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章,迷魂香

万字旗下的大清帝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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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仲猜测不透来人的目的,按说,佳茹和香雪都是军官打扮,进村时也不声张,不应该露出多少破绽,小小的村落里,竟然有人敢袭击军官?

    香雪被他这么一说,又气又急,少不得在他的胳膊上掐了一回。

    外面的脚步声骤然停息了,好久都没有响动,毛仲倾听着外面,他的那句话,是试探动静的,至少有五人,也许更多,如果这些家伙拿弓箭在外面等着,他贸然出去,必定受害。

    窗户纸上,忽然有轻微到令人费解的动静,毛仲的眼睛看去,发现那里有一个黑影儿,正猫在窗台上,外面浅浅的星光,毕竟比屋子里亮些,好象一个人在捅窗户纸。

    只要贼人不放火,毛仲就不出去。

    毛仲向香雪示意,香雪轻声道;“毛仲哥哥,要是我们带了兵就好了。”

    香雪胆怯了。

    毛仲说:“放心。”说着,往窗台上观察,发现那个人正在做着什么,毛仲暗暗嘲笑他,这时候偷看,是没有任何结果的。

    忽然,毛仲嗅到空气中一股淡淡的芳香。好象空气清新剂的滋味,还是桂花香型的。

    这种香味,由浅而深,在屋子里弥漫,非常惬意的味道,毛仲张开了鼻孔,仔细地品尝:“不错!”

    香雪一把扑在毛仲怀里,暗暗摇晃他:“毛仲哥哥,是迷魂香,迷魂香!”

    话还没说完,香雪的身体就酥软下来,在毛仲的怀里渐渐沉重。毛仲自己,也感到意识开始模糊,周围的情景事物,逐渐缥缈。

    在屋子的外面,八名身穿黑衣的壮汉倾听着里面的动静,当噗嗵的跌倒声重重地传来时,他们相互之间,碰了碰手掌。

    一个人将窗户木格子指窟窿里的细长管子取出,嘿嘿嘿一阵奸笑:“没事儿了。”

    “老三,你肯定这家伙很有钱儿?”一个粗犷的声音问。

    “肯定,这家伙拽得很,随便一掏就是一大块官银,足成色的锭子,我看他包里,拎起来沉甸甸的,至少有三四十块。”一个尖声细气的家伙炫耀说。

    “好,我们进去!”大哥模样的家伙电亮了火把。随后,又点燃了四盏马灯。火光中,可以看出,他们全是黑色劲装短打扮,一样的短刀,三个人背着铁弓箭壶。

    “二哥,里面到底是什么人?”一个家伙忽然有些怯场:“既然是三个军官,当有过人武力,又经常行走江湖的,焉能不知道我们的把戏?”

    那个老三的替头目说:“不会,我看他们,全是年纪轻轻的,一个还差不多,其余两个,身材都很单薄,嘿嘿,模样还挺标致,好象两朵*花。”

    “对对,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军官?依我看来,当是官家的小兵,被满清军一阵乱冲乱杀,撵得屁滚尿流,大军溃败了,他们趁乱抢得了几匹马,昏天胡地乱跑,这样的惊弓之鸟,随便我们兄弟上一个,就拿得下来,今天我们兄弟八个一起出动。哪里能不成功?”另外一个劝解壮胆。

    几个家伙犹豫不决,只为对手是三个军官。

    “要不,放火烧死他们?”一个家伙提议道。

    “白痴,要放火烧,还用迷魂香啊?”老三的尖声细气,很太监化:“我刚才听物资里说话,好象说妹妹怎么了,难道,这仨小子还拐带了小妹子不成?”

    “走走走,进屋子就看清楚了。”

    在那头目的煽动鼓励下,几个歹徒用脚猛踹屋门。无奈那门板坚实,踹了很久都不开,“啊呀,我的脚!娘哦。”

    一个歹徒居然受了伤。

    “滚到一边去!”头目身材魁梧,标准的山东大汉,将手里的一根生满了尖刺的巨木棒往前很捣,包裹了铁片甲的土制狼牙棒,约有四五十斤重,砰砰几下就撞开了门。

    很小心地用火把照亮了屋子,几个歹徒蜂拥而进。

    在火把的照耀下,歹徒们看清了屋子里的一切,特别是床位的情况。只这一看,就将几个歹徒惊得喧哗起来。

    两张木床并在一处,床前生的火堆还有暗暗的温暖,三个人躺在床上,姿态随意。

    “二哥快看,那是女的,女的!”

    “对呀,这么漂亮啊。”

    “娘哦,老子活了大半辈子,竟然没有见过这么标致的!”

    “我日,这小子一个穿两个!”

