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终于吃肉了

三清无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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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看只是把椅子。林朋连手术刀都拿不起来呢。脚步也和成年男子散步时差不多快,看来是吃饱了肚子,才有力气!而没吃东西地丧尸,就和之前地林朋一样,连个三岁地小孩都打不过!

    这医院地血库,一直都没有丧尸前来搔扰,主要是因为血浆都被完完整整地包在塑料包里,没有气味泄漏而出,而低智商地丧尸,根本就想不到这里还有不用拚命跑,就能喝到地血!

    那么,哪里还有丧尸不知道,却不用花什么力气,便能吃到地肉呢?想到吃肉,林朋觉得自己又饿了,看来血还是灌不饱啊!

    拼命想了想,灵机一动,为何不去大型地超市看看?他们那边应该有些白条肉,被包在盒子里!应该不会被丧尸找到吧!

    仿佛看到那白花花,肥油油地肉,林朋不知道哪来地力气,撑着墙站起来,便想赶紧去超市看看。

    这是一家大型地连锁超市。数千平方米地面积,各类商品稀稀拉拉地呆在货架上。当然,一地都是乱七八糟地物品,这都是人类撤离时,哄抢造成地。

    林朋被脚下不明物体一滑,狼狈不堪地脸部着地,差点昏死过去,当心里怒吼的他翻过身,转过头来,却血红的眼睛,眼前一亮!

    那不就是块肉吗?血红血红的精肉,雪白雪白的肥肉,足足有二斤多重!林朋兴奋的扑过去,就这么躺在地上,也不撕开包装,张着血盆大口便吃了起来。

    嗯,没味道,如同嚼蜡!林朋皱着眉头,不过心里非常清楚,再怎么没味道,也要吃下去,只有吃下去,才有力气,才能。。。。。。吃人!?

    一口气咽下那块生肉,林朋靠在收银台边,慢慢地站起来,向超市的生食区走去。

    一路上那些什么烤鲜牛肉,牛肉粒,牛肉酱,面包、饼干、水果林朋都想办法尝了尝,可一到嘴里就吐个不停,看来不能靠这些熟食了,还得吃生的!老子现在成原始人了,林朋心里一边骂着,一边无可奈何地走到生食区。

    这家超市已经被洗劫了过了,看来着急逃走的人类,还是会想到以后的吃饭问题,由于这座几千平米的大超市,也看不到几块肉。

    突然,林朋现还有十几斤的白条猪肉,就这么充满诱惑地躺在案板上,上面一群苍蝇飞舞!

    看来是这肉早已变质,所以那些疯抢一切的人,才没有把它带走吧。

    不吃也不行啊,如果可以流泪,林朋一定流上一桶眼泪,如果可以说话,林朋一定抱着那块变质的肉,说上二个小时的话。

    吃,吃,吃!!!林朋红着眼,一口一口地把那十几斤的变质肉,全吃进肚子里,舒服地躺在地上,睡着了。

    不知多久,林朋慢慢醒来,无意识地动了动,却现自己的力气大了不少!

    原来不能弯曲的手指,明显可以弯起来了,而且,手腕也可以转动,头部也不会只能歪着靠在肩膀上了!林朋欣喜无比,虽然这简单的动作,就算五六个月大的孩子都能做到,但是,足可以,让摔一跤都爬不起的林朋感到好受多了。

    慢慢地爬起来,感觉着四肢的力量,林朋恨不得可以仰天长啸!

    走起路来,不再是那么一步三摇晃了,林朋试着快步走了起来,当然,毫无例外,过于兴奋的林朋很快便控制不了平衡,摔倒在地,带倒了一大排货架。

    几个听到声响的丧尸,慢慢走了进来,看到地上挣扎着,半天才坐起来的林朋,失望地转过头,流着口水走了。

    终于没有饥饿感了,林朋张牙舞爪地冲出了超市,里面已经找不到什么肉了,虽然林朋不饿,但他知道,在趁着自己还有力气,尽快地,去咬死一切带肉的生物,包括,曾经是他们其中一员的物体---人!

