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燃烧的地平线(上)

旋风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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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5月15日开战至今,联军已经攻入伯兰顿城整整20天,但是时至今日他们也未能将整座城市控制在手中。虽然联军凭借着英德克军手中的火枪占据了很大的优势,但是兰诺守军依旧凭借着人数上的优势与对城市道路的熟悉负隅顽抗。联军在占领了大半个城市区域之后就再难寸进,一座桥梁、一条街道、一处庄园、一间仓库、一幢民宅……都有可能成为双方拼死争夺的战略要处。每天两军都有大量的人员伤亡,联军的数量已经从进城时的13万下降到了不到10万,城内兰诺守军则损失近半,大约只剩下11万人。

    兰诺人作战虽然凶狠勇猛,但是和对方优势火器的对抗中依旧处于绝对的下风。在争夺某些区域控制权的时候,兰诺人往往要付出多出联军一倍以上的牺牲才能够实现自己的目标。而且兰诺人需要庆幸的是,城市错综复杂的地形限制了英德克火枪的威力,如果两军是在平原上正面交战,此时兰诺军恐怕早就已经溃散了。

    更严重的是,联军所采取的分割战术起到了显著的成效,如今由于城中主要道路和中心城区已经被联军占领,兰诺守军被分成了互相无法联系的三个部分。在强大的英德克火枪队的威慑之下,兰诺军无法突破对方的封锁。如今被分成三个小块的兰诺守军被联军一口一口地吃掉,只剩下时间的问题。

    然而时间却是一个大问题,无论是教廷军的总指挥官格朗克公爵,还是英德克陆军上将布拉马尔,他们都很清楚,兰诺不可能放任伯兰顿城落入己方的手里,到了这个时候,对方的援军应该已经到了路上。

    根据格朗克公爵估算,想要完全的占领整个伯兰顿城,至少也要一个星期的时间。如果在这一个星期之内,敌人的援军依旧没有赶到,这样的结果自然最好,联军一旦占领了伯兰顿,就没有还回去的可能。可是如果敌人的援军在一个星期内赶到了战场,那又该如何是好?

    最好的办法自然是洗劫这座城市,然后带着金银财宝全军撤退。虽然格朗克公爵在兰诺的女皇继位不久后就叛变了,但是他本人对女皇的性格还是颇有研究的,他清楚那个体内流有兰诺里斯大帝血脉的女人一定会动用手中最强力的力量来对付伯兰顿城内的联军,她派出的增援部队很有可能就是去年才新成立的亲卫军!

    亲卫军成立之初,格朗克公爵就吃过对方的苦头,他也听说过这支新军在斯索瓦尔山口击溃瑞沙近卫军的传言,尽管教廷内部很多人都认为那个传言被兰诺方面故意夸大了,但是格朗克公爵却相信那个传言的真实性。

    联军中的英德克人虽然拥有新式火枪,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英德克的六万人当中,只有三万人装备了这种威力强大的武器,余下的三万人依旧是持着剑、盾、长弓等冷兵器。而格朗克公爵却曾经收到过消息:兰诺女皇组建的亲卫军足足有五万人,而且全部都配有新式火器!

    三万手持火枪的英德克人就能够把伯兰顿城内十几万守军打得龟缩不出,五万拥有同样武器装备——甚至比英德克人还要优秀——的兰诺军将会有多么恐怖?

    5月底,也就是当伯兰顿城久攻不下的时候,格朗克公爵就曾经向教廷军实际上的首脑,格伦斯枢机主角进言:如果6月的第一个星期还是无法控制整座城市,就必须要考虑撤退的事宜。然而这个提议被格伦斯枢机主教毫不留情地否决了,想想看,攻克一座兰诺的大型城市,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功绩?这将在格伦斯的名字下填上多么浓厚的一笔?枢机主教大人决不允许这样的机会从自己面前溜走。

    英德克陆军上将布拉马尔同样不赞同格朗克公爵的提议,一来近几日英德克的火枪队大展神威,让老将军的信心膨胀到了极点,他也不相信兰诺方面会派出足以抗衡自己的军队。二来,英德克人来伯兰顿城并不是为了给教皇白打工,只有攻下了这座城市,英德克所提出的条件才有可能实现。

    联军的两位首脑都不同意撤军,格朗克公爵也没有法子,只得命令手下的侦察兵,随时注意伯兰顿城北面的动静。

    6月5日,天刚蒙蒙亮。初夏的气温将昨夜植物枝叶上积累的露珠迅速蒸发,形成了一层薄薄的雾气,这薄雾和树林茂密的枝叶混合在一起,让人很难看清楚林中的小路。

    此时亲卫军距离伯兰顿城只剩下不到一日的路程,指挥官莱丝?维多特中将也开始越发的谨慎起来,这日一大清早,她就派出了一支骑兵前往伯兰顿的北郊,去查探那里的情况。

    托普上尉就是这队骑兵的指挥官,由于他曾经受邀前往皇宫授勋,所以他在亲卫军中的前途也变得一帆风顺起来。如今的托普虽然仍旧只是个上尉,指挥的却是一个龙骑兵大队!这样一支队伍在战力上恐怕能与上千名传统持剑步兵相比。

