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廿一章,红楼区

万字旗下的大清帝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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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够取得章丘城门楼的战果相当艰难,冒险性远远多于可回味无穷的地方,清军的狡诈凶悍,让毛仲心有余悸,他明白,任何一支军队,一个国家,只要不被腐败现象所困扰,只要纪律严明,都能有惊人的力量。

    他数了数,总共二十七个尸体,乱七八糟地倾倒在雪地上,虽然是清军,他也知道,这些人的民族性无法确定,汉军八旗的人数也相当给力,他想,如果是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这些人活的话,一定能将倭寇打得兔毛乱飞。

    休息了一会儿,他不敢胡思乱想,赶紧将身上纠缠的绳索牵扯下去,这头拴在城垛上,等待士兵赶上来。

    士兵们很麻利,一个接着一个攀登上来,稍一观察,看到地上的清兵尸体,都惊呆了。再一摸索,全是刚死的,有的温热,有的还有余气。

    毛仲示意士兵将清军尸体都抛弃下城,集中在一个地方,万一事情不济,可以作为撤退时的铺垫,士兵们立刻照办,通过轻轻的哼声,士兵们向毛仲表示了严重的称赞。

    一个人干掉了二十几个?不可思议啊。

    刚才,城下的士兵也相当危险,更清楚上面的毛仲局势,清军的声音虽然不高,打斗的动作也不大,可是,他们都能清楚感觉,不用说,毛仲赢得了最后胜利。

    一名士兵将双大拇指伸出来,在毛仲的面前一比,意思是说,他牛叉,实在牛叉,无与伦比地牛叉。

    毛仲摇摇头,无声地冷笑,那是他谦虚谨慎时固有的做态,事情刚开始,一个小小的章丘城城门都这么难弄,不知道将来怎么将敌人惊扰驱赶。

    计划中的方案是,想方设法,将清军惊扰,可是,怎么办才能有效果呢?

    毛仲感到肩膀上的担子非常沉重,现在不象秋天时,风冷但不大,如果顺风纵火焚烧城市,显然没有条件,最佳的方式是什么?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

    毛仲带领六名士兵,悄悄地向着下面走去,从城墙延伸下去,是狭窄的,陡峭的楼梯,他们鱼贯而下,每一个人的手里都捏着一把匕首,一把军刀。

    站定以后,大家都盯着毛仲。

    毛仲整理了下衣甲,示意大家按照他的样子去做。认真负责地检查了下自己的装束。看看和印象里的清军有什么不同。

    扮演成清军士兵,是必须的,也是容易的,可惜了那些清军的衣甲,因为血腥气息,搞得几个士兵很不爽。

    街道上黑呼呼的,因为月光完全隐没进去了,城里道路上的雪,似乎已经被清扫了大半,街道的黑衬托着两旁的白,别有风味。

    章丘城非常有限,除了城墙巍峨壮观以外,里面实在乏善可陈,都是些低矮的房屋,弥漫着贫穷落后的气息。不过,他们很快就在这里发现了大批的人。

    到处都是堆在一起的人,很少人说话,有些人在打鼾,有些人在低声地哭,也有孩子突然爆发出震撼的声音。立刻就有大人惊恐地拍打。

    全是明朝的百姓。转过了弯来,毛仲发现,黑压压一大片都是人。

    很显然,他们被百姓们发现了,立刻,中间的道路就被迅速地腾开了,街道上鸦雀无声,毛仲能够感到百姓们的恐惧和沉默。

    毛仲挥手示意,几个明军站立着,掩护在自己身边。他抄起一个中年男人的手臂:“过来!”

    “饶命啊,饶命!”那中年人立刻跪下来,将脑袋磕得砰砰香响。

    “我不杀你,想活命的话,就老实说!”毛仲压低了声音。

    “是是是!军爷!”

    “你过来,我有话问你!”

    毛仲将那人拉过来,带到了僻静之处,几个士兵也跟了过来。

    将匕首放在那人的脖子里,毛仲试图制造一种威严的气氛,不料,那人的脖子一软,居然歪斜到了一边,昏死过去。

    毛仲掐了他的人中,又拿一些雪在他的脸上搓:“你再不醒,装昏,老子就不客气了!”

    “爷爷,大金的军爷,我说,我说!”那中年人很快苏醒了,瑟瑟发抖。

    “这里都是什么人?有多少?清兵都在哪里住着?大约多少?”

    这些问题相当纠结,因为那家伙傻了,很快,毛仲听到了一个声音,接着,一股尿躁味道开始淡淡地飘逸。

    不过,事情总算有了些眉目,清军占领了章丘以后,将全部的两万多百姓,驱赶到原来是穷人居住的南门内地区,白天黑夜看守着,将所有的青壮年都抓走了,一些十几岁二三十岁的漂亮女人也被抓走了,这里,几乎全是老弱病残,现在还能有五六千人。

    “清兵有多少?”

    “清兵?”

    “就是金兵!”

    “难道军爷自己不知道?”

    “我问你!”

