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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阿桐的表姐,阿桐这小妮子又一个劲地向我道谢。我说:“不用这么客气吧?我们是同事嘛,而且这些也是我应该做的,她是客户,我理该尽职尽责。”
阿桐说:“我知道你今天已经很敬业很努力了,也使我很受教育很受感动,但是你知不知道,你今天帮了我一个大忙,也帮了我表姐一个大忙!”
“怎么说?”我有些不解。
阿桐说:“你也看到了,我表姐的形象,所以从小到大,她都非常自卑,而且曾经还不止一次地自杀过,我想帮助她,而且一直在尽力地帮助她,希望她能树立起自信,然后很阳光地生活,所以这次,为了动员她来拍摄这些照片,我是费尽了心思,做了许多许多思想工作,她才答应来的,结果,她很满意,非常的满意,刚才我送她的时候,她差点哭了,她说今天是她有生以来最快乐的一天,是她有生以来度过的一个最幸福的生日。”
我一笑:“那又跟我有什么关系呢?这是你送给她的特别礼物啊,这都是你的功劳。”
“不!”阿桐很坚决地说:“今天的这些快乐和幸福,都是你送给她的,我有这个能力吗?”
“太夸张了吧?”我说。
“一点都不夸张!”阿桐的黑眸子定定地看着我“所以,我一定要谢谢你,一定要请你吃饭!”
“一定?”我微笑地看着她。
“一定!”她的胸脯挺了挺,更加坚决。
我叹口气:“不至于吧,这么点小事。”
她一本正经:“你不可以拒绝!”
这丫头真是可爱,我觉得再推辞就好像是伤害她了,便说:“那好吧,我答应你!但是我要问你一个问题,你是不是比较喜欢请人吃饭?”
“对啊!”听我答应了,她立刻笑容灿烂起来“我这个人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请人吃饭!”
“那么什么时候?今天晚上?我的肚子可早就饿得咕咕叫了。”我问她。
“今天晚上不行,我现在兜里没钱,只能请你吃凉粉,那多不好意思!等我发薪水吧,还有一个礼拜,到时候我给你电话。”她调皮地冲我眨眨眼睛。
我摇头叹息:“又一次被你打败了!”
“耶!”她冲我做了一个胜利的手势,转身笑着跑掉了。
这个丫头,就像是这个春天送给我的一个礼物,让我眼前一亮,也心中一亮。
第二天上午,我在街心广场为一个顾客拍外景,竟然遇上了杰和他的女朋友。
他们在逛街。这是我至今第一次看见他的女朋友欣欣。
果然是大家闺秀的风范,听杰介绍过,说她的父母都是大学教授,书香门第,知书达理,而她又琴棋书画,无所不晓,实在是一个美女加才女。当时,杰在不远处叫我的时候,我看过去,第一眼就看到了他身边的这个不俗的女孩,不是惊艳,而是如画中人,走到现实里来,是一种古典的美,白皙精致的脸庞,身材袅袅,穿着一身淡雅色调的套裙,微笑盈然,又所谓古人所说的“腹有诗书气自华”气质不凡,自有一种超凡脱俗的光晕笼着全身,她站在那儿,整个大街上的女人立刻就被比下去了。有时候,人比人,不服是不行的。
而她身边的杰,也愈发显得儒雅英俊了。
我知道,和这样的女孩子走在一起,她身边的人也会被她的光辉所浸染,所辉映。
想起杰平日里的胡混,我甚觉可惜,而这胡混当中也有我一个,连我也觉得有些愧对这女孩子了,我心想,如果我有这样一位娴静美丽善良出众的女朋友,我又何苦去跟那些无聊的女人胡混。
杰对我说他想买一部相机,想请我去当参谋,因为我是内行。他狡黠地对我眨眨眼睛,我立刻有所意会。可我正在工作,脱不开身,我说改天吧,改天我再陪你去,他点头表示同意,然后与我告辞,说不便打扰我工作了,那就改天吧。他的女朋友欣欣也轻轻一笑与我道别。然后他俩一道离开。我不觉多看了欣欣的背影几眼。这真是一个出众的女孩,我想,如果能够拍写真,也一定会是与众不同。说实话,在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我的心里是没有一丝邪念的。就如我前面所说的,美女如千年的古树稀世的珍宝,作为普通人的我们,应抱有欣赏和珍惜之心。
这天晚上忽然头痛得厉害,放了学之后我哪儿也没去,径直早早地回到了自己租住的地方(为了方便在外兼职和胡混我特地从学校的宿舍搬了出来)。
杰打来电话,说邀我去喝酒,我也推托了。总之,感觉头痛,且身体异常地疲乏,只想快快地躺到床上,好好地睡一觉。
回到住处,一头栽倒在床,胡乱拉过被子盖了,闭上眼,此时世界上最舒服的事情恐怕就莫过于这么躺在床上了。
可是却睡不着,怎么睡也睡不着,过了会儿,反倒是越来越清醒了,头却更痛,心里懊恼至极,心想这是怎么了?莫非得了什么怪病不成?又觉得屋内太过憋闷,于是索性爬起床来,打开了门窗,却还是憋闷。
无奈地甩甩头,做了几个深呼吸,抓起茶几上的烟盒,里面却是空无一支,操!今天真是倒霉透顶,我想或许出去走走会好一点,便出了门,下楼来到了外边。
我居住的地方是一个绿化搞得比较好的住宅小区,而我所住的这栋楼又是在这个小区里比较幽僻的,四周树木成荫,花草遍地,很适宜我这样喜欢安静和寂寞的人。
是的,我承认我是有喜欢玩乐的一面,但同时,在很多时候,我又喜欢一个人不受任何打扰地独处。睡觉、听音乐、胡思乱想、欣赏我收藏的所有的照片,自得其乐,也是一种享受。我始终认为,一味只知玩乐的人是浅薄的,而一味孤独的人又是封闭而痛苦的,玩就玩个痛快,但也要学会享受寂静。所以我的性格是双重而又矛盾的,是纵情而又孤僻的。
我走在夜晚静悄悄的林荫小道,呼吸着空气中春天淡淡的花香,觉得欲裂的头痛好像是好了一些了。
走了一段约有两百米的路,竟然没有碰到一个行人,只有乳白色路灯的光辉从树的枝叶间洒下来,在我的身上和地上投下斑驳的影子,连鸟鸣虫叫也没有,一丝凉意袭来,我纳闷,很晚了吗?
