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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王——实惨。
他生前——不说了。
想也是挺好的。
他这么一个大坏蛋,生前当然是混得风生水起好不快活。
死前也是穷尽心计给自己布置了个豪华大葬。
要是这么一直躺着,也是一件美事。
但他生前作恶多端,坏事做尽做绝,终是遭了天怒,明明盗墓派都没多少人了,又来了刘一夫他们三个,历经困险,硬生生的来把他给挖了出来。
而且,开棺后,毫不讲究。
很多盗墓的做事,心有余悸,往往做事留有分寸余地。
纵是有些人把墓中的财物盗取一尽,也会尽量给尸体一个体面,至少把尸体塞回到棺材里,你哪怕就随便丢地上也好呢。
可是——这一次来的三人中有一个是降术师。
一个降术师啊!!!
一个降术师啊!!!
一个降术师啊!!!
重要的话说三遍。
可能,一具尸骸对个普通人来说,啥也不是,可能还会觉得发臭,丑陋,恶心什么的。
但落在了降术师的眼中,那就另当别论了。
在降术师看来,如果有需要,他们能把一具尸体,掰开了,揉碎了,拆卸了,磨粉了,一丝一毫,一点一滴,连头发丝到脚趾甲都可以加以利用。
那是一种极致的残忍。
所以最后,刘一夫是连高原王的尸体都提了出来。别说,这高原王生前也算得上是一位顶级的高手,尸身质量不错,再加上阴气炼体,药力防腐,别看又瘦又黑皮包骨,却是质量上乘大有用处。
在这具尸体上收拾一下,刘一夫还抽取出了一块秽玉。
什么是秽玉?
懂的都懂。
张小乙连忙把此物丢回来。
“这个给你了。”
他是碰都不愿意碰上一下。
“你别搞错了,此物虽然是秽物,但仍然也算是极品的好玉,和你那块口塞玉是一般无二的,你又何必矫情呢?”
“行了,你怕是自己也不愿意碰吧!”
张小乙不上当,死活就是不要。
“行,那我就收下了。”
刘一夫不讲究这个。
值钱就行。
“哈哈哈哈……”
张小乙大笑起来。
他看着眼前财物,这下算是明白刘一夫为什么最后要开棺了,不开棺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大的财呢。可以说,这一次,他们的收获,足以养老了。
这是真正的干一次等于干一辈子。
不说碎了的金棺,那具整玉的玉棺,还有那棺中的婴儿拳头那么大的明珠,各色的玉质元宝,高原王的饰品、衣物,哪一样不值钱?这些东西,张小乙也不好估价,但此一项,他们的收入必会突破万万钱,至少有上万贯,亦非是不可能。
真能变现出上万贯钱,哪怕三人分,那也是一下子什么都有了。
猛然间,他看到了剑。
这是此棺之中,唯一的一把兵器。
高原王随身携带死后入棺的兵器。
这是,神兵。
比宝器还要更好一级的神兵。
此物乃是高原王生前最为倚重的神兵利刃。
张小乙犹豫一下,想要。
神兵,他都没有呢!
但是,算了,他是用刀的,只能便宜刘一夫了。
“给你!”
刘一夫连忙用手一接,入手之沉,差点没往后倒退三步一屁股跌倒。
这剑,竟有二十余斤之重。
细观之,通体漆黑,把柄有若一条恶蛟缠身盘踞,蛟身背部有防滑缨苏,其设计匠心独运,剑鞘亦为深海巨鲨的皮所制。
整柄剑当一入手,便森森发寒。
剑未出鞘,剑气就隐然而出。
神兵之名,半点不假。
刘一夫忍不住,手按崩簧,呛啷啷,一声龙吟,长剑自鞘中弹出一截,剑柄微微上下晃动,只这一截,整个殿室都明亮了三分。
原本以为狮子照夜白已经很白很亮了。
没想到此剑——亦如是。
只不过那狮子照夜白是被降术加持而明亮耀眼的,而这把剑则是不然,它本就是这么霜雪明亮。
在剑身近柄处,有二字。
腾蛟。
是的,这是一把名为腾蛟的神兵利器。
刘一夫缓缓,缓缓,拔剑,长剑发出清亮的出鞘之声,待到长剑全部出鞘,已经把殿室照得像有了一抹光华月辉般。
这是一把烂银光灿的剑。
它,太漂亮了!
锦天忍不住又看了自己的新月宝刀。
宝刀啊宝刀,你好是好,可为什么神物自晦呢?唉!算了,算了,真要是也霜雪明亮,说不得我就要失去你了。
刘一夫剑在手,轻轻微动,剑即晃动,微颤,剑身更发出割裂空气的嘶鸣声,此剑晃动,不是刘一夫劲大动摇了此剑,而是是剑韧性太好的缘故。
信手一挥,长剑拖地,入地无声,地上的砖块也算坚硬了,却悄无声息,被割开了来,明明刘一夫一无内功二无剑气,只凭剑刃锋利余势之波,就在砖上多划出半尺长。
此剑仅凭锋利这一点,就超过了狮子照夜白,新月宝刀二物了。
刘一夫再舞动了两下,却是剑身韧性太足,止不住的剧烈晃动,仿佛要脱手而去。
这是此剑感受到了刘一夫没有什么武功,有些不甘心被驱使了。
神兵啊,又岂能没有脾气。
那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用的么?
