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捡到宝了

梅盛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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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子里满架的蔷薇花开了又谢,天气逐渐热了起来。这天瑜楚正瘫在窗边的凉榻上怀念空调,忽然听到莫氏遣人来唤她,说是何掌柜来回话了。瑜楚一跃而起,匆匆梳洗一番,来到丛桂轩的前厅。

    何掌柜不是一个人来的,还跟着一个谷娘子,带着一个小包袱。

    瑜楚和两人见了礼,莫氏便吩咐她在一旁坐下,听何掌柜说话。

    “回夫人和姑娘,咱们家从没做过脂粉生意,虽说生意场上也和几个脂粉铺的人打过交道,可毕竟隔行如隔山,我没经手过,也不敢独断专行。所以这几日我除了在京城物色人选,还往南边写了信,请常年帮咱们缀锦阁选货的夏掌柜帮忙。他见识多,人脉广,许多行当都经历过,大舅老爷也十分依仗他。”

    莫氏笑道:“我听大哥提过夏掌柜,是个再妥贴不过的人。你今天来,必定是夏掌柜回话了?”

    何掌柜连连点头:“夏掌柜确实荐了一个人,这人虽说只管过一个铺子,也只管了三四年,却把铺子做成了扬州最大的脂粉铺。夫人听说过扬州的柳遇春吗?”

    莫氏点头:“听说过,他家的脂粉在南边十分出名,有些扬州一带的官员来京城办事,也会带些来送给上峰的家眷。”

    听莫氏这么一说,瑜楚想起来瑜昭就有一盒柳遇春的蜜粉,是华叙赏的。瑜昭十分宝贝,连罗家的表姐妹来府里玩想借用,她都不给。要不是罗家姐妹向罗氏告状时她刚好听到,她也不知道这柳遇春的东西这么难得。难道夏掌柜荐的人竟是柳遇春的原掌柜吗?

    莫氏问出了和瑜楚同样的疑问:“难道夏掌柜荐的人竟是柳遇春的掌柜?人家打理过那么大的生意,肯来咱们的小铺子?”

    “倒不是柳遇春的掌柜,”何掌柜忙说:“这事说来话长。”

    “这柳家在扬州也算是大户人家,挣钱的生意也有几处。柳遇春是柳家一个叫柳成的旁枝子孙,借了本家的名头开起来的。早几年生意虽说不太好,倒也过得去。前年柳成突然大病一场,经过一番救治,命虽然保住了,可人也废了,每天只好躺在床上吃药罢了。为了一家子生计,他的娘子余氏只好出面亲自打理柳遇春。没承想,这余氏倒是很有生意头脑,把柳遇春打理的红红火火,竟成了誉满江南的大铺子。”

    “今年春上,柳成没有熬过去,三月份就去了。柳家本家的人本就眼红柳成的这份家业,看他去了,便找到余氏,说柳成当年开柳遇春,是从本家借的本钱,又借了本家的势,这才把生意做大。现在柳成不在了,他又没有儿子,铺子理应由本家收回,以后按月给余氏母女月例银子就是。余氏孤儿寡母的,又没有娘家倚仗,虽然气不过却无计可施,只好将铺子给了本家,也不要本家的银子,情愿变卖了房产,带着女儿到别处过活。夏掌柜原来和余氏打过交道,觉得她为人爽利又诚信守约,虽是女子,生意上并不比男儿差。听说咱们要招掌柜,便向我荐了她。”

    “这位余氏是哪里人?”莫氏皱着眉头问。

    “就是扬州本地人,只不过娘家已经没人了。”何掌柜答道。

    “没有来过京城?”

    “没有,夫人是担心她不熟悉京城的人和事?这事我也想过,不过考虑到扬州的脂粉行业向来比京城还要繁盛,余氏打理柳遇春的经历是极难得的。至于京城各路关系的打点,若是真请了她,刚上手的时候我和谷娘子都可以帮上忙。”

    一旁的谷娘子听了,也点点头:“咱们缀锦阁平日往来的也多是高门大户的女眷,若说做脂粉生意,这些关系也都是现成用得上的。”

    莫氏沉吟片刻,突然向瑜楚道:“楚楚,若真请了余氏,以后和她打交道最多的人就是你了。你怎么看?”

    “女儿觉得,脂粉不像布料,大多数女眷都喜欢到铺子里亲自看亲自选,若掌柜是女子,倒比男人还方便些。”

    瑜楚这番回答倒是真心实意。前世她买化妆品买衣服,做头发做指甲,都喜欢找女店员,觉得沟通起来比较有效率。现在她想把彩蝶轩做成一个高端彩妆品牌,掌柜少不得要亲自接待VIP客户,自然是女掌柜更方便。

    莫氏点点头,没说赞同也没说不同意,反而问向一旁的谷娘子:“谷娘子倒是不常来,今天也是为了给彩蝶轩选掌柜的事?”