抬起手腕看看表,还没到十点嘛。
今晚怎么这么安静呢?
环顾四周的居民楼,依然三三两两地亮着温暖的灯光,却没有任何声息,只有那灯光柔和地静静点缀在夜色里。
这真是一个有些奇怪的夜晚。我想。
来到小区中心广场24小时营业的一所不大不小的超市,让我奇怪的是超市里也竟然没有一个顾客,只有三个营业员在那里闲聊。我拿了两盒烟,又拿了两袋方便面以备夜里万一饿了时的不时之需,付过钱,走出超市,往回走。
点燃一根烟,深吸一口,然后将烟雾吹散在夜风里。
我默默地往回走。路上仍旧只有我一个人。我低着头,似乎在想心事,其实却什么也没想只是走路,只是听着自己的脚步声。
转过一个弯,大约再有五十米,就到我居住的那栋楼了,忽然听见路旁的草丛里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心里一凝,甩脸望去,嗖地从草丛里窜出一只白色的东西来,吓了我一跳,定睛看时,才发现原来是一只猫,它似乎也被我吓着了,定在那儿,一动不动,盯着我,两只眼睛在夜色中那么亮。
这是一只全身纯白的猫,四足却是黑色的,壮实而灵活,尾巴轻盈地摆动着,似乎随时准备一跃。
见只是一只猫,我的心跳缓和下来,见它这么漂亮,倒心生出喜爱来,遂“嘬嘬”地唤它“猫咪。”
它竟应了一声:“喵呜---”
我很开心,便边走边唤它,它竟也“喵呜喵呜”地跟着我了。
这肯定是谁家养的猫跑了出来,否则这么白的毛不会这么干净。也许它今晚可以给我作伴呢,我并没有伤害它和据为己有的意思,只是真的有点喜欢它了。
它竟然没有一点迟疑地跟着我进了屋,就像是回到自己的家里一样,大大咧咧,轻车熟路,一进屋,它就跳到沙发上,采用一个半躺的姿势,舒舒服服地靠在那儿,眯上了眼养起神来。
我忍俊不禁地笑:“你倒会享福!想吃点什么吗?”
没想到它竟如听懂了一般,眼睛一亮,抬起脸来看着我,似乎在用目光询问:“你有什么好吃的可以招待我呢?”
这家伙,够酷!
我想起冰箱里还有一个鱼罐头,便去拿了来招待它,我把罐头打开,放在地上,对它说:“请吧!”
它跳下沙发,径直走到罐头前,也不客气,叼起一块鱼,有滋有味地大嚼起来。
见它吃得香甜,我竟也觉得肚子里有些咕咕叫了,便将刚买来的两袋方便面泡了来吃。
它看看我,耳朵动了动,好像在笑话我:“是不是看别人吃东西你就流口水啊?”
我真的是有点喜欢这个小家伙了,心里想是不是该弄个宠物回来养养呢?寂寞的时候也好有个伴儿。
它吃了两块鱼,不再吃了,用爪子抹了抹嘴,又跳回沙发上,闭上眼睛,睡起觉来。我怕它夜里着凉,拿了一个毛毯盖在它身上,它眯眼瞅瞅我,又呼呼大睡。
吃完方便面,我惊诧地发现,我的头竟然一点也不痛了,脑子异常清醒,没有一点睡意,我走到阳台,点了一支烟,默默抽起来。
很好的月光,弥漫着倾洒在夜色里,我抬头看天,一轮未满的苍白月亮映入了眼帘,它静静地发散着光辉。我忽然想起,我有多久没有这么在深夜里默默地看这轮月亮了,我最后一次看月亮是什么时候呢?是在什么地方呢?记忆突然像潮水一样漫过来。夜风无形,拂过脸庞,却留下了清晰的感觉与轨迹。那时还是在高中,我与一个女孩子相爱,她最喜欢让我陪着她在夜晚看月亮。后来,有一次,她放寒假后回学校,准备为我买一件毛衣带给我,当她从商店里出来穿过一条大街时,一辆车撞向了也。就这么,那个爱我的女孩子没有了,那个我爱的女孩子没有了,我的爱没有了,只剩下一件被血染红的毛衣
从此后,我不敢再看月亮。
而今夜,这一轮月亮又令我忆起了往事。不知不觉,我朝夜幕伸出了手去,却什么也没有抓到,风静静地穿过指缝,带走了流泻的月光,我颤抖的指尖想触摸到前方的一点什么,却始终也无所触及,幸福似乎就在咫尺之间,可又似乎永远保持着一点不可企及的距离。风在黑夜里游荡,犹如迷失的灵魂,不知将去往何方
心忽然好痛。
脸颊上有痒的感觉,那是眼泪悄然流下的印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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