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华丽的梦上演

碧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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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最后一刻,我还是始终坚持着,他一定不是故意这样做的,或许在他心里的某个深处,那片温柔,汪洋的地方,有那么一个角落,一定是为我而留的。他一定是故意不爱我的,我就是这样骗自己的,就是这样骗自己......骗自己......

    与他相识,是在网上。对,虚拟的社会生活,或许,这个故事的刚刚准备开始,就已经预示了它的结局。虚幻的世界怎么能够经受住面对现实呢?美好的梦,终究是被现实打破的。是的,这是一个信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再也不会有等待:云中谁寄锦书来的悠长而又折磨的浪漫,有的只是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嚣张气焰。说这样的爱情嚣张,或许有些不合情理,但是对于“爱情”这本古老而神圣的东西,今天的人对待它的态度,的确是嚣张的。你看,今天某某某和谁谁谁在一起了,明天哪个又跟哪个分手了,到处都是爱的暧昧气氛,同时,到处都是爱的战火硝烟。现代的人,虽然文明了夫妻制度,实施了一夫一妻的公平,换来的代价却是越来越不真心的感情。因为,我要娶的,不是我最爱的小新娘,而你要嫁的,也不是你海誓山盟的约定,有的,只是一夫一妻,华丽的梦上演。

    亲爱的,这是我们相识的方式。时间,就是在那样的岁末年初,时光是冰凉冰凉的。可是,这不是爱情,只是一场关于爱的赌局,赌注,就是你我的真心。在一起或许是害怕寒冷,需要逃避心里的寂寞。是的,是寂寞,我们两个,失恋在冬天,这样的天气,这样的心情,让人很容易沦陷在温暖里,于是才有了这个故事的开端。

    “你叫什么?”这是我对妖孽说的第一句话。我从来不和陌生人聊天,这是我的原则,因为我知道网络中的东西,真假难辨,而在这越来越混乱的生活中,唯有时刻提醒着自己,才不会着了人家的道。所以,在有陌生人问我的时候,我的警惕性是很高的。

    “叶子。”

    “女生名字?”很显然的是女生名字嘛,可是他给我的感觉像是男生,所以我反问了他一下。

    “一定要女生才可以叫叶子吗?”

    这个问题倒是问住我了。是呀,男生为什么不可以叫叶子呢?是谁又规定了叶子象征的一定就是女性呢?突然发现,这些很平常的问题也可以显出很高声莫测的文化来。不过,既然我在反问他,说明了,我也是这些大众平凡中的一个,而这个人给我的感觉却是有些与众不同的气息。

    是的,我是大众中平凡的一个,芸芸众生中,我并没有任何特别出色之处,成绩平平,身高平平,生活平平,就连女生最在意的长相也平平。所以,我有什么资格一鸣惊人呢?我只是花园里众多花丛中的一朵,独自开放,顾影自怜,最后独自零落。但是,我也有平平凡凡的爱情,是的,我也经历了那传说中的爱情。没有想象中的惊天动地,更没有花前月下的浪漫回忆。或许是生活太过平淡了,连古板的鲁迅先生在《伤逝》里都知道:爱情需要时时更新、创造,否则就会走入死亡的境地。所以,我那平凡的爱情死了。一同死去的,还有我那对爱情满是幻想的心。

    而我,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与妖孽相遇了。人生的一个小小的变数,就完全可以改变选择的方向,如果彼此出现早一点,也许就不会和另一个人十指紧扣,又或者相遇再晚一点,晚到两个人在各自的爱情经历中慢慢学会了包容与体谅,善待与妥协,也许走到一起的时候,就不会那么轻易的放弃,任性的转身,放走了爱情。而我与妖孽,不属于前者,他与他的她曾经十指紧扣过,最后,结局也说明了,我们亦不属于后者。因为我们还不够成熟到能够毫无顾忌的包容,无所条件的妥协。爱,真的是很奇怪,什么都介意。可是,却又偏偏什么都要原谅,只要两个人能在一起,哪怕结局是自取灭亡,也在所不惜。

