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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一种植物,叫朴树。
于是,我开满了花等待新的行走。
——题。
1
我叫蓝小染。或者绝朵。
他叫朴树。或者风花。
我是一个眉眼暧昧的女子,喜欢写字,喜欢听着柔软的音乐写字。生长在一个暗暗的城市里自生自灭。和许多人说过,我喜欢自生自灭这个词,有点决绝,有点宿命。熟悉的人都叫我小染,或者蓝。陌生的孩子,却总喜欢喃喃地叫我绝朵。
绝朵是我在一些漂亮坛子里的名字,仿佛妖娆的花朵。或许,我的手指可以开出洁白的花朵来,独一无二,所以总是有一些小小的孩子告诉我,喜欢我的文字。那些文字里缠绕着颓废的气息,宛若手心里纠缠着凌乱的曲线,和忽然之间长出一颗褐色的痣来。我一直知道,沉迷于文字里的女子,不是寂寞而死,就是绝望而终。而我到底属于哪一种,并不明白。我想。也许我是明媚而亡。
我的性子里有许多明媚的花儿。喜欢尖叫着奔跑,喜欢咯咯地笑着蹦跳,然而永远不会哭泣着行走。我是一个矛盾的人。几时开始,我不习惯叫自己孩子,仿佛有些矫情。他们说,我是在伪装着坚强,掩饰着无法阻挡的脆弱。他们很喜欢叫我宝贝。这些人都是一些眉眼暧昧的男子。
他是一个纯净的男子,不喜欢写字,甚至深入骨子的厌恶。他喜欢音乐,摇滚音乐。他的手指纤长,宛如女子,那却是最适合搞艺术的手指。他喜欢那种随性的弹唱,自由而灵气飞扬。他叫朴树,却不是那个唱“生如夏花”的朴树。所以他喜欢别人叫他风花。
风花是一首很古老的歌,那是一个有些绝望的故事。关于海。关于永远不可以得到。他喜欢那些淡淡的忧伤,和永远无可替代的淡淡希望。他给自己的音乐做了一个小小的漂亮坛子,无可避免地接触了一些写字的女子。其实,他一直想做一个纯粹的音乐坛子,可最后还是策划了关于文字的版面。
他想,艺术其实是一种自杀。但,他还是积极地向上,宛如一大朵的向日葵。关于向日葵这个说法,是忽忽告诉他的。有些事,已经是一种结局,那悲伤和绝望都是一种浪费,何不快乐地支持下去。最坏也不过如此。他喜欢简单直接地喊别人的名字,而不喜欢左右逢源地暧昧着一张脸。
我与他。他与我。也许相似。也许完全不同。
可终于是相遇了。这就是一场宿命。
2
我喜欢一个满眼绿色的坛子。它叫朴树风花。我想在这里我的忧伤可以到尽头。坛子里全是关于音乐,仅仅有一个小小的出口是关于文字的。我喜欢的风格,于是很自然就常常成为了这里一个写字的女子。我有些冷漠,只是写,不看别人的回复,也并不回复别人的文字。关于这点,安安说我是一个自恋的女子,至少在文字方面。我不否认。也没有承认。我写字有一种很决绝的习惯,就是满目满目的句号。
和风花的认识缘于一场争吵。他说faye的音乐是靡靡之音,是适合寂寞而善于小资的女人。或许,他说到了我的痛处。他说,喜欢听faye的音乐的人,大约在骨子里都有一些一资的情调,是不懂音乐的,并未完全了解音乐的涵义。
是的。我根本就不懂音乐。只知道沉沦于音乐里写我喜欢的文字,那些颓废暗淡的文字。可我是那样地不愿意别人揭穿我的秘密。我不再安静,开始和他争吵起来,很固执地说着他的偏执和错误。其实。我知道我的心里被那些凌厉的言语捅出一个老大老大的伤口来。然而,这样我就认识了他——风花,一个并不喜欢文字的人。
