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方程式

碧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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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经济学家萨缪乐森曾开列过一个著名的“快乐方程式”:

    物质消费

    快乐=——

    欲望

    初看这个方程式,想想它的分子与分母及其商之间的能动关系,我想大多数人都会认可的。假设分母(欲望)不变,分子(物质消费)愈丰富,则相对快乐的值愈大。反过来,分子(物质消费)不变,分母(欲望)愈大,则相对快乐的值愈小。而一旦分母(欲望)大到超过分子(物质消费)那么快乐之商便是小于1,没有了快乐,变成了痛苦。所谓“人心不足蛇呑象”便是贪得无厌乐极生悲的状态。

    人活着,都希望生活的快乐。对快乐与幸福的追求是人的天性,然而快乐如何获得?

    从方程式中我们不难看出,决定快乐程度的两大因素:物质消费与欲望,欲望是人的天性使然,而物质消费则是需要人去创造的。然而人们创造的物质消费越多,欲望值也就越高。因而,人类追求的快乐值是无限的,永不满足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欲望是人类社会创造财富,创造物质消费的原动力。

    物质财富的创造与消费反过来又不断提高着人们的欲望。衣不掩身、食不裹腹时,人们追求温饱;温饱解决了又追求“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而现如今人们欲望是什么呢?电脑、汽车、别墅、健康不一而足,将来还有怎样的欲望就不得而知了,这要看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创造物质财富的能力。所以,魔鬼才和上帝打赌,所以浮士德才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

    无欲则刚。明白这个道理的人很多,但真正能够抵御欲望的诱惑的人却很少,而在欲望的驱驶下把坏事做尽的人就更大有人在。没有欲望就没有了希特勒,没有了东条因机;也就没有了陈克杰,没有了陈希同。也有一些智者看到了欲望的可怕,想方设法去减少欲望,去躲避欲望,因而就有了各种形式的宗教。比如佛教讲究无欲、无为、无我、无物,单调的教义不能克制欲望的增加,怎么办呢?只好避开尘世,躲到深山老林中去修行,所谓“眼不见心不烦”然而,得到的高僧又有几人,成仙的道士又在何处?

    欲望是好事也是坏事,老人家不是说过:矛盾总是对立统一的。好事可以转化为坏事,坏事也可以转化为好事。就看你如何去对待他,如何用正当的手段去实现你的欲望。

    当然,欲望并不仅仅表现在对物质消费的占有,萨缪尔森是个经济学家,他只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去分析总量。人们的欲望除了物质领域的还有精神领域的。比如对金钱、美女、权力的占有等等。更有对知识的渴求,对高尚人格的期盼。

    好好把握自己吧,用自己的劳动去实现自己的欲望;好好把握自己吧,别让欲望遮避了你的双眼。

    我向往美好的生活,生活的快乐是我最大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