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怪孩子的平静生活

大千真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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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凯恩是个怪孩子,不仅邻居们这么说,他的家人一开始也觉得他怪,后来慢慢习惯了就见怪不怪了。他长得正常,智商正常,与人相处情感也正常,却有个癖好:杀生,各种小动物,不论喜欢与否,到他手里都得死。小时候爷爷给他逮个麻雀玩,到他手里不到一分钟的功夫,小麻雀脑袋被他拧断了。

    妈妈岳景兰是个医生,她暗中观察儿子,林凯恩每杀死一只动物,都会露出愉悦的神情,所以怀疑儿子得了什么精神病,便带着他去医院检查,却发现小家伙比一般儿童要健康的多,她也只得不了了之。

    有一次邻居家的小猫死了,查看马路上的监控视频,意外发现林凯恩的‘犯罪过程’:用一个肉包子引诱小猫近前,然后一把抓住狠狠的掐住猫脖子,小猫拼命挣扎发出阴沉的悲鸣,林凯恩却像流泪的鳄鱼,脸色似是怜悯小猫的痛苦,却又隐含着喜悦,直到小猫停止痉挛死去,他的小脸上就没有一丝忧郁了,而是明显的快乐、满足。

    “简直是个小恶魔!”邻居这么说。岳景兰很难为情,只能一个劲的道歉。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闯这么大的祸,也太不让人省心了,岳景兰第一次动手打了儿子,并且从此不让林凯恩单独外出,尽量把他留在自己身边监管。

    不杀生的日子过了没有一个月,新的状况出现了,林凯恩生病了:先是焦躁不安,接着高烧不退,去医院看病,还是瞧不出是什么病。这事惊动了乡下的爷爷奶奶,老两口心疼孙子,当天下午就赶来了。

    奶奶说孩子是被什么惊吓了,吓掉了魂,需要‘叫魂’。于是当天夜里,就举行了用一碗水和烧纸为道具的迷信仪式,老人一边念叨着,一边用火把林凯恩全身上下前后照了个遍。

    第二天早晨,林凯恩醒来,不发高烧了,只是很虚弱,迷迷瞪瞪的模样,这时院子里传来鸡鸣声:“喔喔~喔喔”,他立刻瞪大眼睛,像是饥饿的人听到开饭的信号,下了床迈开两条小腿就跑出去了。

    大公鸡是爷爷奶奶从乡下带来看他这个小病人的,本来被绳子绑着趴在地上,有些没精打采,但是看到林凯恩近前,却拼命挣扎起来,似是躲避什么恐怖的野兽一样。

    林凯恩完全没有一般四五岁孩子胆小的性格,他一把抓去就牢牢的锁住了大公鸡的脖子,就要用力扭断,却想到妈妈以前教训他的话,便扭头看向岳景兰,这时他像一只讨吃的小狗摇着尾巴,但是当岳景兰点点头表示同意,他就转身面对大公鸡,又变成了一个小屠夫。

    岳景兰和爷爷奶奶看到林凯恩在杀死大公鸡之后精神大好,喜忧参半,看来这孩子以后必须得时不时的杀生了,也许这个病会伴随他度过一生吧,期望不会变得更严重。大人们唏嘘不已,不由得替他感到忧伤,妈妈岳景兰不由得默默流下眼泪。

    爷爷深深的吸了一口烟,对儿媳妇说:“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病,反正家里也要吃肉嘛,大人杀是杀,让他杀也是杀,以后家里杀鸡杀鱼都交给他,你不是还清闲些!”

    顿了顿,他接着道:“等幼儿园放假了,就把他接到乡下去呆些日子,乡下的小动物多,让他杀个够!”

    从此,林凯恩在家里就成了合法的小屠夫,杀生的**在家人的帮助下得到了有计划的、长久的满足。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杀生需求缓慢增长,从四五岁时候的一个月杀一只鸡,到十一二岁的半个月杀一只鸡。而到了青春期,这**的增长明显变快了,等青春期结束,林凯恩十八岁的时候,已经需要一个星期就杀两只鸡了。

    妈妈打趣说:“再发展下去,凯恩你干脆去屠宰场上班得了。”话是这么说,可儿子学习成绩那么好,就是儿子肯去屠宰场上班,她也会坚决反对。

    林凯恩不是天生的聪明,而是慢慢变聪明的,小学时成绩在班上一般,初中时名列十几名,高中已经进入前五名了。他和妈妈猜测,这和他的杀生不无关系,也许那些小动物死去的刹那,有什么被他吸收到身体里去了,所以才会感到愉悦,并且身心机能得到提高。