他不喜欢我写的文字,我却很喜欢他自己制作的音乐。他说我的文字里太多的小资,太多的忧伤,还有最无力和虚伪的矫情,在卖弄自己的文字技巧,并没有思想深度。瞬间,我突然觉得自卑起来。原来,自己什么也不曾拥有,所有的文字是一个堆砌着的泡沫,一触就破。我委屈起来,喃喃地问他,我是不是真的那样差劲。他说,仅仅是不喜欢你的风格,仅仅是不喜欢所有的文字,仅仅是不喜欢写字。我很虚弱地笑了。有时候,认识到自己的一无是处,就再也无法骄傲起来。从这以后,我开始沉默,不再写字。
“绝朵。是我——风花。”那条鱼从我的屏幕里跳了出来。那段时间,我疯狂地和很多很多的人说话,并且设置成任何人都可以加我。那时,我常常很委屈地给别人看我的文字,再一遍又一遍地问,我的文字是不是什么也没有。
“绝朵,你怎么不写文字了。如果是因为我说的那些话,我收回。我只是不喜欢写字,并无法知晓你的文字的美丽。忽忽说,你的文字很漂亮。”他留下这样一段话,那条鱼就暗淡了下去。
可是。我再也写不下字了。手指坏掉了。
3
依然不写字,只是心里再也没有欲望。也不再追问别人我的文字到底如何,觉得很厌倦了文字这个东西。音宝说,文字把我毁掉了,让我没有明媚的笑容。音宝是一个很好的女子,常常是一针见血的。其实,我多想跑到她的身边叫她姐姐吖。可是,可是我总是徘徊在这个阴郁的城市里,不敢出去。
“绝朵。我想见你。”风花突然这样说。我点了点头,很不安地甚至有些害怕他又会告诉我些什么。是的,我害怕他再次说我的文字一无是处。其实,我一直不知道风花和我在一个城市。只不过,我在东南,他在西北。穿越一个城市,见一个陌生的人。
“我们到这个城市的中心吧。我叫朴树。”他不拖泥带水地问,只是很固执地就决定了。
“恩。好的。四月四日。kfc里见。我叫蓝小染。”我很坦白地告诉他。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见面,突然想见就见了吧。我觉得很安静,并没有以往的紧张和期待。大约预计到最坏的结局,也就不再害怕了。
4月4日。kfc里。下午两点。
两杯可乐,两个汉堡,一杯蓝莓圣代,一包薯条。
他头发微微地飞扬着,没有耳环,没有长发。洁白的棉布t-shirt,干净合体的牛仔裤,白色的nike鞋。很安静,很纯净的样子。
我走进去,轻轻地坐下,局促不安地搅动着可乐里的冰。我见所有的陌生人,都有些沉默甚至冷漠。我不知道怎么开始我的语言。
“绝朵。这些日子很断断续续地看了你的文字,我很喜欢。从文字底层流淌的情绪,忧伤或者快乐。我一向不喜欢写字,因此也不喜欢所有的文字来。我本身有些抗拒文字。若不是忽忽极力要做一个关于文字的版面,我想坛子里永远不会有那些文字的。”他看着我的眼睛开始说了起来,很自然,宛如向一个老朋友说离开了的事。
“其实,一直以来我都知道我的文字过于纤巧浮华,没有厚重的积淀。可我,除了文字以外,别无所长,所以你痛斥我文字时,我觉得什么也没有。你看吖,我还是一个无法脱俗的人,总还是在乎别人的眼光。风花吖。我喜欢你做的音乐。干净的。”我本来不是一个自闭的人,也随着他开始慢慢地说。
很快地,时间就过去了。我们相视而笑,大有相见恨晚之意。
我要去上海了。他在离开的时候告诉我。
我握了他伸出的手,温暖而潮湿。再见。我说。
于是。我和他就开始默契地在同一个时间上线。他说他的音乐,说陌生的城市。我说我的文字,说这个熟悉的城市。
四月。仅仅是最初。我行走于这个城市,写陌生的文字,和他开始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