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拯救仙草绛珠13

不会飞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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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气冲霄,长城外开启了一场食腐的盛宴。

    陈巡抚和翁总兵摸着良心把事情“如实”的写在奏疏上,发往了京中。

    贾瑚把自己关进了房间。

    自三岁时“不小心”落水醒来后,他就深刻意识到自己面临着“吃人”的局面,在没有实力之前必须韬光养晦,以待天时。

    弱小就是原罪。

    所以他装傻充愣应对贾代善的试探,伏低做小做出孝子贤孙的模样,就连被流放玄真观也没有任何反抗。

    相反他很高兴。

    荣国府跟紫禁城没有什么区别,同样都是四四方方的牢笼。

    流放玄真观,没了天天盯着他的目光,犹如困鸟归林,猛虎入山。

    可他仍不敢不谨慎,“戒急用忍”这四个字已经刻在了贾瑚的脑子里。

    用六年的时间麻痹了所有人,九岁时,用好不容易积攒起来,不到二两的银子,换了一个下山的机会。

    从贾代善那得到并私藏的银票才有了用武之地,两张百两,很不少了。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可笑他身怀巨款,却在观里根本不敢动用,过了六年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

    常言先敬罗衣后敬人,贾瑚先花钱换了一身能唬人的衣服,果然牙行中人挺客气,又打着“为主子办事,不该问的别问”的旗子,入手一个小院。

    又经过认真挑选,将齐十三和吴小六的死契握在手里,齐十三为明,吴小六在暗。

    有了助力,接下来就顺利的多了。

    贾瑚再不经意的念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京中酒楼和达官贵人爱野味,可猎而售之”,利诱动心之人。

    而山中多林,林中多兽,打猎不成被反杀,官府也说不出什么。

    就这样,或驱狼吞虎,或借力打力,或痛下杀手,又用五年时间将玄真观慢慢变成了自己的形状。

    贾敬一心修道不理俗物,放在以前是磨难,放在贾瑚掌控玄真观以后,那可就是天大的好事。

    凭着吴小六手下的人才,贾瑚把以次充好、偷梁换柱玩的飞起,狠薅宁国府羊毛。

    贾瑚深知自己一路走来,靠的不是善良和心慈手软。

    身处九边重镇,这几年也见了不少血腥场面,可几千具尸体垒成的京观,依旧让人惊心。

    贾瑚闭关了三天。

    他告诉自己,你不是刽子手,可能百千年后他们是自己的同胞,但现在不是,现在的他们是敌人,而对待敌人就该秋风扫落叶,血债血偿。

    大势裹挟之下,各为其主,若是心软,置战死的袍泽和大同百姓于何地?张达和林椿能活过来吗?齐十三的手臂能长出来吗?

    所以,对不起,下次还这么干。

    战场上得不到的,谈判桌上也得不到,只有打疼了打服了,才能更好的促进民族融合。

    死都不服的刺头,只能请他亡种灭族了。

    三天里,贾瑚安慰好了自己,平息了心中戾气,又分析杀俘事件的利弊,对可能遇到的情况做了预案和心理准备。

    三天后,房门开,闭关结束,沐浴更衣。

    齐十三高兴的使出了单手搓背神技,布巾在他手上划出了残影,犹如划木取火的荒野生存阿婆主。

    大公子闭关的这三天可是让他好生担忧,都没心情查看酒罐子里的胳膊长没长毛了!

    应该没长吧,毕竟那酒是大公子好不容易折腾出来的,烈的很。

    可惜泡胳膊了,不然留着喝多好。

    话说,应该也能喝吧,反正是自己的胳膊,自己还能嫌弃自己不成?既然不嫌弃,那跟泡人参又有什么区别?

    齐十三正思绪满天飞,贾瑚说话了。

    “十三,咱们认识多久了?”

    “十四年零两个月。”

    “十三,回去我打算买个宅子,你来给我当大管家吧,别人我信不过。”

    “好。”

    “十三,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屁股大的。”

    “十三,以后我教你孩子习武。”

    “行啊。”

    “十三……”

    “我在,大公子,我一直都在。”

    “……我好像看到火星子了。”

    “有吗?没有吧!”

    “那为什么我的背跟着火了一样?”

    “……有没有可能是您饿出幻觉了?”

    “是吗?”

    “是的。”

    “哦。”

    ……

    返京的日子选在了十一月初一,除了贾瑚等有功之将和前来宣旨的内侍冯垒等人,还有特意留下的一千俘虏。

    惨胜也是胜,胜了就要献俘。

    一路上,有柳承、齐十三的主动亲近,冯垒倒也不觉得路途劳累了。

    尤其是齐十三仗着自己也不全乎,倒是跟冯垒更投机,两个人时常交流“完整的肉体千篇一律,高尚的灵魂万里挑一”这一课题。

    在齐十三等人的口中,贾瑚就是“高尚的灵魂万里挑一”的代表。

    他勇敢,他坚毅,他真诚,他一颗忠心向皇帝,他满腔热血为大夏。

    这样的人,怎么能不高尚呢?

    贾瑚听的脸发烫,冯垒听的眼睛亮。

    眸子里肉眼可见的崇拜和亲近之意,布灵布灵的闪耀。

    全然不见前些日子听说贾瑚杀俘以后的疏离,反而开始同仇敌忾。

    “十三说的对,敢犯我大夏,该杀,瑚哥儿杀得好!”

    “你可是说到我心坎里了柳承,可惜我没有机会与你们并肩作战,但我可以请你们喝酒,御酒晓得吧,我得了两坛一直舍不得喝,等回去咱们一起喝了它,瑚哥儿也要一起。”

    “什么?还有这种事?是你编的吧?真的假的?瑚哥儿,陈尚说……”

    瑚哥儿~

    瑚哥儿~

    瑚哥儿~

    难怪大明宫和乾清宫都喜欢,宫里能出一个这样的秒人真真儿是不容易。

    这性子倒是跟宝玉有些相像,却又与宝玉不同,若是生在大户人家,必然也是个团宠。

    只是不知道又能保持多久,紫禁城那种地方……

    终究不是故宫博物院的时代。

    大同距离京城说起来并不远,若是走驿道,快马加鞭不过一日便到,但是带着大队的俘虏就走不了那么快了。

    朝廷并没有要求准备的日期,贾瑚也想了解一下沿途的情况,因此日行不过三四十里,走了快半个月才到京城。

    本就暗潮涌动的京城,因为大同代表团的到来,变得更加风云诡谲。