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徐至

猫宁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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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雪宁十三岁的时候,母亲生最小的妹妹难产去世,父亲姜大山刚埋了给他生孩子死了的发妻,转头就娶了村里有名的狐狸精寡妇刘春花。

    刘寡妇带着三个儿子两个女儿过来,占了堂屋,把姜雪宁和弟弟妹妹全都赶到了牛棚里。

    原主干的比牛多,起的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就这还成天被骂赔钱货。

    一次偶然的机会救了在山里被狼群围起来的回家探亲的军官徐至,两个人在山里呆了三天两夜。

    本来悄悄下山也没什么的。

    但是继母刘大花大吵大闹,如果徐至不出一百块钱娶了姜雪宁,她就把姜雪宁给吊死。

    徐至是个负责任的人,立刻掏了一百块钱,当众宣布摆酒,他娶姜雪宁。

    徐至二十三岁,当时比姜雪宁大八岁,姜雪宁才十五。

    在他眼里姜雪宁还是个小孩,稍微有点事情就委屈的直掉金豆子,连句辩解的话都不敢说。

    他让姜雪宁睡在炕上,他在旁边坐了一晚上。

    姜雪宁年纪小还不能领结婚证,为了给姜雪宁安全感,徐至就写了一份字据。

    三年后姜雪宁满十八岁,如果愿意领证,他们就做夫妻,如果不愿意的话,他就把姜雪宁认作干妹妹再准备一份嫁妆让她风光大嫁给喜欢的人。

    徐至把津贴都寄给了姜雪宁。

    但是寄回来的钱还在邮局,就全部都被继母刘春花给抢走了。

    刘大花这才知道徐至不是什么普通的知青,更不是大头兵,而是军官。

    村里徐老头和徐老太太嘴真严,儿子儿媳早年出去干革命,一点风声都不往外透,说起来就是在外面讨生活,自己天天黄土背朝天,种那点瓜菜,吃的饭里一点油星子都不见。

    她还以为徐家穷的叮当响呢。

    这么多的钱,别说是在村里,就算是在县里市里肯定也是独一份。

    刘大花用这个钱买了缝纫机,买了暖壶,又起了两座房子,其他人别提多羡慕了。

    然后她每天晚上心里都火烧一样的,睡不着觉。

    这么好的女婿不能便宜了姜雪宁!

    上个月姜雪宁满十八岁生日,徐至专门和部队请了假,回来询问姜雪宁的心意。

    刘春花专门从兽医那里搞了牛羊配种的药,特别猛,够全村的牲口用,倒在了徐至的酒里。

    只要他喝了这个酒,她的女儿往房间里一钻,这军官女婿不就妥了吗?

    谁能想得到,徐至一拳就把她女儿给打晕了,硬是靠着强大的意志力出了门,趟过冬日冰冷的河水,走了半个多钟头,找到还在喂牛的姜雪宁,一口吻上去。

    这真不能怪徐至。

    晚上刘春花让姜雪宁叫他去家里喝酒商量婚事的。

    所以雪宁肯定是同意的。

    而且在农村,两家人在一块喝了酒,那婚事就是成了。

    所以雪宁是他的老婆了。

    姜雪宁哭了一晚上。

    第二天一早天刚亮,他也不嫌累,背起姜雪宁去了大队开证明,又借了自行车,带着姜雪宁去县里打了结婚证。

    两个人虽然该发生的都发生了,还领了结婚证,但是姜雪宁和徐至并不亲。

    徐至当天就想要带她回部队,但是姜雪宁拒绝并且回了村。

    半个月以后,她和村里的流氓赖大头衣衫不整的在河边被刘春花逮住。

    一大群人敲锣打鼓的,骂她不守妇道,对不起徐家,狠狠的打了一顿。

    书里的姜雪宁至此一病不起,没几天就流产了,死在了这个寒冷的冬天。

    原主就是这样下线的。

    徐至终身不娶,一生献给了军队,帮扶姜雪宁的弟弟妹妹长大成人,是个重情重义的人。

    姜雪宁想了一下徐至这个人。

    虽然是个配角,但是人品过硬,长相过关。

    除了不善于表达,其他都挺好的。

    三年每个月都寄钱给她,而且是一笔不少的钱。

    到她说商量婚事之前,从未碰过她一指头,从来没嫌弃她不识字,反而是想方设法让他们兄妹几个全部都上学堂。

    又给钱,又尊重,还让她拥有梦想,这简直是最高级的爱。

    书里的女主云娇娇还感慨过,徐至如果能放下早亡的未婚妻,和他结婚的话得多幸福。

    姜雪宁只用了不到三分钟,就做了一个不违背祖宗的决定,这么好的男人,她要了!

    她觉得她和徐至还挺对脾气的。

    那以后就好好过日子。

    七十年代可是个好年代,又能参加高考,又能做生意,还能买房子,还能进城…

    比起后世卷的要死要活,简直遍地都是机会。

    姜雪宁决定珍惜生活,拥抱生活,热爱生活。

    姜雪宁理清自己的人生线路以后,再看一下周围的环境。

    原主是十天以前落水的,孩子是今天被打落的,咽气是今天晚上咽的,徐至是原主下葬以后才收到信,半个月以后的清晨才回来的。

    一切还不晚。

    孩子还在肚子里,她吃的挺饱,浑身是劲儿。

    她从现在开始行动起来,要把眼前所有的麻烦都给解决掉。

    首先第一步就是和继母把所有东西都给要回来,拿回属于原主的一切。

    姜雪宁看到刘春花外面穿着青灰色的旧棉衣,里面穿着狐皮袄子,立刻脸色阴沉下来,厉声道。

    “给我脱下来!”

    这狐皮袄子柔软细腻,白的发光,是上个月徐至带她领了结婚证以后,在供销社买的,整个供销社也才这一件,其他大姑娘小媳妇儿可羡慕死了。

    刘春花拢紧了袖子,“这袄子是我的,你凭什么让我脱,我女婿孝敬丈母娘的!”

    姜雪宁被气笑了,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她又扬起了手里的烧火棍。

    “你要是不脱的话,我就打死你!”

    话音落下,姜雪宁手里的烧火棍也落下,刘春花狠狠的又挨了一下。

    姜雪宁是真的敢打死她!

    刘春华一边嚎叫,一边把袄子脱了下来。

    “天杀的哟,养个女儿是个赔钱货,不要脸的,勾引了个男人就不认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