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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起兵,明军飞速西北而进,一小时后到达营口镇,其实,它的正式名称是牛庄,此地经过明军的扫荡,没有明军,也没有满清兵,只有当地百姓自保的民团,一见明军到了,急忙开城门迎接。明军穿城而过,留下数人以为震慑和后来的步兵联络,其余继续前进,又一小时,到达田庄台,遭遇了一股清军骑兵越二十余人的狙击,明军以步枪攒击之,击毙七人,惊退了其余,随即进行了长途追逐,奔到盘锦城东南五里处,将其全部击毙。
毛仲特种兵出身,最喜欢的是小集团作战,对于大兵团运动,既没有经验,也没有兴趣,奈何时势如此,勉强为之,所以,四千轻骑,本就单薄了,他还是将之分为四股,自己率领一队为先驱,蓝序为一队,王海生为一队,牛雷为一队。对于他自己亲手训练出来的王海生和牛雷,还是比较放心,和蓝序合作多次,也比较放心这位谨慎的将领。
毛仲三个小时左右,也就是明军中习惯使用的一个半时辰,前锋骑兵一部渡过了枯萎干燥的辽河,一部杀过了河桥,赶到了盘锦城下,毛仲逼近城池的意思,主要是扫清障碍,为后队人马张目,不意城里忽然冲出了数百军马,乃是正宗嫡传的满清军骑兵,向着明军气势汹汹地杀来。
“呵,这里的靼子真多呀,我们灭了四五千人,人家又长出来了!”几个军官冷笑。盘锦大捷,是明军毛仲部队最得意的杰作之一,想不到,满清军还真能耐。
毛仲急忙下令严阵以待,明军以擅长马上格斗的骑兵为前列,步枪军继之,等清军进入三百米之内,立刻开枪射击,砰砰砰一阵乱枪,清军骑兵被击落五六十人,一见形势如此糟糕,清军倒也聪明才智,转身撤退了。
明军立刻发动了追击战斗,围逼到了城下,以少数的步枪狙击,*轰击,顿时让城中的满清军惊慌失措,没等战几分钟,就开了城西门逃遁。明军分一路追捕,一部搜索城中街道,斩杀数十人,然后回军。
在盘锦休息了两刻钟,(三十分钟)毛仲军等到了第二批骑兵部队,蓝序军一到,毛仲军就将盘锦城交给他防守,自己率兵转锋南下。
“将军,我们为什么不全军南下?”蓝序惊奇地问。在他看来,兵力自然越多越好啦。
“分开行动,更为安全,就算敌人伏击,我们也可以迅速增援。”
毛仲深深记得明军的教训,在数年前,满清军在皇太极率领下偷袭到了北京城下,辽西军在督师袁崇焕的率领下,十数万人南下救援,其前锋为著名的智将赵率教,结果,四千轻骑遭到了满清军的埋伏,全军覆没!这故事是毛仲平时听军中老兵说来的,各军官们也都知道。毛仲最担心的就是这一点儿。如果四千骑兵分层次逐节前进,即使遭遇伏击,也可以由外围增援补救。
毛仲部队又用了一个时辰,沿着辽河南下,到了渤海湾边以后,才转而西进,在凌海城外,发现了一些散乱的清军步兵,正驱赶着一大溜儿的马车往北面走。斥候一报,毛仲就笑了:“没说的,上前灭了他们!这肯定是敌人的抢劫队,将战果往家里运了!”
“得令!”
一百名骑兵,朝着敌人的运输队奔去,刚刚接触,明军就用*招呼,将那些清军吓得哭爹喊妈,惊恐万状。其实,虽然辽东军的先进武器已经重创了清军,可是,还有很多的清军并不认识那种装备的模样和厉害,只是被知道的清军那么以讹传讹,神乎其神,搞得心理很紧张,一见明军使用的武器果然厉害,顿时蒙了!
缴获一百多辆大车,金银布匹财物等无数,还有三十多把刀,四十多张弓,还有一些箭弩等物,被砍杀的清军脑袋,在地上就滚落着四十多个。
赶车的人,一些是东北地区的百姓。一些是从关内抢劫胁迫的汉人,他们赶紧跪地投降。
明军将这些财物就地赏了那些百姓,要求他们返回家中。然后,前锋逼近了凌海城,城中已经得到了消息,关闭了寨门,数百名清军登上寨墙防御。
明军开始了经典的狙击战,步枪手们一个个瞄准敌人射击,位置在二百米,可以将敌人看得清清楚楚,基本上枪枪都不落空。毛仲一赶来,更是大展神威,出手不凡,不多时,寨墙上的清军就被打得死伤惨重,再也不敢冒头。
明军骑兵约五十余人改为步战,在*的掩护下,冲到了寨门附近,将之炸开,然后,杀进城中。
清军迅速崩溃,从别的地方逃走。因为步兵居多,所以,明军展开了大追捕,追出五六里,将四百余清军尽皆杀死或者俘获。
凌海战斗,明军非常成功,仅仅消耗步枪子弹九十发,*十三颗,人员牺牲一人,伤二人,总歼敌军数量在五百三十七人。
明军在凌海城寨的南面,渡过了锦河,直扑锦州城。屡战屡胜的明军官兵士气振奋,克服了长途跋涉的疲劳,一个个摩拳擦掌,兴高采烈,决心当天就拿下锦州。
在锦州城东北地区,侦察部队发现了一些部队的影子,立刻禀报,毛仲判断,一定是满清军的埋伏区,他决定反其道而行之,专门找上前去,先灭了敌人的伏兵再说,于是,分兵三股,拉开了距离,向前缓慢进军。
不久,左翼的部队传来了激烈的战斗声,具体的说就是步枪军的射击。接着,中央部队毛仲所在,也发现了敌人潜伏的踪影,于是,点射。
还没有击毙几个敌人,对面忽然就亮出了白旗!