    这座城市已经荒芜一片,无数人被抛弃在这里,当林朋那天离开检查站时,不久便有大批丧尸来袭,聚集着几十万人的广场,顿时成了修罗地狱,受惊的人们冲击防护栏,撞开防护墙,跑出去一片人。而检查处m国陆军开枪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对准人群进行无差别射击,换句很有名的话,就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走一个!

    虽然这条脆弱的防线,很快便被无数闻风而来的丧尸冲跨,连军队都一哄而散!

    可怜的人们,前有无情的子弹,后有嗜血的丧尸,只能一哄而散,分散在这个城市里,寻找着任何可能安全的地方,胆战心惊地躲藏在里面,直到被丧尸现,或是找到机会溜出城去。

    虽然那条脆弱的防线,由于军队的数量较少,很快便被无数闻风而来的丧尸冲跨,连带枪的军人都撒开腿逃跑时,也许普通的老百姓也只能跟受惊的兔子一样,到处找洞钻吧。

    血红的眼睛盯着一幢幢大楼,林朋知道,这些高耸入云的房子里,一定有人类躲藏,因为,由于大部份丧尸力气太小,下楼容易,想上楼,可就难了。所以一定会有聪明的人类,躲在七八十层楼高的楼上,而聪明的人类,一定更好吃吧?嘿嘿!

    林朋一层一层地爬着楼,以十来分钟才爬一层的缓慢速度,吃力地爬着一楼六十多层楼高的大厦。

    这座大厦多以单身的白领阶层入住为主,而且年轻的姑娘居多。上回林朋来过这里办一宗盗窃案,检查过这里每一个住户的名册,因而知道这些信息。林朋可不想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现有人,可以一饱口福的时候,结果被五大三粗的人类男子,拿出把致命的火器,一枪爆头。毕竟女孩子,拿枪的少嘛,抵抗估计也会少点!林朋一边邪邪地想着,一边努力爬楼。

    一路上,林朋遇上不少从楼上下来的丧尸,以他们简单的智商,怎么也想不到林朋为什么会花那么大力气爬楼梯。一个个都瞪着血红的眼睛,看着林朋直呆。到后来实在惹毛了林朋,挥起胳膊就给了一个丧尸一下,看着他在楼梯上东倒西歪地摔倒在转弯处,林朋心里非常的痛快,哼哼,总算出了口看上眼的骨头被强大的丧尸踩碎,那敢怒不敢言的胸中闷气。

    看来,强大不论在哪个世界,都是必须的啊!林朋心里想着,想吃肉的想法更加迫切。

    想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就难了,林朋气喘吁吁地爬着楼吃下去那十多斤肉,好不容易攒起来的体力,似乎都随着爬楼梯的过程,一点一点地被清出体外。

    看了看楼牌,已经四十六层了,应该会有机会了,林朋停在拐角,好好的休息了一下,然后亮出尖锐的牙齿,流着令人恶心的口水,一间房,一间房地寻找起来。

    千算万算,林朋没算到,这四十六层,所有的住户房门都是关上的!看着那一扇扇铁门,想到四十六层楼梯那漫长的路程,林朋几乎要气的晕过去。

    就在林朋自怨自艾。想转身离开时。他灵敏地耳朵。听到了“兹”地一声!

    那是鞋子在地面划动地声音!

    林朋地心都快停止跳动了,用尽全身地力气,蹿进安全通道中,透过门缝。贼头贼脑地看去。

    良久,一个年纪三十来岁,白衣女子出现,捏手捏脚地,左顾右盼之后,轻轻地带上门,慢慢走向安全通道。

    躲在门后地林朋,虽然一路上都在想着,我要吃人,我要吃人,我要一个人慢慢地吃掉一个人!但这真正地人出现在他面前时,那热血沸腾地心,似乎也要停止跳动了!

    不久前,也就是二三天前,我也是个人啊!林朋心里,无法形容地感觉冲上心头,与那闻到肉香,拼命升腾地嗜血本能结合在一起。这时候地林朋,几乎想干脆从这四十六层跳下去,一了百了!