    或许是我们都还太青涩,双十年华的我们正是生命之花初绽的时候。谁会为了谁,敛尽锋芒,只为那一个人花香呢?找来蝴蝶,引来蜜蜂。结果是让我们的心灵之花过早的凋谢了。于是,最后,当我们历经沧桑,脸上有着与心思不一样的步调时,已经说明,我们过早的苍老了心的年华。

    我回答不出为什么男生不能叫叶子,只能老老实实的和他闲侃。

    看到他发来的信息总是有很多很可爱的很萌的图片,心里很是喜欢。因为我发现,很多表情是很丰富的,那样的情绪唯有表情才可以演绎出来,文字的缺憾在这里也体现了出来。慢慢的聊着发现了,原来两个人都很喜欢动漫。首先申明一点,喜欢动漫,这跟爱不爱国完全是两码子事儿。日本的动漫为何会那么成功?这是我们国人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动漫最初是从我们中国传过去的,却在日本发扬光大了,以致日本人来争夺我们的文化遗产,这是多么可悲可叹的一件事啊。貌似好像有点扯远了。因为两个人都很喜欢动漫,所以没来由的,就没那么生分了。人就是这样,遇到自己熟悉的,就很容易放下戒备;而遇到自己喜欢的,就越是容易沦陷其间。我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放下了戒备,迷失了心。

    “你看过哪些动漫呀?”一听我喜欢动漫,他似乎也很感兴趣了。

    “看过很多啊!我最先看的就是《犬夜叉》,好喜欢,好喜欢犬夜叉小的时候的样子啊。真的很爱啊。”《犬夜叉》,严格来说并不是我接触的第一部动漫,在那之前,也跟朋友们一起看过国产的《秦时明月》,当时很火,一到点,大家必看。可是由于忙于应付高考,没有足够的时间去享受美好的秦时明月。最后《犬夜叉》成了我接触的第一部完整的动漫。“还有百变小樱”其实我很早就知道这部动漫了,可是小的时候由于只能钻书本,所以就搁置了这么多年才把它看完。

    “那个都过时了,我很早就看了。”他貌似是个动漫追踪家,说起漫画来,头头是道,很是厉害。而我,却为认识一个动漫迷而兴奋着。是的,我是兴奋的。因为在寝室里,大家都半开玩笑的嘲笑我说:那是小孩子才看的玩意儿。唉,要是真的如此,那中国的小孩子一定多得无法计算了,我在想。

    “我很喜欢日本动漫里的塑造的那些人物,除了很卡哇伊,人物都很有特色。”对于动漫里面塑造的人物形象,我总会有无尽的感慨,小日本地理位置就是东海一隅,却变得如此强大,仅从动漫里就可以窥见他们对教育的态度,对艺术的态度,国之根本抓得牢牢的,还有什么理由不强大呢?

    “宫崎骏的作品我全看了,百变小樱我小学就看了。连续集也有看。”小学就看了?那岂不是从小就在动漫里泡大的一个孩子?怪不得说话、行为都有点不像中国人。唉,被日本动漫毒害的一代孩子啊。

    于是我就问他:“既然你那么喜欢日本动漫,有没有想过要学日语,以后去日本转转啊?”

    “哪有那个闲心去日本啊?”他的语气里有抓不到的失落。

    “喂,如果那么喜欢,不努力去追寻的话,不会觉得有遗憾么?”

    在我的观念里就是这样,对于喜欢的,不管是东西,还是人,只要是喜欢,就应该努力去尝试一下,毕竟,当你拥有的时候一定会是最幸福的时候。可是妖孽,他似乎很早就明白,喜欢,不一定要拥有。就像他,尽管对动漫很痴迷,却不一定要去属于动漫的国度亲身体验它的美。就好像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也像陈奕迅的歌: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得有恃无恐;也像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得不到的才是窗前明月光,得到了,就变成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得不到的才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得到了,就只能是一抹蚊子血。要想保留那份最美好的念想,唯一的办法就是对它“远而敬之”,得不到永远比得到美好。

    或许是太年轻,或许是不够成熟,所以,以为捧在手心里的,就是挚爱。而当我们渐渐老去,就会明白:失去的,永远才是最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