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自由磨房主旅店门前的骚乱 上

魂消形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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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掉一位男爵领主,这事情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假如这位男爵先生在郡省官员那里有着什么过硬的关系,可能就会有军队前来缉拿杀人犯,可是,从这位康纳瑞男爵的表现中就知道,他不可能有后台,否则他也不会住在那间“呼啸山庄”里,一派窘困的样子还非得摆谱。

    既然没军队出动,剩下的就没什么好担忧的了,顶多是有男爵先生的几位亲戚,联名发布一个通缉命令,或是动用自己的私人武装,或是雇佣一些冒险者,可是,这通缉行动也仅仅限于那么一片地方,到别的领主地盘上通缉,旁人可不认为他们能够享有这份嚣张的权利。

    况且,在世道稍显混乱的艾而多,这样的事情发生的也不在少数,强盗会洗劫地方领主,有时,凶悍的新教徒也会光顾领主的家门。对此,最大的领主头子,也就是国王陛下,也没一次为这些倒霉鬼申过冤,这位一贯背负着穷困名声的国王陛下巴不得有领主死了,又没有后嗣,自己就好将倒霉鬼的封地收回自己的囊中。

    所以,除了奥斯科心里有些惴惴之外,另外的三个团员根本就不将这当成是一回事,不过,他们还是得尽快离开这片是非之地,省得碰上些什么拦路杂鱼。

    他们一路南行,想去塔洛希尔郡的几位领主那里碰碰运气,要实在没有生财门路,听说近期塔洛希尔郡一位尊贵的侯爵正在招兵买马,想要跟另一位世仇伯爵结算一下几年累积满的仇恨值,这也是个不错的机会。

    这行程与奥斯科原本的打算一致,反正是越来越接近首都耿纳。在上路了几天之后,奥斯科一直预想着与追兵撕杀的场景,他觉得他应该得尽量为之做充足的准备,所以,他就时不时的鼓起勇气,去与沉默寡言的女士露娜搭话,好能让这位剑技高超的女士给予他些战斗的指导,这搭话里,十次有九次露娜都是不发一言,只是用实际行动表演了几招剑击技巧,奥斯科就全然会意的用木棍加以苦练。

    看着杰克小伙子是如此上进的一个小伙子,善谈的维尔也时不时教授奥斯科一些闪躲的技巧,这些技巧都极为实用,乃是实战中保命的不二法门。维尔是不指望这杰克短时间内就能与他们并肩做战,他只希望,这个小伙子能够在战斗中自保,就是冒险者最先应具有的本领了。

    至于祖宾,他那奇怪的单刃斧兵器与他身材完全相称,他倒是也热心的教授过奥斯科,可是,他的战斗套路与奥斯科完全不相符合,他最后唯一教授给奥斯科的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当别人的利剑刺中你时,无论多么疼痛,只要你还没死,就得忍住,因为敌人只夺走了你半条命,而你要能趁着对手一时的疏忽而给予他致命的一击,你就夺走了他整条命。”

    对此凶悍的战斗经验指导,奥斯科深深认同。

    然而,奥斯科做了万全的准备,预想中的战斗却一次也没有到来,他们一行人几乎要走出当地省郡的范围,越过前方的小镇,再过一条河,就是塔洛希尔郡的土地了。

    可是,事情总不会一帆风顺,当他们抵达邂逅小镇时,这里明显正发生着一场骚乱。只见妇女都朝着街中心跑,又听到孩子在门口叫喊,好几位富裕的有产者急忙披上铠甲,操起一把长矛或是梭镖,用来支撑不大安稳的心神,大家都跑向了相同的方向,那里露着一块招牌,昭示着骚乱的来源之地——自由磨房主旅店。

    奥斯科几个人也一时好奇,就随着人流涌了过去,旅店门前人越聚越多,围的里三层外三层,大家都想争先瞧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这年头人心惶惶,常出乱子,差不多每天都有人把这些事记录在档,好能为后世文人编纂历史提供些材料。有领主之间的冲突,也有国王与国王之间的冲突。除了这些明争暗斗,明火执仗或是暗中进行的战争,还有盗匪、乞丐、新教徒、恶狗和悍仆,也向所有人开战。城镇居民都长备不懈,随时准备对付盗匪、恶狗和悍仆,也时常对付领主与新教徒,还时而对付国王。