    那白衣女子,很慢很慢地走着,不知道为什么,她要放弃那应该在一定时间内,还算安全的地方,冒险跑出来呢?可能也是因为没有食物了吧!想到这,林朋不禁又是一阵心酸。

    白衣女子走进安全通道,一路上都小心翼翼的她,千算万算,却没有现,躲在门后的,咬牙切齿的林朋。探头向楼下望去,应该是没有现丧尸,白衣女子开始慢慢下楼。

    这白衣女子的脖子很长,粉粉嫩嫩的,虽然有三十多岁了,但看的出保养的还不错,玲珑有致的身体,再也引不起一丝丝性的冲动,引的却是无边的饥饿感。

    白衣女子的头也很长,她扎了个简单的马尾辫,可能是几根丝掉到前面,女子伸手把那些零乱的丝抚到耳后,这一简单的动作,都刺激着压抑着兽性,无比痛苦的林朋。

    眼角有湿湿的东西流下来,是眼泪吗?忍受不住的林朋,瘫坐在地,那白衣女子已经消失在视野里,人性压过了兽性,善良压过了凶残,看着自己乌黑的指甲,林朋在四十六层的高楼上,无声大哭。

    运气还算不错的林朋,傻傻地站在街上,一群丧尸追的满大街疯的一条德国黑背大狼狗,好死不死地直接撞进林朋怀里,再也忍受不了那血肉的渴望,林朋一口咬住那大狼狗的咽喉,把那血肉,都吃进肚子里。力气渐渐的回来了,林朋在大群丧尸来到之前,居然一口气吃了半条大狼狗,二十多斤重的肉下肚,撑得滚圆的肚子,躺在地上开心的直哼哼。

    又一个落日下去了,林朋很舒服地躺在宽大而且弹性很好的沙上,他已经算不清过去了多少日子,可能有三天了吧,在三天里,林朋去了趟肉联厂,在那里,他现了多达三吨重的白条肉,在冷库中,冒着美味的光芒。然后他又爬了四十八层楼,吓跑了一个男子,霸占了他的房子,又运了四五十斤的白条猪肉上来,现在林朋的心情,很好!嗯,也许,林朋是这世界上,唯一没有吃过人的丧尸了。

    有了吃的,力气也越来越大,那把薄薄的手术刀,也可以稍稍用力地拿在手上,不会轻易地掉下来了。

    很搞笑,都是丧尸了,还处心积虑地,拿手术刀做什么?难道还要拿来防身吗?真是不知所谓。

    不不不,你错了,丧尸的世界,也是弱肉强食的世界,也是随时有可能,为了一块血肉,一个眼神,或是一块躺着稍微舒服点的地方,便会有血

    腥的撕打和斗争,而且丧尸们之间的争斗,是不会有什么文明情况出现的,不会当街对骂,也不会各自叫上兄弟,就是单对单,一对一斗牛一样,撕打在一起,而且,是不死不休的!

    自从林朋吃上了冷冻的白条肉,不再挨饿后,在这种丧尸之间的撕打中就没吃过什么亏。可是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倾诉,也没有人关心或是痛恨他,这种孤独的感觉简直要把林朋给逼疯!

    所以,极度不爽的林朋,只要心情不好,就会跑出去打架,把这二三条街的丧尸,打到见到他,掉头就走,谁说丧尸只有本能?他们还是会分辨打的过打不过的事实的。

    这几天,来了个大块头的丧尸。那家伙穿着件黑色背心,半边脸上全是深可见骨的伤口。有可能生前是个打橄榄球或是拳击队的,足足有二米多高的身高,嗜血凶残。肌肉达的四肢,能轻易地把一个普通丧尸的脑袋给扭成麻花。

    上回,林朋出去时,便遇上了那个大块头丧尸,当时那大块头丧尸正在教训一个小丧尸,几招就把那小丧尸给弄死了,当林朋恶狠狠的目光迎上那大块头同样嗜血的目光时,两个人都知道,两个丧尸之间,早晚要有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