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市井生活

老姜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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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有年轻的体魄真是好处多多。不管白天多么疲倦,只要晚上好好睡一觉,第二天醒来就能精神抖擞。齐凌现在深有感触。

    昨天下午,他累得半死赶路;晚上又被硬拉着出去喝酒直到深夜。但今天早上,他一点疲惫感都没有,甚至连黑眼圈和黑唇色在铜镜里都淡化了不少。

    既然身体和精神都恢复了,就应该做正事了。他在专为官员准备的馆驿享用完早餐,把自己从头到脚打理整齐。齐凌拿着拜帖,悠哉游哉地步行向县衙走去。

    县令张威叫他去的目的,不用多想,齐凌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肯定与前几天晚上粮草库失火有关。那些粮食和马料是朝廷为了防止夏州李继迁再次叛乱,特别命令永安军路转运司准备的军需物资。现在突然被大火烧成灰烬,从节度使、转运使、提刑、安抚使,到县令、县丞,这两天肯定都急得焦头烂额。

    然而,齐凌并不感到紧张。首先,粮草库属于转运司,而巡检所属于巡检司,两者互不干涉。巡检司的官员再怎么有权,也管不到转运司的头上。其次,他的官职是九品,而已故的粮草库司仓刘大人是正八品。理论上,平时只有刘大人可以命令他,他没有权利对刘大人指手画脚。如果刘司仓生前没有派人请他,他连粮草库的门都进不去,更别提分赃的事了。

    再者,永兴军路转运司的定安粮草库距离金牛寨足足有三十七里,大部分还是山路。粮草库失火,齐凌能带手下兄弟赶过去救援,已是难能可贵。在这个时代,没有直升机,也没有摩托车,没人有资格责怪他来得太晚!

    此外,永兴军路转运司的定安粮草库距离县城比到金牛寨还要近十几里。那天晚上,直到暴雨倾盆,只有齐凌一个人带队救火,安定县的县令、县尉、主簿连影子都没见到。

    再再者... ...

    总的来说,齐凌觉得粮草库着火这事跟他没什么关联,也不想牵扯进去。自从穿越以来,他尽力适应这个环境,但始终无法真正把自己当成一个宋朝人。他喜欢做官的感觉,但对大宋和赵家并无忠诚可言。他内心深处觉得自己更像是大宋这个“公司”的员工,而非臣民。作为员工,他不可能为了公司利益去冒生命危险。

    前天晚上偶然发现的秘密,齐凌打算保密,坚决不会主动告诉任何人。这种置身事外加上打工者的心态让齐凌感到很轻松。即使县衙的门卫告诉他,张县令上午有急事,让他午后未时再来,他也没有太在意。

    毕竟人总有情绪,他昨天因为旅途劳累,进城后没第一时间去县衙拜访,张县令肯定有些不满。有了不满,今天不让进门也是正常的。反正他来县城就是走个过场,县令也别指望能从他那儿得到有用的信息。他也不会给县令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既然只是走过场,上午去还是下午去都差不多。

    难得有机会进城,上午不用见县令,正好可以四处逛逛,顺便见识见识二十一世纪已成传说的宋朝市井生活。想到这里,齐凌的步伐更加轻快。对于张帆口中不满的“过午不候”,他完全当作耳边风(注:过午不候,古代过了中午,除非很亲近或紧急事务,否则拜访别人是不礼貌的。反过来,让人下午再来也显得不尊重)。

    金牛寨到县城大约七十里,路况也不好。在二十一世纪,这个距离开车很快就能到达,但在十一世纪,骑马要走近两个小时。因此,齐凌上次被迫进城为李师兄送行已是三个月前的事了,那次因为匆忙,他也没顾上看风景。这次时间充裕,他对大宋的适应程度也远超三个月前。所以,沿着主要道路一路逛下来,确实增长了不少见识。

    与他前世熟悉的城市景象不同,宋朝的许多街道并不互相连通。大多数半封闭的小巷最终会连接到一条南北向的小主路。这些小主路又像肋骨一样与贯穿县城东西的主要街道相连。主街靠近北边中央的位置就是县衙,这样就突显了县衙的重要性和核心地位。从县衙出发,骑马到县城任何一个巷子都不超过半个时辰,按齐凌上辈子的时间计算,大约八分钟。

    当然,除了齐凌这个无所事事的人,平时也没别的官员或老百姓会关心从县政府到最远的巷子要走多久。

    县城里的大部分官员和居民,平时只关心三个地方:县政府、东市和西市。

    县政府就不用详细描述了,那是齐凌每次进城必去的地方,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东市和西市,他今天却很少涉足。难得有空闲时间,正好可以好好逛逛。

    这两个与县政府共同支撑起县城重要地位的地方,其实只是沿用了唐朝的叫法。在现在的大宋,它们之间的界限并不十分严格。

    东市沿着主街道延伸,一直到达县政府。西市的范围大致相同。

    人们习惯去东市买衣服、首饰、家具和书籍等贵重物品,像牡丹阁这样的消费娱乐场所也坐落在东市附近。而西市则售卖柴米油盐,还有牲口和农具。

    偶尔有几个首饰或化妆品店铺,但都是制作粗糙的低价商品,只针对囊中羞涩的市民,绝不会有富贵人家的小姐带着丫鬟光顾。

    至于吃饭的地方,东市和西市都有。不过,除了少数几家小得像巴掌大的汤馆,大多数餐馆此时还没开门营业。大概是因为当地人习惯每天的第一顿饭——早餐,在家里享用。而第二顿称为“餔食”的午餐,通常在下午的申时左右,不会太早。

