八落,上面通常都写着寥寥一两句话,都是邵振嵘的笔迹。她一张一张地拿出来。
从智嫩到成熟,每一张都不一样。
第一章歪歪扭扭的字:“我想考100分。”
第二张甚至还有拼音:“我想学会打lan球。”
“曾老师,希望你早日jiang kang,快点回到课堂上来,大家都很想念你。”
“我想和大哥一样,考双百分,做三好学生。”
“妈妈,谢谢你,谢谢你十年前把我生出来。爸爸。大哥/二哥,我爱你们,希望全家人永远这样在一起。”
“秦川海,友谊万岁!我们初中见!”
“二哥,你打架的样子真的很帅,不过我希望你永远不要打架了。”
“无理竞赛没有拿到名次,因为没有尽最大的努力,我恨羞愧。”
“爸爸有白头发了。”
“何老师,那道题我真的做出来了。”
纷乱的纸条,一张张的,记录着曾经的点点滴滴。他一张张看着,她也一张张看着,那样多,一句两句,写在各种各样的纸条上,有作业薄上撕下来的,有白纸,有即时贴,有小卡片
“李明峰,我恨佩服你,不是因为你考第一,而是因为你是最好的班长。”
“各位学长,别在走廊抽烟了,不然我会爆发的!”
“韩近,好人一生平安!加油!我们等你回来!”
“妈妈,生日快乐!”
“奖学金,我来了!”
“以后再也不迟豆腐脑了!”
“大哥,大嫂,永结同心!祝福你们!”
“上夜班,上夜班,做手术,做手术!”
“希望感冒快点好!”
“今天很沮丧,亲眼看到生命消逝,却没有办法挽救。在自然的法则面前,人类太渺小了,太脆弱了。”
直到看到一张小小的便条,上面也只写了一句话,却出人意料竟然是她的字迹:“我不是小笨蛋,我要学会做饭!”
她想起来,这张纸条是贴在自己冰箱上的,她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揭走了。走后一行字,写得很小很小,因为地方不够了,所以挤成一行。她看了一遍又一遍,他的是:“邵振嵘爱小笨蛋。”
她都没有哭,也没有想起什么,其实总归是徒劳吧,她这样一路拼命地寻来,他过往的二十余年里,她只占了那小小的一段时光。不甘心,不愿意,可是又能如何,她没有福气,可以这一生都陪着他往前走。
她抱着那铁盒,像抱着过往最幸福的时光,像抱着她从未曾触摸过的他的岁月,那些她还不认识他,那些她还不知道他的岁月。那些一起有过的日子,那些她并不知道的事情。
穿越遥迢的时空,没有人可以告诉她,怎么能够往回走,怎么可以往回走。
透过模糊的视线,也只可以看到这些冰冷的东西,找不到,找不回来,都是枉然,都是徒劳。
雷宇峥站得远,也看不出来她是不是在哭,只能看到她蹲在那里,背影仿佛已经缩成一团,或许是可怜,总觉得她是在微微发抖。
路灯将她的影子缩成小小的一团,她还蹲在那里,他突然想抽一支烟,可是手上都是泥,他走到池边去洗手,四周太安静,微凉的水触到肌肤,有轻微的响声,水从指端流过,像是触到了什么,其实什么也没有,水利倒映了一点桥上的灯光,微微晕成涟漪。
杜晓苏不知道自己那天在池边蹲了多久,知道天上有很亮的星星,东一颗,西一颗,冒出来。
北方深秋的夜风吹在身上很冷,她抱着铁盒,不由自主打了个寒战,只想把自己蜷缩起来,才听到雷宇峥手:“走吧。”
她站起来,小腿有些发麻,一点点痹意顺着脚腕往上爬,像有无数只蚂蚁在及福利咬噬着。他在前面走,跟之前一样并不回头,也不管她跟得上跟不上,知道走到灰色高墙下,杜晓苏看着无路可去的墙壁还有点发愣,他已经把外套脱下来。没等她反应过来,他已经蹬上了树杈,一只手拎着外套,另一只手在树干上轻轻一撑,非常利落就落在了墙头上,然后转身把外套搁到墙头上,向她伸出一只手。
她只 犹豫了一秒钟,就尝试着爬上了树,但她不敢像他那样在空中跃过,幸好他拉了她一把。饶是如此,她还是十分狼狈地手足并用,才能翻落在墙头,幸好墙头上垫着他的外套,知道手肘贴到他的外套,触及织物的微暖,才悟出他为什么 要把衣服搭在这里。因为她穿着昨天那件半袖毛衣,而墙头的水泥十分粗糙。其实他为人十分细心,并不是坏人。
墙不高,可以看到校园内疏疏的路灯,还有墙外胡同里白杨的枝叶,在橙黄的路灯下仿佛一湾静静的溪林。
雷宇峥抬起头来,天是澄净的灰蓝色,许多年前,他和邵振嵘坐在这里,那时候兄弟两个人说了些什么,他已经忘记了。他一直以为,这辈子还有很多很多的时间和机会,可以跟邵振嵘回到这里,再翻一次墙,再次纵声大笑,放肆得如同十余年前的青春。
可是再没有了。
杜晓苏十分小心地学着他的样子坐下来,脚下是虚无的风,而抬起头来,却发现墙内的树墙外的树并不是一种,有些树的叶子黄了,有些树的叶子还是绿色的,枝枝叶叶,远远看去渐渐融入了夜色。天上有疏朗的星星,闭起眼,仿佛有一丝凉而软的风,从耳畔掠过。
他拿了支烟,刚掏出打火机,忽然想起来问她:“你要不要?”
