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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如果这也算诗,那你拿笔记好
一组一组选手登台,李建昆自岿然不动。
他跟别的选手又无冤无仇。
今晚,他的炮口只对准一个人。
这个人很嘚瑟,很嚣张,趁着自己南行大半月,苦心经营,自以为掠走了沈姑娘芳心。
只有李建昆明白,现在的沈姑娘,对于爱情一窍不通。
但是,这并不能减轻徐孙子的罪孽!
打他一顿,李建昆不是没想过。那样或许能出个及时气,但并无半分好处。
一来,他跟沈姑娘还没确认什么关系。单身的姑娘,自然谁都有资格追。拳头砸下去,名不正言不顺。
二来,以徐孙子的银币尿性,八成会跑去找沈姑娘哭鼻子博同情。沈姑娘心肠软啊,指不定真会对自己产生不好的印象。
李建昆不是不生气,沈姑娘是他这辈子内定的媳妇儿,谁都休想染指。
只是比起生气,他更在乎如何让沈姑娘爱上他。
爱情,终究是两个人事。
原本他有自己的章法,已经在循序渐进,沈姑娘对他越发熟悉,感官也一天好过一天,假以时日,自然水到渠成。
这种情况下,他犯不着去做一些不擅长的事。
比如投其所好,用诗歌去撩拨沈姑娘。
偏偏他不稀得去干,徐孙子自以为找到秘密武器,干得兴致勃勃。虽然,李建昆有自信,让徐孙子卖力发挥也无妨,但是,想想这孙子在撩自己的姑娘,属实不爽。
今晚,他要在徐孙子引以为豪的诗歌上,以摧枯拉朽之势,将他痛击得体无完肤。
这不比暴揍徐孙子一顿,好一万倍?
“诶!是五四社的人。”
“各位,各位,重头戏来了!”
“一下就不困了。”
刚刚早晨社的邓水根同学,先下一城后,前排的五四社,终于传来动静。
起身的不是别人,正是觍着脸争取到一个参赛名额的徐庆有。
这家伙有些文学天赋,只是从小受家庭影响,更侧重于写文章,尤其是政治类文章。
78年春,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新生刚入学那会,搁三角地那旮旯,跟农工兵学长论战,这家伙可谓出尽风头。
他能进入系学生会和五四社,与此事脱不开关系。
但要论起写诗,在人才济济的五四社,他连中游都排不上。
这次上杆子参赛,他有一个重要目的。
伴随着热烈掌声,登上舞台后,徐庆有的目光扫向早晨社阵营,与李建昆四目相对时,有种不加掩饰的鄙夷和挑衅,停顿几秒,挪开,等落在沈红衣脸上后,又露出一个极有涵养的谦逊笑容。
“大家晚上好,本人77届老生,五四社,徐庆有。”
“我下面要朗诵的诗,名叫,《如你》。”
大饭厅内寂静无声,上千学生翘首以盼,以为五四社水准的诗歌即将入耳时,哪知徐庆有还有一句话:
“献给我心爱的姑娘。”
嚯!
底下顿时沸腾。
有些欢呼,有人坏笑,有人直竖大拇哥。
虽说爱情已经解禁,人们不再羞于提爱情,但也没见谁敢当着上千人的面,吐露自己的爱情啊。
勇还是你勇!
“徐学长,我就问一句,你心爱的姑娘身在何方啊?”
“有没有一种可能,就在今晚现场?”
“要真在,那谁遭得住,这不对于核武器吗?”
胆大的男学生,不停起哄,现场气氛达到今晚最高潮。
早晨社的阵营里,沈红衣坐立难安,耷拉着脑袋,不敢抬头,也不知是不是她看错了,徐学长刚才说那话时,若有若无向她投来视线。
不会吧……
她旁边,李建昆盯着舞台上方,嘴角挂着笑容,笑得十分渗人。
“我喜欢伱。”
“如微风徐徐。”
“如温阳媚丽。”
“如山间小溪。”
“如过桥人家。”
“如你。”
咻咻!
