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另一张订单

小猪懒洋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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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绾在完成了整套饰之后,拨电话给周朴的秘书。也许是周朴额外的交代,她甚至没有受到过多的盘问,就直接被接了进去。周朴很爽快地和她约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答应看一看设计图。

    严绾看着手里被着上橄榄绿色的效果图,心里有点没底。毕竟,这个颜色和周朴想要的颜色,并不相同。如果不是早就知道周朴的脾气,明白她不喜欢难为人,严绾未必敢于拿着不合标准的设计图就冒然上门。

    “这不是蓝色的?”周朴意外的抬头。

    “是的,这种宝石叫橄榄石,本身的价格并不高,但是我们会用最纯净的宝石。”

    “我开始的时候准备用托帕石,但是我们的艺术总监建议我换用橄榄石。我看过原石,这样的形状与橄榄石,绝对是天作之合。当然,如果你坚持用蓝色的话,我这里还有两张蓝色的效果图,你可以比较一下的。”

    周朴伸手接了过去,很快目光锁定在橄榄绿上“你说得不错,这样的设计和绿色,简直是天作之合。不知道实物的颜色,能不能达到这样艳丽的程度。”

    严绾笑着解释:“原石比这个还要漂亮,我看过闫氏的存货,有一种绿中带着微黄的高品质橄榄绿宝石,完全可以完成这几件饰。”

    “那还等什么呢!就用橄榄绿!周朴把设计图递还给了严绾“不过,我还是希望能有一套托帕石的饰。”

    严绾有些愣,一时没有听明白她的含义。

    “你是说”

    这一套可以交付车间去订做了,你再替我另外设计一套蓝色托帕石的饰。我现在觉得,你的设计不必国外的大师差,我相信你能替我带来惊喜。

    “还是五件吗?”严绾追问了一句。

    “嗯,当然。”

    严绾觉得自己有义务提醒一句:“宝石本身的局限性,我觉得一次佩戴五件,似乎有点过于隆重,而它们的价格本身,承载不了这种套系的庄重。”

    “我又不是一次戴足。”周朴大笑“我当然会根据我自己的衣服,来选择合适的饰。放心吧,虽然设计我是外行,但是配服装却是行家。你可真是老实,不像其他的设计师,为了接受一张订单,拼命游说我并不需要的饰。”

    严绾想到她在前世,经常会在贵妇人圈子里,引领一时的潮流,忍不住会心地笑了起来:“是的,我太杞人忧天了。”

    “说明你这个人,做事做人,都很认真,我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如果你吹得天花乱坠,我反倒不敢把饰交给你定做了。”

    严绾点头答应:“我先把橄榄石的成品交给你,再决定是否由我再承接下一套饰的设计。”

    “不用,你直接设计吧,我相信自己的眼光,是不会看错人的。”周朴毫不在乎地说“你的设计很有新意,如果能用祖母绿的话,我相信会更好”

    严绾摇头:“祖母绿的脆性,不适合做这种新型的切割。而且这样的形状,是非常浪费宝石材料的。祖母绿的名贵,决定了没有设计师敢于用这种设计。”

    周朴很健谈,严绾以前也不过和她泛泛之交,在社交场合有些孤芳自赏的意思。但是谈到珠宝饰,两个人的话题却像是刹不住车似的,越谈越投机。

    直到秘书的电话接进来,提醒周朴和某供应商的约会,周朴才意犹未尽地咕哝了一句:“人在江湖,真是身不由己。好吧,我们下次有机会再聊,替老爸打工,一样需要尽心尽责。”

    严绾失笑:“正是因为替自己人打工,才需要用更多的努力,来证明自己的实力。”

    “你这句话说得太对了!”周朴一副酒逢知己饮的模样“别的人总说我是沾了多少家父的光,所以才能够坐到这个总裁助理的位置。其实,我付出的努力,他们都看不到。”

    周朴的秘书效率很高,二天就把协议的修改文本传给了严绾。因为她的办公室没有传真机,所以直接传到了刘离的传真机上。

    “严绾,你太厉害了吧?周朴不仅坚持由你做她的设计师,还增加了一套饰。凭她给出的价格,你半年的任务都可以不用愁了。”

    刘离的调侃,让严绾觉得不好意思:“也许只是投缘吧,我也不觉得自己的设计有多好。我觉得可能是因为我用的都不是贵重宝石。这样两套设计下来,价格也未必比得上她今天戴在脖子上的那款鸽血红。”