    不过这次托普上尉奉命上路,依旧是干回他的老本行——敌前侦查,所以他不可能将三百多名手下全部带上,而是挑选了十名比较机灵的小伙子,整个侦查小分队连他一起一共十一骑。

    要想查探敌军的动向,首先就得隐藏自己的踪迹。托普上尉和他的手下们并没有选择在石板铺成的大路上疾驰,而是顺着一条林间小道,不疾不徐地赶往伯兰顿城北郊。

    纯种古雷拉战马的蹄子踏在柔软的土地上,发出一阵阵“咯咚”、“咯咚”沉闷的声响,这声音不算刺耳,也很有节奏,居然没有惊扰早晨起床吃虫子的鸟儿。

    林中的薄雾有些扰人,但是对于托普上尉这样经验丰富的侦察兵来说根本不算是问题,他一个人策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十分轻松惬意的样子,仿佛闭着眼睛就能够辨别方向。

    这林子虽然称不上茂密,但也占地颇广,十一名骑士在当中策马骑行了一个多小时居然仍未穿过它,再加上林中的景色大致都是单调的颜色,如果不是有托普上尉这样经验丰富的老兵带队,陌生人恐怕走进来没多久就会迷路。

    又过了一会儿,走在前面的托普上尉忽然耸了耸鼻子,猛地举起了右手,示意身后的战友停下来。

    骑士们手中的缰绳骤然收紧,马儿们无奈的甩了甩脖子,有些不大情愿地停下脚步,却没有发出一声嘶鸣,它们都是经过训练的战马,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默不作声。

    “有情况!”

    没等身后的战友询问,托普上尉就低声说道,伸出右手打了个手势。

    余下的十名骑士立刻会意,纷纷从马背上跳了下来。

    林子里的地形复杂,所以如果要战斗的话,与其坐在马背上,不如脚踏实地。

    托普很有当长官的样子,在所有的骑士都下马之后,就立刻领头向右侧的树林当中走去。

    十几个人没有走出多远,就听到了一阵隐隐约约的交谈声。

    “是教廷人!”

    一名骑士压低了声音道:

    “他们说的是利比尼斯语。”

    托普上尉点了点头,他小心翼翼的压低了身子,一步一步靠近了声音的来源,很快就发现,树林中的一块空地上正聚集着七八个教廷军士兵,他围座在一处已经熄灭了的篝火旁,似乎正在享用早餐。

    凭着经验,托普上尉立刻就猜想到这几个教廷士兵应该是昨夜在林中巡逻的侦察兵,此刻已经天亮,他们大概是打算在吃过早餐之后就返回城中的营地。

    是将他们杀死,还是放过他们?

    托普上尉在脑子里飞快地思考这个问题,那些教廷侦察兵显然并没有发现自己这些人,如果放任他们这样离开,想必他们也不会带回去多少有用的消息。而如果将他们杀了,一旦城中的敌人发现派出去的侦察兵没有按时回来,恐怕很容易就能够猜想到是什么原因。

    正当托普上尉觉得放过眼前这几个敌人的时候,他而耳边却传来了一声怒吼:

    “杀!为了兰诺帝国!”

    这吼声是从一名年轻的兰诺骑士口中喊出来,紧接着他抬起了手中的短枪,砰的向林子里的那群教廷士兵发射了一枚弹丸。

    也不知道那弹丸究竟有没有击中目标,不过显而易见的是,那些教廷士兵在听见动静之后,立刻就大喊着扔掉手中的食物,四处寻找他们的武器!

    “杀光他们!”

    托普上尉来不及指责身边那位没有接到命令就抢先动手的年轻骑士,此刻最重要的目标就是将眼前这群敌人全部消灭,不能让们将兰诺援军已经抵达的消息带回城中。

    随着托普的一声令下,一阵不算密集的枪声紧接着就响了起来,不算第一个开枪的那名年轻骑士,包括托普在内的余下十人早就已经瞄准了各自的目标,所以在一阵枪响之后,立刻就有四个教廷士兵倒在了地上。

    余下的四名教廷士兵见到势头不对,毫不犹豫地就抛下了躺在地上并未立刻死去的同伴,看样子是打算逃跑。不过兰诺人并没有给他们这样的机会,短枪虽然只能够发射一枚弹丸,但是托普和几名骑士早已经举起了骑士剑,大吼着朝对方扑去。

    剑刃相交、血光四射,兰诺亲卫军士兵每一个都是剑术好手,又是突然袭击,十几个人围上去,教廷士兵就算想要逃跑,一时之间也不知道应该走哪个方向。

    战斗很快就结束了,十一个人打四个人原本就没有什么悬念可言。只不过一名兰诺骑士被负隅顽抗的教廷士兵刺伤了大腿,恐怕必须要返回后方的大队,寻找医护兵及时救治才行。

    而且遇到敌军侦察兵这件事情,托普也必须尽早向后方的长官回报。

    不过在返回之前,他还有另外一件事情要走。

    “你叫什么名字?”托普走到一名骑士的身边问道,就是这个年轻人第一个发出吼声,第一个开枪射击,第一个冲向敌人。他在战斗中表现得十分英勇,至少有两名敌人倒在了他的剑下,从他的剑术风格来看,应该是在参军之前就受到过良好的训练。

