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章,活捉皇太极

万字旗下的大清帝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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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仲大为着急,严令部队猛追,经过战斗消耗,现在的毛仲身边,还有骑兵三十一人,在城门边数米位置,被敌军打散的明军也迅速地反击过来,汇合了毛仲军,八十余人,一齐冲出城门。

    清军虽然破围,在城内的损失非常惊人,至少已经被打掉了一半。残余的溃退,成为明军追赶的大目标。

    毛仲军边追边和敌人战斗,不时有清军灵巧地在马上返身射击,箭弩的威力很惊人很准确,造成了明军相当的伤亡,而明军绝大多数官兵的马上射击技能还相当生疏,不能对敌人造成合适的攻击能力,只能勉强地追赶。

    “就是全部部队打光了,也不能放弃,一定要将敌人追死!”

    追出三里多,明军已经损失了十一人,还有七十三人,不过,清军因为分散逃窜,部队渐渐从二百人左右减少到了百十人,一股清军突然返回作战,试图阻挡明军,虽然一阵乱箭造成了四名明军骑兵的新伤亡,可是,明军的步枪射击,在几分钟之内,就造成了敌人被削掉了大半,对射的结果,明军大胜利。清军不得不再逃。

    明军狂追不舍,再次追出十五六里的样子,将敌人咬得死死的。不时有清军从战马上摔下来,因为他们往南面逃走,地形并不平坦。时时有树林沟壑扰乱,不得不寻找路途,缓慢了许多。

    “杀!杀啊!”明军再次将敌人粘住了,前面的敌人骑兵,看看只有三十余人,毛仲所部,也不过五十三四人的样子,分成两翼,左右包抄过去。将清军围困了。

    清军的箭矢已经射尽,或者在焦急地逃跑中丢弃了。现在,所凭借的只有手里的短刀,几杆长矛。

    “杀!”绝望中的清军,忽然收紧了队列,向着这一面毛仲的部队,冲锋过来,毛仲摸摸身上,居然没了*,那边,几个明军很及时地扔出两个,一个将三名清军骑兵炸飞,一个将两匹敌军的坐骑吓蒙,转身就逃,这样,能够冲击过来的,不过二十余人。

    “杀!”明军十名官兵,也是热血沸腾,举刀迎战,毛仲赶紧拿步枪时发现,子弹已经用光了。

    “子弹!”

    “没了!”好几个明军官兵都发现了惊人的危机。

    毛仲无法,只能纵马一冲,向着敌人杀去,这样野蛮地角逐体力,是他不屑一顾的,可是,现在还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

    残酷的肉搏战开始了,疯狂的清军,显示出了铁血军人娴熟的马上搏斗技能,大喊大叫,矫健地催促战马,短刀神出鬼没,将明军骑兵,冲得连连后退,明军骑兵,也被激发出了野蛮凶残的本性,在不断的死伤之中,狰狞出顽强的意志,前赴后继,抵挡,搏杀,尤其是那些关宁军士兵,专业骑兵的素质要比水师出身的毛仲骑兵强得多,是他们顽强抵抗,顶住了清军的冲击。

    噗,一股鲜血飞溅到了毛仲的脸上,一名明军骑兵被砍断了胳膊,而他,也毫不犹豫地进刀,将对面清军的脸,砍成了西红柿。

    因为痛苦而倒地的明军士兵,最后举刀投掷,戳中了清兵的咽喉。

    两名明军士兵,舞刀如飞,将一名清军逼退,其中一个趁机砍到了晕头转向的敌军战马,战马惊跳,将敌人摔下,踩在脚下,活活踩死。

    在混战之中,毛仲和一名敌军格斗,敌军力大刀沉,招数精妙,搞得毛仲很被动,“哼,死去吧!南蛮!”眼看着刀锋就到了跟前。

    毛仲愤然进刀,左右逢源,左手挥舞着空了的步枪,猛然间抡在敌人的战马脑袋上,将其一只眼球打得暴出一团血腥!战马腾空而起,将敌兵摇晃,毛仲趁机戳中敌人的腰间,一直捅进深处。

    “哦!”敌军惨叫,落荒而逃。

    毛仲士气大振,他的速度和灵巧,在对敌作战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先后将四名敌人刺伤,眼看那着敌人慌乱,他飞身跳上一名敌人的马上,一刀架住敌人的反抗,一手掐进了他的咽喉。然后将血呼呼的手指伸出,将敌人摔下马。

    砰的一声弦响,毛仲刚夺的战马中箭,将之颠簸下来,也压住了他的一条腿,眼看着面前两名清兵纵马而来,形势非常危急,他将右腿一收,狠狠的踹在马背上,硬是将沉重的战马踹过,拔出了左腿。

    战马的腿,将一个敌人绊倒,毛仲顺势一刀,将之脑袋抹掉。

    数量决定了战斗的结果,明军以十三名士兵的伤亡为代价,将敌人再次击败,清军仅仅剩余四骑,仓惶逃遁。

    明军被刚才的战斗激怒,死命追赶,忽然,毛仲看到了一个似曾熟悉的身影,那样柔美英武:“快追,她是大玉儿!是皇太极的贵妃。皇太极或许就在四人当中!”