人择剑,剑亦择主。
越是好的武器,便越是如此。
只可惜此剑未通灵,也幸好未通灵。
剑身晃动,仿佛此剑立时就要活了过来想从他掌中脱手飞去。这哪是剑,是一条剑形的小蛟,晃动蛟身,似是在提醒你,再不松手,便要噬主了。
刘一夫忙用更大的力气,捏住腾蛟剑,好不容易才将此剑收归回鞘。
坦白说,张小乙把此剑给他,有些给错人了。
此时的刘一夫还配不上此剑。
他得要修得一身至少一流的内力,再学一套还算不错的剑法,如此,才算勉强堪堪的能够使用此剑。
“喜欢吗?”
张小乙笑意吟问。
刘一夫则是一脸苦笑。
“喜欢当然是喜欢,但是,我完全配不上此物,你把它给我,是不是有些明珠暗投了?”
“哈哈哈……咱们自家的事情,又怎么能算是明珠暗投呢?就算是暗投了,又怎么样?再说了,此物是一把好剑,你也明白,你若不收下它,我又能怎么办?找人脱手,它就能得到一个好主人了吗?你该知道,江湖上大多高手其实也是穷逼,和他一样。”
一指锦天。
“他运气,有家传的宝刀,但大多数人是没有的,两手空空,什么也没有。有穷狠了的,用两片竹子绑一块铁片条子,那就算剑了,这样的穷光蛋,他买得起我们的剑吗?大概率是买不起的。”
“那买得起的是什么人呢?大多是没什么本事,可能只会一点粗浅功夫的皮毛,甚至于就是一个普通人,只不过有钱而已。”
“你看,结果无论如何此物都不可能真正的得物有所用,那为什么不能给你呢?与其在那些有钱人手里充当他们收藏的一分子,毫无价值的被收藏起来,再也不见天日,不如就给你用。”
其实有很多人比刘一夫更适合。
江湖上有很多视剑如命的侠客剑客。
他们武功高,对剑器也认识。
但那又怎么样呢?
这些人和张小乙有什么关系?
认都不认识。
认识也是不太熟。
凭什么,要把这辛辛苦苦得来的剑给他们?欠他们的?没道理嘛!
人都有亲疏远近。
既然自己用不上,那为什么不给刘一夫呢?
反正他有狮子照夜白。
锦天有新月宝刀。
虽然都不如这把腾蛟剑,但他们都是练刀法的。
反是刘一夫,手上什么也没有。
也有,玉虎嘛。
可这终究是一把短剑。
连狮子照夜白都比它长。
它实是不适合与敌正面搏杀。
既然刘一夫已经得到了他的认可,那此剑就给他了。这一趟发这么多财,不计较这区区一把剑了。
同时他心中也有个想法。
得到此剑的刘一夫,日后可以学门剑法内功,到时他们三个人并肩战斗。
三人没有短板,生存能力岂非大增。
这才是最好的投资利用,利益分配啊。
“先谢了……”
刘一夫很喜欢。
有谁不喜欢神兵吗?
哪怕他现在暂时无法控制它。
但日后总有机会的。
张小乙也是点头,他想是了,是得好好想法子给他找门内功心法了。这很难,以前他不知怎么找,因为找不到好的,找到也未必合适,但现在,也许可以找白童子想想办法。
你白童子不是想要投资刘一夫么。
这就是个机会。
对于有罗王支持的你们,想必这事不太难吧。
虽然时代不同了,武道渐渐凋零,但罗国王宫里,仍然是有一些珍藏的。与其放在王宫里默默吃灰,不如拿出来投资一下。
接下来是高原王留下的那部书典。
这书,看了,是一种丝质的绢帛所着。
高原王这是留下了一本水浇不浑手撕不破,能够经历时间考验的书。
这是高原王的一生所学。
云龙集。
此书,记录了高原王所修的武功云龙九现神功,和所学的剑法闪电霹雳剑,更重要的是他一生的经历。
当然,这是高原王手书。
这种自吹自擂的话,你要是认真你就输了。
大概高原王自己也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所以试图替自己洗白。此书上很多东西,就是他之自辩。
高原王说自己是家族庶子,从小不受待见,于是一怒之下就想法逃离了家族,选择靠自己。
他靠着自己,从军入伍,立功升迁,且步步高升。后来他更是大义灭亲,灭尽了自己的家族。
其实——他是北凉国的庶子。
所以他才能修学云龙九现神功和闪电霹雳剑法。
他的武道天赋还是可以的。
闪电霹雳剑法更是他一个人的独创。
是他以两门普通剑法,取长补短,去芜存菁,所自创的。
这也是他得意之处。
更重要的是他得到了腾蛟剑。
这是一般人能够得到的吗?不是。
只是因为他是北凉庶子,才有此待遇。
这待遇,放到江湖上那些郁郁不得志的人身上,他们怕不是乐坏了,继而对北凉忠心耿耿,誓死效忠。
但高原王却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