不知道为什么,她点了点头。于是他就给了她一支烟,并且用打火机替她点燃。
风渐渐息了,十指微凉,捧着那小小的火苗移到她的掌心,瞬时照亮他的脸,不过片刻,又中心湮灭在夜色中。只余一点红芒,仿佛一颗寒星。
这是她第一次抽烟,不知为什么没有被呛住,或许只是吸进嘴里,再吐出来,不像他那样,每一次呼吸都似乎是深深的叹息。但他几乎从来不叹气,和邵振嵘一样。
夜一点一点安静下来,白杨的叶子被风吹得哗哗轻响,很远的地方可以听见隐约的车声,遥远得像另一个世界。他指间的那一星红芒,明灭可见。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可是他的样子,或许是想起来邵振嵘。他的大半张脸都在树叶的阴影里,什么都看不清楚。但四周奇异的安静里,她猜度,当年邵振嵘活血也曾经坐在这里,两个神采飞扬的少年,在墙头上带着青春的顽劣,俯瞰这校园与校外。
有车从墙下驶过,墙外的胡同是条很窄的双向车道,胡同里很少有行人经过,车亦少。路灯的光仿佛沙漏里的沙,静静地从白杨的枝叶间漏下来,照在柏油路面中间那根黄色的分割线上,像是下过雨,湿润润的,光亮明洁。
夜色安静,这样适合想念,他和她安静地坐在那里,想念着同一个人。
就像时间已经停止,就像思念从此漫长。
最后他把烟头掐灭了,然后掸了掸衣服上的烟灰,很轻巧地从墙头上跃下去。杜晓苏跳下去的时候趔趄了一下,右脚扭了一下,幸好没摔倒,手里的东西也没撒,他本来已经走出去好几步了,大约是听见她落地的声音,忽然回过偷来看了看她。她 有些不安,虽然脚踝很疼,但连忙加快步子跟上他。
越走脚越疼,或许是真扭到了,但她没吱声。他腿长步子快,她咬紧牙几乎是小跑着才跟上他。从胡同里穿出去,找着他的车,上车后他才问她:“想吃什么?”
上了车才觉得右脚踝那里火辣辣的疼,一阵一阵往上蹿,大约是刚才那一阵小跑,雪上加霜。但她只是有点傻乎乎地看着他,像是没听懂他的话,于是他又问了一遍:“晚饭吃什么?”
两个人连午饭都没有吃,更别说晚饭了,可是她并不想吃东西,所以很小声地说:“都可以。”
下车的时候脚一落地就钻心般的疼,不由得右脚一踮,他终于觉察了异样:“你把脚扭了?”