现场口哨声四起。
不少女学生听得小脸都红了。这可真够直白的。
“牛啊,哥们,我要是姑娘,一准跟你好!”
<div class="contentadv"> “哈哈!吾辈楷模!”
“注意点言行!注意点言行!”
就在现场躁动一片时,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
“这也叫诗?”
唰!
大伙齐刷刷扭头望去。
早晨社的人!
李建昆缓缓站起。
李春拉都没拉住。这么多人你不打,你打五四社?
沈红衣既诧异,也不奇怪。她早看出来,李学长和徐学长虽然是老同学,但关系并不好。
“五四对早晨!”
“巅峰对决啊!”
“好看喽,好看喽!”
现场气氛又推向一个高峰。
舞台上,徐庆有差点没乐抽筋,老贼还真上来了,你敢信?谁借给他的勇气?
他承认老贼能力爆棚,在现实向的诸多方面,都很猛。比如赚钱啊,搞人际关系啊。但要说到搞文艺,玩诗歌,给他搭个梯子,他也闻不着自己的屁。
看着老贼一步步走上舞台,徐庆有笑道:“我这是新派诗,你不懂。”
李建昆走到他旁边站定,望向下方裁判席……好嘛,还有几张熟脸。陈剑功和他欠了一顿饭的查健英都在。
查姑娘饶有兴致对他笑。
剑功大哥一脸错愕。那模样似乎在说:你一个学经济的,跑诗歌大赛上凑什么热闹?
“我想请问诸位裁判,他刚才念的,那叫诗吗?”
裁判席上的众人,交头接耳讨论了一番,最终齐齐望向坐在居中位置的中文系教授。
这位教授能出现在这里,是个活泛人,笑了笑道:
“诗歌呢,是一种抒情言志的文学体裁。当下正值思潮涌动,改革锐进之际,我觉得应该广泛接纳新的东西,首先得有嘛,好与不好,往后自有评论。
“刚才这位同学情感真挚,也充斥着几种意象,大体上可以定义为一首新派爱情诗。”
徐庆有十分得意,挑衅般看向李建昆,“行不行啊?不行别找借口。”
李建昆向教授点点头,扭头瞥向他,“你带本子了吗?”
徐庆有怔了怔,“干嘛?”
“记。”
“嗯?”
徐庆有还没反应过来时,李建昆眼神扫向下方,定格于早晨社的阵营内,与沈红衣四目相对。
“我观众生皆草木,唯有见你是青山,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你我共白头。”
沈红衣:“???”
姑娘唰地一下红了脸,这是盯着对她说的呀!
她再懵懂,也能体会到里头的情愫。
徐庆有:“???”
大饭厅里一下像沸水开锅,好嘛,人家只是“我喜欢你”,这哥们更猛,都“你我共白头”了!
呆愣的徐庆有,很快就明白,老贼为啥问他有没有本子。
这家伙嘴一张,不带停的!
“我步步都回头,山是故人眸,柳是纤纤手,遇你之后,步步,都难走。”
乖乖!
“大概是我走一程,回望一程,期待一程,落空一程。目之所及没有她,翻山越岭也没有她。可她分明在这世上,更在我心尖。”
嚯嚯!
“我浑浑噩噩走过二十年,做过天上仙,受过万人谴,以为甘甜苦楚全尝遍。只因你回眸一眼,才知,这是人间。”
好家伙!
…
李建昆双手负于身后,缓缓向前,一步一首——在他看来根本不算诗的玩意。双眼始终未曾离开沈姑娘。
底下学生仿佛已经癫狂。
男生尖叫,女生娇羞。
有些人已然透过李建昆的视线,察觉到蹊跷,循着望向……沈红衣。
当事人羞得小脸似要滴出水来,心头小鹿像是要跳脱而出。
随口甩出七八首,当与沈姑娘的距离拉近到,再也无法向前时,李建昆脚踩舞台边缘,用坚定不移的语调道:
“所念如星河,星河皆是你;所爱隔山海,山海亦可平!”
轰!
现场气氛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