    能够在战场上再一次碰见,绝对是缘分,可惜,仍然是仇敌的身份。

    清军拼命逃跑,明军紧紧叮住,追着追着,毛仲就追到了前面,因为清军看到正常情况下难以逃脱,就开始在附近的树林旷野村落间兜起了圈子,不时冒出来的清军士兵,常常突然横冲直撞,拦截在面前,使明军官兵,不得不分散战斗。最终,毛仲三人,追着清军四人,一直咬出了十里外,毛仲终于追上了大玉儿,信后一抓,将之抓到了自己的马上,“你还跑?美女,你让我追得好苦啊。”将之往地上一丢:“别追了,给老子看好!”

    俩士兵应了,于是,毛仲一人一刀,成为追赶敌人的尖兵。再追二三里许,敌军无力再逃,转身结成三人小阵,逼视着毛仲。

    “立刻下马投降!”

    “哼!你才是找死!”三清军中,一个衣甲鲜明,头盔精美,神色仪表非同寻常,一口长刀,摆在马前:“上,将他剁了!”

    三名清军的反击,几乎有百分百的把握,那凶神恶煞的清将冷笑着冲上,两旁俩清军左右夹击,让毛仲不得不转身而走。清军紧紧追赶。奔跑之中,毛仲身体不转,将步枪随手抛出,然后回手一刀。

    步枪准确地扔到了一名清兵的面前,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毛仲的返身而战,砍伤了敌军战马,清兵被颠到地下。

    毛仲和又一名清兵杀到了一处,敌人身手相当矫健,两人难以分出胜负。不过,敌军将领已经挥舞着长刀而进,直取毛仲的面门。

    毛仲拨马转身不及,被砍中了马腿,马倒的时候,人也被颠下。

    俩清军哈哈大笑,长短刀一齐招呼,飞快地舞动,将毛仲困住。

    毛仲大急,将刀一甩,直接甩出,眼看就要砍到了那名长刀敌将,敌人急忙以刀架之,毛仲已经在眨眼之间,闪到了敌人的马下,不仅避免了短刀敌人的攻击,还用匕首卑鄙地捅了人家的马肚子一下:“我日!”

    那简直不是捅,而是狠狠地划拉,将敌人战马的肚子,豁出了一尺多长的口子,那还有救吗?

    敌军战马惊痛乱跳,使毛仲的战略态势大为改善,因为战马被三棵巨木的阻挡,他神奇地躲避了追杀,钻进了灌木丛里。

    两名敌军继续追捕毛仲,而毛仲已经在地上找到了新的武器,那就是一把弓,一些散乱的箭弩,急忙抓在手里,搭上弦,瞄准了前面。

    “嗨!”头顶上暴喝一声,一个家伙挥刀乱砍,毛仲急忙躲避时,嘣的一箭射出。

    箭被敌人格开,但是,那丛灌木的枝条却阻挠了他的视线,毛仲急忙逃出,再搭箭瞄准。

    箭,射中了敌人的战马,目标巨大的战马带着臀上的长箭,飞快地逃走了,很远,还传来了敌人惊恐的,恼羞成怒的咒骂:“混蛋,混蛋,停下来!停下来。”

    现在,隔着一些树木,毛仲在地下,敌人将领在马上,形成了一对一的战斗局面。

    “你是个不错的兵,这样,你跟着我干吧,我不会亏待你的。”敌将一抬头,露出了英武俊朗的面孔,两只眼睛,炯炯有神。

    “扯什么扯?让我投降,你算哪根筋儿哪只鸟儿?”毛仲冷嘲热讽:“赶紧投降吧。”

    “就凭你的一只弓?”敌将也冷笑:“好,胜了我手中的大刀,我自然投降!”说完,猛然间打马冲过来,不料,马腿一软,已经瘫软在地,将之半边身体压住。

    毛仲哈哈大笑,走了过去,以箭指其面目:“起来吧,割了辫子投降。留辫不留头!你好好想想。”

    那将咬牙切齿,大吼一声,将战马踹出,挥舞着大刀,向毛仲冲杀,那种威猛的架势,简直象玩大风车。

    毛仲一面连连撤退,一面果断地射击,真后悔手里的不是步枪,否则,一下就结束战斗了。

    四支箭,都被敌人以刀格开,毛仲也被敌人追出了五十多米,眼看后面就是一道小沟,毛仲也不得不跳进去。

    “麻辣隔壁,能赶得老子乱窜的不是凡鸟儿。”

    敌将紧追不舍,也跃入了沟壑之中,其实,他只有紧逼的方式,才能打乱毛仲的射击精度。如果要逃跑的话,估计总是没有箭跑得快。

    毛仲的一只脚,在沟里剜出一些湿泥,狠狠地弹起,呼一声罩向敌人,那敌人自然地躲闪时,毛仲终于取得了短暂却是珍贵的瞄准机会。

    砰,一箭中的。

    敌人顿时丢弃了长刀,双手捂住了脸,哇哇大叫。

    毛仲上前,用铁弓毫不犹豫地朝着敌人的头脸上乱抽一顿,抽得敌人,满地乱滚,自然,停息下来的时候,已经被锁住了咽喉要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