她若无其事地说:“没事,还可以走。”
是还可以走,只是很疼,疼得她每一步落下去的时候,都有点想倒吸一口气,又怕他察觉,只是 咬着牙跟上。进了电梯后只有他们两个人,她很小心地站在他身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脚踝那里已经肿起来了,大约是真崴到了。
进门后他说:“我出去买点吃的。”
没一会儿他就回来了,手里拎着两个袋子,把其中一个袋子递给她:“喷完药用冰敷一下,二十四小时后才可以热敷。”
没想到他还买了药,他把另一个袋子放在茶几上,把东西一样样取出来,原来是梅子酒和香草烤鸡腿。
她鼻子有点发酸,因为邵振嵘最爱吃这个。
他把烤鸡腿倒进碟子里,又拿了两个酒杯,斟上了酒,没有兑苏打,亦没有放冰块。没有跟她说什么,在沙发中坐下来,端起酒杯来,很快一饮而尽。
她端起酒杯,酒很香,带着果酒特有的甜美气息,可是喝到嘴里却是苦的,从舌尖一直苦到胃里。她被酒呛住了,更觉得苦。
两个人很沉默地喝着酒,雷宇峥喝酒很快,小小的碧色瓷盏,一口就饮尽了。喝了好几杯后他整个人似乎放松下来,拿着刀叉把鸡腿肉拆开,很有风度地让她先尝。
很好吃,亦很下酒。他的声音难得有一丝温柔,告诉她:“振嵘原来就爱吃这个。”
她知道,所以觉得更难过,把整杯的酒咽下去,连同眼泪一起,她声音很轻:“谢谢。”
他长久地沉默着,她说:“谢谢你,明天我就回去了。”
他没有再说话,转动着手中的酒盏,小小的杯,有着最美丽的瓷色,仿佛一泓清碧。
她像是自言自语:“谢谢你让我看到那些纸条,谢谢。”
他仍旧没有说话,她说:“我以前总是想,有机会要让邵振嵘陪我走走,看看他住过的地方,他读书的学校,他原来做过的事,他原来喜欢的东西。因为在我认识他之前,我不知道他的生活是什么样子。他开心的时候我不知道,他伤心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我就想着有天可以跟他一起,回来看看,他会讲给我听。我知道的多一点儿,就会觉得离他更近一点,可是他——”她有点哽咽,眼睛里有明亮的泪光,却笑了一笑,“不过我真高兴,还可以来看看,我本来以为他什么都没有留给我,可是现在我才知道他留给了我很多”她吸了吸鼻子,努力微笑,有一颗很大的泪从她脸上滑落下来,但她还是在笑,只是笑着流泪,她的眼睛像温润的水,带着落寂的凄楚,但嘴角倔强地上扬,似乎是再努力微笑。
“不用谢我。”他慢慢地斟满酒,“本来我和振嵘约好,等我们都老落落的时候,再把这个贺子挖出来看。”
可是,已经等不到了。
他的眼睛有薄薄的水汽,从小到大,他最理解什么叫手足,什么叫兄弟,他说:“这个贺子交给你,也是应该的。”
她很沉默地将杯子里的酒喝掉,也许是因为今天晚上触动太多,也许是因为真的已经醉了,他出人意料地对她说了很多话,大半都是关于振嵘很小的时候的一些琐事,兄弟俩在一起的回忆。他们读同一所小学,同一所中学,只不过不同年级。她是独生女,没有兄弟姐妹,而他的描述并没有条理,不过是一桩一件的小事,可是他记得很清楚。这是她第一次听他说这么多话,也是她第一次觉得他其实非常疼爱邵振嵘,他内心应该是十分柔软的,就像邵振嵘一样,他们兄弟其实很像,不论是外表还是内在。
一杯接一杯,总是在痛楚的回忆中一饮而尽。他的声音带着明显的醉意,窗外非常安静,也许是下雨了,她也喝得差不多了,说话也不是特别清楚:“如果振嵘可以回来,我宁可和他分手,只要他可以活着”
总归是傻吧,明明知道邵振嵘不会再回来了,就算她再怎么伤心,他也不会再回来了。
酒意突沉,她自己也管不住自己的语无伦次:“我知道你很讨厌我,我也很讨厌我自己。我配不上邵振嵘,配不上就是配不上,你当时说的话都是对的,如果我早点离开他就好了,如果我从来没有遇上他就好了。不过,他一定还是会去灾区的,因为他是个好人,他就是那么傻,他就是一定会去救人的,因为他是医生。可是”如果我不遇见他,我也许就觉得自己没有这么讨厌了
他说:“你也不讨厌,有时候傻头傻脑,还跟振嵘挺像的。”
“振嵘才不傻!”她喃喃地说:“他只是太好,太善良”她想起那些纸条,想起他说过的每一句话,想起他做过的每一件事,想起她与他的每一分过往,命运如此吝啬,不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