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订契

火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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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9章订契

    芸娘一听云娇一家只认死股,而且一年只分三万两银子,哪儿有不答应的啊。

    水晶皂拿给她们芙蓉轩来运作,一年赚个三四十万两银子是没问题的。

    “那咱们就订契约吧,看是大少爷跟我去县衙还是……”

    方氏笑道:“咱们就直接手写一份契约吧,也用不着去县衙了,妹子还能坑了咱们不成。”

    不用去县衙立契约,就相当于私契了。

    虽然同样有效,但因着没有官方的存档,若是契约损毁了,契约所约定的内容也就失效了。

    故而,但凡是比较重要的事情,比如田契房契什么的,都必须去县衙过契。

    芸娘没想到方氏竟会这么洒脱,不过一个转念,她便释然了。

    是啊,人家手上还捏着面霜的方子呢,你想要面霜,就不敢讹了人家的水晶皂份子钱。

    也就是说,这家宽厚,好打交道,但是并不代表他们家蠢。

    相反的,这一家人,比芸娘见过的很多生意人都要精明。

    世上总说无商不奸,可是,那有几个奸商能长久的?

    想要长长久久地在生意场上立足,靠的就是一个‘信’字。

    “哈哈,姐姐这么爽快,妹妹求之不得呢!咱们这就立字据文书。”

    双方签订了契约,支付了第一年的三万两银子,芸娘便揣了方子匆匆告辞。

    哎呦,不怪她太在乎银钱了。

    谁让他们家侯爷太能花了呢!

    本来,胭脂水粉这一途,太多家在做了,利润都透明了。

    想赚点钱不容易。

    谁知道,上天竟给她们芙蓉轩送来了个云家!

    她原本只是跟着侯爷来九晋县呆一段时间,没想到竟遇到了云家人,收获了面霜和水晶皂。

    侯爷发话了,以后她就上半年坐镇九晋县,下半年再去各地巡查。

    只是,她闹不懂的是,他们家侯爷这个时候刚刚受封,明明应该呆在京城同那些权贵们打交道。

    可为何非要来九晋县?

    要带老侯爷散心,京外的庄子就行啊。

    送走芸娘,云娇觉着无聊,就对方氏道:“娘,我想去田间逛逛。”

    方氏觉着小姑娘蒙在家里头的确没意思,就让春梅陪着她出去。

    云娇回屋换上了一套火红的骑装,京城的贵女们流行骑马探春,说是骑马,不过是选长得漂亮、心情温顺的小种马,然后由马夫牵着在跑马场溜一圈而已。

    原主在云娇没穿越之前,也这么玩儿过,不过帮她牵马地并不是马夫,而是她家的两个哥哥。

    大部分贵女们骑马探春的目的,无非就是想穿上好看的骑装在青年才子们面前溜一圈,获得他们的称道赞美而已。

    云娇的这套骑装,就是原主当时置办的。

    她穿上骑装之后,又换上了一双小鹿皮靴子。

    毕竟要去田间,穿裙子不方便。

    春梅帮云娇在双丫髻上帮上两条红色缎带,缎带的前端缀着两粒银铃铛。

    “太太,这大红,就得咱们家小姐这么白的肤色才压得住!”

    换完装之后,云娇去堂屋跟方氏打招呼,春梅就在方氏面前夸赞道。

    方氏看着比蔷薇花还娇艳的女儿,笑得合不拢嘴。

    “嗯,这大红衬得咱们家娇儿的肤色更白了,跟雪似的。”

    云娇骄傲地仰头:“那当然,也不看我随谁。娘,我出门了!”

    跟方氏告辞之后,云娇就跟春梅出去了。

    方氏看着云娇的背影,脑海中一直萦绕着云娇的那句话,一道火红的身影也一道浮现出来。

    她是那么美,像是从天上走来的一样……

    娇儿也……一样这么美呢。

    渐渐的,方氏的眼中就噘满了泪。

    云娇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一番话让方氏情绪有了波动。

    “老二,这些秧苗这么有高有矮有粗有细?麦苗也是!”

    田间,云守光犯愁地道,老二早早就离家了,不知农事。

    只有种子买瞎了,才可能发出这么杂乱的秧苗麦苗来。

    这样的苗子,往后这地里的收成定然会差。

    云守宗听出了云守光的担忧,他也纳闷儿啊,按理说不可能这样啊,种子他是在京城最好的粮行买的,哪家向来信誉好。

    “那大哥,现下该咋办啊,眼见着日子就要暖和了,重新播种也来不及了。”

    云守光亦是看着大片大片的苗子发愁,寻思片刻,他便道:“这秧苗咱们倒是可以从别人家买,可这麦苗……哎!”

    “爹,大伯,咱们家的秧苗麦苗都不用愁,秧苗也不用换。”

    云娇庆幸,还好自己来了,要不然,等她老爹和大伯把秧苗给换了,麦苗给毁了种其他的东西……

    她上哪儿哭去?

    “娇儿来了!”

    “娇儿,你怎么来了,仔细你的手。”

    闻言,云守宗和云守光两人转头一看,就见一道火红的身影从远处田埂上走来。

    同时看向云娇的,还有两个中年农夫,正是云家请的长工。

    两个长工也是见过云娇的,都道这云守宗家的闺女长得乖巧可爱。

    可今天一见,就更像是画儿里头走下来的童女了。

    一身火红,皮肤白得跟雪一样,头上的两对铃铛随着她行走,发出清脆的铃声,给她又平添了一份俏皮。

    云娇笑道:“爹!我走路又不用手!”

    接着,她扫了眼相临的秧苗和麦苗田,道:“爹,我知道你的种子是在昌隆行买的。

    昌隆行可是京城最大的粮种行,以他们的信誉,定然不可能卖不好的种子给你。

    苗发成这样,我想,是不是他们的伙计不小心,把种给弄混了。

    我听大哥说过,不管是春小麦或者是水稻都分不同的品种。

    小麦就算了,可是秧苗咱们是不是可以将不同大小粗壮的苗子分开种?

    若是弃了不要,就太可惜了。”

    云娇虽然只有六岁,但是云守宗一个是宠爱她,另外一个,则是信任她。

    她一开口,他几乎条件反射地就答应了。

    “好,就按照娇儿说的办,这春小麦咱们的就不管了,只把秧苗分开,也就费点儿事儿而已。”

    云娇在云守光心目中的地位同样很高,他虽然觉着这样做冒险,但自己的弟弟都开口了,他也就觉得嗯哪试试。

    “东家,不能胡闹啊!”

    只是跟这个干活的两个长工就急了,云守宗这个东家比旁的地主要宽厚多了,他们在云家干活儿,不仅工钱多,就连吃的也比别家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