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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春暖花开的时节,我便会想起那一束绚丽的桃花。当然,伴随着桃花而来的还有那个虎头虎脑穿一件红球衫的男孩儿。
那年我十六岁,是特殊的一九六七年春天。在那场如火如荼的大革命中,由于出身“黑七类”已经没有了属于我的花季。四面射来的都是轻蔑目光,平日玩得好的同学也都要避嫌,我也不想连累她们,因此倍感孤独。好在我最爱与书为伴,只要有书我就可以很容易地度过一天,闲来只是大本小本地拼命看书。学校又在组织一年一度的下乡抢插了,但是那年不同往年,胆大的造反去了,调皮的偷懒去了,班里只剩下几个胆小怕事和出身黑七类的女同学,她们默默地到离株洲市两站地江对岸的一个公社去支农插秧了。大队上的社员们见只有几个小丫头,实在是力量单薄无济于事,因此又到公社要来了七个男孩子。
一天傍晚插完秧上岸,下起了大雨,同学们都一窝蜂地跑回去躲雨,只有我一个人落在后面慢慢走。一任雨水把自己淋得透湿,脸上流淌着的不知是雨滴还是泪珠,只知道心中的悲伤也就随着这冰凉的雨水流走了,因为平常是不能在人前哭的。
而在我的后面居然还有一个男孩儿,这时他不急不慢地赶上来,似乎让雨淋得很惬意,他跟着我的脚步,一边走一边对我说:“对不起,你的生日是国庆节吗?”闻声一惊,我转头看到了他,只见他显得虎头虎脑的,穿着一件宽宽松松的大红球衫,随随便便地叫人感到很轻松,脸上一丝笑意令人觉得十分亲切。我下意识地要抹一下眼睛,想起正在下雨又停住了手。
“你怎么知道的?”
“哦,我猜的,你的名字含着庆祝国庆呀,不是吗?”
“对,你呐?”
交谈中我知道了他和我同一天生日,比我整整大一岁。不知是由于他并不在乎我的处境而主动和我说话,还是他那虎头虎脑的样儿叫我觉得很有趣,亦或是我们那隔年同一天的生日使我感到亲切,总之,我们认识了。
本队的秧插完了,同学们又派出八个人去支援邻队,当我们黄昏从邻队翻过山坳时,已是晚霞满天了。在穿过一片桃林时,我照例一个人不声不响地落在了最后。突然,前方传来一阵欢呼声,那是没来的同学接我们来了,我听到那一片喧闹声,本能地停住了脚,因为欢乐与我无缘,我已经很久不知道笑为何物,心中是一片绝望的阴霾。
这时,突然从盛开着鲜艳灿烂的桃花的树后跳出来一个男孩儿,他手捧着一束绚丽的桃花,走到我的面前站定,背后是一片彩霞,身上披满着金色的光辉,他笑着叫道“原来你在这儿!叫我好找,给你!”说着他把花束向我递过来。
我迟疑了一下,接过花来轻轻地说“谢谢,你是来接我们的吗?”
他笑着大摇其头:“no,no,是的,我来了,可我只是来接一个人,我只是来接你的!”接着他又补上了一句:“其实你真是比桃花更美!”
我想笑,但却有泪滑过我的脸颊就在此刻,我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又会笑了。
以后的日子里,在学校我们一起看书、游泳、打球再后来,我们又上山下乡一同去了浏阳。我们所在的生产队处于山区的平原地带,只有远处才能见到隐约起伏的青青山峦。屋后是一条清得见底的小河,透澈得可以数清河底的卵石;屋前是一个大大的坝坪,坝坪的周围长着几株粗壮的栗子树;远处是一望无际的田野,初冬的田地里还偶尔留有一片片没来得及收割的红高粱;每家每户的屋檐下都悬挂着一串串金色的包谷和大红的干辣椒,呵,真美呀!更重要的,是这里没有了那压抑着我的阴沉环境,没有了那冷漠轻蔑得叫人不寒而栗的目光。
冬天里寒风凄恻,我们和社员们一起上山,要打回一年的柴禾,必须脱下鞋袜趟过凛冽刺骨的小溪,攀着枝藤爬上高高的山岗,来到密不透光的大森林中,砍伐已经枯萎的树和竹子。那种原始森林中袅袅升起的薄薄淡淡的雾气,阳光穿过密集的树林透下来的光束,潺潺流动骤然跌落的山泉,挺直修长枝叶翠绿的楠竹,那种没有经过任何破坏粗旷的美,是我们这些城里人从没有见过的,森林中每一处几乎都是一幅曼妙的风景画,只是每次我们都得立即开始打柴,没有更多的闲暇来欣赏这些。回家的路上,我实在是走不动了,蜿蜒的山道越走越长,肩上的担子越挑越重,当我脚步踉跄的拐过一个弯,发现他正等在前面,他不声不响地把我的柴全都放到了自己的担子上,扁担深深地陷进了肩膀里。常常轮到我做饭,早上起来发现水缸已经满了,柴也劈好堆在了灶门前,我知道准是他干的,但向他道谢时,他却只是笑笑转身走开。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喜欢他,就是那种纯真得不带一丝杂念的喜爱。是的,在那个封闭的年代,一个未曾涉世的小女孩,当时还不懂得世上另外的一种爱,只觉得最可贵的就是这种纯真的友情。
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们冬天一起在火塘边煨红薯土豆;春天他会采来各种各样的野花编成花环;夏天我们最喜欢到屋后面的小河畔,把光光的脚丫子伸进凉悠悠的河水中他既健谈又调皮,我们常常会几个小时不停地谈论着托尔斯泰、莎士比亚、莫泊桑和安徒生。我们在一起时,他常会对我唱上一支“哎哟,妈妈!”或“红河村”他那纯净的男中音优雅动人,但我最爱听他用那低厚的声音轻轻哼那首“老牛车水慢悠悠”每当此时,总会有一丝丝曼妙的柔情悄悄来到心里,这是什么呢?我没有过深地想过,当时不确定因素太多太多,谁也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何况自己只能成为别人的累赘。我与他就这样保持着朦朦胧胧、纯真相悦的状态,两人不必多说什么就能心领神会,虽然从没有说过超越情礼的话语,我们却知道彼此就是另一个自己。
后来,因为母亲的缘故我转到了株洲县继续插队,他也在两年之后招工回城。经过几十年的聚聚散散,阴差阳错,我们始终没能走到一起,但却成了不用多说什么的老朋友。如果友情也分金银的话,那么我们也应该算得上是金友了。直到现在我们偶尔聚在一起的时候,仍会常常回忆那个特殊的年代和我们少年时难能可贵的纯真。
而每到春暖花开的时节,我便会想起那一束让我从命运的绝望阴霾中走出来的绚丽桃花,和那个穿一件红球衫虎头虎脑的男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