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永安镇

超爱吃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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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有德正好有些累了,闻言小心地蹲下身,将箩筐放在路边,低头看林殊。

    “三丫,是不是饿了?”

    林殊摇头,站直了身体从箩筐里爬出来,“不饿,我想走路。”

    那边大朗见林殊出来,也跟着出来,“我也要走路。”

    林殊回头看他一眼,勾唇笑,小屁孩,主打一个不能输是吧,哈哈。

    林有德犹豫了下点头,“行,要是累了就跟我说。”

    “嗯。”

    林殊点头,一边舒展身体,走路嘛,简单得很。

    于是,接下来一路,三人一路走,林殊虽然有心走快点,但她如今小胳膊小腿的,再快也快不了多少,日头越来越大,路却遥遥无期。

    最后还是撑不住,听了林有德的话,乖乖爬进箩筐,一路晃荡到镇上,寅时出发,将近辰时末才到,可谓是艰难。

    在进镇子前,林殊特意看了下镇子门口上面石碑的字,松了口气,虽然是繁体字,但好在认识:永安镇。

    可能是因为赶集,镇上人不少,第一次来镇上的林殊跟大朗目不暇接,趴在萝筐里看街上各种,大朗更是时不时传来一声惊呼。

    “哇,好多人啊。”

    “那是糖葫芦吗?我听刚子说过,红红的圆圆的,他说老好吃了。”

    林殊闻言看过去,可不就是糖葫芦嘛。

    一路走过去,因为他们到的时间太晚,没什么位置了,林有德最后找了个角落的空位放下箩筐,将鸡蛋跟野鸡拿出来摆上。

    林殊跟大朗乖巧地在旁边蹲守着,看着人来人往,有人往这边看,也有人径直过去了,就是没人买。

    大朗天真地问:“大伯,怎么没人来买我们的鸡呀?”

    林有德脸上一僵,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再等会就有了。”

    这个都要看运气的呀,有时候老快就卖出去了,有时候就要久一些。

    林殊转头看看四周,突然站起身双手握成喇叭状在嘴边喊道:“哎,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新鲜山里打的野味,热乎着,香得很呢,只剩一只啦,先到先得哟。”

    原本嘻嘻囔囔的街道,因为这一声清脆的稚嫩声,彷佛静了一瞬,林有德跟大朗更是惊恐地双双扭头看她。

    林殊也看他们,睁大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爹,大朗,来,跟着我喊。”

    “啊?”

    “哦。”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天真无邪林大郎,完全没有想别的,觉得这种叫法还挺新奇,小妹从哪学来的哦?

    “山里新鲜打的野味,最后一只啦。”

    “山里新鲜打的野味,最后一只啦。”

    ......

    林有德在旁边感觉手脚都要蜷缩起来,不知道放哪儿好,正犹豫着要不要让他们停下来,就有人过来问了。

    “你这真是山里打的野味?”

    林有德惊喜,连忙点头,“是呢是呢,昨日捉到的。”

    林殊呆了下,这个老爹咋这么实诚呢。

    果然便见对方皱起了眉头,“昨日捉啊,那还活着吗?不新鲜不要的啊。”

    林殊连忙将箩筐的野鸡捉出来,因为她比大朗轻,所以路上她爹将她放到了有鸡跟鸡蛋的箩筐,一路上可小心了,没有碎一个鸡蛋,她还顺便给那只野鸡喝了点灵泉水,如今可精神着呢。

    “新鲜,您看,鲜活着呢。”

    那人一见,果然鲜活精神,当下就满意了。

    “嗯,多少钱一只?”

    林殊一下当机,她对这个没有概念,而且鸡还是论只卖的吗?疑惑看向她爹。

    林有德:终于轮到他发挥作用了,作为家里最有经验卖东西的人,这个自然是轻车熟路。

    “30文一只。”

    那人也没砍价,当下就付了钱,想来这个价钱是肯定没有高于市场价的。

    接下来,也有人过来买鸡蛋,林殊也知道了鸡蛋一文钱两只,他们一共带来了50只鸡蛋,卖了25文钱,今日收获55文。

    林殊趁着她爹卖鸡蛋的功夫,蹭到旁边摊位看别人卖豆腐,卖蔬菜什么的,大概了解下这时代一文钱的购买力。

    一文钱可以买两只鸡蛋,还可以买一个肉包子,一个半的素包子,两个馒头。

    嗯,她的野鸡还是很值钱的,想到自己空间里那只野鸡可比刚卖的那只还要重,起码能卖个35文吧?!

    可是,她要怎么避过她爹跟大朗,悄悄卖了野鸡存下第一笔私房钱呢?

    悄悄看看她爹还有旁边看着她爹收钱傻乐的大朗,林殊双手撑着下巴沉思,如果她带着大朗去买糖葫芦,丢下大朗几分钟,他会不会被人拐走啊?

    “小妹,快看快看,好多钱哇,我们明日去山里捉野鸡吧。”

    正想着,大朗屁颠屁颠跑过来蹲在林殊旁边,撞了下她的肩膀,笑嘻嘻地说道。

    林殊看着他清澈见底的眼睛,叹了口气:唉,算了,就这傻样,一个没注意,分分钟被拐。

    那只母鸡就留在空间下蛋吧,还能偶尔改善改善伙食呢。

    “好啊,捉了卖钱。”

    “嗯嗯。”

    “然后买肉包子吃。”

    大朗眼睛蹭的一下亮了,敬佩地看向林殊,他怎么没想到这个好主意呢,肉包子啊,就连刚子都没有吃过的肉包子,他能吃到吗?

    “可以吗?”

    林殊数了下家里一共一二三......11个人,一人一个就是11文,不说爹舍不舍得,回去要是被祖母知道了,非得打死他们中的谁不可,唉,还是想办法卖了那只母鸡吧?!

    嗯......那什么,她说自己在街上捡到一只野母鸡,他们会信吗?

    最后当然是没有让林殊做成,林有德虽然在旁边卖鸡蛋,但女儿跟侄儿的对话是听得一清二楚,所以在将鸡蛋全部卖完后,他就带着他们两个去买了两个肉包子。

    大朗捧着热乎乎的肉包子,欢喜疯了,而且这一大早起来到现在,他只吃了一个祖母烙饼,还走了大段路,早就饿了,闻着肉香,他感觉幸福得要飞起来了,啊呜一口咬下去,肉香将他整个人都淹没了,太太好吃了。

    别说大朗,就是林殊这个成年人的灵魂,经历了两年没吃肉的日子,此时一口肉包子下肚,也跟饿了三天三夜的人般狼吞虎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