    等奥斯科一行人跑到那里一看,才明白了这骚动的起因。

    原来是来了个年轻小伙子……一身短打扮,蓝呢子紧身衣严重褪色,变成了一种难以描摹的葡萄酒渣和碧空的混合色。他长一张长脸,成棕褐色,颧骨略高,是精明的标志;嘴部的肌肉极为发达,眼睛睁的圆圆的,显得极有精神,直挺的鼻梁倒是挺秀气;看那个头儿,说是小青年,未免太高,说是成年人,又显矮了点;如果没有挂在皮肩带下的长剑,缺乏眼光的人会认为他是个赶路的乡家子弟;他那把剑,步行时拍打小腿,骑马则拍打他坐骑倒竖的长毛。

    这样一个小伙子,千言万语的描述都能用一句话来代替——他就是一个活脱脱惹祸精的样子。

    这位年轻人有一匹坐骑,那坐骑就是引发骚乱的真正原因。可是,维尔与祖宾,就连露娜女士都包括在内,三人都顾不上向那惹人注意的坐骑多瞧上一眼,他们只是呆滞的看着这个小伙子的那张脸,又转过头去看了看杰克?汤森先生的那张脸,这两张脸,就跟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要说命运的偶然真是让人吃惊,奥斯科在海外新造的那张脸就恰巧与面前这位小伙子的脸一模一样!他瞅着这个还未知姓名的小伙子,眼珠差点瞪出眼眶。

    “你的孪生兄弟?杰克?”维尔发问了这么一句。

    奥斯科坚决的摇了摇头,这回答让维尔三个人更是疑惑不以,这世界上还有如此的巧合吗?不但脸长的一模一样,就连身穿的衣服都大差不差,唯一的区别恐怕是,杰克?汤森缺少一匹引人注目的马,更缺少一把吓唬人的长剑。

    他们这么惊异了片刻,就终于开始关注起那匹坐骑。那坐骑特别引人注目,也的确惹人注意了。那是一匹贝亚恩矮种马,看牙口有十三四岁,一身黄皮毛,马尾巴脱了毛,腿短还长了疮,走路时脑袋低垂到膝盖以下,因此,缰绳就完全多余了,即便如此,一天它还是能走上三十公里路。不过,这匹马仅有的优点就全然被怪异的皮毛、别扭的步伐给掩盖了,又恰逢来到人人都自认为会相马的年代,因此,这匹马刚刚进入邂逅小镇一刻钟,就引起了轰动,贬抑之词由马殃及骑手。

    这个年轻人不管骑术多么高明,也不能无视这种坐骑给他带来的滑稽可笑之处,因此,他听到旁人评头品足的议论,就感到格外难堪。他一路精神紧绷,到了后来,他把每个微笑当成侮辱,把投来的每一个眼神都视为挑衅。他一路上拳头始终攥的极紧,右手也时常按上剑柄,每天不下十来次,不过,拳头始终也没能击在谁的腮帮子上,剑也从没有出过鞘。这是因为小马上有一把大剑啪啪做响,长剑上面还有一双炯炯发亮的眼睛,而那眼神露出的凶光多于傲慢,行人也就憋住了笑声,如果实在憋不住,他们也至少像古代面具一样,尽量用半边脸笑。就这样,这个小伙子一路走来,保持凛然难犯的神色,倒安然无恙,直到邂逅小镇这个倒霉的地方。

    他在自由磨房主旅店门前下了马,却不见有人招呼,无论老板、伙计还是马夫,都没有到下马石来扶马镫。他从一楼半开的一扇窗户里望进去,看见一位身材魁梧,虽然眉头微皱但神态十分高贵的绅士,正对着两个洗耳恭听的人谈论着什么。这位小伙子处于一贯的精神紧张,自然而然的认为自己正是被谈论的对象,于是,他侧耳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