    “我叫索尔斯,长官!”年轻的骑士一边回答,一边利索的行了个军礼。

    这个名叫索尔斯的骑士大约十**岁的样子,虽然他刚才作战时的样子十分勇猛,但是现在细细看起来,才会发现他仍旧满脸稚气,十足是一个刚刚长大的孩子。

    不知怎地,托普看到索尔斯的时候,就会想起曾经和他一起并肩作战过的,远在斯索瓦尔山口的小汤尼。

    不过和这个索尔斯比起来,小汤尼可是要可爱得多。

    托普深吸了一口气,努力露出一副平淡的表情说道:

    “你应该知道,在我下达命令之前,不能擅自向敌人发起攻击!”

    “我知道,”索尔斯回答道,“但是我不认为杀几个侵略者有什么过错!”

    这个回答让托普有些错愕,他强忍住心中的怒火,又道:

    “杀了他们,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你考虑过吗?你的同伴可能会因此而受伤,甚至丧命,伯兰顿城内的敌人也会提前知道我们的到来!”

    “那又有什么关系!”索尔斯毫不在意似的反驳道,“能杀死一个敌人,就能减弱对方一分力量。而且身为兰诺的战士,在战场上流血甚至牺牲,不正是我们最光荣的使命吗!”

    对方的回答再次让托普上尉感到气结,他并不是一个能言善辩的人,虽然他很想要让眼前这个年轻的士兵明白,不遵从长官的命令就擅自行动是错误的行为,但是他却无法用大道理来说服对方。

    最后,托普上尉只得板着脸,指着索尔斯的肩章一字一句地说道:

    “你要听清楚了,下士,在这里指挥的人是我,而不是你!如果这种情况还有下次,你就一个人去冲着敌人的阵列发起进攻吧!”

    索尔斯下士撇了撇嘴,眼中满是不服气的目光,但他还是再次立正敬礼,然后转过身去,默默地走开了。

    5日的中午,在得知昨日夜里派出去的一队侦查兵没有按时归来之后,格朗克公爵立刻警觉了起来,他当即又派出了更多的侦查小队,终于在下午的时候,得知了兰诺援军距离伯兰顿只有半日路程的确切消息。

    然而在这个时候,城内的兰诺守军仍然没有完全消灭,联军根本就不可能依托城市坚守。虽然围城打援是一个普遍的战术,如果贸然分兵出城去拦截敌人的援军,城内的守军肯定又会趁机发动反攻。

    “该如何是好?”

    这是格朗克公爵将敌人援军即将抵达的情况告诉格伦斯枢机主教之后,对方所回答的第一句话。

    “我还是保持以前的意见,阁下。”格朗克公爵低声说道,他尽可能的在枢机主教面前摆低姿态,期望能够说服对方。

    “你是说撤军?”格伦斯枢机主教皱着眉头说道,“不行,如果不能完全占领这座城市,教廷的威严何在?”

    在说这番话的时候,枢机主教庞大的身躯也随着语气的加重而左右晃动,使得他身下的床板立刻就发出了一阵令人担心的“吱吱呀呀”的声音。

    “我们已经攻破了这座城市!”格朗克公爵继续劝解道:“我们在这座城中呆了二十天,已经让兰诺颜面尽失,也取得了足够的财富,教皇陛下一定会满意的!”

    “你不明白陛下想要的究竟是什么!”格伦斯怒道,“难道你真的认为,教皇陛下会将区区一座城池放在眼里?”

    没等格朗克回答,格伦斯枢机主教就继续说道:

    “这座伯兰顿城,只不过是教皇陛下征服兰诺的第一步,占领它,就能够让全大陆的国家认识到,兰诺并不是不可战胜的,它也会被击败!如今不仅仅是英德克跟随我们作战,卢法、瑞沙、普兰,这几个国家都已经向兰诺发兵,如果我们在这里撤退,那些国家也必定会停止围攻兰诺。如果我们继续占据这里,我们的盟友们就会继续攻打兰诺,将这个大陆的毒瘤彻底切除掉!”

    “可是……”格朗克公爵并不是不明白对方话中的道理,但是在完成那一切之前,教廷军必须要度过眼前的危机才行。

    “可是如今敌人援军已经到来,城内的守军却仍未清除,如果我军贸然出城迎敌,恐怕会首尾不能兼顾啊!”

    格伦斯枢机主教的脸色一沉,他就算不通兵略,也明白此刻联军处境的凶险。在一番思虑之后,枢机主教终于一咬牙,狠狠地道:

    “城中的守军现在都集中在什么方位?”

    “中部城区已经被我军占领,敌人现在被分别包围这在三个区域。”

    格朗克公爵一边说着,一边在墙上的地图中连点了三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