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章,这才是高手

万字旗下的大清帝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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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仲一个就地翻滚,连续滚了十米,一猫腰,再次开枪点射,砰,一名看似军官头目的家伙遭殃了,子弹没有打中他的脑袋,而是最为凶险的地方。

    “啊呀!”那军官骤然跳出了半米多高,才重重地摔下来,在地上痛苦万分地翻滚着。

    毛仲在听到这一声的时候,连续射击,将头目周围的敌人击毙了三名,不屑一顾地,毛仲缩回了脑袋,然后,倾听着声音。

    他这一次没有再转换位置,连续地转换位置,已经成为规律,而特种兵最忌讳的就是规律,被对手掌握规律,那几乎等于死亡。如果敌人在他可能出没的两翼十余米的距离上偷袭,他铁定要吃亏。现在,他已经试探出,这帮家伙居然没有小型的*武器,无论*还是*,甚至于,连枪*也没有。

    这不是一个正规的,现代的特战部队,难道枪*都没有?

    毛仲再次冒出来,先是枪,然后才是人,抠动扳机,他又干掉了一个家伙,子弹应该打在他的子孙袋的根上。

    这是他最阴险的招数,也是危急关头最能见效果的一手,完全击毙敌人,只是干掉一个,只有死亡通知,而击伤敌人,特别是其要害,往往更有价值。

    接着,又有两个家伙遭殃了,凡是被祸害的家伙,无不立即丢掉了武器,哀嚎起来,或者翻滚,或者在地上跳跃。

    从军装上看,这些家伙都有防护服,或者疑似防护服的东西,在裤裆等要害部位,铁定是有保护的,但是,毛仲对那一带的防护情况,了如指掌,稍微变换角度,就可以达到目标。

    在进攻面前,任何防护都是不完善的,战争就是这样,进攻性的武器,才是正宗。再强悍的盾牌,都将毁灭,而进攻,无不登峰造极。

    子孙袋的地方,是男人最为脆弱的地方,也是男人自尊心最强的地方,被击毁了那里,等于毁灭了一个男人的生活希望,毛仲的一个德国同行,就是因为战斗中失去了那里,在一个月以后的军事医院里,挥刀自杀,那名卓越的特种兵的伤害,是个意外,他痛苦的表情,让毛仲记忆犹新。

    这些毒辣的手段,就是战场上学来的,或者悟出来的。

    果然,那些伤兵的痛苦嚎叫声,响成了一片,活脱脱一个巨大的音响效果场。

    西面的位置上,再次射出一排枪弹。效果一般,击毙了一名敌人,击伤三人,而敌人的反击,从声音里听,非常恐怖。

    毛仲没有再攻击,象山猫一样灵巧地跳跃了数次,翻滚了数次,他再一次更换了地点,这回,他用心地倾听,寻找着敌人的可能位置。

    这群特种士兵,根本就是新手,或者是很烂的家伙,要不,怎么有那么多的忌讳不通?

    几乎又返回了原阵地,毛仲看到了罗列和前田,前田受了伤,鲜血浸染了他的右臂,对于作战人员来说,这是重伤,毛仲见他用左手端着右臂,一时还不知道他的胳膊断了没有,不过,那边的罗列,情况也好不到哪里,苍白的脸色证明,他有了危险。

    在他的六米处,有一个很大的爆炸点,在沟边沿儿上,还有击碎了的几块石头。罗列的脸上,有破损的伤痕,估计,是一个聪明能干的家伙,先击碎了石头,造成众多的碎片,击伤了他。

    毛仲暗暗称赞,对手是一个强手,如果好好培养的话,是个好苗子,可惜,是个敌人。

    毛仲没有说话,用手示意着,要他们俩迅速包扎,不要恋战了,两人点点头,心领神会的样子,让毛仲放了心,现在,他爬向一个尸体,迅速地剥掉了他的军服,沉重的防护服装,穿在他的身上,立刻,就有一种久违的熟悉,他的鼻子酸涩了。

    我是特种兵,我是现代人,我怀念我的战友啊。

    将自己的衣服套在尸体的身上,毛仲死死地揪住他的两条腿,往旁边拉了拉,然后突然甩出。甩的位置并不高,在沟沿上翻滚着,好象在进攻。

    毛仲的服装,不用说,已经暴露了,所以,他伪装到了尸体身上。

    这是一个伪装,一个花招,自然是要带响动的,当这一个动作刚出,毛仲就在旁边沟沿儿的五米处出现,稍一瞄准,就打出三枪,然后,再次翻滚下来。

    那三枪击中了两名敌人的要害,即使他不看也能知道,现在,三级的风,对百米内的射击并没有多大的影响。他最远程的射击距离在两千七百三十一米,这是一个具有轰动和爆炸性的成绩,远比英国某小子的成绩为强,但是,他只能隐蔽这个。

