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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正骑着马颠簸在崎岖的山路上,雪厚冰多极难行走,两边都是阿尔卑斯山的余脉,莽莽苍苍的将本来就不平整的道路分割成更破碎的小段,不仅严重阻碍了大军的前进速度,也妨碍了本地物资的出**流,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意大利的北方边境,成为靴子半岛的天然屏障,阻挡着来自北方的蛮族侵略者。(/吞噬小说网 www.tsxsw.com)
“前面就是维皮泰诺了,距离十五天的破城期限只剩下十二天了,咱们时间紧迫。”我揉了揉被颠地七晕八素的肠胃,长距离的骑马行军对我来说实在是一种折磨,屁股上的皮都被磨破了,一挨马鞍子就火辣辣的疼,不得不撅着屁股随马背上下起伏,“长话短说,骑兵和重装步兵离开行军队列另有任务,其余部队除我直属的预备队之外加速前进,明天傍晚前务必到达维皮泰诺城下扎营,工匠队随军行动,连夜赶制攻城器械,明日早起包围城堡,切断敌人的所有逃跑路线,开始攻城。”
步兵小队的三名队长领命而去,我嘱咐汉斯调派工匠和所需物资督军先行,公牛和骑兵队的队长兰尼斯特骑士被我留下来,听候我的进一步指示。兰尼斯特骑士是效忠于下洛林公国凯泽斯韦尔特伯爵的封臣,封地位于莱茵河边,跟我有点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的拐弯关系,是一名人高马大的金发碧眼壮汉,我怀疑他的铠甲会随时被他强壮的肌肉爆开,典型的职业杀手,看起来很是夺人眼球。由于下洛林公国与法兰西拥有漫长的边境线,同时也与诺曼底公国接壤,常年受到诺曼人和法国骑士的骚扰,再加上弗兰德斯的本地民族一直不安于帝国的统治,经常发生叛乱,使得下洛林公国的骑士甲不离身,日日枕戈待旦,征战不休,他们的总体作战能力放眼整个帝国也属上乘,尤其是骑兵,在低地平原上纵横驰骋如入无人之境,战功甚著,被称为堪与欧洲最优秀的诺曼骑士相媲美的“飞马军”。
“兰尼斯特骑士,攻城战马上就要开始了,我们必须将警戒的范围扩大到十里,斥候要像蜘蛛触手一样撒得更多更广,一旦叛军主力有任何风吹草动必须让我在第一时间知晓,以便做出决断。”骑马跟在我身边的兰尼斯特骑士不苟言笑的点点头,严肃专业的作风让我很满意,便继续说道,“你们连夜出发,在维皮泰诺附近寻找合适的掩蔽所埋伏下来,警戒战场周围的同时也要关注敌人后方可能赶过来的援军,相机对敌援军进行骚扰,阻滞他们的救援速度;另外,一旦发现维皮泰诺的叛军开城出战,要不惜一切代价的给我夺下城门,到时候重装步兵会配合你的行动,能否在时限内攻克这座城堡就要看你们两支队伍了,这可是大功一件,皇帝陛下的赏赐自然是少不了的,但是如果失败,我被军法处置的时候肯定不会忘记捎带着你们,明白吗?”说完这话我总感觉自己是小日本的狗腿子,好像在说皇军让我给您带个话,要是不照办统统死啦死啦的,威逼利诱的很猥琐。
“大人,我们仅有一百名骑兵,只装备着轻型胸甲,恐怕很难完成艰巨的作战任务。”兰尼斯特骑士很客观的对我说,确实对于他这样正统的骑士来讲,仅装备着胸甲的骑兵算不上正面作战力量,甚至不能被称作骑兵,最多可以做做打打掩护,警戒战场的侦察兵工作,面对面的骑士战争中肯定一败涂地。
他的不理解我很明白,毕竟我比他的战术思想要更天马行空一点(天马行空貌似是个中性词吧……):“给你们减轻装备的重量并且加强了火力配置,就是希望让你们成为一支快速打击的轻骑兵,出其不意,瞬发即至,指哪打哪,抢在敌人反应之前夺下城门,即使战斗不利也能快速轻装撤离,不会有什么影响反应速度的累赘,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字。”
兰尼斯特骑士抿着嘴回味着我说的话,没有继续和我纠缠骑兵的装备问题,一边的公牛开口问我:“老爷,我们重步兵跟不上骑兵的速度,没办法在第一时间赶到战场,要不我们先行出发吧?”
“你们只要保持正常行军速度就可以,随时听候最新命令,可能去支援战场,也可能配合骑兵夺取城门,还可能埋伏狙击敌人的援军,因为你们是一块难啃的骨头,一般没有几倍于你的实力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把你们吃掉,可以单独建制活动。”
又分别嘱咐了几处细节之后,公牛和兰尼斯特骑士带着各自的命令离开了,我则率领着作为预备队的第三小队和直属卫队绕开大军直扑向导所指示的维皮泰诺城东南方向五里的一个小村庄阿芬斯,据说那里是维皮泰诺获取威尼斯物资的中转站,即使敌人已经开始撤出物资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全撤的干净,攻敌所必救可以迫使敌人出城救援,从而为围城部队营造破城的机会,减轻进攻压力,顺便还能如狼入羊群般捞点洋落,何乐而不为呢?