    “不同的饰,有不同的适应场合。鸽血红虽然名贵,也未必能和每一套衣服配套。你总不能拿来配火红色的晚礼服吧?那整个人就成了一只辣椒了!”刘离的比喻,让严绾忍俊不禁,莞尔一笑间,让刘离在两秒钟内有点闪神。

    “说真的,我还没有近距离看过鸽血红呢,只是看到介绍,说那种红宝石的颜色,纯净明亮之外,还给人以燃烧的火和流动的血这种动态的感觉。今天看到周朴脖子上的那颗,倒还真有点这个意思,可惜不能凑近了观察,以后和她熟悉了,也许能够借下来鉴赏一下。”

    “鸽血红的定义十分严格,一般只能在拍卖会上一睹它的芳容。有机会我带你去拍卖会见识见识。当然,并不是每次都会有极品,但偶尔还是会撞上一两件的。”

    “好啊,有见识的机会,我是绝对不会推辞的。”严绾爽快地答应。

    “那种近乎于神话般的色彩,大概是大自然创造出来的最最强烈的色彩了。很少有人会不被它迷住,你居然没有伸手去抚摸一下,算得上自制力够高的女孩了。鸽血红甚至比矢车菊蓝宝石还难得,一向是可遇不可求的。也许你参加了近百场拍卖会,都未必会有鸽血红的。”

    “没关系,能够看到别的宝石,也算不虚此行嘛!何况,拍卖会大多在上班时间举行,我可以名正言顺地翘班,两全齐美啊!”“你倒会算账!”刘离哭笑不得。

    闫亦心是个很低调的人,尽管在而立之年之前,就成为了闫氏历史上最年轻的执行总裁,却始终没有在媒体上公开出现。

    他每天都准时下班,俨然把严绾两室一厅的小屋,当成了自己的家。每天离开的时候,都恨不能立刻就拉着严绾去领回一张结婚证,两个人名正言顺地生活在一起。

    “明天有一个必须参加的宴会,陪我吧。”闫亦心离开的时候,交代了一句。

    “是什么宴会?要穿礼服吗?”

    “嗯。”“那要不要化妆?”严绾对这类宴会有点腻味,尽管她已经离开这样的场合很久。但唯其如此,更觉得这种宴会除了枯燥,简直没有二个词可以作评语。

    “如果你不喜欢,可以不化。我会替你准备礼服,不许拒绝,这是为了陪我才去的。”

    严绾自认以现在的经济实力,要置办一件可以配得上站在他身边的礼服,确实力有未殆,只能默默地点头。

    “你这样就很好,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天生丽质的人,就是这一点可以沾光。”闫亦心笑着安慰了她一句“晚安。”

    “晚安。”严绾在夜风里又站了很久,才慢慢地走了回去。

    陪他正式出席宴会,算不算是闫亦心把她带入社交界的信号呢?再次被当成攀龙附凤的丑小鸭,这种经历,并不令人觉得愉快。

    爱情很奇怪,来的时候,总是把秘密装扮成一个接一个的惊喜,让她觉得与闫亦心相处的每一分钟都充满了甜蜜。可是在他离开的时候,总免不了在心里会洇出一层淡淡的失落。喜悦慢慢地褪化,反倒浸润出一丝恐惧。

    如果这样的亮相并不被闫老太爷所乐见,或者会有更多的不满,在老人的心里堆积。如果不是闫亦心答应了接手闫氏,严绾甚至相信,现在已经有手段朝着她使出来了。

    大多数人要求的门当户对,毕竟有其深刻的基础。

    夏花烂漫,小区前面的花圃里,种着的也不是什么名贵品种,只是颜色艳丽的月季,装点得整个夏天都蓬蓬勃勃。

    “我想这么多干什么,只要亦心他爱我,才不用怕背后的什么黑手呢!反正我打定了主意,这一辈子都不会背弃。”严绾吐了一口长气,打定了主意,才转身上楼。

    她没有其他的嗜好,电视机除了积累灰尘,似乎找不出二种功用。严绾一时没有睡意,又拿出白纸开始画草图。

    音符在七年后,曾经在饰上大出风头。但是现在,却还没有风行,甚至只是一个留在她头脑里的信息。

    严绾得意地咬着铅笔头,幸好前一世她戴过了无数的宝石,6氏的新款,有一半是由她戴出去显摆兼“宣传”的。

    一时没有灵感,就批后世的饰款式好了。找到了偷懒的办法,严绾觉得睡意全消,恨不能把音符的一套五件颜色,都把图画好。

    “这不算剽窃吧?”严绾有点心虚地自言自语“不知道这股流潮被我带起来以后,那些珠宝设计师还能得到什么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