    “真不知道啊!不知道!”空气里的尿素味道更浓了。

    寻常的百姓,当然很难知道清军的数量,“多不多?”

    “很多呢!”

    毛仲放了那人:“你很老实,本军爷放你一马,走吧。”

    那人连滚带爬,在地上翻腾了好几次,终于飞快地逃走了。

    没有问出究竟,事实上也不可能有结果,毛仲略一沉思,就挥手示意大家,“走。”

    转出这片街区,前面又空旷起来,正在这时,他们听到了有马蹄声。

    毛仲立刻吩咐大家隐蔽起来,然后,自己笔直地站在街道中间。

    根据安排,其余的士兵,正将箭弩准备好。他们隐蔽的技能还不错,避开了雪堆,潜伏进两边的房屋上,或者墙壁后面。

    三个清军士兵,一溜儿奔跑着,肆无忌惮,战马声将清扫过的黑色青石路面,敲打得错落有致。

    毛仲拦截了清军,“站住,全部下来。”

    三名清军闻声住马,有抽出军刀的声音,其中一个问:“干什么?不在军营里睡,怎么乱跑?”

    毛仲装作生气的样子:“麻辣隔壁,老子问你们呢!”

    三名士兵沉默了会儿,似乎在震撼中清醒,态度有些游移不定,显然捉摸不透毛仲的身份:“刚到前头玩了会儿,嘿嘿。”

    “玩什么玩?”

    “嘿嘿,老兄弟,难道你不知道?前头的大宅子里,可好玩了,难道你不知道?”那清兵有些鄙视:“你们是不是汉军?怎么没有马骑?”

    “哈哈哈,”一个士兵忽然大笑起来:“对呀,小蛮子也敢冒充灯吓唬你大爷呀?赶快滚蛋!否则,老子就你吃不了兜着走!”

    毛仲说:“你们骂人?好,我们也会!来,开骂!”

    这是信号。

    三个清军扑扑滚下马来,一个人身上至少中一箭,而且,中箭的地方很不道德。

    六名士兵都是毛仲挑选出来的精兵,都有一技之长,两人瞄准一个偷袭,效果绝对错不了。

    毛仲上前,一拳头打歪了一个挣扎的家伙的脸,又一脚将一个家伙踢得翻滚了好多圈圈儿,好象玩杂技。第三个家伙估计被箭的地方太凶险,连连咳嗽着,挣扎不出一句话。

    毛仲将第二个家伙抓到了跟前,此时,明军士兵也纷纷涌出,夺取了三匹战马,控制了其余两名清军。

    “你是干什么的?”毛仲捏着那家伙的下巴,手指一顶,使他艰于呼吸。

    那士兵大怒,奋力地挣扎,双拳狠狠地在毛仲的身上捶打。

    毛仲发现,这士兵的身材不高,于是,顺势将之提起来,举在空中。

    三名清兵被抓到了一个空虚的院落里,当一名明军用刀将一个家伙的重要部位切割了好几次以后,终于得到了确切的消息。

    “走吧!去清军的中军营。”毛仲告诉大家:“我们就偷袭敌人的中军,那个费扬古,是不是?我们剁了那家伙的脑袋,或者胁迫他做点儿什么。”

    “可是,清贼军的话,敢信吗?”一个士兵质疑。

    “死马当成活马医。咱反正都是乱闯。”毛仲道:“只有相信,才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做了个手势,将那三名战俘杀掉。

    作为潜伏进敌人心脏地带的特工,他们绝对不能有任何的松懈,疏忽,否则,就是全军覆没的悲剧。

    三人骑马,其余四人跟随,逆反着方向,往前走,走不到一百米,转了一个弯,前面豁然开朗,有无数的灯光,在昏黄的纸质灯笼里摇摆,这儿的街道,明显是富裕人家的地方,大多数都是高宅大院,有许多的镇宅貔貅,狰狞恐怖。

    有人声喧哗,但不多,一些楼里还有喝酒的划拳声,声音很凶恶迷醉,不时有女人的尖叫声,男人们狂妄得意的怪笑,还有其他一些不堪的声音。

    这儿,就是清兵所说的红楼区,清军统帅费扬古,正带着所有非执勤的清军,就住宿在这里,肆意地享乐着声色犬马。

    费扬古在哪里?不知道,一街两行,不时有灯光明灭。

    毛仲等人顺着街道乱走,没有发现任何人阻拦,由此可见,清军对自己的安全,是非常放心的。

    伏击的三名清军骑兵,不过是普通的士兵,自然不能清楚清军统帅费扬古的具体位置,所以,毛仲等人不得不吃力地寻找。

    前进了二百余米,两边都是清军在做闹,一片高档的街区,锦绣红楼,被清军糟蹋成了醉臭的青楼,不时有心满意足的清军士兵光着身子从敞开的房屋窗户对着外面纵歌。

    毛仲发现,清军在入关时候才开始的严明军纪,在这时表现得截然相反,以完全地复*破坏为目的的占领,比强盗和豺狼没有任何区别。(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