    歹徒们只顾着欣赏风景,垂着涎水,议论纷纷,并没有仔细观察那个男人。

    毛仲虽然是现代特种兵,熟悉现代社会残酷的暗战,可是,古代的许多方式还是不适应,他心里暗暗责备自己,低估了对手的实力。不错,那些香甜气息,就是传说里的迷魂香。在金庸的小说世界里,又美名其曰“悲酥清风”。

    他的手脚也有些软,昏昏沉沉只想睡觉,几个歹徒在外面的议论也听清楚了。

    香雪的眼睛大睁着,能够看清房门被踹开的整个经过,她想喊,想骂,想跳起来撕杀,狠狠地惩罚这些卑鄙无耻的偷袭小人,可惜,浑身上下就是使不出一丝力气。当看着毛仲也软倒在床上时,她流泪了。

    这一回粗心大意,居然被几个小毛贼得逞阴谋诡计,堂堂正正的御封总兵官朱国栋,还能有活命吗?自己一个心高气傲的将门虎女,难不成要成为这几个小贼的掌中玩物?

    香雪连死的心都有了,恨不得自己立刻就死,她的心气儿,宁可立即就死了,也不愿意受这几个无耻之土的侮辱。

    她也痛恨毛仲,为什么不带兵走?就是随便带三五十个女兵同行,相互之间也有一个照应。最少不会被几个土贼迷倒捉了。

    身材高大的贼首慢悠悠上前,很警惕的以刀尖儿在毛仲的脸上拨弄着,毛仲的头,软软地随着他的刀尖儿扭转过来。

    “嘿嘿,这小子,是个白麻啊。”头目有些愤愤不平:“就这小子的猪头狗脸儿长相,居然带了两个如花似玉的妹妹同行,还住在一个房子里,睡一张床嘿秋了大半夜,我日,这福气也太大了吧?”

    毛仲的眼睛也睁着,看着匪徒。

    “看什么看?一会儿就送你小子上西天,哈哈哈,你小子的福气享受尽了,以后的事情,就交给哥哥们替你打理,你放心去奈何桥找孟婆婆喝汤吧,早死早脱生。”

    其他几个歹徒,顾不得理会毛仲,反正有迷魂香在,就是再厉害的高手,也全是提拉不起来的肉团,他们一直欣赏着两个女人,虽然姿势不同,可是,在火光里都能看得清清楚楚。盖着被子的佳茹是平躺的,端庄的脸庞,细腻雪嫩的皮肤,颀长匀称的脖颈,因为刀尖稍微一压,逐渐暴露出来的锁骨和再下面一些的皮肤,曲线,因为满头松散的青丝油光发亮,瀑布般倾泻下来,衬托得整个人神仙般诱惑。

    香雪穿了衣服,只有内里的软薄衣物,因为和毛仲说话,掀起被子坐了,所以上身都在外面,给贼人看出全部内容,在那些软薄衣服的褶子里,香雪的身材发育成熟之状,纤毫毕现。

    “我的娘哦,这俩妞儿,实在太火了!”一个家伙立刻将往前冲。

    头目用刀拦截了。“别动。老四,你该知道规矩。”

    “是是是,二哥,我知道,知道。”老四象条狗似的,赶紧点头哈腰:“二哥,你赶紧上啊,等你舒坦够了,兄弟们还谗着呢。”

    “知道就好,快,将这个家伙拖出去剁了!顺便再找找他们的银子包裹。”头目不耐烦地指挥道:“咱们要的主要是钱!”

    整个匪徒,好象过年一样喜气洋洋,本来只想偷袭做掉三个落单的军官,落三匹魁梧的骏马,再抢劫些银两,不料天上掉下来两个妙人儿,这运气,好得不能再好了。

    匪徒们争吵着在屋子里乱闯,去翻毛仲等人的包裹,只有一个监视他。那个头目,则目不转睛地盯着香雪的胸前鼓囊囊的轮廓,一面大口地咽着口水。他将刀往地上随便一扔,坐在床边,欣喜若狂。

    “可怜我王老虎做强贼半辈子,外号迷魂香,也算江湖上的一条好汉,居然没有见识过这么漂亮的妹子。嘿嘿,今天夜里,老子一定要好好地干它一票,狠狠地干,干得她们放声唱歌,哈哈哈!以后,我们兄弟就不会再寂寞了。”

    突然,窗户的木格和纸哗啦一声,被什么东西给打了下。两条木格子都被撞断,连同破纸,飞出了窗户外面。

    “谁?”几个歹徒吓了一跳,连包裹抢到了手也顾不上翻找,捉着单刀冲出去。

    屋子里只剩下了三个歹徒,其中一个是头目。因为突发变故,他也不得不警惕地向外面张望。其余一个歹徒,用刀护住自己和包裹,一个则顺手抄起毛仲洗澡用的小木桶,准备当战斗中的盾牌使用。

    那个头目,忽然感到右手一沉,随即,一股麻凉感觉,犹如蛇行,滑上了他的肩膀,整条手臂在刹那间就僵硬了。

    “哦?”刚想回头来看。一股大力从那条僵硬的胳膊上生发,带着难以抗拒的旋转,使他跟随着扭曲身体,并且最终跳离了地面,飞到了半空中。

    咔嚓的相声那样清脆,使老于江湖世故的头目马上明白,自己的整条手臂,在肩膀处被反扭到了极端,骨头都断裂了。

    “娘哦!”头目在地上挣扎了下,就痛得昏死过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