    谷娘子见点了她,忙起身答道:“回夫人,我今天确实是为了彩蝶轩的事,不过不是为了选掌柜,是想给夫人和姑娘荐个匠人。”

    “哦,是谁?”莫氏有些意外。

    “是我旧识的孩子,叫石江,这一年来一直在彩蝶轩当学徒。现在彩蝶轩的东家要走了,他师傅也打算告老还乡,他就没了去处。我想着姑娘既然要把铺子做起来,少不得要寻些熟练的匠人,石江这孩子是我看着长大的,为人勤谨又肯吃苦,况且他爹原来在世时也是做脂粉匠的,又在彩蝶轩学了一年,原比别人强些。”

    “匠人不比伙计,不是肯吃苦就行的。有些人没有天份,学了一辈子,离了师傅还是什么都做不成。”莫氏缓缓地说。

    “我知道,”谷娘子急急应道:“夫人放心,彩蝶轩是姑娘要接手的,若石江真的不是那块料,我决计不敢荐他。这孩子聪明好学,十来岁就能给他爹打下手。只是有些左性,在彩蝶轩这一年,时有和他师傅意见相左的时候,他要是觉得自己对,就不肯低头。所以不得师傅喜欢,也显不出他来。”

    说着,谷娘子拿起自己带来的小包袱,在桌子上摊开:“手艺这件事,口说无凭,做出来看看才知道好不好了。进府之前,我专门去寻了石江,找他要了几样他自己满意的成品,请夫人和姑娘过目。”

    谷娘子说着话,瑜楚的目光却被包袱里一个小小的管状物吸引了。这难道是……难道是她想的那个东西?这个时代的技术也可以实现吗?

    瑜楚心中思索着,已经听不到莫氏和谷娘子在说什么了,只是径直走到小桌边,拿起那个东西,拔开盖子一看,竟然真的如她所想,是一支唇膏!

    只是这支唇膏的包装很简陋,外壳是竹子做的,打磨的还算光滑,里侧似是是垫了一层油纸,用以隔开唇膏和外壳。膏体倒是和现代的口红很相似,是带点紫色调的正红色。

    应该很适合冷白皮。瑜楚心里突然冒出这个想法。

    莫氏看瑜楚拿着一支管子发呆,有些奇怪地问:“楚楚,你在想什么?”

    瑜楚这才回过神来,掩饰地说:“娘,您看这是什么呀,我看着倒像是口脂,可是没见过做成这个样子的。”说着,把手里的唇膏递到了莫氏面前。

    “姑娘好眼力,这就是口脂,石江说是他在古书上找到的做法。据他说这种口脂唐朝倒还很常见,可是因为做起来太麻烦了,后世很少有人做,渐渐的也就没人用了。”

    听了谷娘子的话,连莫氏也有些感兴趣了,接过唇膏开始仔细看。

    “做成这样是为了方便上妆?不过妆效未必比的上用手或者小刷子吧。”

    “娘,我觉得口脂做成这样很适合补妆啊。特别是女眷们出门赴宴的时候,因为要吃饭喝水,口脂是最容易脱妆的。宴席上又不好随时用小刷子补妆,用手更不方便,有了这种管状口脂,往嘴唇上轻轻一抹就成了。而且口脂做成这个样子,轻轻巧巧的不占地方,出门也好带在身上。”

    谷娘子也笑着说:“姑娘真是心思细密。石江也和我说,他做出这种口脂,就是为了方便在外补妆。”

    莫氏又细细看了看手里的唇膏,点点头:“你们这么一说,我才瞧出它的好来。你的包袱里还有什么新奇的东西?都拿来给我瞧瞧。”

    谷娘子把包袱捧到莫氏面前,倚云一样一样地拿给莫氏看。除了瑜楚拿出来的那一支,包袱里还有一支同样的口脂,打开一看,就是蜂蜡的原色,可以用来润唇。另外还有两样,一个胭脂一个蜜粉。蜜粉除了粉质细腻,倒没有什么稀奇,胭脂一打开,却是一阵异香扑鼻,不是廉价脂粉那种呛人的香气,而是幽韵绵长,若有若无。

    莫氏奇道:“这胭脂真是特别,我从来没闻到过这种味道,比专门的香粉还好闻些。”

    “是,石江说他在里面加了些许香料,我问他是什么香料,他还不肯说。”谷娘子笑道。

    瑜楚本来正翻来覆去地研究手里的唇膏,听了莫氏两个的话,忙忙地又拿起胭脂仔细闻了闻,果然是很特别的味道,温暖中带一点点辛辣。凭借前世半个专业人士的记忆,瑜楚猜测里面应该加了豆蔻。

    更加适合秋冬的味道,现在初夏,用起来就有些不够清爽。瑜楚心里评价了一句。

    想到这里,瑜楚突然反应过来,这个石江又会做唇膏又会调香料,她岂不是捡到宝了!不过,这么一个聪明人,怎么会不讨师傅喜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