山上不为人知的羊肠小路本来就只是牧羊人们踩踏出来的,仅能容一人通过,再加上雪大风疾,使得行进更为困难,五百人的预备队排成一条长蛇缓缓地蠕动着,不少人都把脸尽可能的缩在衣领里,在铠甲外面包裹上能找来的一切御寒物品,但是仍挡不住刺骨的寒冷往自己脖子里钻,一点一点的夺走身体本来就不多的热量。我鼻子周围的雪被鼻息冲过后已经结了冰凌,硬硬干干的很难受。我使劲用手背擦了擦鼻子,心里面抱怨,老子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哪吃过这份苦,长征的故事虽然从小听到大,但是从没想过自己会亲身经历,想不到竟然穿越千年跑到欧洲爬雪山来了,真是更喜岷山千里雪,累得大爷直吐血啊。
在这么寒冷的天气下,科勒仍旧将一只手时刻停留在腰际,尽管那只手已经冻得发紫,保持着一名优秀神箭手的警觉,也让我能放心的打哆嗦发牢骚——娘的,怎么就没能发明出羽绒服来,这一身破盔甲比冰块还凉啊,本来寻思到意大利享福发财来着,哪知道要遭这么多的罪,怪不得所有人都对冬季出征怨声载道的。
“还有多久才能到你说的那个小村子?”我拉过向导问道,眼睁睁的看着喷出去的吐沫星子被冻成冰晶,以一个优美的弧线自由落体,这气温已经低到令人发指的地步,达到零度线以下了,“这个山口风太大了,我的部队没有足够的御寒衣物,很多人都要冻伤了,如果前面还有很远的话,等到达那里的时候我们就没有可以作战的士兵了。”
向导是一名本地的牧羊人,曾经作为农兵被征召参加过意大利征服战争,娶了一个日耳曼女人,所以对于德意志帝国很忠心。他身材矮小,缩在一团看不出是什么材质的破衣烂衫里瑟瑟发抖,本来就不健康的脸色显得更加病态的恹黄,脑袋顶上一块醒目的伤疤一直斜到眼角,使得他让人憎恶的形象更加狰狞猥琐起来。
“老爷,相信我,这是最近的一条小路了,咱们现在正走在风口,过了这个山坡气候就能好不少,意大利冬季很温和的。阿芬斯坐落在山脚下的一条小河边,没有多少人家而且都很贫穷,那里没有石头堡垒,只有一座小型的木头城寨,物资都被储存在里面。阿芬斯的叛军一定想不到会有人从他们背面的高山上杀下来,正好打他们个措手不及,储备的物资就都成为了老爷您的战利品了。”
我右手搭了个凉棚向着他手指的方向努力眺望,可是除了山顶的皑皑白雪之外什么也没有看到,我揉了揉眼睛自言自语,看起来这近视眼又严重了,最近也没有玩电脑啊。收回目光,我把身上那件兽皮大衣紧了紧,驱着马跟着队伍像蚂蚁一样缓缓爬行,没错,是爬行。
在傍晚的时候,全军终于来到阿芬斯村外的树林里,在派出了几个斥候去侦察情况之后,我命令全军检查装备,顺便啃食随身携带的早已被冻硬的干粮,为大战储备一下体力。月亮慢慢地升到半空中,斥候陆续带回村庄的情报,驻守在阿芬斯的叛军大概只有二百人,跟向导猜的一样,因为这里处在阿尔卑斯山的余脉上,北面全是险不可攀的崇山峻岭,驻军指挥官认为没有军队会翻越白雪皑皑的高山出现在自己的腹地,所以防守很松懈,只在进出的大路上设有侦察哨,而我们所在的位置正好是一个被叛军忽略的防御死角,面前并没有敌人的暗哨,可以随时对完全无防备的敌人发起攻击。
“有货吗?”我拽住一个斥候的袖子毫不掩饰自己的贪婪,分兵进攻这里虽然说是出于战略上的考量,但是更多的是为了填饱自己深不见底的欲壑,哦不,是清理攻击侧翼,切断敌人的补给线。
他心领神会的点点头:“我看到有十几辆大车从堡垒里出来,在士兵的押送下往西走了,堡垒里应该还剩下不少存货。”
我满意的点点头,吩咐传令下去准备进攻,士兵们都已经了解阿芬斯的虚实,纷纷拿起自己的武器,虎视眈眈的盯着堡垒,好像那是一名等待去蹂躏的少女,一个个跃跃欲试的想去占有她,对财富和胜利的渴望让他们双眼充血,兴奋地忘记了不久前冻伤对自己身体的伤害。
“让预备队正面佯攻吸引敌人的注意力,科勒率领直属卫队从后面摸进去攻其不备,里应外合拿下城堡,在沙子漏完之前必须结束战斗,胜利后大军饱餐一顿,今天我要在阿芬斯过夜!”我终于下达了出击命令,士兵们如同出笼猛虎一样扑出去,鼓角争鸣瞬间响彻天地的每一个角落,远处堡垒里的叛军觉察到自己被偷袭,急急忙忙点亮了几把篝火,仓促应战。
对我一生影响深远的意大利讨伐战拉开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