    岳景兰看着儿子终于健康的成长起来,不由得感到自豪、欣慰。虽然没有刻意锻炼,林凯恩的身体还是颇为健壮,身高足有一米八,体重七十公斤左右,双目炯炯有神,面容冷峻,不经意中流露出一丝帅气。

    “林凯恩,你是我们班成绩第一名的同学,你报考联邦超一流大学‘天华大学’百分百会被录取,却为什么要报本市的二流大学‘中亚大学’?老师真是搞不懂你!”高中班主任有些生气了,这个宝贝学生到了填报志愿的关键时候竟然犯糊涂了,他却不知道林凯恩有一个可怕的秘密。

    为了将‘吃鸡大业’进行到底,林凯恩才不稀罕什么超一流大学呢,况且以他现在的头脑,什么样的知识都能很快学会,现在网络这么发达,想学什么很容易找到学习资料的。所以即便不上大学,只要他愿意,都能成为一个学识渊博的人,又何必冒着秘密暴露的危险,跑那么远去求学!

    有人说,杀生多了的人身上有杀气或者煞气,例如杀猪宰牛的屠夫就会散发出一种危险气息,好似在提醒‘生人勿近!’甚至杀生还会多多少少影响他们的性格,变得冷酷、阴郁。

    林凯恩也有这种类似情况,和他不熟悉的人如果贸然靠近他,都会莫名的意识到危险,像是陷入一个无形的力场,处于‘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境地,不由得生出一丝绝望,只想赶紧逃离。

    这个力场的半径也随着他杀生的需求增长而扩大,从小时候的两三米,到中学时的五六米,一直扩大到十米左右才稳定下来。

    既然会给人这样不好的感觉,除非很亲近的人才会不受影响,陌生人很难跟他心境平稳的交流,所以他从小就很少交到朋友,小时候只有两个跟他一样的怪孩子跟他做朋友:一个是生吃血肉的男孩‘江流’,另一个是异常怕热、冬天都必须穿裙子凉鞋的女孩‘朱珠’。

    三个孩子都被人看作怪胎,分别起了绰号:林凯恩是‘屠夫’,江流是‘吸血鬼’,朱珠是‘冰雪女孩’。朱珠还好,林凯恩和江流经常被坏孩子欺负,但他们都不是软柿子,经常两个打十几个,打得皮开肉绽,还勇往直前。慢慢的,坏孩子们也不敢轻易招惹他们了。

    后来,三个好朋友都是越来越强大,尽量隐藏了自己的特异之处,于是淡出了那所小学校的公共视野。而到了中学,连他们的绰号都没人记得了。

    “哈哈,你小子行啊,竟然把咱们的‘冰雪公主’追到手了,怪不得当初填报高考志愿,你就跟她报一样的大学,原来是蓄谋已久啊,哈哈。”林凯恩站在宿舍楼的阳台上跟江流通电话,得知他和朱珠谈恋爱了,他也很开心,不过两个唯二的好朋友这样,多少让他有些失落,但更多的是压力,在大学里每个单身的男生都会有的压力。

    “凯恩,你也要努力了,你不要嫌我烦,像你这样长相端正、个头又不矮,成绩很棒的男生没有女朋友,说出去都没人信的。听我的,收敛一下你那吓人的气息,对女孩子态度和善些,做个暖男,一定会有大批女生愿意跟你交往的……”

    挂掉电话,林凯恩吁出一口气,暗想道:我何尝不想有个女朋友,甚至更想,毕竟我的身心素质都明显的超出常人,自然身体的**、感情的**也分外强一些。但是,野兽般危险的气息可不是普通女生能够承受的,事实上,我态度已经够好了,甚至主动找机会对心仪的女孩嘘寒问暖,偶尔送些小礼物,但是这些都不能掩藏我身心散发的气息,所以她们只会对我敬而远之,毕竟人和动物一样,对一些危险有本能的反应。

    好在除了交际方面的烦恼,其他方面都比较顺利,毕竟学校是学习的地方,聪明的学生凭着优异成绩就足以让人高看一等,再者,也不会有什么人不长眼,敢找林凯恩的麻烦,一米八多的个头,虽不夸张但也足够精壮的肌肉,虎狼一般的眼神,是谁都看得出他不是个软柿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