满清军这么软蛋?投降了?
毛仲虽然分兵三鼓,所带人马其实不过四百余人,不敢轻易相信敌人,暂时停止了射击,等候消息。
对面隐藏的人马,忽然都从灌木丛里闪出来,黑压压的不少,旗帜也纷纷扬扬地招摇出来,顿时,让毛仲大吃一惊!明军!原来是明军?
毛仲还是不敢相信,万一靼子狡诈,扮演明军偷袭,更是可怕,所以,他吩咐士兵警惕,等待着对面敌军的动作。
不久,对面冲出骑兵数人,摇晃着小白旗帜,向这面迅速奔来,那种急切之状,信任之情,难以言表。
到了跟前时,明军士兵还是警惕万分,以步枪和军刀横在毛仲等人面前,以为防范,对面那骑兵下了马,噗地跪在了地上:“敢问将军,哪位是辽东军的朱国栋将军?”
这士兵年纪轻轻,马上功夫甚为了得,跳下马时的那种轻盈一甩的动作,绝非易事。
“你到底是满清军还是明军?”这是毛仲最关心的。
“自然是明军了。”那士兵抬起头来,观察着毛仲,忽然狂喜,一连叩了好几个头:“原来真的大名鼎鼎的国姓爷朱总兵来了!”
“你怎么认识我?”毛仲诧异万分,想不到自己已经这么风光,天下闻名了。
“我看清了您的脸。”
“麻子多得是,难道你不怕有人冒充我?”
那士兵笑道:“不会,朱总兵面相奇特,眼神犀利如刀,鼻尖稍钩,麻点雪白,乃是大富大贵之人,小人一看您的容貌,即能猜测出来。”
毛仲苦笑,看起来,自己能够出名,还多亏了这一脸的麻子,瞧人家多讲究,麻子还分黑麻和白麻呢。
“你怎么知道我们是明军?”毛仲看了看远处,只见那些军队,开始整理队伍,恢复了旗帜,气势上还相当不错,一看就知道都是老兵。
“一听声音就知道,满清靼子军虽然也有铜铳鸟枪,红衣大炮,可是,跟您朱总兵大人的步枪声,绝对不同!”
“你们也知道了步枪?”
“怎么不知道?马科总兵和李黑风将军的兄弟,已经给我们传遍了,都说朱总兵的步枪,天下第一,只要哪儿轻轻一扣,就能冒出许多火苗儿,数百步之内,将敌人打死!比之铜铳鸟枪,凶猛十倍!”
毛仲心里当然舒坦,看来,几个月前带领李黑风的一千五百骑兵,居然传播了辽东军的威风,为今天奠定了人脉,那些银子花的,绝对划得来。
“本将就是毛仲,也是皇上老爷子亲赐的朱国栋副总兵,你们的将军是?”
“锦州总兵祖老爷和高桥总兵吴老爷。”
“祖老爷?他就这名字?”毛仲一呆。这么陌生啊。
那士兵一愣,赶紧解释:“不不,我们家总兵大人,是祖爷讳大寿,还有高桥镇的总并吴爷讳一个单字襄!”
乱七八糟的名字,让毛仲很厌烦,不过,他却捕捉了其中最要害的字眼儿。祖大寿,吴襄!
呀,这两个家伙怎么还在这里呀?
对于历史上的祖大寿和吴襄,毛仲本来并不熟悉,对于影视上那些满天乱飞的大辫子,他也非常讨厌。但是,在厌烦之间,他也被动地,百无聊赖地欣赏了一些,知道了一些内容,真真假假,也算有所学习,总算比那些臭哄哄的家庭剧强些。
祖大寿不算孬人,吴襄也不简单。
反正,现在的历史学家们和影视编导们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就瞎扯蛋,编排这胡侃那,祖大寿要真的几次战败才真的归属了满清,还真是热血的钢铁汉子。反正吴三桂他妈妈也不算正宗汉奸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