    对面的敌人中间忽然爆发出了一阵阵的呐喊,好象是冲锋,*的弹雨,也一遍遍地泼洒来,将沟壑上打得尘土飞扬,毛仲看到那些飞溅的子弹时,忽然向着另一头沟壑飞速地奔跑起来。

    这是习惯,敌人要撤退了,这不是火力的掩护。

    毛仲的速度,奔出了二十几米,再一个强冲,翻过了两道障碍,来到刚才伏击敌人的地点,腰间的*暗暗拉开了绳环,听一听枪弹爆发的情景,粗略地判断了敌人的位置,就扬手抛出。

    毛仲一个疾进,在另外一个地方冒出头来,砰,砰,连着两枪,击毙了两名敌人。都从敌人的耳朵位置,将子弹钻进了他们的脑袋。

    肥壮的敌人身体,在子弹的作用下,因为神经的反应,蹦跳了多高。

    果然,敌人撤退了。

    在七八名士兵的掩护下,其余敌人拖着武器,疯狂地回跑,一面跑一面即时寻找遮蔽物,那是跳板行动,或者被特种兵称之为袋鼠行径。寻常的枪手,极难寻找其规律和射击点。

    毛仲再抛出一颗*,巨大的爆炸气浪,将三名敌人掩护者掀起了多高,另外五名敌人见势不妙,就地一滚,赶紧逃走。

    毛仲站到了沟沿儿上,他放心胆大了,朝着敌人点射,这种美国造的*枪,虽然下了很大的功夫,可是,依然有不低的事故率,并不能同同类型的俄国货相媲美。幸好毛仲熟悉它的性能。

    残余的敌人,五名士兵,被他的子弹再次击毙了两个,当敌人还击时,他赶紧躲避,这一瞬间的工夫,残余的三名敌人跳进了一道沟壑里,消失不见了。

    毛仲没有紧急追逐,面对这样凶残狡诈,工于计算的对手,轻易追逐是危险的。他担心着敌人的回马一枪。干脆,他又拧开了一个*,使出浑身的力气,朝着那一片灌木丛后面扔去。

    爆炸声传来,一个敌人的枪支和他的防护衣连同半个脑袋都飞了起来。

    敌人果然有后手!

    毛仲冷笑着移动了位置,但是,突然之间,他恍然感到了危险,急忙将*一摆,开了。

    空洞的枪声爆响,一个人影儿就消逝了。而他同时爆发而逃以后,在他的位置上,有一串子弹倾泻而下。

    如果他晚一点儿逃开,绝对没有生还的道理。

    毛仲目光豁然开朗。扫视着周围,可是,居然不见一丝的动静!

    他暗暗地流汗了。

    这里竟然有高手?

    寻常的特种士兵,在他的眼里,简直就是三岁儿童般可笑滑稽,就是非常了得的特种部队,哪怕是美国的三角洲部队,也不在话下,他在某次试验的过程中,一个小时,以隐蔽,运动,袭击,猎杀等方式,“干掉”了十一名三角洲部队的精英级队员,自己毫毛无损,所以,他才得以一亿英镑的价格,进入国际雇佣军的行列。

    一亿英镑,已经是一架F22第四代新式战斗机的国际市场价了,所以,在国际佣军组织里,他是名副其实的“战斗机。”

    这个绰号使用的一年多时间里,他至少为国际组织清除了六名超级毒枭,三名*。二十多名的普通高手。

    灌木丛青翠,丘陵的泥土宛然如画,日本四国的地理环境,养育了极为可观赏性的地貌,许多小鸟儿在远处飞翔鸣叫,似乎,还有野兽的远嚎。当然,也有那些被遗弃的特种士兵的伤害者,发出了一阵阵非人的怪哭。毛仲知道,那些都是被削掉了男人本钱儿的家伙,正是这几名家伙的悲惨遭遇,才从心理上摧毁了敌人的战斗意志,不得不撤退的。

    空气中,弥漫着硝烟,有些苦涩,又有些甜香,很熟悉的味道,令人兴奋。

    毛仲将一块石头抓住,扔向前面。

    砰,那颗石头应声而碎,几乎是天女散花般地飞溅。

    “好厉害的枪法!”

    毛仲能够听到十米以外,有微微的呼吸声,极为细腻的声音,在他的耳力里,也不能够幸免,他笑了笑:“你是女人。不是我们的敌人,我们也不会伤害你,希望你停止战斗。”

    那边,许久都没有人回答反映。

    毛仲又说:“我们是来拯救你的,你的部下已经昏迷了,赶快去营救吧。”

    还是没有回答。

    毛仲朝着前面一片灌木丛里连续扔过去三块石头,然后一个飞跃,却没有离开,而是将自己的防护军装投出。

    砰砰砰,所有的石块都被击中,即使是他刚掠夺来的防护军装,也被打得火星乱冒。(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