    只有宴请客人或同事聚会等社交活动,才会有人在正午时分跑到餐馆点菜喝酒。而以安定县的规模,这类社交活动注定不会太多。

    当然,像牡丹阁那样的高档消费场所,即使在凌晨也能提供各种餐食和服务。但前提是要预订,并且预订者在当地有一定地位或财富。齐凌昨晚刚在牡丹阁大快朵颐,短时间内没兴趣再去。

    他在街上悠闲地逛来逛去,直到中午觉得有点无聊,便随意挑了一家干净明亮的餐馆走进去,点了些饭菜填饱肚子。有张帆、王武等小吏跟着,他不用担心尝不到本地的特色美食。

    因此,这提前了两个时辰的“餔食”吃得津津有味。吃完饭,喝足茶,时间也到了下午。

    齐凌起身吩咐店员结账。没想到,餐馆老板竟然堆着笑脸,亲自走到他的桌前。

    “巡查使大人,这顿饭合您的胃口吗?之前小的老头亲自下厨,就怕厨师火候掌握不好,砸了我们店的招牌。”因为整个大厅里只有齐凌一桌客人,老板也不怕被抱怨厚此薄彼,直接开始自我推销。

    “嗯,还不错...

    尤其是那个蒸羊背,一点羊骚味都没有!”齐凌想不通对方为什么要和他聊天,而且他也没有摆官架子的习惯,于是他回味了一下刚才的美食,微笑着评价道。

    “巡检大人真是个见过世面的读书人啊!”掌柜一听,立刻兴奋地竖起大拇指,脸上既得意又感激。

    “我这手艺是祖上传下来的。当年唐朝皇帝吃了都说好。县里的人不懂,硬说我的蒸羊味道不够浓。什么叫浓?不就是多放调料嘛!但这蒸羊肉要是调料放多了,还能尝得出新鲜不新鲜吗?你拿块在井水里泡了半个月的臭肉,再撒足花椒大料,跟今天早上刚宰的羊,味道能一样吗?”

    “这话说到点子上了!”齐凌前世在城市里生活久了,品尝过不少精心烹制的美食,所以他非常认同掌柜的观点。

    “巡检大人果然是才华横溢!”掌柜听了,高兴地再次竖起大拇指,“难怪年纪轻轻就成了皇上的门生。县城里那些没见过世面的,连给您提鞋都不配!您慢走,锅里还有刚炖好的獾子肉,咬一口全是油。我给您装罐子里,带回去当下酒菜。”

    “那可不行,无缘无故的,我怎么能要你的东西。这一餐多少钱,请您老结账。”齐凌前世没当过官,所以没有白吃白拿的习惯,连忙笑着拒绝。

    “钱?我怎么敢收巡检大人的钱!您夸我做得好,我就觉得脸上有光,回去跟邻居炫耀好几个月呢。这顿饭是敬您的,真的不敢收钱。”掌柜退后半步,急得连连挥手。

    “那怎么行,你也只是个小本生意人!”齐凌没想到一个九品巡检在七十里外的县城里会有这么大的影响力,他皱着眉头低声回答,“该是多少就是多少,您不必客气。张帆,你帮我结账,回去后再还你。”

    最后一句话算是找对人了。弓箭手张帆一听,立刻瞪大眼睛,低声吩咐:“好了,好了,我家巡检还没轮到你来孝敬。该是多少就是多少,别啰嗦!结完账,我家巡检还有正事呢!”

    “不是孝敬,不是孝敬!”掌柜的脸涨得通红,继续用力挥手,“我知道巡检大人看不上这点吃的。但是,这也是我的心意。巡检大人您可能不知道,我是李家寨的人。以前粮食青黄不接的时候,野狼下山咬羊咬鸡咬孩子,根本没人管。就是您,上任没几天,就把野狼打得再也不敢下山了。”

    “这不是我应该做的吗?”齐凌没想到自己只是为了娱乐,带着手下进山打猎,竟然在百姓心中成了做好事,他的脸微微发热,苦笑着摇头,“不然要巡检干什么?您真的不用客气,吃顿饭对我来说不算什么开销...

    对于您的小店来说,却是……”

    “哎呀,您能来我这里吃饭,真是我的荣幸啊!”掌柜坚决不收钱,着急得眼眶都湿润了。

    他们推来让去,最后只好采纳了弓箭手王武的建议,各让一步。

    齐巡检不必付钱,也不接受掌柜送的獾肉,只留下一幅书法作品,作为对掌柜厨艺的认可。

    而掌柜也不再坚持送这送那。

    只要心里记着齐巡检的好意,就行了。

    往后金牛寨的人来店里吃饭,只收取成本和柴火费。

    “那,那真是太好了。

    巡检您的墨宝,别人想求都求不到呢。

    我,我今天真是走了大运啊!”掌柜千恩万谢,连连答应。

    最后,在送大家出门时,他还硬把两个热气腾腾的陶罐塞到张帆手里。

    请他帮忙带回去,让齐巡检日后慢慢享用。

    “没想到,我齐某人竟然也有被人感激的时候!”齐凌不清楚用书法换来的这顿饭,究竟是亏了还是赚了。

    只觉得胸口暖洋洋的,就像在大雪天围炉喝黄酒那样惬意。

    他转头看着比二十一世纪简陋得多的县城,以及踮着脚站在门口挥手送别的掌柜,忽然觉得这次行程还算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